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DCEP 全球第一大主权数字货币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进行央行数字货币布局,包括中国、美国、印度、新加坡、加拿大、瑞典、巴哈马、乌拉圭和哈萨克斯坦等。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范围内率先推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中国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是全球最大的主权数字货币。美元是世界性货币,国际交易少不了美元支付,但是Coingecko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球加密货币总市值现约2.55万亿美元(约合),已超越美元货币流通量。[2]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数字人民币有利于构建金融和实体经济和谐统一、国内国际金融和谐共融的全球化大金融体系。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在研发与实践领域均走在世界前列,为人民币国际化与中国金融改革赢得了新的战略窗口期。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正式名称为DCEP(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DCEP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的主权货币,其与现有的人民币现金等值,DCEP可以简单理解为现有人民币的电子版。较电子货币或非央行数字货币而言,DCEP具有法偿性与法定性,不能被商事活动中的主体拒收,其对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更高。
DCEP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数字支付工具。DCEP的全称是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指的是数字货币,EP指的是电子支付,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央行发行的DCEP的定位是纸钞的替代品,也就是数字版的纸钞。既然DCEP是纸钞的替代品,那么纸钞所涉及的支付场景,原则上来说,DCEP也能够实现。比如DCEP可以在无网的状态下完成交易。
传统纸币、硬币在发行、印制、回笼、贮藏各环节成本非常高,还要投入成本做防伪技术,并且流通层级较多,携带不方便,货币的演变必将走向虚拟化、数字化,所以DCEP在环保方面也能起到一定作用。DCEP使得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大降低,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DCEP可以实现货币创造、记账、流动等数据的实时采集,为货币的投放、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投放模式为“二元模式”: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商业机构需向央行缴纳100%准备金,央行数字货币的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M0,这就意味着公众持有的数字货币依然是央行负债,由央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设计了双层运营投放体系,而不是由银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的单层运营体系。所谓的双层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这两层的运行体系,上面一层是央行对商业银行,下面一层是商业银行或商业机构对用户。具体实施过程,即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或商业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大众。商业银行长期与用户直接接触,是相对央行所具有的极大优势。如果央行与商业银行紧密分工合作,不仅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DCEP可以在无网的状态下完成交易,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实现转账,也就是支持离线支付。DCEP则依据实名程度分级开放交易额度,认证度低的可以小额交易,认证度高的额度放宽,分级管理实现一定程度的匿名,可以保障普通用户的隐私。也就是说,小额使用,钱包只需要绑定手机号;如果要提高转账限额,要进行KYC认证。比如使用微信零钱,累计超过一定额度,就有另外的要求。
央行数字货币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即便脱离了账户也可以进行价值转移,能够满足可控匿名的支付需求。同时,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它也在便利性和合法性上取得了平衡。鉴于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央行决定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未来,央行数字货币将具有高扩展性、高并发性,以满足海量的在线支付交易需求。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正式向全球公布了其数字货币Libra的白皮书,吹响了互联网巨头进军数字货币的号角。Facebook的意义在于它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2019年7月16日,Libra之父、Facebook区块链负责人大卫·马库斯在听证会证词中谈道,“如果美国无法引领数字货币创新,其他国家就会抢先美国去做”,马库斯将数字货币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
Facebook董事长扎克伯格在美国第三次听证会上为Libra辩护,更是直接把中国作为发行Libra的理由:“中国金融设施更完善,Libra不做,中国央行就会做。”[3]按照Facebook关于Libra的设计,尽管其声称锚定一篮子货币,但最主要的成分还是美元,因此Libra向周边国家的扩散,本质上也是美元渗透的过程。
正因如此,现在世界各国都表现出对于Libra的强硬立场。据不完全统计,在25家央行中,计划推出CBDC(法定数字货币)的央行有7家,探索中的央行有9家,已发行的央行有6家,暂不考虑的央行有3家。法国更是摩拳擦掌,法国央行行长维勒鲁瓦表示,由于受到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压力,法国央行很快将测试数字货币,并“在2020年第一季度末呼吁出台相关项目”。[4]
从长远看,中国数字货币,可谓“其用心也广,其虑患也深”,它发展的目标就是抢占先机,确保中国金融安全。
数字货币的五大种类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15年11月《数字货币》研究报告,电子货币是“以电子方式存储在诸如芯片卡或个人计算机中的硬盘的设备中的价值”。这可以视为广义的电子货币概念。但在中国,电子货币的概念更严格,即“电子货币是法定货币的电子化或数字化形式,常以磁卡或账号的形式存储在金融信息系统内,以方便储藏和支付为主要目的,货币的价值与法定货币等值”,即法定货币发行的电子化,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
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根据欧洲中央银行2015年2月的《虚拟货币计划进一步分析报道》,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不是由中央银行、信贷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用于替代金钱,并明确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虚拟货币不是金钱或货币”。比如大众熟知的Q币、游戏币等。过去十多年,随着加密货币的发展,欧洲央行将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等也纳入了虚拟货币的范畴。但商业银行的存款货币和电子货币是法定货币,不属于虚拟货币。
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基于以上逻辑,加密货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牛津词典认为,加密货币是“可用于在线买卖而无需中央银行的任何电子货币系统”。韦氏词典定义为,“仅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任何形式的货币,通常没有中央发行或监管机构,而是使用去中心化系统来记录交易并管理新单位的发行,并且依靠加密技术来防止伪造和欺诈性交易”。
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6年报告的《虚拟货币和超越:最初的设想》讲到,数字货币包括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综合其他相关文献,数字货币是一种可用数字形式的货币,不同于实体货币如钞票、硬币,也不同于在游乐场、赌场中购买的游戏币与筹码。它具有类似于实物货币的特性,但可进行即时交易和无边界所有权转让。
央行数字货币(CBDC):IMF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定义得更严格,即“一种新的货币形式,由中央银行以数字方式发行,旨在用作法定货币”。因此,CBDC可以看作数字货币的一种主权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形式。对于非法定的数字货币,统称为私人数字货币。
DCEP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区别
第一,DCEP是M0的替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M1和M2的替代。M0就意味着像使用现金一样,不需要绑定银行卡,可以直接点对点地支付,就像发信息一样方便。
M0,指流通中的现金,也就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纸质货币。M1,指狭义货币,为M0与非金融性公司的活期存款之和。M2,指广义货币,为M1与非金融性公司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之和。把这三者的关系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
M0=流通中的现金。
狭义货币(M1)=M0+可开支票进行支付的单位活期存款。
广义货币(M2)=M1+居民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其他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M1和M2的领域,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注重对M0货币的替代而不是对M1、M2货币的替代。目前,M1和M2货币在中国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和数字化,支持M1和M2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基本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在M0货币端目前仍存在三个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现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风险;二是互联网支付基于银行卡账户紧耦合的模式无法满足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三是目前我国仍存在银行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当地公众对M0货币(现钞)的依赖程度还比较高。
因此,央行发行注重替代M0的数字货币既符合国情,又顺应对小额高频支付的需求(根据不同级别的钱包设定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同时还能有效防范M0货币被用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风险。
第二,结算机构不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用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进行结算,DCEP是用央行货币进行结算的。这也意味着两者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同。央行只有一家,即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PBOC)。商业银行是不够稳定的,如果商业银行运营破产了,那么支付宝里的“钱”,就成为这个商业公司的“债券”,用于破产清算这个公司的资产,算成真正的钱后,按“债券”比例分给你。
第三,支付宝、微信支付是互联网支付,而DCEP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就是到了没有网络的地方,DCEP还是可以用的。
第四,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目的是移动支付,DCEP的目的是控制法币地位,节约发行成本。
数字货币DCEP,是中国为全球准备的“世界货币”。在Libra币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焦点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打造的数字货币DCEP也正式从幕后走向台前。(https://www.daowen.com)
DCEP具备“世界货币”所需的一切条件
对比DCEP与Facebook推出的Libra币可以发现,二者在安全性、架构、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优点的同时,针对Libra币无法成为世界货币的设计缺陷,给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1)DCEP与人民币可以1∶1自由兑换,支持连接中央银行;(2)DCEP采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双层制度,适应国际上各主权国家现有的货币体系;(3)DCEP是主权货币,是纸质人民货币的替代,可以确保现有货币理论体系依然发挥作用;(4)DCEP基于特殊设计,可以不依赖于网络进行点对点的交易。
总之,DCEP不仅可以实现现行的世界货币的所有功能,还可以节省发行资金,更准确地计算通货膨胀率和其他宏观经济指标,更好地遏制洗钱、恐怖分子融资等非法活动,更便利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汇兑流通。需要特别指出,DCEP的设计开始于2014年,远远早于Libra币提出的2019年,DCEP是央行在数字货币领域多年研究的结果。
数字货币DCEP的流通渠道已经搭建
2019年,支付宝给世界带来巨大的改变:(1)截至2018年,支付宝已经可以在200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支持美元、英镑等20余种货币的直接交易;(3)可以在全球主要38个国家和地区跨境支付;(4)支付宝在中国将现金交易降低到不足交易总量的2%,并正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取代现金交易。
除支付宝外,微信支付也正在快速扩张,截至2018年3月,已经合规地接入49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在20个国家和地区跨境交易,并支持16种货币直接交易。[5]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平台必将成为DCEP在全球自由流动的最佳途径,为DCEP成为世界货币提供助力。DCEP的设计一开始就遵循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无缝衔接的原则,并且要满足无须联网情况下也可使用。
相较于我国的移动支付平台(支付宝)2004年上线,美国移动支付工具Apple Pay在2014年上线,韩国的三星pay在2015年才上线,因此在数字货币流通渠道方面,DCEP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水平领先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货币。
DCEP正为成为“新世界货币”蓄力
中国央行在2014年已经开始了科技金融领域的创新,时至今日,数字货币和移动支付技术已经世界领先;DCEP比Libra币上线运营条件更具备、技术更成熟。相信DCEP一定会迅速上线,通过发行数字货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抢占成为“新世界货币”的制高点。经济战的最高形式是货币战,具有先发优势的中国,怎会轻易让出领先地位、输在起点。
2019年8月,深圳开始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数字货币先行示范区。或许这是DCEP作为“新世界货币”最后的演练:在试行中发现问题、解决隐患、确保DCEP数字货币在作为世界货币的流通中放得出、看得见、管得住。
央行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前景非常广阔
中国法定数字货币正式启航,2020年是中国数字货币元年!DCEP的效力和安全性是最好的。纸钞是央行货币,DCEP也是央行发行的,但是微信和支付宝在法律地位和安全性上,没有达到和纸钞同样的水平。
目前,六大国有银行都在推广数字人民币货币钱包。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正有序扩大。全国范围内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已经达“10+1”。除了首批的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启动外,2020年10月增加了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六个试点测试地区,即10个城市+1个冬奥会场景。2022年北京冬奥会将使用数字人民币,数字货币的潜力将在冬奥会期间向全世界展示。各国奥运选手们在争夺冠军的同时,数字货币的这场比赛也徐徐拉开了序幕,这将是更大意义上的竞争。
中国在数字演进和金融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在零售领域,央行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前景非常广阔,其试点能产生良好效应。
具体到中国正在稳步推动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前期试点已有很多经验。双层体系很好地发挥了作用,该体系可兼容现在的货币和银行体系,使得金融脱媒的风险最小化;通过灵活的技术方案,数字货币实现了“小额匿名、大额可控”的精准管理;技术路线可以多样化、复合化,既可以采用基于账户或准账户的范式,也可采用基于Token的范式。
综观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的最新进展,中国推出的数字人民币(e-CNY)是一种领先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试点规模已达1.5亿元。[6]在数字货币发行或开启试点的八个国家中,中国的经济实力与既有货币实力均位于前列。此外,数字人民币并未止步于国内交易场景,而是逐步考虑将零售型与批发型应用相结合。展望未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或将成为国际数字货币体系的一种重要形态,而人民币有望依托于此占据国际货币新格局的先发优势。
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
近年来,虚拟货币风靡全球,国内外金融机构、科技公司、投资公司等参与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进行虚拟货币的研究、开发、设计、测试与推广。同时,虚拟货币的快速发展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为适应新的技术发展与满足新的市场需求,部分国家中央银行开始研究、设计并尝试发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核心技术
要实现数字货币的主要特性,可依托安全技术、交易技术、可信保障技术这三个方面的11项技术构建数字货币的核心技术体系。
首先,以安全技术保障数字货币的可流通性、可存储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与不可抵赖性。数字货币安全技术主要包括基础安全技术、数据安全技术、交易安全技术三个层面。
基础安全技术包括加解密技术与安全芯片技术。加解密技术主要应用于数字货币的币值生成、保密传输、身份验证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加解算法体系是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与基础,需要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定制与设计。安全芯片技术主要分为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和智能卡芯片技术,数字货币可基于终端安全模块采用移动终端的形式实现交易,终端安全模块作为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能够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
数据安全技术包括数据安全传输技术与安全存储技术。数据安全传输技术通过密文+MAC/密文+HASH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数据安全存储技术通过加密存储、访问控制、安全监测等方式储存数字货币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
交易安全技术包括匿名技术、身份认证技术、防重复交易技术与防伪技术。匿名技术通过盲签名(包括盲参数签名、弱盲签名、强盲签名等)、零知识证明等方式实现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身份认证技术通过认证中心对用户身份进行验证,确保数字货币交易者身份的有效性;防重复交易技术通过数字签名、流水号、时间戳等方式确保数字货币不被重复使用;防伪技术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方式确保数字货币真实性与交易真实性。
其次,以交易技术实现数字货币的在线交易与离线交易功能。数字货币交易技术主要包括在线交易技术与离线交易技术两个方面。数字货币作为具有法定地位的货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收,要求数字货币在在线或离线的情况下均可进行交易。在线交易技术通过在线设备交互技术、在线数据传输技术与在线交易处理等实现数字货币的在线交易业务;离线交易技术通过脱机设备交互技术、脱机数据传输技术与脱机交易处理等实现数字货币的离线交易业务。
最后,以可信保障技术为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交易提供安全、可信的应用环境。数字货币可信保障技术主要指可信服务管理技术,基于可信服务管理平台(TSM)保障数字货币安全模块与应用数据的安全可信,为数字货币参与方提供安全芯片(SE)与应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可信服务管理技术能够为数字货币提供应用注册、应用下载、安全认证、鉴别管理、安全评估、可信加载等各项服务,能够有效确保数字货币系统的安全可信。
数字货币系统实现框架
针对数字货币的特征,数字货币系统的实现架构应包括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登记中心、支付交易通信模块、终端应用模块五个部分。
安全可信基础设施。数字货币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包括认证中心、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大数据分析中心等。认证中心主要对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负责签发数字货币相关的数字证书,并提供签发相关平台和客户端数字证书接口,为数字货币交易各方提供安全的支付通道。可信服务管理模块主要为各参与方提供基于安全模块的各类应用的发行及管理,支持多种业务的接入,具有提供应用发行与管理、认证并授权数字货币应用使用其相关业务的功能。大数据分析中心主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分析客户交易行为,保障数字货币交易安全、规避风险,防范黑市洗钱、恐怖融资、欺诈交易等违法行为。
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数字货币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主要包括发行库与银行库,发行库主要指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银行库主要指商业银行存放数字货币的数据库,可以接受数字货币申请并进行兑换。
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主要记录数字货币与用户身份的对应关系,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支付交易通信模块。支付交易通信模块主要包括在线交易通信、离线交易通信等。数字货币用户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利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基于离线交易通信通过智能终端实现离线交易。
终端应用模块。终端应用模块主要包括移动终端、客户端、安全模块等。移动终端由消费者与商户持有,集成了通信模块和安全模块,数字货币客户端应用存储在安全模块中,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与支付平台或其他移动终端连接,亦可以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近场交易。
央行数字货币技术
数字货币支付方式。数字货币较为可行的支付载体包括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与物理卡,通过对基于移动终端与基于物理卡的数字货币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货币应用场景较为丰富、使用便捷性较高、受众群体更广、推广应用成本较低,是数字货币较为理想的支付方式。
数字货币系统架构。通常来讲,系统架构从是否多节点协同处理的角度可分为集中式与分布式系统架构。集中式系统架构处理海量并发交易的能力相对有限、系统扩展性不足、系统宕机风险大等,交易处理效率不高;分布式系统架构能够有效处理海量并发交易,采用数据读取分离、数据多副本、分库分表等技术实现高扩展性,多节点保障系统安全,能够提高交易处理的效率。
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交易规模十分庞大,需要系统具有很强的并发处理能力,交易实时性需要系统具有很高的处理效率,建议数字货币系统采用分布式的系统架构,结合云计算的技术优势部署业务系统,为海量数字货币交易提供有效支撑,保障其交易的便捷性与安全性。
在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信用货币,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让货币形式不断演化,纸币被新一代货币取代是大势所趋。互联网的普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让数字货币应运而生,数字货币是伴随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终端安全存储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进步而诞生的。在此背景下,数字货币走入了大众视野,并广受关注。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崛起给货币政策发行带来新挑战,积极研究各种新型创新技术并合理利用,充分预见并有效解决数字货币在应用推广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至关重要。放眼世界,围绕数字货币使用的实践探索在不断推进,如加拿大已将数字货币纳入政府视野,并已对政府控制的数字支付技术进行许多试验。另有多家央行已将数字货币列入开发日程,如英国央行在研究考虑是否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欧洲地区的数字货币化进程也在加快。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探讨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货币演进中的国家数字货币、国家发行的加密电子货币等问题,并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7]
央行提出并主导数字货币体系,目的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发行和流通的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和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其本身就是货币而不仅是支付工具。因此,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基于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属于国家主权货币,有政府担保、国家信用。
央行研发数字货币率先探索了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央行、商业银行和互联网企业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在系统稳定性、应用安全性、业务模式等方面尚未成熟,目前主要适用于非实时性的、轻量级信息的、交易吞吐量较小的和信息敏感度较低的业务场景。
数字货币涉及分布式架构、密码技术、安全芯片、移动支付和可信计算等多种技术,所以区块链技术只是数字货币可选择的实现技术之一。未来,区块链技术是否应用于数字货币,取决于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安全、业务处理性能、交易一致性等方面的不足能否得到解决。
从货币发行、隐私与监管、安全保障等角度出发,尽管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设计出更符合央行需求的国家数字货币发行模式,但现有的区块链技术存在占用资源太多,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等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在未来的探索中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