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私房别忘办法定手续

买卖私房别忘办法定手续

私房买卖分为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和买卖农村私有房屋,相对比,买卖城市私房手续较为严格。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买卖城市私房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办理下列手续:1.买方应取得买卖城市私房的资格证明手续。即买卖双方必须持购买房屋的身份证明;卖方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如果出卖的是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如果出卖的是出租房屋,需提交已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2.买卖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原则,经平等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A房屋坐落点;B房屋结构、数量及有无附属物;C价金;D期限;E交付方式。3.交纳契税的契证手续。另外,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而农村私房买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则需办理以下手续:1.签订房屋买卖契约。2.办理审批手续。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应由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此外,如果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要求办理契税或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当办理契税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房人领取契证或新的产权证。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了以上手续后,买卖双方的手续就完备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也将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