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至极的婚礼演讲
第七章 可怕至极的婚礼演讲
两天前,我和萨姆飞来德国参加一个朋友的夏季婚礼。萨姆应邀担任伴郎。昨天,这对新人在德国乡村的一座城堡里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仪式。今天,他们在早已预订好的一个啤酒屋举办主仪式次日的婚宴派对。
新郎穿着皮短裤,新娘则穿着一件少女连衣裙(像一个优雅的德国啤酒女仆)。她站在桌子上对着客人们讲话,自信端庄,声音洪亮,时常妙语连珠。
在我参加过的大多数婚礼上,包括这次在内,我都是以萨姆伴侣的名义参加的,这导致我并不怎么认识其他的宾客——很显然,婚礼现场萨姆的朋友比我的要多得多。我站在人群中间,被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包围着,时常会接到我并不情愿参加的舞蹈邀约。于是,我总是绞尽脑汁找借口跑到外面:要么猛灌自己几大杯水,这样我就可以快速逃窜到洗手间;要么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把手机放在耳边假装在接紧急电话。这与婚礼本身或是谁的婚礼都没关系,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几个小时后(通常是在婚礼仪式和正式晚宴中间那个冗长而又令人遭罪的休息之后),我就实在找不到话题可以聊了。至此,我像一块电量耗尽的电池,精疲力竭。
悲伤的是,我又很喜欢参加婚礼。在婚礼上,看到人们沉浸在那种日常生活中极少见到的热烈的欢愉和喜悦中,我会由衷地感到快乐。
在参加完第20次婚礼后,我开始思忖婚礼的流程是不是有点……太长了。冗长的婚礼过程就像一场交际马拉松,无论我怎么刻苦训练都无法适应比赛的强度。
如果婚礼时长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不是恰到好处吗?我们能一睹新娘芳容,见证新人许下神圣庄严的誓言。紧接着的是香槟祝酒,跳第一支舞,再是切蛋糕,吃蛋糕。先来两首碧昂丝的快歌炒热气氛,再来一首阿黛尔婉转悠扬的慢歌,最后用一首惠特妮的老歌收尾。整个过程张弛有度,高潮迭起,简直完美。
我已经受过不少的人际交往训练了,所以面对这场德国的婚礼,我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准备好参加这场交际马拉松了。我好奇的是,我是否真的能脱胎换骨,不再重复以往的经历,比如像上次参加婚礼时那样,独自一人溜出来眺望大海。
婚礼庆典的第一天,我有些喜出望外,因为我刚与一个荷兰人进行了一次非常愉快的交谈,他向我分享了他在军队里的工作经历。临近尾声,我又问了另一位客人在新城市交朋友的最佳方式(他告诉我说是参加极限飞盘队)。我跳了一小段舞,接着和我的同桌们一起讨论参加奶酪培训课的诸多好处,我们一直聊到深夜仍觉得意犹未尽。
许多人在参加大型聚会前都会感到不安。我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女孩曾对我说:“不安也没关系,只要像大家在大型社交活动之前都会做的那样——抖擞精神,在头发上喷上啫喱,一到现场马上喝两杯葡萄酒暖暖身子就好啦。”
不幸的是,我的基因阻碍了我的社交之路。我有一半的中国血统,因此喝酒后会出现“亚洲红”(Asian glow)的症状,该症状还可能会伴随着呕吐。我的身体不能很好地消解酒精——在喝酒后的一小时内,酒精会让我的皮肤变红变热,我的眼睛也会充血。
喝酒上脸意味着我的酒精耐受性非常低。当我喝醉的时候,我要么躲在窗帘后面小声抽泣,要么在舞池里和别人玩捉迷藏,要么扯下紧身衣,旁若无人地睡在甜点桌下面。无论哪种样子都惨不忍睹,我决不能让它们发生。
使人们散发个人魅力和保持社交的完美状态的能量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直到凌晨3点我们才上床睡觉,早上9点又聚在一起吃早餐,开始迎接新一天的庆祝活动。我压根就没有机会给自己充电,所以也无法恢复到刚来时的状态。
婚礼的第二天,我坐在啤酒屋里,把仅剩的一丝精力用来假装我很喜欢喝啤酒。我待在这里,仅仅是为了我的新婚朋友,为了萨姆……但我也真的好想好想找一个柔软的阿尔卑斯草场躺着,打上几个小时的盹。
说实话,唯一能让我硬着头皮在婚礼现场待下去的理由是,我发现成年男性穿皮短裤简直是当代迷惑行为之一,欣赏他们的打扮简直是最能够点缀生活、最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了,而这种事情在这次婚礼上随处可见。我已经精疲力竭,却因为自己的恶趣味而被眼前的景象所深深吸引。
新娘安雅(Anja)爬到桌子上一拍手,我周围的客人们就都停止了交谈,他们手中巨大的啤酒杯齐整地落回到桌子上——让他们把酒杯悬在嘴边太久是不太现实的。
婚礼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致辞环节。尽管这中间可能会出一些岔子,但我还是会被感动得稀里哗啦。我喜欢看人们在谈论他们的伴侣、朋友和家人对他们有多重要时落下真挚的眼泪,我也喜欢听新郎新娘插科打诨互相诉说彼此的趣事。但今天,面对眼前的这对新人,我更多的是怀揣着一种敬佩之情。
因为安雅在她自己的婚礼上致了辞,这种事情我想都不敢想。
我和萨姆在英格兰湖区(Lake District)的一个谷仓里举行了婚礼。我们将邀请名单上的人减了又减,最后只有不到20位客人来吃饭。我本来就不想要一个特别盛大的婚礼,同时也考虑到我的大多数家人和朋友都住在别的大洲,我不希望他们在英国连绵不绝的阴雨天气里千里迢迢赶来吃顿午饭,又匆匆地回去。(而且,坦白说,我会担心有些人我即便邀请了,他们也不一定会赴约。他们不来的话,我心里肯定会永远留个疙瘩,所以我举办了这么一场迷你婚礼。我以为自己绝顶聪明,却没料到我把那些没有收到请帖的人都给得罪了。)
我婚礼那天是个大好的日子,天时地利人和,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很美好。但即使是这样一个轻松愉悦的婚礼,第二天清晨醒来,我的第一反应仍是——如释重负。此时,喝得烂醉如泥的朋友和家人们横七竖八地躺在房间里。我不得不开始收拾屋子,但是随后不想收拾屋子的情绪空前高涨,几乎达到了顶峰,我对婚礼的热忱在一点一点地消散。这真的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吗?也许吧。
就我个人来说,我宁愿穿着运动服和丈夫吃上一天的剩饭剩菜,也不愿和他再经历一次如此冗长的婚礼。
在传统的英式婚礼上,只有男性才能祝酒:先是新娘的父亲,接着是新郎,最后是伴郎。尽管我很不情愿说自己墨守成规,况且我还是个女权主义者,但我真的太乐意遵守不用祝酒这条“成规”了!
安雅发表了她的致辞,她感谢了她最好的朋友,分享了母亲的故事——尽管我还不能像她那样游刃有余地调动起听众的情绪,但有一瞬间我仿佛找回了在联合教堂时的那种感觉,它真实、生动而鲜活,这时我体内似乎有某种力量正在慢慢苏醒。
按照美国的传统,伴娘通常会在婚礼彩排晚宴上致辞。25岁那年,我曾在得克萨斯州担任乔瑞婚礼上的伴娘。我们一共有12位伴娘,要面对数以百计的客人。彩排晚宴安排在她家的牧场举行,因为着装要求是“牧场式的正式着装”,我必须穿上牛仔靴和绒面革背心。我倒觉得这对我很有帮助,因为这种怪异的着装要求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谷仓里的表演者,而不是一个神经脆弱、会在公共场合哭鼻子、担心失去儿时密友的胆小鬼。但现实依旧残酷,我站起身,准备致辞,结果支支吾吾吐出了几句谁也没听到的话,一着急眼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最后只能羞愧地回到座位。这噩梦般的时刻,让我永生难忘。
几年前,我在中国成都也当过伴娘。原先定的伴娘在北京过不来,并且她随时都有可能生孩子——我只好作为替补顶上,而且凑巧的是,那位真正的伴娘也是一位华裔美国人,名字也叫杰茜卡,所以这次“调包”简直天衣无缝。
婚礼在一家搭建有临时舞台的中餐馆举行。这次做伴娘的经历和我在电视台的某些经历很相似(那时候我还是个记者):化妆师追着我满屋子跑,对我的眼妆和我的出汗速度都感到失望至极。
而那位来自爱尔兰的伴郎谢默丝(Seamus)同样也有怯场的毛病。我们不停地“鞭策”和“鼓励”彼此,这反而让对方陷入了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我们对于自己将会如何出丑,如何尴尬至死的担心始终停不下来。谢默丝喝得酩酊大醉,我坐在他旁边,狼吞虎咽地把当地的红辣椒一颗颗地往嘴里送。一位热心的客人告诉我,这种辣度的辣椒会给我的肠道造成严重的破坏,她劝我还是少吃为妙。都到这个节骨眼了,我难道还会担心我的肠胃吗?我的妈呀,1小时后我就要对着那百来号人致辞,说一些漂亮的、喜庆的话。去他的肠胃,快把那盘辣牛肉递给我!
就在我致辞之前,婚礼策划人突然抓住我,告诉我茶礼也将由我负责。作为伴娘,我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先给新娘的父母倒茶,然后再给新郎的父母倒茶。我必须屈膝做完这一套流程以表示尊重;如果我把茶杯摆错了顺序,婚礼策划者暗示我那一半血缘的中国老祖宗会在半夜瞅准机会揍我一顿。然后我必须用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对每位长辈说:“请喝茶。”我太害怕把事情搞砸了,所以轮到我致辞时,我大约说了27秒就草草结束了。
我会为这两场婚礼上的致辞倍感压力吗?答案不言自明。但这种压力又不一样,因为这是为了我的朋友,我决不会逃避朋友们向我提出的请求,更何况还是在这么重要的日子。我心甘情愿为他们这么做。你要问内心深处的我是否真的乐意,我只能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去啊。
在我自己的婚礼上,我安心地躲在了人群后面。我已经有太多事情要操心了:担心我的英国公公婆婆第一次见我的父母会不愉快,担心自己穿着修身的长裙走上红地毯时会绊倒,担心穿高跟鞋会崴到脚,担心涂睫毛膏会出洋相,担心说誓言时结结巴巴,担心大家相处不融洽,担心摄影师会迟到。我太焦虑了,所以如果再给我安排一个演讲的话,我真的没法应付。
我多希望自己能像安雅一样勇敢啊。她也穿着一身紧身连衣裙,但她面带甜甜的微笑,心情舒畅,手里的酒杯轻轻晃动,表现得非常自信和优雅。而我却十分困扰:怎样才能大声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用一种更真切的方式向众人诉说呢?很多机会一生仅有一次,而且转瞬即逝。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想后悔一辈子,一旦机会降临,我就要牢牢抓住它。
安雅的婚礼结束后,我回到了酒店,连续睡了11个小时。但这并不是宿醉的后遗症,我只是需要时间让我的大脑从所有纷繁复杂的情绪、各种感官的刺激和高朋满座的热闹中恢复过来。这不是婚礼的错——这场婚礼很成功,也是我和萨姆参加过的最完美的婚礼之一。这是我的错。当活动进行到第3个小时时,我讨厌社交的人格就会出现,它让我变成角落里的一颗微尘,眼前的热闹和喧嚣似乎都与我无关。
而且我还是一颗性情乖戾的微尘。我最终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无论我参加多少场社交活动,我都无法避免感觉自己微小如尘埃。
我永远不会赢得“最受欢迎的婚礼嘉宾”的光荣称号,倒是很有可能会因为在洗手间附近玩手机而被人记住。
当我和萨姆回到伦敦时,我们和他的朋友米克(Mikko)和凯茜(Cassie)一起吃了晚饭。几年前,我们也参加了他们的婚礼。(那一次我孤身一人盯着的是草坪上的家具,而不是大海。)我问他们的性格是内向还是外向,这是我最近最喜欢问的问题,问一对夫妻尤其有趣。在他们回答之前,我猜测米克是一个内向的芬兰人。
“这是对我和我的同胞的刻板印象。”他说。
“嗯,可能是吧,那你内向吗?”我问他。
“我可以一个人在岛上待上一个星期。”他点点头,“那简直不要太爽。”
“我要一个人待上一个星期,我会自杀的。”英国人凯茜插话道,“我一天也坚持不了。”
“你连5分钟都坚持不了。”米克说。
看着他们,我突然发现除了最近这场德国婚礼,我只参加过一次新娘发言的婚礼,也就是他们的婚礼。那天晚上,凯茜起身发表了一场精彩、有趣而又暖心的演讲——也许是当晚最佳的演讲。我想凯茜一定是个天才,她是我认识的最外向的人之一,她喜欢热闹的节日,我猜她搭一趟地铁就能交到很多朋友。
但那天晚上,她坦白说,她从来没有在工作中做过演讲,以前在学校时她和别人说话都会结巴得非常厉害,在婚礼之前她甚至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说过话。
这真令人震惊。
“婚礼上你紧张吗?”我问她。
“我只是告诉人们我爱他们。我没说什么感天动地的故事,也没分享什么奇闻趣事,只是胡扯了些我爱的这些人身上发生的小事罢了,仅此而已。”
“一想到要向一群人表达情感,我的手心就开始冒汗。”我说,“你没有这种感觉吗?”她顿了顿,考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如果你足够幸运,拥有爱你和你爱的人,那么你能告诉他们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啊!”她说,“我只是想告诉他们,他们对我有多重要。”
她这么轻描淡写地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自私的混蛋。
研究员兼演说家布伦妮·布朗(Brené Brown)曾表示,与他人建立联系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意义。在神经生物学上,人类就是为此而生的,而我们建立联系的唯一方式是让自己被看见,真正地被看见。
如此说来,造物主创造人类,并不是想让我们沉迷电视,或是整天坐在办公桌前,或是玩手机成瘾。我们生来就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系,而与他人建立联系的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展露出自己脆弱的一面。但当我想到在公共场合这么做时,嗯……
我会口干舌燥,呼吸急促,还会伴随着干呕的症状。在观众面前展现脆弱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我相信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觉得。
维夫·格罗斯科普(Viv Groskop)在她的书《如何拥有房间》(How to Own the Room)中写道:“一些女性在公开演讲的能力技巧方面并不需要太多的帮助,但她们的自我怀疑和自我厌恶阻碍了她们参与公开演讲。”
如果我在自己的婚礼上发表演讲,那真的会是一个大型“行刑”现场。我的脑子会一片空白,我会不知所措地看向母亲,转而开始抽泣。我哭泣时丑陋的样子会被摄像机永远地记录下来。我会结巴,讲的笑话也只是笑声寥寥;我会无意中冒犯到我的祖母,只因为我手臂上扬的角度不够理想;我还可能尴尬地狂笑不止……以上种种念头始终在我心头萦绕,挥之不去。
那真是可怕至极。
那简直会要了我的老命。
如果在婚礼上,我能鼓起勇气公开地发表演讲,我会告诉我的父母,我感动于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并感谢他们毫无嫌隙地接纳了萨姆。我非常感激当时85岁的祖父母,他们从洛杉矶飞到伦敦,然后冒着瓢泼大雨,坐了10个小时的面包车才到达湖区。感谢我的兄长们说服我的祖父母坐上那辆拥挤的面包车。感谢我的公公婆婆视我如己出。感谢伴娘乔瑞的“无私”,因为她不小心把脸撞到了橱柜,眼睛都出现了瘀青,这让她站在我旁边的时候看起来气色差了好多(照理说婚礼当天新娘应当最美,乔瑞简直太“无私”了)。当然,我需要感谢的人还有很多。
每每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里就会泛起一阵悲伤。因为我知道这些机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有一个一个地告诉过他们,我是爱他们的,对吧?也许我没有,他们并没有接收到我的爱。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应该仍旧会感到慌张、晕眩甚至恶心,但我会走进小旅馆的洗手间,像艾丽斯教我的那样做几次深呼吸,直到我能够站稳脚跟。然后走到大厅,用勺子敲敲杯子,走到舞台中央,勇敢地发表一次演讲。
可惜那时我还不认识艾丽斯,不知道如何公开发表演讲。现在我知道如何在某一时刻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并且让那个瞬间显得有分量,以此说明我真的在认真对待我的表达和故事。也许我会犹豫,也会害怕,但无论如何我都会做到。
坦白说,看到安雅在自己的婚礼上发表演讲真是太棒了——绝不仅仅是因为她夸赞男人们穿着皮短裤多么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