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后期的大学
在大学自发产生时期之后,有关中世纪后期大学的历史尚未有人来著书立说。[78]这是一个犹如一幅不确定的镶嵌图案艺术的研究领域,其中粗略的概括与专题研究发现的结果很不协调地并存在一起。过去忽视这一主题的原因在于,人们一直认为,中世纪后期的大学已开始走下坡路了,而且都是欧洲原型“studia”(讲习所)的劣质翻版,显示出其组织和知识方面衰败的症候。但是,有差异并不一定就是衰落:中世纪后期的大学时刻调整自己以满足变化中的社会需求的做法表明,大学运动始终是一股强劲的力量,并没有固化曾经充满生命力的理想。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些大学没有如法炮制在大学发展初期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帕多瓦大学或蒙彼利埃大学所取得的地位,当代的人们或许不该把14世纪和15世纪的大学看作是衰落的展示标志,稀缺价值(scarcity value)的结果是更容易看出差异。如果在1300年有15至20所这样的大学,那么,到1500年时已有大约70所大学了。[79]那不管是什么标准,这都是大学形势十分乐观的标志。甚至考虑到历史较长的“studia”(讲习所)的学生数量会出现大量的重新分布,这种大规模的大学扩张可以推断,欧洲的学生人数[80]和教学人员都有相当大的增长。社会中崛起的这股学术力量在日益华丽的大学建筑上反映出来,而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拥有永久的声望。由于与周围城市环境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中世纪后期的大学再难轻易使用迁徙手段来加以威胁了。这也标志着,大学已根本脱离了那样的时代,即不稳定是大学生活的标志,不断的迁徙是学术职业的危险之一。知识人才散布在如此广泛分布的“studia”(讲习所),从而打破了历史悠久的大学垄断的统治地位;但是,这些讲习所在大都市的分散并不一定意味着大学标准的降低;这种情况引发的或许是在一个广泛的地域空间中所进行的某种调整。尽管这些问题难以估量,但是,人们也不该想当然地产生这样的想法,即因为原型的“studia”(讲习所)遭受了学生人数和学术方面的逆转,所以,新的大学的水平也一定是相应下降的。
研究中世纪后期大学的文献资料非常丰富,其中一些文献资料与研究历史较为悠久的“studia”(讲习所)的文献材料在类别上还有所不同。对原型大学历史的主要诠释思路,至少是在它们的形成阶段,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官方的文件如法令、特许状、教皇敕令等为基础的,而且与对知名教师的学术评价结合在一起。对于新的大学而言,有关行政管理和事务性质的资料则更多,包括大学管理记录、账簿、招生名单和授予学位名单等。这些文献资料辅以学院的记录、信函、布道以及法律的、教会的、国家的和城市的各类档案。这些资料和档案直接或间接地与大学有关联并且能够从一般意义上更好地洞察大学生活,而所能获得的13世纪有关讲习所的文献记载是做不到的。但是,考察和出版这些文献资料仍是不全面的,而综合研究迄今还未付诸实施。[81]
大多数14世纪和15世纪的大学都是由世俗统治者或城市当局建立,并得到了教廷的确认。例如,特雷维索大学(1318)、帕维亚大学(1381)、奥朗日大学(1365)和布拉格大学(1347—1348)都是由帝国当局建立的[82](尽管布拉格大学仍然须由教皇批准)。尽管在建立大学的动机方面声望因素显得很突出,然而,除非拟建的大学基于真实的需求以及地理位置优越,否则大学存活的几率是不高的。1339年建立的格勒诺布尔大学地处多芬地区,这一地区是罗马帝国与法兰西王朝之间有领土争议的地区,其结果是该大学从未发展起来并最终被瓦伦斯大学(1452)所取代。[83]而且,实际上,大学在建立初期与大学真正进入运作阶段之间,经常有很大的差距。例如,南特斯曾计划建立一所大学,并先后于1414年和1449年获得了教廷的支持,但是,直到1461年大学才实际开办。[84]另外,一些仍处于萌芽状态或完全是纸上谈兵的大学都得到了教皇的敕令授予其“studium generale”(公共讲习所)的地位。究其原因,其中大多数夭折的原因并不清楚。这类“studia”(讲习所)包括拟建的都柏林大学、卢卡大学、奥维多大学和赫罗那大学。[85]
在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苏格兰和斯堪的纳维亚涌现的大学,极大地改变了欧洲的大学地理版图。这使得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在本地上大学,从而有助于更加突出大学作为世俗政府代言人的地位。正如中世纪后期的巴黎大学和博洛尼亚大学逐步接受国家的控制一样,一些新诞生的大学从一开始就体现着国家、地区和城市的利益。1409年,布拉格大学发生了著名的外迁事件。其原因是占布拉格大学师生大多数的德国教师和学生,在听到国王瓦茨拉夫(Wenceslas)修改宪法以确保波希米亚教师在所有大学全体大会上拥有不正当的控制权力时,就立即离开了布拉格大学。这一著名事例只是表明了民族主义问题是如何开始渗透到欧洲“studia”(讲习所)内部的。[86]大学失去了它的超越民族的性质,开始逐步成为政治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被用来满足国家机构的需求,并为当地人带来好处。例如,在中世纪后期的德国大学,许多教师的地位都近似于国家官员的级别,而这导致专业知识的精神信仰与专业公务员的精神信仰紧密融合在一起。[87]在一定意义上,一个国际性的学术大会,特别是与会人员中外国因素占了很大比例的这样一个学术大会的举行势必与世俗政府集权模式产生龃龉,而集权化的政府在中世纪后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尚无证据表明,大学展示出集体行动来反抗成为世俗当局被保护者的角色:它们肯定早已意识到,学术自由从任何法律意义上来说都是一个幻想,社会是不会容忍或在财力上支持学术团体而不谈相当的回报的。[88]在这种形势下,平民教师和学生的比例明显增加(特别是在意大利和法国南部的一些讲习所)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平民传统在这些地方一直是根深蒂固的。[89]
如果说中世纪后期的大学受到了世俗当局控制的话,那么,与它们的前辈相比,它们在脱离教会控制而获得的自由方面则要大得多。15世纪的“studia”(讲习所)尤其如此。因为在当时与教会当局的艰苦斗争获得了胜利,“主教联盟时代”(commonwealth Episcopal era)已开启。[90]在15世纪,大多数法国“studia”(讲习所),例如,艾克斯大学(1409)、多尔大学(1422)、普瓦捷大学(1431)、瓦朗斯大学(1452、1459)、南特斯大学(1460)和布尔日大学等(1464),几乎都完全摆脱了当地教会当局渗透和控制大学社团的企图。同样,14世纪后期和15世纪,主教控制在德国、波希米亚以及低地国家的大学里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现实话题。这类大学的大多数,例如,布拉格大学(1347—1348)、维也纳大学(1365)、海德尔堡大学(1385)和莱比锡大学等,都将它们初期的发展归功于当地的统治者。[91]其他的大学,如科隆大学(1388)和罗斯托克大学(1419)是作为城市的一项公共事业项目建立的。维尔茨堡大学(1402)是由主教建立的,而在这类大学中任命一位主教或大主教担任校长是相当普遍的。但是,如果这样任命的话,那么校长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形式,他的管辖权从一开始或在某个合适的早期阶段就被授予了大学管理机构,通常是由一个院长来代表的。[92]德国、波希米亚和低地国家的大学都是在极为世俗的环境里孕育而生的,这对教会当局行使权力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如前所述,在苏格兰[93],主教积极创建大学完全都是出于仁慈之心,因而这一动机对于大学必然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社团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可以认为,对于15世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大学而言,情况都是如此。[94]
第六章将对德国和苏格兰大学发展的焦点——学院—大学的演变进行论述;第七章将对法国的省级大学以及西班牙和意大利大学广泛的体制特点加以概述。因此,这几点无需在此赘述。
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这些原型大学成了中世纪后期大学组织双重模式效仿的榜样,前者发展成为学生型的大学,后者则是教师型的大学。一般来说,欧洲北部的“studia”(讲习所)遵循巴黎大学的框架,而欧洲南部的大学则参照博洛尼亚大学的办学思想。但是,在复制这些大学模式时,每所大学基本上都做了调整和改进。甚至深受巴黎大学模式影响的德国大学,也表现出一些重要的不同。早期的这类大学,例如,布拉格大学和维也纳大学,起初都允许学生参与大学事务的管理,尽管这些博洛尼亚的元素后来被逐步淘汰了。[95]在德国的大学里,院长的地位不再那么重要了。它失去了巴黎大学那种与文科学院的关系,而院长可以从大学的任何部门来推选。有时,该职位授予一位年轻的贵族,在很大程度上是荣誉性质的,因为这样做可以鼓励贵族对大学实施保护,这对于许多德国大学来说是非常有利的。[96]有几所大学的发展体现了混合性的特征,构成了第三种类型的大学体制,其灵感源于将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的模式加以组合。法国的一些省级大学就是以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大学体制的调整是多种多样的,对原型大学一系列的借鉴、改进以及既借鉴又改进的过程相当复杂,因此,总是难以画出一幅有关这几个后期“studia”(讲习所)体制发展的谱系图。同乡会组织在后期大学里的地位通常并不很重要,无法与13世纪大学的同乡会相比,或许这是大学的国际性地位逐步削弱的征兆。[97]在一些大学,例如,奥朗日大学、多尔大学、卡昂大学、卡奥尔大学、佩皮尼昂大学、南特斯大学、波尔多大学、爱尔福特大学和科隆大学,就根本没有同乡会组织。[98]而在其他的“studia”(讲习所),例如海德尔堡大学,即使有同乡会,但后来也很快被取缔了。[99]如果同乡会能幸存下来的话,那么,它们主要是以行政事务单位为主,而不是以大学管理或教学单位为主。中世纪后期同乡会的人为性质和正规性质代表着某种妥协:一方面尊重同乡会是推动大学发展的一种基本的开拓力量;一方面是根据大学发展的需要而逐步淡化同乡会组织在大学图景中的中心地位。同乡会已经成为大学的一个沉重负担:从已过去的年代来看,它们成了民主尴尬的代表。同乡会的离心特点是不会被允许偏离中世纪后期正在形成的、更为单一的大学管理体制的轨道的。
[1]参见亨特:《12世纪后期的英语学习》,《皇家历史学会会报》,第4辑,第19期(1936年),第19页之后内容的相关部分(修订再版),引自萨瑟恩编:《中世纪史论文集》(Essays in Medieval History),伦敦,1968年,第160页之后的内容。
[2]有关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神秘起源,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5—6页、第276页及注释。
[3]亨特:《12世纪后期的英语学习》,《皇家历史学会会报》,第4辑,第19期(1936年),第21—22页(《中世纪史论文集》,第107—108页);也可参见爱德华兹(K.Edwards):《中世纪英国世俗主教座堂》(English Secular Cathedrals in the Middle Ages),第二版,曼彻斯特,1967年,第185—186页。
[4]布洛瓦的彼得(约1135—1211),法国诗人和外交家。——译者注
[5]亨特:《12世纪后期的英语学习》,《皇家历史学会会报》,第4辑,第19期(1936年),第28页(《中世纪史论文集》,第114页);爱德华兹:《中世纪英国世俗主教座堂》,第186—187页;也可参见孔特纳(S.Kunttner)和拉思伯恩(E.Rathbone):《12世纪的盎格鲁—诺曼底圣典学者》(Anglo—Norman Canonists of the Twelfth Century),《传统》(Traditio),第7期(1949—1951年),第279—321页。
[6]该诗由亨特选编,见《12世纪后期的英语学习》,《皇家历史学会会报》,第4辑,第19期(1936年),第36—37页(《中世纪史论文集》,第121—122页)。
[7]威廉·费兹史蒂芬(?—约1191),英国牧师,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的管家。——译者注
[8]参见威廉·菲茨蒂芬(William Fitz Stephen):《伦敦纪事》(Descriptio Londoniae),引自罗伯逊(J.C.Robertson)主编、罗尔斯(Rolls Series)辑:《托马斯·贝克特历史文献》(Materials for the History of Thomas Becket),第3卷,伦敦,1877年,第4—5、9页。
[9]参见理查森(H.G.Richardson):《12世纪北安普敦的学校》(The Schools of Northampton in the Twelfth Century),《英国历史评论》,第56期(1941年),第595页之后的内容。
[10]关于该论文,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11页之后的内容;以及利奇(A.F.Leach)的评论和拉什达尔的书面回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附录1以及第465页之后的内容。
[11]贝克特争论或贝克特争端,指1163年至1173年之间发生在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与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之间的争吵。——译者注
[12]有关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的函件与亨利二世的法令,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12—16页及修正说明。
[13]参见萨尔特(H.E.Salter):《中世纪的牛津大学》(The Medieval Universty of Oxford),《历史》(History),第14期(1929—1930年),第57页之后的内容。
[14]有关牛津大学摆脱巴黎大学的制度模式的程度,参见理查森:《12世纪北安普敦的学校》,《英国历史评论》,第56期(1941年),第101页之后的内容。
[15]理查森:《12世纪北安普敦的学校》中的相关内容。
[16]理查森:《12世纪北安普敦的学校》,《英国历史评论》,第56期(1941年),第597页。
[17]理查森:《12世纪北安普敦的学校》,《英国历史评论》,第56期(1941年),第603—604页。
[18]有关牛津大学早期的发展,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附录1,第5页之后的内容;霍兰(T.E.Holland):《12世纪的牛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in the Twelfth Century),引自伯罗斯(M.Burrows)主编:《丛书》(Collectanea),第2卷,牛津历史学会(Oxf.Hist.Soc.),第16期(1890年),第137页之后的内容;萨尔特:《中世纪的牛津》(Medieval Oxford),牛津历史学会,约1936年,尤其是第90页之后的内容和《中世纪的牛津大学》,第57页之后的内容;马利特(C.E.Mallet):《牛津大学史》(A Hisotry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第1卷,伦敦,1924年,第1章:“牛津大学的起源”(The Origins of Oxford),第1页之后的内容;斯特里克兰·吉普森(Strickland Gibson):《牛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维多利亚郡史》,第3卷,萨尔特和洛贝尔(M.D.Lobel)主编,伦敦,1954年,第1页之后的内容;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76页之后的内容。
[19]但是,萨尔特在其前面被引用的文章中强调,城堡中的圣乔治与学术有着某种联系,但并未与在圣玛丽教堂周围建立的牛津城的学校有直接的联系。
[20]关于这一段,参见前面有关牛津大学早期的发展所引述的参考文献。孔特纳和拉思伯恩论述了牛津大学的法律中心地位,参见《12世纪的盎格鲁—诺曼底圣典学者》,《传统》,第7期(1949—1951年),第323—327页。
[21]西奥博尔德斯·斯坦彭西斯,12世纪牛津大学的教师。——译者注
[22]罗伯特·普伦(?—1146),英国神学家。罗马天主教会的神职人员,牛津大学的创始人之一。——译者注
[23]蒙默思的杰弗里(?—1155),英格兰中世纪编年史家。——译者注
[24]吉拉德·坎布伦塞斯(约1146—约1223),中世纪威尔士的牧师和编年史学家。——译者注
[25]参见孔特纳和拉思伯恩:《12世纪的盎格鲁—诺曼底圣典学者》,《传统》,第7期(1949—1951年),第24页及注释3。
[26]内夸姆的亚历山大(1157—1217),英国学者和教师。——译者注
[27]萨尔特再版的《牛津大学的中世纪档案》(Mediaeval Archives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两卷本,牛津历史学会,第70期,1920—1921年,第1卷,第2—4页。有关该特许状,基布尔在其《中世纪的学术特权》一书中进行了论述,见该书第268—269页。
[28]最早的参考文献,参见以下论述:要根据(以下人)的建议:“……选派令人尊敬的林肯教区主教休(Hugonis)以及他的继任者、当地的副主教、官员或者主教指派的学者去那儿担任大学校长……”
[29]参见切尼(M.G.Cheney):《牛津大学早期的校长——杰弗里·德·卢西牧师》(Master Geoffrey de Lucy,an early chancell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一文,该文章虽经常不被重视,但却非常重要,《英国历史评论》,第82期(1967年),第750页之后的内容。
[30]萨尔特:《斯纳普的法令汇编和其他记载》(Snappe's Formulary and other records),牛津历史学会,1924年第80期,第318页;《中世纪的牛津》,第93页。
[31]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38页及注释1。
[32]关于杰弗里·德·卢西任职可能截止的日期,参见切尼:《牛津大学早期的校长——杰弗里·德·卢西牧师》,第735页。
[33]引自《斯纳普的法令汇编和其他记载》(Snappe's Formulary),第52页。罗伯特·格罗斯泰特可能在1221年担任校长;斯特里克兰·吉普森:《牛津大学》,《维多利亚郡史》(牛津),第3卷,第2页。
[34]有关牛津大学校长,参见斯特里克兰·吉普森:《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Statuta Antiqua),第70—74页;关于剑桥大学校长,参见皮科克(G.Peacock):《剑桥大学法规的考察》(Obervations on the Statues of Cambridge University),伦敦,1841年,第17—18页,尤其是第18页及注释4中的精彩论述;以及哈克特(M.B.Hackett):《最初的剑桥大学法规:文本及其历史》(The Original Statutes of Cambridge University:the Text and its History),剑桥,1970年,尤其是第104—118页。
[35]参见斯特里克兰·吉普森:《林肯主教区有关牛津大学校长确认的档案》(Confirmations of Oxford Chancellors in Lincoln Episcopal Registers),《英国历史评论》,第26期(1911年),第501页之后的内容;以及希尔(R.M.T.Hill):《林肯主教奥利弗·萨顿与牛津大学》(Oliver Sutton,Bishop of Lincoln,and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皇家历史学会会报》,第4辑,第31期(1949年),第1页之后的内容;关于剑桥大学,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280—282页;哈克特:《最初的剑桥大学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107—108页。
[36]1432年,根据一份伪造的教皇洪诺留一世(Honorius Ⅰ)的特许证,剑桥大学在巴恩威尔斯大审判中成功地摆脱了伊利教区主教的控制,获得了独立自治。——译者注
[37]有关牛津大学与林肯主教持续的冲突,参见希尔:《林肯主教奥利弗·萨顿与牛津大学》,第1页之后的内容;有关牛津大学校长与林肯主教之间关系的众多具体论述,参见基布尔:《中世纪的学术特权》,第4章中的相关内容;有关剑桥大学,参见艾伦·B·科班:《中世纪后期剑桥大学的国王学堂》,第108—111页;有关主教对中世纪北欧大学的控制,参见希尔:《林肯主教奥利弗·萨顿与牛津大学》,第16—21页。
[38]那种普遍认为牛津大学的文科教师在大学管理和生活中所获得的权力比巴黎大学的同行还要大得多的观点,我并不完全赞同。(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101页)
[39]参见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102页及注释7中的参考文献。
[40]有关牛津大学的同乡会,参见基布尔:《中世纪大学的同乡会》,第160—166页,剑桥大学同乡会构成一节(第166—167页);也可参见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98—100页。
[41]埃姆登(A.B.Emden):《1509年前牛津大学管理组织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Northerners and Southerners in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versity to 1509),《牛津研究丹尼尔·卡勒斯专辑》(Oxford Studies presented to Daniel Callus),牛津历史学会,新辑第16期,1964年,第1—5页表明,奈内河而非特伦特河被认为是北方和南方的分界线。
[42]该协议收录于《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84—87页。
[43]埃姆登(1888—1979),牛津大学历史学家,曾担任牛津大学圣埃德蒙德学院院长。——译者注
[44]棒持,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校长权标的属员。——译者注
[45]参见埃姆登:《1509年前牛津大学管理组织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中的相关内容。
[46]有关学监的作用,参见《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74—77页;潘廷(W.A.Pantin):《牛津大学的生活及其档案》(Oxford Life and Oxford Archives),牛津,1972年,第7章;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100—101页。有关学监的法规,参见《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63—67、121—123、149—151、195—198页。
[47]有关大学全体教职员大会,参见斯特里克兰·吉普森:《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21—39页;有关全体教职员大会的立法文献,参见《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18—19、124—125、127—128、291—293页。
[48]《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106页。
[49]有关该大会的议事日程,参见现存最早的大会登记册:潘廷和米切尔(W.T.Mitchell):《1448—1463年间的大会登记册》(The Register of Congregation 1448—1463),牛津历史学会,新辑第22期,1972年。该登记册的主要内容是任课教师大会的议事议程。
[50]参见《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127—128页。
[51]参见《牛津大学早期法规汇编》,第17页。
[52]参见诺尔斯:《中世纪思想发展史》,第280—281页。
[53]有关格罗斯泰特的贡献,参见克龙比(A.C.Crombie):《罗伯特·格罗斯泰特与实验科学的起源》(Robert Grosseteste and the Origins of Experimental Science);以及克龙比:《格罗斯泰特的科学史地位》(Grosseteste's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引自《罗伯特·格罗斯泰特:学者兼主教》,第98页之后的内容。也可参见莱夫:《13世纪和14世纪的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第272页之后的内容。
[54]诺尔斯:《中世纪思想发展史》,第281页。
[55]托马斯·布雷德沃丁(约1290—1349),英格兰基督教坎特伯雷大主教、神学家。——译者注
[56]参见伯威克:《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三所大学的中世纪生活方式和思想》,第175页。
[57]指11世纪东西方教会的大分裂。——译者注
[58]厄尔曼:《剑桥大学与大分裂》(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and the Great Schism),《神学研究》,第9期(1958年),第53页之后的内容。
[59]参见科班:《中世纪后期剑桥大学的国王学堂》,第2页。
[60]有关中世纪剑桥大学史研究的新近成果,参见科班:《中世纪后期剑桥大学的国王学堂》,第2页及注释1。
[61]参见拉什达尔诽谤性的言辞,引自《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284页;但也可参见埃姆登对拉什达尔苛刻判断的定性,《1509年前牛津大学管理组织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注释2。
[62]参见皮科克:《剑桥大学法规的考察》,第14—15页;马林杰(J.B.Mullinger):《剑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三卷本,剑桥,1873—1911年,第1卷,第324页;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277页及注释1和3。
[63]参见哈克特的近作:《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The Original Statutes of Cambridge University),第44页。
[64]参见哈克特:《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45页之后的内容。
[65]参见哈克特:《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45页之后的内容。
[66]哈克特:《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47—48页。
[67]奥夫拉伊(L.Auvray):《格列高里九世登记册》(Register,Gregory Ⅸ),巴黎,1896年,第1卷,第779页,第1389期。
[68]参见哈克特:《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53页。
[69]哈克特:《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第55页。
[70]有关该法令对于剑桥大学早期历史的意义,参见厄尔曼:《中世纪剑桥大学校长权威的衰落:一部重新发现的法令》(The Decline of the chancellor's authority in medieval Cambridge:a rediscovered statute),《历史杂志》(Historical Journal),第1期(1958年),第176页之后的内容。
[71]哈克特博士的研究成果是以《剑桥大学最初的法规:文本及其历史》一书发表的,参见该书。
[72]参见我对哈克特博士这本极具价值的著作的评述,引自《英国历史评论》,第97期(1972年),第167—168页;也可参见厄尔曼更加详尽的评述,引自《基督教会史杂志》,第22期(1971年),第134—139页。
[73]丹尼弗尔:《中世纪至1400年大学的诞生》,尤其是第352—353、375—376页。(我以为,哈克特博士在其书中第177页里似乎歪曲了丹尼弗尔有关该教皇特许状的观点。)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3卷,第283页;里奇(J.P.C.Roach):《剑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维多利亚郡史》(剑桥),第3卷,伦敦,1959年,第154页。
[74]科班对约翰二十二世这封信函进行了重新研究,参见《爱德华二世、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与剑桥大学》(Edward Ⅱ,Pope John ⅩⅩⅡ and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引自《约翰·赖兰兹图书馆目录》(B.J.R.L.),第47期(1964年),第49页之后的内容、第68页之后的内容,该信函的修订版,见第76—78页的附录。
[75]此类学校授予的学位只在英格兰王国境内有效。——译者注
[76]有关整个问题的详尽论述,参见厄尔曼:《剑桥大学与大分裂》,附有主教信函的文本以及第75页之后的内容。
[77]该段落的结论,参见科班:《中世纪后期剑桥大学的国王学堂》中的相关内容。
[78]有关中世纪后期的大学,参见伊尔赛:《法国及外国的大学史:起源与现状》,第1卷;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弗奇尔:《中世纪的大学》,第105页之后的内容;科勒(H.Koller):《大学的建立》(Die Universitäts-Gründungen des),第14章;贾尔亨德茨(Jahrhunderts):《在萨尔斯堡大学的演讲》(Salzburger Universitätsreden),萨尔斯堡,1966年,第10期。
[79]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中的“大学地图”(University Map),第1卷,第24页和格林(V.H.H.Green):《西欧中世纪文明》(Medieval Civilization in Western Europe),伦敦,1971年,第264—265页。统计大学数量的问题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即总是不大可能弄清楚一些大学是否在某段时间处于开办状态或者在获得准许建立的敕令之前就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于是情况就变得越加复杂。
[80]参见弗奇尔:《中世纪的大学》,第105页。
[81]参见弗奇尔:《中世纪的大学》,第106—109页。
[82]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43—44、51—53、184—186页以及第213页之后的内容。
[83]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183—184页;弗奇尔:《中世纪的大学》,第140—141页。
[84]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03—205页。
[85]有关“纸上大学”(Paper universities)的讨论,参见《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附录1,第325页之后的内容。
[86]有关布拉格大学中的捷克人与德国人之间的争斗问题,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22页之后的内容;以及卡明斯基(H.Kaminsky):《胡斯革命中的布拉格大学:教师的作用》(The University of Prague in the Hussite Revolution:The Role of the Masters),《政治中的大学》(Universities in Politics),第79页之后的内容。
[87]参见勃姆(L.Boehm):《学术自由与合法学生:中世纪学科的起源及其社会地位》(Libertas Scholastica und Negotium Scholare:Entstehung und Sozialprestige des Akademischen Standes im Mittelalter),《政治中的大学》,第47页。
[88]参见布鲁克(G.A.Brucker)所著的《佛罗伦萨及其大学,1348—1434》(Florence and the University,1348—1434)一文中的“佛罗伦萨市镇当局对佛罗伦萨大学所采取的极为功利和善变的态度”,引自《近代早期欧洲的行动和信念》(Action and Conviction in Early Modern Europe),第220页之后的内容。
[89]参见弗奇尔:《中世纪的大学》,第111页。
[90]参见科班:《主教对中世纪北欧大学的控制》,尤其是第13—14页。
[91]莱比锡大学的建立归功于绍森几亚的弗雷德里克和威廉·兰德格雷夫斯(Frederick and William Landgraves of Thuringia)。1409年,他们邀请部分从布拉格大学迁来的德国学者在绍森几亚建立了一所“大学”(studium)。
[92]早年在布拉格大学,由大主教担任校长一职,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然而,1397年,大学完全摆脱了所有主教和大主教的管辖。(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18、220页)在维尔茨堡大学,主教担任校长一职,但根据大学创建者1410年制定的特权特许状,学生领袖获得了对所有学生在精神上以及临时性的管辖权。(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57页)1409年,梅泽堡主教被任命为莱比锡大学的校长,并在其任职初期行使着针对上至学生领袖下至普通学生的管理权;在莱比锡大学,副校长负责学位授予的职责。(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59页)1419年,罗斯托克大学的校长是什未林的主教,但到了1468年,学生领袖从该主教那里获得了广泛的管理权力。(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61页及注释2)
[93]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76页。
[94]参见拉什达尔在著作中对乌普萨拉大学(1477年)和哥本哈根大学(1478年)的描述,《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98—300页。
[95]有关布拉格大学和维也纳大学的同乡会,参见基布尔:《中世纪大学的同乡会》,第167—176页;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81页。
[96]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2卷,第281页;参见弗莱彻(J.M.Fletcher):《中世纪德国大学内部的贫富状况》(Wealth and Poverty in the Medieval German Universities),引自哈尔(J.R.Hale)、海菲尔德(J.R.L.Highfield)和思莫里(B.Smalley):《中世纪晚期的欧洲》(Europe in the Late Middle Ages),伦敦,1965年,第410页之后的内容。
[97]有关中世纪后期大学的同乡会,参见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4章和第5章。
[98]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156、177页。
[99]拉什达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第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