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畿辅水利思想的历史价值及其西北水利实践

3.林则徐畿辅水利思想的 历史价值及其西北水利实践

林则徐为什么提出发展畿辅水利的主张,并三次上奏朝廷?这首先有现实的原因,其次是当时思潮使然,并受师友中讲求畿辅水利者的影响,最后是有历史渊源的。

现实原因是,林则徐任河东河道总督和江苏督抚,河工积弊、漕运弊端及江苏连年水旱灾荒等问题,难以解决,使他坚决主张发展畿辅水利,“以足北储,以苏南土”[64],就近解决京师粮食供应,缓解对江南的压力。道光十一年(1831)十一月迄道光十二年五月,林则徐接替严娘,任河东河道总督,管理东、豫两省黄、运修防事宜。道光帝认为,“林则徐非河员出身,正可厘划弊端”[65],要他“务除河工积习”。他表示,“河工积习,尤所熟闻,将欲力振因循,首在破除情面”[66]。林则徐接任后,不仅履行职责,而且深切地体会到并解决了几项河工积弊,如对料垛的处理等。道光十二年至十六年(1832—1836),林则徐任江苏巡抚,不仅亲历江苏连年水旱灾荒,数年间连续数月督促催漕,目睹漕运积弊难返,而且颇感救治无方。自道光元年以来,江苏连年水旱,癸未(道光三年,1823)大水、辛卯(道光十一年,1831)、壬辰(道光十二年,1832)大水、癸巳(道光十三年,1833)大水、乙未(道光十五,1835)大旱,这些大水旱,使江苏年岁不登。这在同时代人著述中都有体现,如冯桂芬说,江苏“道光十年(1830)以后,无年不灾”[67],“至道光癸未(道光三年,1823)大水,元气顿耗,商利减而农利从之,于是民渐自富而之贫,然犹勉强支吾者十年,迨癸巳(道光十三年,1833)大水而后,始无岁不荒,无县不缓,……癸巳(道光十三年,1833)以前一二十年而一歉,癸巳以后则无年不歉”[68]。林则徐亲历其事,“具官三至江南矣,癸未(道光三年,1823)遇灾,辛卯(道光十一年,1831)以灾至,今复(即癸巳年,道光十三年,1833)遘此灾象”[69]。曾为江苏农商写下“八哀”[70],其感情之深沉,类似于贾谊“可为痛苦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水旱使粮食、桑蚕丝织减少,民不聊生,甚至可能激起民变,但“国家岁转南漕四百万石,江以南四郡一州居其半。夫此四郡一州,地方五百余里耳,而天庾正供如是,京师官俸兵饷咸于是乎”[71]。京师所需要漕粮白粮既不可减,但“嘉庆季年,帮费无艺,白粮至石二金,州县借口厚敛,辄征三四石当一石。民不堪命,听之则激变,禁之则误兑。进退无善策。公不得已,准其年其县民困之重,辄请缓漕一二分者,甚者三四分,岁以为常”[72]。林则徐只能连年请求减缓江苏漕赋。但他自述:“虽历五次冬漕,只求无误正供,实不敢言无弊。”[73]他究心改革漕务,但历时三年未获实效,“江苏漕务,患于银米日加,而实由于帮丁之勒索。……当林少穆制军抚江苏时,洞悉其弊,力欲除之,立之章程,……自甲午冬至乙未春(即道光十四、十五年,1834、1835),无日不究心于此。……孰知旗丁诡谲,迁延至三月而不行,恐渡淮期误以干重咎,不得已仍由旧章,而始兑始开”[74]。漕运弊端在于运丁和闸坝的勒索导致漕粮运输费用增加。为了不耽误运期,江苏省只能满足运丁和闸坝的勒索。因此,面对江苏连年长江流域水旱灾害不断[75],苏北里下河地区水患严重、漕弊不能除时,道光十三年(1833)他说:“智勇俱困,为之奈何!”[76]这不仅是对江北下河连年水灾的感叹,更是对江苏漕重民困、漕运弊端的感叹。林则徐早有改黄河于山东入海之议,但为物议和风水说阻,故不敢轻易上奏此论。[77]他除了在道光六年(1826)与陶澍等试行海运,上奏请求减缓漕粮、亲自催漕、兴修水利、赈济灾民、祈求苍天雨阳时若外,就只有屡次请求发展畿辅水利,才能一举多得,使京储充足、南漕改折、剔除漕弊、节省河工经费等。[78]

其二,嘉道时经世致用的社会思潮使然[79]。嘉道时,为解决漕运问题,有识之士提出海运、剔除漕弊、减少南漕或改折、发展畿辅水利等主张。嘉庆末、道光初,河道总督黎世序主张发展北方水利。[80]阮元主张必要时可使用海运。[81]嘉庆时,林则徐往来南北,曾拜晤黎世序和阮元,《日记》中多有记载。道光四年(1824)黎世序卒,林则徐写诗悼念:“余也篷牖儒,水经匪谙习。昨年隶麾帡,讲画领亲切。”[82]即指道光三年(1823)十二月简放淮海道,为南河总督属官,隶属河道总督黎世序,且听其治河学说一事。道光十一年(1831)十一月至十二年五月,林则徐任河东道总督。道光十二年(1832)三月六日,陈寿琪致信林则徐:“阁下曩再莅吴,有德于吴人甚巨,……江南财赋半天下,顾比年水患荐仍,民气凋翅,箕敛浮溢,厨传繁奢,虚耗之弊,在官多于在民。……此诚军国之忧也。……于正本之道,非屏供亿而绝苞苴,不足以执贪惏之口,而养疻痏之肤,此阁下所优为,而亦为中外所为阁下共信者也。”[83]所说“屏供亿而绝苞苴”指减少上供京师漕粮和杜绝漕弊,“养疻痏之肤”指缓解江南漕赋压力从而给予休养生息之机,“中外所为阁下共信”,指江南人相信林则徐能减少上贡数量,杜绝漕弊。陈寿祺,福建侯官人,他对林则徐都有如此期望,何况江南士绅。

道光十三年(1833),林则徐说:“江苏……自道光三年至今,总未得一大好年岁。而钱漕之重,势不能如汤文正之请减赋,故一年累似一年。江北连岁水灾,更不可问。”[84]他陈述当时灾情:“此邦自癸未(道光三年,1823)已来,民气未复,辛卯(道光十一年,1831)、壬辰(道光十二年)又值霪潦为患,今岁(道光十三年)一春苦雨,麦仅半稔,迨四五月,方以雨阳应时为农民幸,孰意秋来风雨如晦,有亘寒之占,黍稷方华,而地气不上腾,……而秀而不实者比比矣。吴中士女纺绩者什九,吉贝之植多于艺禾,频岁木棉又不登,价数倍于昔,而布缕之值反贱。”[85]道光元年大水,道光十一、十二年又经历大水。道光十三年春大水,秋寒。木棉连年减产,价高;布匹反而价低。多水寒冷的气候导致农作物减产,人民生计艰难。因此他说:“国家岁转南漕四百万石,江又南四郡居其半。夫此四郡一州,地方五百余里耳,而天庾之供如是,京师官俸兵饷咸于是乎。惟蕲年谷顺成,犹可为挹注耳,顾又遘此屡歉之余,国计与民生有两妨而无兼济。”

十一月,他上奏请求缓征新赋,次年带征[86],并说:“江苏四府一州之地,延袤仅五百余里,岁征地丁漕项正耗银二百数十万两、漕白正耗米一百五十余万石,又漕赠行、月、南屯、局恤等米三十余万石,较浙省征粮多至一倍,较江西则三倍,较湖广且十余倍不止。”“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87]对林则徐减缓南漕之举,吴人深为感激。吴大澂说:“道光朝,……吾吴漕粮帮费之重困已久,势不得改弦而更张。文忠疏请缓漕一分二分,或三四分,与民休息,岁以为常。”[88]

除了减缓漕粮外,林则徐还推广早稻种植,讲求江南水利,受到江南士绅的称颂:“侯官中丞今大贤,讲求水利筹农田。”[89]

由江南水利,他自然就想到畿辅水利:“南方地亩狭于北方,而一亩之田,中熟之岁,收谷约五石,则为米二石五斗矣。”[90]假设畿辅发展水利,则北方大亩收谷岂不更多?北粮岂不更易运到京师?

其三,林则徐的朋友、同年、同僚著书,如唐鉴著《畿辅水利备览》、潘锡恩著《畿辅水利四案》、吴邦庆编著《畿辅河道水利丛书》,对林则徐都有影响。

林则徐与潘锡恩的关系较密切,特别是嘉庆十八年至嘉庆二十三年(1813—1818),两人交往密切。其他时间相见较少。林则徐后来说:“三十年同谱,殆若晨星。白首怀人,只增感喟。”[91]正是对两人关系的写照。潘锡恩,字芸阁,安徽泾县人。林、潘同是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即同年;寓所相近,潘锡恩自述家在京师宣武门西寓舍,有求是书斋[92],今人或以为其寓所在宣武门外下斜街[93]。林则徐自嘉庆十八年(1813)十一月租赁粉坊琉璃街房屋[94],嘉庆二十三年(1818)六月时已移居土地庙上斜街。[95]两处都离南横街不远,都在北京市今西城区(原宣武区)。《林则徐集·日记》记载他们交往较多,有宴饮、诗课、游玩、馈赠等各种形式。[96]嘉庆二十三年(1818)二月十三日,乾清宫大考翰詹。嘉庆帝命题《澄海楼赋》。十四日发表考试等第名单,林则徐列三等第二十九名”[97],潘锡恩列一等[98]。道光十八年(1838)十一月二十七日林则徐南下广州经河间,潘锡恩正在河间兼试差,两人“谈片刻而别”[99]。道光二十三年(1843)正月初八林则徐阅邸抄,知南河帅麟庆褫职,潘锡恩放南河河督。[100]林则徐赠联祝贺:“三策治河书,纬武经文,永作江淮保障;一篇澄海赋,谈天藻地,蔚为华国文章。”[101]其中“治河书”当指《续行水金鉴》,“澄海赋”指嘉庆二十三年(1818)翰林大考时的《澄海楼赋》。道光二十四年(1844)十月中旬,林则徐在伊犁致信潘锡恩,辞谢潘出资为自己赎罪之举,“阁下十五年前分赔之款尚未就绪,正弟所代为蹙额,乃犹于涸辙中相濡以沫,使弟何以自安?”同时再次祝贺潘“重持河淮之节,未尝不以手加额,为朝廷庆得人”,并为潘面临的治河保漕形势艰难而担忧。像他们这种交往关系,道光三年(1823)潘锡恩《畿辅水利四案》刊刻后,赠书给林则徐,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但大约在什么时间?道光五年(1825),潘锡恩补淮扬道。道光六年至九年(1826—1829),任南河副总河。九年至十二年(1829—1832)在原籍守丧。道光二十三年(1843)为南河总督。[102]道光五年至九年(1825—1829),林则徐为江苏布政使、江宁布政使等。从时间上看,潘赠书给林,当在道光五年至九年(1825—1829)之间。所以道光十五年(1835)十二月林则徐请桂超万校刊《北直水利书》,并“赐示《畿辅水利丛书》并《四案》诸篇”之事。[103]

吴邦庆,字霁峰,直隶霸州人,嘉庆元年(1796)进士。林则徐,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林与吴,年辈相差较远,林称吴为“前辈”或“先生”。道光四年(1824)吴邦庆编著《畿辅河道水利丛书》刊刻时,林则徐署江苏布政使,似不可能得到赠书。道光九年至十一年(1829—1831),吴邦庆为漕运总督,督漕三年,东土无延期。[104]道光十一年十二月,林则徐任河东河道总督。[105]道光十二年(1832)二月十八日,林则徐补授江苏巡抚,吴邦庆补授河东河道总督。他们是前后任的关系。林则徐俟吴邦庆到任后即赴新任。[106]道光十二年三四月,林则徐等待吴邦庆来接任,他在信中多次提到此事,“霁峰先生尚未见有到江之信”[107],“霁峰前辈闻已卸篆,此间瓜代约在五月中旬”[108]。瓜代,指任期已满,后任接替,即交接工作。同年五月二十五日,林则徐与吴邦庆在山东台儿庄交接工作:“昨接霁峰先生书,知二十日渡河,定于二十五日在途接印”,于是林则徐“带印迎至前途,兹于廿五日在台儿庄交卸”。[109]自道光十二年至十五年(1832—1835),吴邦庆为河东河道总督。或许,在道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交接工作时,或在其后不久,吴邦庆赠《畿辅河道水利丛书》给林则徐。如此,则有道光十二年六月,林则徐召冯桂芬“入署,校《北直水利书》”一事。[110]并有道光十五年十二月林则徐“赐示《畿辅水利丛书》并《四案》诸篇”给桂超万,并请桂超万校勘《北直水利书》之事。[111]

林则徐与唐鉴的相识,当在嘉庆十九年四月至嘉庆二十一年五月间(1814年5月—1816年6月)。嘉庆十九年四月,林则徐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七月派充国史馆协修,二十年承办一统志人物名宦部分。唐鉴,湖南善化人,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112],十六年授翰林院检讨,二十一年五月为浙江道监察御史。他们二人同时在翰林院的时间,是嘉庆十九年四月至嘉庆二十一年五月,他们的认识当在这一时期开始。林则徐记载: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引见翰林院保送唐鉴等十人为御史。[113]唐鉴《畿辅水利备览》成书于嘉庆十六年至道光元年(1811—1821)。当唐鉴刊刻《畿辅水利备览》时,并没有赠书给林则徐。但在江苏时,唐鉴受林则徐等保举而任职,并向林则徐负责。道光十三年(1832)十月,唐鉴补授安徽宁池太广道员,“巡查六府州仓库钱粮之责,兼管关务”;道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江苏巡抚林则徐与两江总督陶澍、署漕运总督恩铭、安徽巡抚邓廷桢,合衔保举唐鉴为江安粮道“于地方漕务情形,夙切讲求,深知利弊”[114]。唐鉴督粮北上的工作,受到林则徐的关注。[115]

不仅如此,道光二十年(1840)、二十一年,唐鉴还两次向林则徐陈述发展畿辅水利的必要,并希望由林则徐来办理此事。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林则徐在广州钦差大臣任内上疏,请求发展畿辅水利。道光二十年,唐鉴致信林则徐,向林则徐陈述发展畿辅水利的必要和可能。道光二十年四五月间林则徐在广州致信唐鉴,信中提到:“畿辅水田之请,本欲畚挶亲操,而未能如愿闻已作罢论矣。手教犹倦倦及之,曷胜感服。”[116]道光二十一年秋季,当林则徐还在河南黄河河工工地时,唐鉴写信给林则徐并赠书两种,其中一种是《畿辅水利备览》。次年夏季,林则徐在荷戈西行伊犁途中,在西安,给唐鉴复信:“去岁九秋,在河干得执事手书,并惠大著两种。……所辑《水利书》援据赅洽,源流贯彻。……老前辈大人撰著成书,能以坐言者起行,自朝廷以逮闾井,并受其福。岂非百世之利哉!”高度评价《畿辅水利备览》。林则徐表示:“侍于此事积思延访,颇有年所,而未能见诸施行,窃引为愧。”[117]总之,在畿辅水利问题上,唐鉴和林则徐,同明相照,同类相求。

最后,元明清江南籍官员有感于江南赋重漕重,而讲求发展西北华北(畿辅)水利的传统,对林则徐亦有影响。自元代以来,江南籍官员,不满于江南赋重漕重,而提倡发展以畿辅水利为开端的西北水利,就近解决京师及北边的粮食供应问题,从而缓解京师对江南漕粮的压力。这种思想潮流,延续到清代。林则徐继承了元明至清乾嘉时讲求畿辅水利者的思想传统。

林则徐的畿辅水利思想,与前代、同时代讲求畿辅水利者的思想,大旨相同,细节则异。即他们都主张发展畿辅水利,减少京师对东南的粮食需求,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具体细节上,如在关于畿辅水利与河道的关系、发展水稻生产与农田水利的关系、设置专官和责成守令等问题的看法上,林则徐与其他人不同。在关于畿辅水利与河道的关系上,林则徐主张,“治水先治田,……若俟众水全治而后营田,则无成田之日”。这与唐鉴相同,而与冯桂芬有异。唐鉴主张,畿辅水利就是“下手则见地开田而已,切不可在河工上讲治法”。冯桂芬不同意,“即不能众水全治,亦当择要先治,盖未闻水不治而能成田者”。“水不治而为田,或田其高区而水不及,或田其下地而水大至,一不见功,因噎废食,文忠亦未之思也。”[118]唐鉴、林则徐更多地考虑现实需要,而冯桂芬更多地考虑治水合理性。

在发展水稻生产与农田水利的关系上,林则徐与唐鉴、冯桂芬一样,都主张发展水稻生产,因为他们认为水稻产量高。林则徐说,南方小亩水稻亩产五石(米二石五斗);唐鉴认为水稻高产,高粱小麦薄产;冯桂芬说,一亩水稻可养活一人,十亩高粱或小麦才可养活一人。但吴邦庆则主张不必完全改种水稻。林则徐、冯桂芬都认为水稻高产,而吴邦庆认为北方不见得都适合种植水稻,更多地考虑北方水分、土壤、温度等实际情况。

在设置专官和责成守令问题上,林则徐主张责成守令,吴邦庆主张设置专官和委员相结合。林则徐相信守令的执行力,吴邦庆认为地方守令会只顾本乡本土利益,只有朝庭权威才能协调各方利益。相比而言,吴邦庆的主张,更有可行性、必要性。

桂超万,先是赞同畿辅水利,后来他在畿辅地区为官八年,转而不赞成畿辅水利。其理由主要是,畿辅雨水不足。他说:“后余官畿辅八年,知营田之所以难行于北者,由三月无雨下秧,四月无雨栽秧,稻田过时则无用,而乾粮过时可种,五月雨则五月种,六月雨则六月种,皆可丰收。北省六月以前雨少,六月以后雨多,无岁不然。必其地有四时不涸之泉,而又有宣泄之处,斯可营田耳。”畿辅多数地区,雨水与水稻生产季节不符,但玉田、丰润、磁州水源丰富可以发展水利。[119]今天,论者曰北方热量不够,不能发展水稻,这是不能让林则徐等信服的。假使热量不足,后来东北、伊犁水稻生产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林则徐兴办直隶水利的主张,一经提出,即遭到直隶总督琦善的阻挠。道光十七年(1837)二月初八日,林则徐离京赴湖广总督任,路经保定,直隶总督琦善“来寓长谈,去后,即往答之,又谈至傍晚”[120]。琦善反对畿辅水利,其主要原因是,他认为由林则徐提出畿辅水利,是越俎代庖。琦善“遇公保定,议时事不合,论直隶屯田水利,又憾公越俎”[121]。林则徐以苏抚而言直隶水利,使琦善颇感不满。“侯官林文忠公所著《畿辅水利议》,征引凿凿有据,然当时直隶制府有违言,因而不行。”[122]其实林则徐早就想“面求经理兹事”[123]。道光二十二年(1842)夏季,林则徐在西行伊犁途中,在复唐鉴信中表示实施畿辅水利,“侍于此事积思延访,颇有年所,而未能见诸施行,窃引以为愧”[124]。对此,林则徐表示很惭愧。但林则徐和唐鉴,都没有放弃发展畿辅水利的愿望。

林则徐发展西北、华北(畿辅)水利的主张没有实现,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本书在前面多次谈过这个问题,此不赘述。

但是,当他在伊犁遣戍时,参与了伊犁和南疆的水利建设。道光二十年(1840)九月林则徐被革职;二十一年(1841)五月效力河南河工后仍遣戍伊犁;二十二年(1842)夏季西行途中,他在回复唐鉴的信中表示,对他一直想办理的畿辅水利没有实行,表示很惭愧,十一月抵达伊犁。他除了解伊犁的边防哨卡情形,“还研究屯田备边的历史经验,着重了解清代在新疆屯田的情况。他亲自摘抄的史籍、档案材料,目前可以看到的,就有《喀什噶尔、巴尔楚克等处屯田原案摘略》《巴尔楚克等城垦田案略》……等篇。这些材料,主要涉及民屯和回屯,而对道光年间的情况,摘抄得最为详细”[125]。他认为在伊犁兴修水利,可以一举两得:“……晒渠导流,大兴屯政,实以耕种之民,为边徼藩卫,则防守之兵可减,度支省而边防益固。”[126]

道光二十四年(1844),伊犁屯田歉收,伊犁将军布彦泰大伤脑筋。满八旗旗屯的建设,始于嘉庆八年(1803)松筠任伊犁将军时。惠远城稻田迤东七里沟,即阿齐乌苏旗屯,引用阿里木图沟泉水,并辟里沁之新开渠水灌溉,为八旗公田。[127]但是在嘉庆后期,由于水源不足而废弃。这时伊犁将军布彦泰,欲重修阿齐乌苏旗屯,“拟引哈什河之水以资灌注,将塔什鄂毕斯坦回庄旧有渠道,展宽加深,即开接新渠引入阿齐乌苏东界,并间段酌挖支渠,俾新垦之田便于浇灌”[128]。道光二十四年(1844)五月,林则徐给伊犁将军布彦泰写信,表示“情愿认修龙口要工”,[129]即哈什渠中的一段;经过四个多月,终于修成“宽三丈至三丈七八尺不等,深五六尺至丈余不等,长六里有奇”的渠道,[130]使“十万余亩之地,一律灌溉,无误春耕”[131]

十一月,林则徐奉命前往天山南麓阿克苏、乌什、和田查勘垦务。道光二十五年(1845),继续查勘叶尔羌、喀什葛尔、巴尔楚克、喀喇沙尔、哈密垦务,共查勘六十八万亩土地。[132]在查勘过程中,林则徐感叹:“南八城,如一律照苏、松兴修水利,广种稻田,美利不减东南。”[133]因此他经常根据山原形势,倡导开浚水源,兴修水利。如在喀喇沙尔(今焉耆县),他倡导增挖中渠一道,支渠两道,接引北大渠水,灌溉库尔勒环城新垦荒地;挖大渠一道,支渠四道,退水渠一道,引开都河水,灌溉北山根垦地。在伊拉里克(即板土戈壁),从二百里外引大小阿拉浑河水,用旧毡铺垫渠底,减少渗漏。在吐鲁番,推广卡井。[134]可以说,林则徐参与新疆的水利建设,部分地实现了他的西北水利思想。

但林则徐还是为新疆水利感到些许遗憾。道光二十九年(1849)冬十一月,林则徐由昆明回原籍,由洞庭湖入湘江,派人请左宗棠晤谈,二十一日(1850年1月3日)在长沙码头泊舟夜话,他们主要讨论西域时务。三十年后左宗棠回忆说:“忆三十年前,弟曾与林文忠公谈及西域时务。文忠言:西域屯政不修,地利未尽,以致沃饶之区,不能富强。言及道光十九年(1839)洋务遣戍时,曾于伊拉里克及各城办理屯务,大兴水利,功未告蒇,已经伊犁将军布彦泰奏增赋额二十余万两,而已旋蒙恩旨入关。颇以未竟其事为憾。”[135]这表现了林则徐对西北水利的拳拳之心。

【注释】

[1]白寿彝总主编,龚书铎主编:《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1840—1919)(下)。

[2]狄宠德:《析〈畿辅水利议〉谈林则徐治水》,《福建论坛》1985年6期;苏全有:《试论林则徐的农业水利思想及实践》,《邯郸师专学报》1996年2期;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3]《畿辅水利议·开治水田有益国民计生》。

[4]《畿辅水利议·破浮议惩阻挠》。

[5]《畿辅水利议·开治水田有益国计民生》,光绪丙子三山林氏刻本。

[6]《畿辅水利议·推行各省》。

[7]《畿辅水利议·直隶土性宜稻有水皆可成田》。

[8]《畿辅水利议·田制沟洫水器稻种附》。

[9]《畿辅水利议·禁占垦碍水淤地》。

[10]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兴水利议》,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此下为“可否饬下廷臣及直隶总督筹办之处。伏候圣裁”。

[11]《畿辅水利议·序》。

[12]包世臣:《中衢一勺》卷三《庚辰杂著四》。

[13]唐鉴:《畿辅水利备览·臆说》。

[14]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

[15]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

[16]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17]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37页。

[18]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3页。

[19]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二五《林文忠公事略》,光绪乙未上海点石斋缩印本。

[20]李瑚:《魏源研究》,朝花出版社,2002年,第313页。

[21]《林则徐集·日记》,中华书局,1984年,第7—16页。

[22]《林则徐集·日记》,中华书局,1984年,第88页。

[23]《复常熟杨氏兄弟论灾务书》,见《云左山房文钞》卷四。

[24]《林则徐书札·复梁芷庭观察书》。

[25]《林则徐集·日记》,第51页。

[26]《林则徐集·日记》,第51页。

[27]《林则徐集·日记》,第51页。

[28]《林则徐集·日记》,第51页。

[29]《林则徐集·日记》,第71页。

[30]《清史稿》卷三六六《蒋攸铦传》。

[31]王培华:《清代滏阳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利用与分配》,《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

[32]《林则徐全集》第六册《文录》,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356页。

[33]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34]《两淮都转盐运使婺源王君墓表》,见《魏源集》,中华书局,第333页。

[35]来新夏:《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92页。

[36]林则徐:《云左山房诗抄》卷三。

[37]来新夏:《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92页。

[38]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12页。杨国桢:《林则徐传》,第66页注。

[39]《林则徐书简》,第24页,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12页。

[40]林则徐:《畿辅水利议·序》。

[41]冯桂芬:《显志堂稿》卷一二《跋林文忠公河儒雪辔图》。

[42]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兴水利议》,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12—113页。

[43]《林则徐集体·日记》,中华书局,1962年,第214页。

[44]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7页注②。

[45]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兴水利议》,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13页。《显志堂稿》卷一一《兴水利议》。

[46]冯桂芬:《显志堂稿》卷一二《跋林文忠公河儒雪辔图》。

[47]《显志堂稿》卷三《林文忠公祠记》。

[48]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琉》,《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49]《林则徐集·日记》,第227页、313页。

[50]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7页。

[51]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7页。

[52]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7页。(https://www.daowen.com)

[53]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见《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54]《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绘水集》序,道光十三年十月,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

[55]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7页。

[56]《林则徐集·日记》,第362页。

[57]《林则徐集·奏稿中》。

[58]《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205《致唐鉴》,道光二十年四五月间于广州。

[59]《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397《致唐鉴》,道光二十二年六月间于西安,海峡文艺出版社。

[60]《国朝先正事略》卷二五《林文忠公事略》,光绪乙未上海点石斋缩印本。

[61]《清史稿》卷三六九《林则徐传》,第38册,第11494页。

[62]《唐确慎公集》卷八《到京召见十一次纪恩四章》。

[63]《清史稿》卷一二九《河渠志四·直省水利》。

[64]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见《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65]道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程赴河东河道总督新任折》,见《林则徐集·奏稿上》。

[66]道光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接任河东河道总督日期折》,见《林则徐集·奏稿上》。

[67]《江苏减赋记》,见《显志堂稿》卷四。

[68]《请减苏、松、太浮粮疏》,见《显志堂稿》卷九。

[69]《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祈晴祝文》,道光十三年三月初三日。第499页。

[70][3 ]《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二此祷雨祝文》,道光十五年闰六月十三日,第501页。

[71]《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绘水集·序》,道光十三年十月。

[72]《林文忠公祠记》,见《显志堂稿》卷三。

[73]《林则徐集·奏稿中》,中华书局,1962年,第723—724页。

[74]王鎏:《钱币刍言续刻·毛应观〈序〉》。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56页。

[75]施和金:《江苏农业气象灾害历史纪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1页。

[76]《复陈恭甫先生书》,见《林则徐书简》,第23—24页。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127页。

[77]《林则徐书简》,第24页,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12页。

[78]林则徐:《畿辅水利议·序》。

[79]龚书铎:《清嘉道年间的士习和经世派》,见《中国近代文化探索》,北京师范大学,1988年,77页。

[80]程含章:《覆黎河帅论北方水利书》,见《清经世文编》卷一〇八《工政十四·直隶水利中》。

[81]阮元:《海运考跋》,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

[82]《云左山房诗钞》卷二《挽黎襄勤公世序》。

[83]《与林少穆巡抚书》,见陈寿棋:《左海文集》卷五。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17页。

[84]《复陈恭甫先生书》,见《林则徐书简》,第23—24页。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27页。

[85]《林则徐全集》第五册《文录·绘水集序》,道光十三年十月。

[86]《林则徐集·奏稿上·太仓等州县卫帮续被阴雨收成歉薄请缓新赋折》,道光十三年。

[87]《林则徐集·奏稿上·江苏阴雨连绵田稻歉收情形片》,道光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88]吴大澂《序》,见《显志堂稿》卷首,光绪三年。

[89]齐彦槐:《龙尾车歌》,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128页。

[90]林则徐:《畿辅水利议·序》。

[91]《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483《致潘锡恩》,道光二十四年十月中旬于伊犁,第391—392页。

[92]潘锡恩:《畿辅水利四案·案补》。

[93]白杰:《宣南文脉》,中国商业出版社,2005年,第138页。

[94]《林则徐集·日记》,第29页。

[95]《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11《致郭阶三》,嘉庆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96]嘉庆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同年诸人来寓宴集”。二十一年正月初四“潘芸阁招饮,俱未赴”,十四日宴客,有潘芸阁在座。二月二十五日午后诸同年潘芸阁等来寓课诗。四月初八日早晨,往潘芸阁家祝寿。五月初七日下午,往潘芸阁处诗课。以上分别见《林则徐集·日记》第29、33、34、42、45页。

[97]来新夏:《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6页。

[98]《清史稿》卷三八三《潘锡恩传》,第38册。

[99]《林则徐集·日记》,第317页。

[100]《林则徐全集》第九册《日记》,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506页。

[101]来新夏:《林则徐年谱·附录一谱余》(增订本)引用同治十年退一步斋刊本方浚师《蕉轩随录》卷一二《林文忠赠联》。道光六年至九年,潘锡恩为南河副总督。道光十一年,前任南河总督黎世序和南河副总督潘锡恩主持、俞正燮等编辑《续行水金鉴》成书。道光二十三年至二十八年任南河河道总督兼漕运总督。故此联当作于道光二十三年正月朝廷用潘锡恩为南河总督后。

[102]《清史稿》卷三八三《潘锡恩传》。

[103]《林则徐集·日记》,第214页。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见《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104]徐世昌、王树楠:《大清畿辅先哲传》第五《吴邦庆传》。

[105]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985年。

[106]《林则徐集·奏稿上·补授江苏巡抚谢恩折》,中华书局,1962年,第23—24页。

[107]《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82《致陶澍》,道光十二年三月初五日。

[108]《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85《致沈维桥》,道光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109]《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856《致郑瑞麟》,道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110]冯桂芬:《显志堂稿》卷一二《跋林文忠公河儒雪辔图》。来新夏:《林则徐年谱》(增订本)。

[111]《林则徐集·日记》。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见《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112]《清史稿》卷四八〇《唐鉴传》,第43册。

[113]《林则徐集·日记》,第45页。

[114]《林则徐集·奏稿上》,第163页。

[115]《林则徐集·日记》,第155页。

[116]《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205《致唐鉴》,道光二十年四五月间于广州,海峡文艺出版社。

[117]《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300《致唐鉴》,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于西安,海峡文艺出版社。

[118]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兴水利议》,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12—113页。

[119]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见《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120]《林则徐集·日记》,中华书局,1962年,第226页。

[121]金安清:《林文忠公传》,见《续碑传集》卷二四,清光绪十九年刊本。

[122]谢章铤:《课余偶录》卷三,转引自杨国桢:《林则徐传》,第118页。

[123]桂超万:《上林少穆制军论营田疏》,《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三九《户政十一·屯垦》。

[124]《林则徐全集》第七册《信札》第397《致唐鉴》,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于西安,海峡文艺出版社。

[125]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94页。

[126]黄冕:《书林文忠公逸事》,咸丰元年于长沙。转引自杨国桢:《林则徐传》,第395页。

[127]祈韵士:《西陲要略》卷三《伊犁兴屯书始·三屯水利附》。

[128]《清史列传》卷五四《布彦泰传》。

[129]《林则徐全集·文录·上伊犁将军布彦泰》,道光二十四年。

[130]《史料旬刊》第37期,清道光朝密奏专号第三,第369页。

[131]《清宣宗实录》卷三四九,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壬辰。

[132]杨国桢:《林则徐传》,第404页。

[133]吴蔼宸:《新疆纪游》,转引自杨国桢:《林则徐传》,第404页。

[134]杨国桢:《林则徐传》,第404—405页。

[135]《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答刘毅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