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谁想立宪
在上面多数人的言说中,人民均被视为真正立宪的受益者,但这更多或是读书人代民立言。人民自身是否这样看?他们有没有立宪的要求?胡思敬对此就有疑问。他分析说,欧西“由专制趋于立宪,必上下相争,大乱数十年而后定”。这是由于其专制过甚,“贵族蹂藉平民”,平民“非是不足以图存”。如果中国专制“亦如曩之英、法”,则“立宪可也”。退而言之,“使今日要求立宪之人,果系闾阎供租税勤本业之民,痛切于身,公推其长老豪杰,呼吁君门,冀解倒悬之厄,立宪亦可也”。然而中国专制实不甚,人民也并无立宪要求,“两者一无所出”,而“盈廷聚讼,举国若狂”,其实不过是想学外国致富强,遂削足以适履。[52]
胡氏关于中外立宪不同的见解与上述诸人同,但他指出了当年立宪的另一重要特征,即人民未必那么想立宪,而是部分读书人在代民立言,甚或借民为言,则立宪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士变”。候补小京官王芷升也观察到,尽管立宪章程“皆保民之要策,乃窥探民情,多未认可”。他虽也将此归因于“民智未开”,但也婉转提出:“立宪之要,首在俯顺舆情。”[53]当然,“舆论”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如《申报》就说,对于开国会,“大抵人民主急而政府主缓”。自朝廷发布预备立宪诏令后,“人民之程度,日见增进,而政府且日行其反对立宪之手段”。[54]
究竟人民对立宪是否认可,恐怕要看“民”的指谓。胡思敬明确了他所说的是“供租税勤本业”的人民。而《申报》的“民”,或是指对应于朝廷的广义“民间”,其最活跃的部分,上乃定位于天下的清议,下则地方之士绅。[55]于右任眼中的“人民”,就是这类人(不过是其中他不欣赏的一部分)。[56]前述立宪的自下而上之“下”,更多也是想要“开民智”的趋新读书人,是他们形成了渴望立宪的“舆论”。而宪政的虚拟受益者人民本身,在其“智”未开之前,大致还是罗振玉所谓“未受义务教育”的“国民之候补者”。[57]他们是否像这些士人一样看待自身与国家兴衰的关系,特别当“爱国”体现在多纳税和当兵之上时,早已对新政不满的人民,是否向往立宪,甚至是否愿意接受立宪,还真需要具体分析。
夏曾佑即曾慨叹:“中国之弊,不在于专制,而在于不知有专制;不在于不立宪,而在于不知有立宪。”其最显著的表现,即“国民之对政府”的态度——“上之人有时剥夺其权也,不惟不敢争,亦且不知争;上之人有时分予之权也,非惟不能用,亦且不知用”。由于“国民之程度至于如此,则国家虽欲废专制而行立宪,而其道且末由”。[58]这里的“国民”,并无特定的涵义,大致已是人民的代称。国民对“权”的不争不用,大概因其本无所谓“权”的观念。但夏氏眼中国民的待启发,是很明显的。重要的是夏曾佑其实说出了一点,是“国家”想废专制而行立宪,却没得到“国民”足够的支持。
实际上,人民“程度不足”,是当年朝野的共识。立宪程序把教育放在首位,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后来很多对政府立宪进展速度不满者,又对政府说人民程度不够进行攻击;实则不少攻击者自身,就是此前开民智论的鼓吹者,不过忘记了政府本是在延续他们的说法。当然,也有人为自圆其说,转称“程度不够之说,不在于人民,而在于政府”。[59]而梁启超稍后也说:“现政府之程度,比于一般人民尤为劣下;以现在人民之智识,优足以监督之而有余。故与现政府相对,而得言人民程度已足。”[60]但这些都是对“人民程度不足”这一成说的后增修饰,反证出此前朝野共识的存在。
梁启超在论述舆论力量时,有时也把“人民”作为“舆论”的代名词,故认为“比年以来,人民所树之义,但使壁垒稍坚”,官吏也往往“同化之而附和之”。[61]但这正如《民立报》在大约同时所指出,表面上“吾民曰立宪,君主即许曰立宪;吾民曰速开国会,君主即许曰速开国会”,实则这里的“吾民”都是所谓“吾国民之号称先觉者”,[62]并非胡思敬所谓“供租税勤本业”的人民。梁启超自己私下也说,与立宪相关的官制改革,“不过一二人偶以其游历所耳食者,归而姑尝试之耳。若国民则全未有厝意于此”。[63]这就呼应了胡思敬和夏曾佑所观察到的现象——人民未曾想要立宪,而是部分读书人在代民要求立宪。
于式枚就认为,当时倡立宪言国会者,“实为利而不为害,且在士而不在民”。他敏锐地认识到梁启超所谓“舆论”的新兴特性,指出当日的报馆、学堂,“不农不工不商,但可强名曰士;未尝任纳税当兵之责,乃欲干外交、内治之权”。[64]于氏并注意到,这些借报纸立说者,“上则诋政府为固权,下则詈国民为失职,专以争竞相劝导”。他们“正斯宾塞尔所云政党者流,与平民固无预也”。[65]升允也说:“议者曰伸民权。夫民权无由伸矣,所伸者,刁生劣监之权耳。”若“误信其言,而以为从民所欲,恐草野初无此知识,而深宫枉费其调停”。[66]
于式枚既说倡立宪者为“士”而非“民”,复言其只能“强名曰士”,似乎连立宪是一种“士变”也不完全承认。其实这些人“上诋政府”而“下詈国民”的行为,正沿袭了传统士人的超越特性。而于式枚的不以为然,也揭示出当时读书人成分的复杂化,即士的群体正在裂变,具体成员的身份也在转化。从其借用斯宾塞的话,可知于式枚上述说法或受到外国影响;而其思想资源,却也是中国既存的。盖龚自珍先已说:“自乾隆末年以来,官吏士民,狼艰狈蹶,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十将五六。”这本是夸张以言其所观察到的“人心惯于泰侈,风俗习于游荡”的现象。[67]但所谓“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的说法在清季似较流行,多暗指新兴的学生辈。
胡思敬和于式枚对纳税的强调,意指那些立言的读书人不履行义务还要享受权利,表明他们也接受了西来的权利—义务观念,体现出与立宪相关的见解在上层已相当普及。但从一般老百姓的视角看,很多拟授予他们的权和利尚远在天边,且多非其所欲享有;而必须承担的义务却近在眼前,直接提示着“苛政”的存在。整个新政期间流行的人民“程度不足”之说,从一个侧面反证出立宪的想法并未从人民那里得到多少支持;但在读书人心目中,这些具体之“民”的实际心声已被抽象的“国民”应有的观念所替代,故其一面“下詈国民”,一面迎合国民,同时仍代民立言不止。[68]
如果说胡思敬和升允是那时旗帜鲜明的守旧者,于式枚则介于新旧之间,[69]而夏曾佑更是著名的趋新者。这些立场不同之人所共同观察到的现象(即人民未必想要立宪,是部分读书人在代民要求立宪),不仅后来少见关注,在当时也显得缺少说服力,影响确实不广。这与近代的新兴论辩方式相关,但更多无疑要归因于立宪的自上而下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