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也要会上访
2025年08月10日
有理,也要会上访
李某因家庭困难,举家老小到公安机关上访,要求困难补助。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他们这不是属公安机关管辖的职能范畴,应向民政等有关部门反映。好说歹说,这个人就是赖在公安局不走,要公安局养他一家老小。民警无奈之下,就自掏腰包,雇了一辆车送李某等去民政局。不料李某到半路又折返回来,到公安局门口大吵大闹,称:公安局也是政府,应该救济我们。”局领导亲自出来给他做工作。他却冲着局领导叫喊:“你们借钱给我,我打借条给你们。”许多群众过来围观,场面十分混乱,不明真相的观众纷纷起哄,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
根据福建省颁布的《信访条例》,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信访人所属系统、单位或信访问题的性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范围、职责权限进行分工归口管理。李某家庭困难,要求救济的心情可以理解,要求也属正当,但应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不应该在公安局无理取闹。《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得”:1.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2.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3.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4.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如信访人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信访条例》第41条规定: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信访工作机关可以给予批评教育,也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