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要用示范文本

签合同要用示范文本

企业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使用规范的制式合同文本,这项规定已出台8年了,但一些企业仍然我行我素,致使企业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因内容不完整或文字产生歧义而纠纷不断。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接到一广告中心投诉,称他们为某机械厂设计制作的价值3万余元的大型广告牌完工已三个月,厂方却迟迟不肯付制作费。该中心出示了双方用稿纸签订的合同,其中有“广告制作完工后付款”的字样。而厂方辩称:广告制作完工后付款,并没说完工后何时付款。只是目前资金紧张,但早晚他们会结清这笔款项的。因为这则合同的文字语义模糊,仲裁委员会最终没有支持该广告中心的要求。

据了解,国家工商局早在1990年8月明确要求企业之间签订经济合同要使用合同文本,其主要目的就在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据工商部门的人士介绍,这些文本措辞严谨,内容详尽,替企业想到了他们没能想到的细节。而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能提供这些经济合同文本。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企业应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