后记 饮胆枕戈期异日

后记 饮胆枕戈期异日

甲午不幸,乃沦倭寇。
弹尽援绝,民主奋斗
五十年来,惨苦痛疚。
压迫剥削,欺蒙骗诱。
向往故国,日夜祈救。
八年战争,民族更生。
旧耻尽雪,旧土重享。
自由解放,全台欢声。

——1946年9月12日“台湾光复致敬团”遥祭黄帝祭文

在《马关条约》中,与朝鲜“自主”、巨额“赔款”、通商开口这些条款相比,对中国伤害最深,让日本获利最大,最令人不可接受、但又最终不得不接受的是“割地”。这是我们的“剜心之痛”。

“敌欲甚奢,注意尤在割地。”日本所最在意的就是割地。在李鸿章动身赴日前夕,日人来电便称若来必割地,不割莫前来。“中国另派大臣议和,除先允偿兵费并朝鲜由其自主外,若无商让地土及办理条约画押之全权,即毋庸前往等语。”[1]而中国所最不可接受的亦在于割地,就是宁可多“赔款”,也不愿割地,也就是翁同龢所说的“偿胜于割”。

虽然不愿,但又不能。但求苟安的朝廷不得不授予李鸿章“商让土地之权”。庆亲王奕劻等上奏称:“臣等伏思倭奴乘胜骄恣,其奢望不可亿计,现在勉就和局,所最注意者唯在让地一节,若驳斥不允,则都城之危即在指顾。以今日情势而论,宗社为重,边徼为轻,利害相悬,无烦数计。”[2]这种“歪理”在当时就为台湾举人汪春源等所批驳,他说:“但以议者必谓统筹大局,则京畿为重,海疆为轻故耳,不知弃此数千百万生灵于仇雠之手,则天下人心必将瓦解,此后谁肯为皇上出力乎!大局必有不可问者,不止京畿已也。”[3]

在马关媾和中,李鸿章和伊藤博文总共谈过五次,但直到第三次会谈后才拿到日本所拟的和约底稿。对于日本“狮子开口”,索要台湾、辽东两地,李随即予以答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说:

查日本所拟讲和条约文内有:订定和约,俾两国及其臣民重修平和,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纭之端等语,是第二款内自应照此办理,今查拟请所让之地,如果勒令中国照办,不但不能杜绝争端,且必令日后两国争端纷纷而起,两国子孙永成仇敌,传之无穷矣。我辈既为两国全权大臣,不能不为彼此臣民深谋远虑,自应立一永远和好互相援助之约,以保东方大局。中日系紧邻之国,史册文字,艺事商务,一一相同,何必结此仇衅?国家所有之地,皆列代相传数千年数百年无价之基业,一旦令其割弃,其臣民势必饮恨含冤,日思报复。……日本如不此之图,徒恃其一时兵力,任情需索,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东方两国同室操戈,不相援助,适来外人之攘夺耳。[4]

然而,这些苦口婆心的“大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因为这里不是“讲理”而是“论力”的地方。

在马关的李鸿章舌敝唇焦,笔秃腕脱,然而终究徒劳无功。

《马关条约》第二款规定:“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这被割之地包括辽东半岛和台澎。也就是说,在《马关条约》中,日本不光勒得孤悬海外、美丽富饶的宝岛台湾,而且还勒得近在肘腋、满清的“龙兴之地”辽东,这简直是“把刀架在了清廷的脖子上”了!当然,也正因为日本的贪婪无度,引起了俄、德、法三国的“公愤”和干涉。“胳膊扭不过大腿”,“识相”的日本只得恨恨地将到口的辽东“肥肉”吐出。当然,日本也“不是盏省油的灯”,辽东半岛最终还是要中国再拿三千万两白银“赎回”。

然台岛终难幸免,最终落入“饥甚”(伊藤博文语)的“狼口”。祖宗土地被侵夺,我饮恨含冤的人民焉能不日思报复?

自1895年乙未割台至1945年台湾重光,半个世纪以来,我炎黄子孙凛于春秋大义,忠肝义胆,为反抗日本殖民统治,前仆后继,慷慨赴死。

1944年4月17日,台湾革命同盟会为纪念《马关条约》49周年发表的宣言中亦云:“回忆过去半世纪的惨痛历史,实在令人感慨无量。世界各国对这种暴虐无道的条约会经默许50年,彼时祖国为革命尚未成功,致无力过问。但是首当其冲的台澎同胞,为着求自由解放,为着伸张正义,为着保存民族正气,明知众寡不敌,不顾成败,继续奋斗,抗拒强暴。起而发动七年抗战,其次又是十次暴动。抗日反帝的怒潮,今日依然笼罩台澎诸岛。50年间牺牲65万人。虽然尚未成功,可是先烈不朽的精神仍不断地鼓励着我们勇往前进,不达到目的绝不停止。”[5]就连日人亦不得不称,“领台后清国治下之民并不喜处于新政府指挥之下,以反抗日本官宪为名,啸聚凶徒,又以殄灭日本人为旗帜,逞其残虐”。[6]可见,虽然肉落狼口,但却鲠在其喉,难以下咽。

在笔者看来,这段反抗日本暴虐殖民统治、谋求台湾自由解放的51年“抗日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以下略述之:

第一阶段是从1895年4月17日马关受约至1902年5月30日林少猫战死。此一阶段正值“割让”初期,群情愤激,全岛军民自发组织,奋起抗日,武装护台。

乙未马关媾和,台湾被割让给日本的噩耗传来后,“台人骤闻之,若夜午暴闻轰雷,惊骇无人色,奔走相告,聚哭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于四野”。[7]他们呼天不应,唤地不灵,然而在内无强兵、外无援手的情形下,不甘俯首事仇的台民毅然奋起反抗,宣称日本“设以干戈从事,台民唯集万众御之,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8]在京参加会试的台湾举人汪春源等五人在上书都察院书中亦云:“今者闻朝廷割弃台地以与倭人,数千百万生灵皆向北恸哭,闾巷妇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怀一不共戴天之仇,谁肯甘心降敌!”“与其生为降虏,不如死为义民!”[9]

“纵毛炉炭之上,无不焦;投卵千钧之下,知必碎。”在明知没有胜算的情形下,在台正规军、绿营、民勇等武装力量与入侵的日寇进行了殊死抵抗,可歌可泣。

这长达七年的时间,波及全岛的武装抗日运动又以1895年11月18日桦山资纪宣称“全台敉平”为分界点,分为前后两段。前段是以“台湾民主国”的名义号召的抵抗运动,北路有唐景崧,中路有丘逢甲、林朝栋,南路有刘永福,这时尚有来自内地的正规军参战。1895年10月19日夜刘永福乘英轮爹儿士号内渡,随后桦山资纪宣布“平定”台湾,刘永福内渡后,群龙无首,全台各地英雄豪杰揭竿而起,保卫桑梓,以简陋的武器,对抗凶悍的日军。其中北部的简大狮,中部的柯铁虎,南部的林少猫被称为“抗日三猛”。1902年5月30日,林少猫在台南战死,是为台湾义民武装抗日的最后一役。此后四五年间,台湾未有武装抗日之举。

“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丘逢甲:《离台诗》)这些敢于斗争、无畏牺牲的抗日军民是在敌强我弱、孤立无援的情形下抗击日军的,以“光荣失败”而告终。从此,“四百万人供仆妾,六千里地属腥膻”。(刘永福:《离台》)

抵抗虽告失败,台地业已陷贼,但他们仍希望不灭,期待异日。丘逢甲在《送颂臣之台湾》诗中云:“全输非定局,已溺有燃灰。”“百年如未死,卷土定重来。”刘永福在《别台湾》诗中亦云:“饮胆枕戈期异日,磨刀励志属今朝。”

第二阶段是从1902年5月30日林少猫战死至1941年12月9日对日宣战。此一阶段日本殖民统治日渐牢固严密,台人进入“孤军奋战”的时期,他们一面进行着零星的武力反抗,一面开展着柔性的社会运动。

经过日本的铁血镇压,日人在台湾逐步建立起严密的统治网络,像割台初期那样大规模、大范围的武装抗日运动无法再现。但这并不意味台民的反抗意识和反抗行动从此偃旗息鼓、销声匿迹。反抗依旧,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其方式有二:

一、零星的武装反抗。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大规模的武装抗日运动,但是台民武力反抗有如星星之火,此起彼伏,不绝如缕。如1907年的北埔事件、1912年的林杞埔事件和土库事件、1913年的苗栗事件和六甲事件、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1930年的雾社事件、1934年的众友会革命……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这些反抗除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动静稍大外,一般来说规模较小,持续时间亦短,无成功的胜算,无法对日本统治构成较大的冲击和威胁。对于这一连串的抗日运动和人士,日本人将他们定性为借口抗日的“非法犯罪集团”,而不是“政治犯”,这样用军队进行武力讨伐就具有了所谓的“正当性”。[10]值得注意的是,今天台湾有的学者竟和过去的日本殖民者“穿一条裤子”,称这些抗日英雄其实就是“土匪”。其理由如下:“所谓的‘土匪’要看怎么定义,由于日本是现代化国家,而现代化国家的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垄断所有暴力机器,如同现今只有军警才可拥有器械,在政府之外拥有武器者,就是匪徒;清代国家公权力不彰,民间可拥有私人武力自保;但日本绝不容许,因此日本统治台湾后,首先就要收缴台湾民间武力与器械。”[11]同样可以看到,第一期抗日运动中涌现的抗日英雄简大狮,在“法学博士”“台独”分子彭明敏的眼里则成了“无望的非法集团”。[12]

二、柔性的社会运动。在武力抵抗条件苛刻、成效有限的情况下,台湾有识之士开始尝试一种相对柔和的、非暴力的反抗方式,即从政治上、文化上进行柔性反抗的社会运动。从1921年至1934年,林献堂、蔡惠仁等人组织“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为身处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民众争取基本的政治权利。该运动历时14年,多达15次,系台湾历时最久、规模最大的政治运动。1921年,林献堂、蒋渭水等人成立“台湾文化协会”,协会旨在从思想文化上进行教化启蒙,复苏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现代意识,以期改革台湾社会。1927年,台湾文化协会左右分裂,蒋渭水、蔡培火等人又成立“台湾民众党”,他们以“确立民本政治,建设合理的经济组织及改除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之缺陷为纲领”。[13]是为台湾人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性质的政党。1931年2月,日本“总督府”禁止结社,台湾民众党被迫解散。在武力抗争无望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从思想运动、政治运动着手,进行柔性的、有限的反抗,是台人此一时期的选择。这些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台湾人民的民族意识和政治意识。当然,即便这些运动并不直接威胁日本的殖民统治,属“体制内”抗争,“茶杯里的风暴”,但仍不能见容于殖民者。

第三阶段是从1941年12月9日对日宣战至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此一阶段,中国经过艰苦卓绝的“全民抗战”,彻底打败了日本,使得被侵略殖民长达半个世纪的宝岛台湾重回祖国怀抱,甲午旧耻得以洗雪。

台湾要获得真正的自由解放,舍战争之一途,无异于天方夜谭;而采取战争之手段,要取得最终的胜利,舍“全民抗战”之一途,亦无异于天方夜谭。“马关污辱誓澄清。”[14]要恢复台湾靠的不是宣言文告,不是殖民框架里的社会运动,更不是殖民者的良心发现,而是全国上下同仇敌忾,与日寇血战到底的气概、你死我活的斗争,不计成本的牺牲,即“用血汗洗刷《马关条约》的耻辱”。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日本“七七事变”后对中国的全面入侵,从而引发中日两个国家的生死对决,台湾何时能回归祖国,就得打个问号了。不幸中的万幸是,得陇望蜀、不自量力的日本发动对中国的全面侵略后,又丧心病狂,失去理智,发动太平洋战争,决心与世界为敌。这时,日本离自我毁灭、台湾离回归祖国就为时不远了。

1941年12月9日,中国向日本正式宣战。这是台湾最终能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回归祖国的根本之所在。是日,中国布告天下,自1941年12月9日午夜12时起,“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15]也就是说《马关条约》,这个台湾的“卖身契”,至此在法律上宣告失效。“宣战以后,台湾主权已无条约的束缚,台湾已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台湾与东北四省及‘七七’以后的沦陷区性质完全相同。中国为领土完整而抗战,为清算1895年以来的中日关系而抗战。”[16]此时《马关条约》“已成历史上的名词”,我们所要做的是“由法律上的收回台湾,进而为事实上的收回台湾”。[17]回首过往,自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马关签字之时至1941年12月9日对日宣战,这47年时间中,又有几人能料到当年那《马关条约》中中国将台湾“永远让与日本”的“永远”其实是有期限的。如果说此前47年,台湾重归祖国,“希望渺茫”,那此后的四年,则是我们“实现梦想”的四年。这时,此前数年间对日孤独抗战的中国的勇气和牺牲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感佩。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袖发表开罗会议宣言,明白宣告台湾、澎湖于战后归还中国。这是台湾回归祖国的国际承诺和义务。

于是,从日寇手中解放台湾,就不只是一岛台民的责任和义务,而且是全体国人的责任和义务。“台湾问题本为我国问题的一部分,我国抗战之成败当然以台湾之能否收复为断,所以这个责任乃我四万万同胞全体的责任,而非仅为台湾同胞之责任。台湾之命运是与中国之命运一致的。”[18]台人也认识到,“中国革命不成功,同时处在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下的台湾民众的解放也绝对没有希望”。[19]而“中国抗战胜利之日,即台湾人民获得自由解放之时”。显然,没有我全民族付出的巨大牺牲,就没有祖国抗战的彻底胜利,就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自然就没有台湾从日本殖民统治中得以解放的可能。

此一阶段台湾与祖国结成“命运共同体”,活跃在大陆的台湾抗日爱国诸团体联合起来,积极参加祖国神圣抗战,[20]他们心系祖国,“无时无地不在思念着祖国的同胞和归还到祖国的怀抱”。[21]或训练队伍,以备驱驰;或潜返岛里,鼓动斗争;或组织宣传,瓦解敌人;或收集情报,研究敌情;或医疗救助,服务抗战;或谋划收复,协助接收……为抗战的最后胜利、台湾的光复做出了自己的贡献。(https://www.daowen.com)

综上,为使台湾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的长达51年的抗日运动,始于全台范围光荣失败的激烈抵抗,中经台人零星的武装反抗和柔性的社会运动,终于全国上下血战到底取得最终胜利。台湾在第一次中日战争后被迫割让给日本,在第二次中日战争后重归祖国怀抱,至此,故土重光,旧耻洗雪。

自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逃台岛至今,台湾与祖国暌离几近七十余年。如今,中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一个尚未完全统一的国家。1997年,王晓波先生写道:“20世纪快要结束了,台湾人民族认同的异化益甚,台胞抗日史更是受到漠视,充满着中华民族主义与日本殖民主义慷慨激昂作顽强斗争的台湾精神,竟在《认识台湾》教科书中不见只字。”[22]今天,这种认同的异化更趋严重。

近年来,岛内一些政党和个人不仅不安于“偏安一隅”,反而“分庭抗礼”,甚至铤而走险,谋求分裂祖国。“台独”势力日渐坐大,“鸠占鹊巢”,一夜之间,“中华民国”的“招牌”依旧,“货色”顿变。

特别是拒不承认“九二共识”的民进党上台以来,岛内可谓“妖风”阵阵,动作频频。台湾地方政府“助独敌统”“谋独阻统”,接二连三地“去中国化”,可谓“殚精竭虑”,不遗余力。岛内部分媒体和所谓“名嘴”摇唇鼓舌,大放厥词,气焰十分嚣张。更有一些无耻丑类,数典忘祖,丧心病狂,媚日反中,认贼作父。

这些人掩耳盗铃,自娱自乐,不唯看不清历史趋势,亦看不清世界大局。正如西哲所云“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

把这些“台独”分子与那些在近半个世纪风雨如晦的岁月里,心系祖国,眷恋故土,为抗日复台而牺牲的先烈、而奋斗的前辈相比,他们真可谓是国家的逆子、民族的罪人。这也是今天我们重温半世纪以来祖国人民、特别是台胞先贤义无反顾、前仆后继地抗日复台的现实意义。

1942年4月17日,章渊若在纪念《马关条约》国耻日时云:“台湾的复兴,只有一条路,就是回到祖国温暖的怀抱来;如果误为独立,便有许多危险,敌人便会从中分化我们。全国同胞和台湾同胞,都应该认识这点,向着这个唯一的目标去奋斗。”[23]这话放到今天,仍不无正确。今日,中国发展蒸蒸日上,然而国家尚未完全统一,祖国一天未统一,则“台湾问题”就随时会被一些国家当作要挟中国的筹码,中国的东部海疆就一日不能安宁,我们就势必受到牵制,就不得不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去面对这些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在岛内“台独”势力叫嚣跳梁的今天,“扼独促统”,就显得格外迫切,我们既不能放任国民党的“不统”政策,更不能容忍民进党的“暗独”动作,在“扼独促统”上,不能再只是停留在纸面说说,更要积极地以切实的措施、实际的行动去“扼”去“促”。

对于“台独”蠢动,我们不仅有言在先,而且言出必行。“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坚决反对。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24]在这掷地有声的誓言和警告面前,让那些步入歧途者迷途知返,让那些心怀鬼胎者知难而退,让那些冥顽不化者最终撞得头破血流吧!

2018年4月17日,陈占彪


[1] 《预筹赴东议约情形折》(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六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16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0页。

[2] 《军机处王大臣庆邸等公奏折》(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16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

[3] 《户部主事叶题雁等呈文》(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日战争》第4册,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27页。

[4] 《复伊藤陆奥和约底稿说帖》(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一日),阙名编:《中日议和记略》,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第115—116页。

[5] 《今日马关签约纪念,台澎同胞集会宣言》,《中央日报》1944年4月17日,2版。该文同时发表于《大公报》1944年4月17日,3版。

[6] 台湾“总督府警务局”编:《台湾抗日运动史》第2卷,王洛林总监译,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448页。

[7] 江山渊:《徐骧传》,《小说日报》1918年第9卷第3号,第3页。

[8] 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版,第16页。

[9] 《户部主事叶题雁等呈文》(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日战争》第4册,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27—28页。

[10] 〔日〕末光欣也:《台湾历史:日本时代的台湾》,辛如意、高泉益译,台北:致良出版社2012年版,第582—583页。

[11] 经典杂志编著:《赤日炎炎:台湾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台北:经典杂志2005年版,第210页。

[12] 刘添财:《台独加深了台湾人的屈辱》,林国炯等编:《春雷声声:保钓运动三十周年文献选辑》,台北:人间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页。

[13] 《台湾民众党成立大会宣言、纲领及政策》,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版,第114页。

[14] 黄英哲等编校整理:《许寿裳日记(1940—1948)》,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43页。

[15] 《中央日报》1941年12月10日,第2版。

[16] 社评:《中国必收复台湾,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大公报》1943年1月7日,2版。宣战次日,12月10日,林海涛呈文朱家骅,“恳请我政府正式对外宣布废弃《马关条约》”,朱家骅回复称:“我已对日宣战,一切条约均已宣布无效矣。”(“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国民党党史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323—324页)

[17] 《时事新报》:《“岛耻纪念日”之言》(1942年4月17日),张瑞成编辑:《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台北:“国民党党史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39页。

[18] 《台湾党部为〈马关条约〉四十九周年纪念告国内外同胞书》(1944年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国民党党史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338页。

[19] 《台湾同志会为济案宣言》,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版,第180页。

[20]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使台胞看到了复台的希望,返回祖国的台胞在各地成立各种抗日团体,如福州的“台湾抗日民主同盟”,华南的“台湾民主革命总同盟”“台湾青年革命党”“台湾国民革命党”等,为集中抗日力量,这些抗日团体于1940年组成“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随后,在中国国民党中央指导与协助下,在“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基础上,1941年2月10日于重庆成立“台湾革命同盟会”。1945年,“台湾革命同盟会”依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训令,受翁俊明主持之中国国民党直属台湾党部指导。

[21] 《台湾革命同盟会告祖国同胞书》(1943年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国民党党史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133页。

[22] 王晓波:《台湾抗日五十年·自序》,台北:正中书局1998年版,第5页。

[23] 章渊若:《我们应如何认识台湾》(1942年4月17日)。张瑞成编辑:《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台北:“国民党党史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37页。

[2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6—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