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古代中国的社会历史发展中,对于传统的认可与承继是为一大特色。在上古时代,传统首先体现在祖考的业绩、德操和形象等方面。人们通过尊祖敬宗来延续先祖的传统。以周代而言,尊祖是宗法观念的核心内容之一。《礼记·丧服小记》说: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1]
《礼记·大传》亦谓: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2]
宗族是周代社会的主干和基本单位,它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是社会稳定和谐的保障。由亲亲这一观念所形成的“尊祖”,会影响到“社稷”的巩固。其重要性质于此可见。尊祖敬宗的直接结果,用船山先生的话来说,就是“等杀立焉”,体现着“先王尊亲之大义”。所谓尊祖,就是敬服宗子,“以著其德厚流光之盛”[3]。
周代贵族接受王命所赐爵位、品服、仪仗、职官是世卿世禄制的关键。周天子的赐命之辞见于周代众多彝铭。在赐命铭辞中称赞受赐者祖考的功绩,成为赐命的重要理由之一。可举一例,以示一般。西周中期的《师簋》铭文载:
命汝更(赓)乃祖考司小辅,今余唯申就乃命,命汝司乃祖旧官。(《集成》4324)
意谓周王命名职官是师者赓续其祖考的职司,如今周王继续重申这个任命,命令
担任祖考的旧职。类似的册命辞语多见,几成彝铭习语。由此可见尊祖不仅是宗族内部的观念,亦是国家与社会十分重视的观念。
周人敬拜祖先、祭之如仪之时,祖先的形象必定浮现于眼前。周人祖先的形象,不具有个体色彩,他是理想境地下祖先所应当具有的完美形象。这一祖先形象一方面是对现实中祖先形象的抽象、概括,另一方面也是对祖先形象的神化,从而增强祖先的神性。周人的祖先形象具有想象性质,是周人价值观念、信仰观念的反映。前引船山先生语“著其德厚流光之盛”,在周代彝铭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周人的信仰世界里,祖考威仪的完美,风范、仪度的恰适,是现实中周人的楷模。周人服膺其祖考的威仪,亦随之服膺其威仪所体现的祖考的内在之德操。《诗经·大雅·民劳》篇所云“敬慎威仪,以近有德”[4],所说就是这个意思。春秋时期的贤臣北宫文子向卫君讲述威仪的作用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令闻长世。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顺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5]祖考威仪的影响,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传递。
周人由尊祖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帅型祖考之德”的观念,将距离遥远的天降之德转向“近取诸譬”的祖考之德,为社会中人们的修德开辟了可由之径。儒家“内得于己”的修身路径,实由此启其端。西周宗法社会,天子祖述文武之德,贵族善继祖考之德。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伦理道德,研究德观念的源流,揭示德之源,抉发周人尊祖传统的深刻内涵及其意义,是认识文化传统的重要课题,也是本书的主旨所在。
【注释】
[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三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95页。
[2]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08页。
[3]王夫之:《礼记章句》卷十五,见《船山全书》第四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794页。
[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卷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548页。
[5]《左传》,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0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