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扩容 促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

17 自贸区扩容 促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 [5]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将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差别化探索,加大压力测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实施7年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已经形成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成效显著,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容,将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中央决定设立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在自贸试验区努力探索更高水平自主开放,彰显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坚定决心。

自贸区发展迈入新阶段

自2013年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以来已建立18个自贸试验区,加上此次设立的3个就是21个。这18个自贸试验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大胆试、大胆闯,形成了多领域复合型综合改革开放态势,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从扩大开放方面来看,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人员流动等方面都开展了一系列的先行先试,推出了一系列的开放举措;在改革方面,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初,就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经过多年努力,探索试验了一批基础性的、根本性的改革,成为全国深化改革的样板;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自贸试验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这些战略方面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在产业集聚方面,自贸试验区通过大胆试、大胆闯,集聚各类要素,利用开放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自贸试验区在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数字显示,2020年前7个月,18个自贸试验区新设外资企业3300多家,实际利用外资900亿元以上,进出口额达到2.7万亿元,18个自贸试验区面积不到全国的4‰,但是外资占到全国的16.8%,外贸占到全国的13.5%;[6]7年来,自贸试验区已经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达到了260项,在全国不同区域进行了复制推广。

随着北京、湖南、安徽三地新自贸区的落地,我国自贸区的版图从前期的“1+3+7+1+6”,进一步扩容为“1+3+7+1+6+3”,呈现出“雁阵引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与此前的自贸区定位一致,新自贸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并被赋予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

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此次进行自贸区进一步扩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探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加快形成发展的新格局,有利于进一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我国有18个自贸试验区,其中11个所在省份是靠海的,还有7个没有靠海,属于内陆地区。此次选择这4个地区新设自贸试验区或者扩区,增加北京,实现京津冀的全覆盖,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增加安徽,实现了长三角全覆盖,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增加湖南,进一步叠加了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此种布局有利于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打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北京科技创新动能强劲,湖南装备制造业积淀深厚,安徽新兴产业要素比较活跃,浙江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这4地新设或者扩区,将通过科技创新从源头上补链强链,依靠产业链集成创新进一步稳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先进性、稳定性和竞争力,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这将会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有利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中国(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充分考虑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围绕着服务贸易、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提出了特色鲜明的差别化试点任务,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北京在中国服务业开放中具有引领作用,将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在有条件的区域最大限度放宽服务贸易准入限制。湖南自贸试验区着力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徽自贸试验区通过布局一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前沿研发平台和基地,努力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浙江自贸试验区将加大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有利于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4地外向型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增长较快,2019年这4地加在一起利用外资占全国的21.4%,进出口额占全国的21.7%。[7]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服务业占北京市GDP的83%,这些数据都显示了这4地有比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在对外贸易方面,2019年湖南的外贸增长41.2%,增速全国第一。安徽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安徽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浙江一直是外贸大省,2019年进出口额达到了3万亿元人民币。在这4地新设或者扩区,可利用这4地外向型经济发展势头比较良好的特点,进一步释放巨大的潜力和发展动能,有助于探索在新形势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签署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仪式以视频方式进行,15个成员国经贸部长正式签署该协定。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

协定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一个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涉及中小企业、投资、经济技术合作、货物和服务贸易等十多个领域;8年间,经过3次领导人会议、19次部长级会议,28轮正式谈判;2019年11月4日,第三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宣布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将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印度因“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暂时没有加入协定。截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协定15个成员国将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的30%;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所包括的区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与全球正在运行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相比,《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新型的自贸协定,拥有更大的包容性。该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争端解决、服务贸易、投资等议题,也涉及知识产权、数字贸易、金融、电信等新议题。该协定的初衷旨在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根据域内比较优势形成供应链和价值链,加速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形成“贸易创造”效应。域内企业均可参与原产地的价值积累,对促进区域内相互贸易投资大有裨益。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RCEP经过8年谈判得以签署,让人们在阴霾中看到光明和希望,表明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是大道、正道,仍然代表着世界经济和人类前进的正确方向。让人们在挑战面前选择团结与合作,而不是冲突与对抗,选择守望相助、同舟共济,而不是以邻为壑、隔岸观火,向世界表明开放合作是实现各国互利共赢的必由之路。前进的道路总是不平坦的,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合作,就一定能够开创东亚乃至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际自贸区的类型和发展趋势

自贸区是指在国家境内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的关税领土中,取消成员之间关税和其他限制性政策的区域,可分为三个层次:货物自由贸易、服务自由贸易及资本开放、规则及标准统一制定,含自贸区(FTA)和自贸区(FTZ)两种概念。

自贸区一般是用围栏与周边地区区隔开来的一种特殊监管的区域,提供生产制造的工业园区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通常位于港口、机场以及陆路口岸等。自贸区或自贸园区的概念在不同国家、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表述,如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关税自由区、出口自由区、自由出口区、出口贸易区、经济自由区等,但主要特征及内涵具备一致性,即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实行关税优惠和海关特殊监管的区域。

当前全球已经有超过3500个自贸区分布于世界上135个国家。尽管各国的自贸区规则有差别,但其一般机制是一样的,就是通过“境内关外”建立国际合作,这样,产品的零部件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从一个园区运送到另一个园区直到最终形成产品,在产品运送出全球自贸区的系统之外前,都不用考虑关税、配额和详细的通过手续。

世界各地的自贸区是相似的,其功能定位都是为了促进贸易。但是,它们也有很大的差别,包括规模、经济发展的目的、物理特性、政府的激励措施以及他们产品的最终免除等。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相对较差,因此,这些地方的园区可能是像城市一样自给自足的配套住房、餐饮、银行等以及生产和(或)运输的产业综合体。而在发达国家,自贸区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设施,因此这里的园区只是提供生产和(或)运输。

自贸区是城市国际化发展深化的重要标志,对于提升城市在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中的地位有重大价值。自贸区依据其规模、区位、功能和空间布局特征大致可分为园区型和城市型。

园区型自贸区采用传统的自贸区空间组织形式,以出口加工、货贸、相关服务等功能为主,缺少生活配套服务,一般位于港口机场等交通口岸枢纽周边。城市型自贸区是新兴自贸区形式,结合港口、机场所在城市片区设立,自贸区与城市功能相互融合。城市型自贸区通过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自贸区形式来吸引聚集国际投资,促进城市甚至区域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国际影响力城市。

从演进历程来看,自贸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代,代际演化是一种整体性的制度变迁,表现在范围延伸、功能扩展、产业转型、政策调整等方面。

从范围延伸来看,自贸区从港口出发,港口(海陆空港)与工业园区结合,再向港城融合,并最终向区域一体化发展。自贸区的空间形态也从传统的园区型向城市型发展,规模逐渐扩大,没有明确物理监管界限。

从功能扩展来看,自贸区功能不断叠加,走向综合化和区域资源配置,应对国家、城市发展诉求。不仅有自贸区的主要服务功能,还配套有居住、休闲娱乐等城市服务功能。

从产业转型来看,从最初的航运中转,向加工制造,再向服务商贸和科技创新等高端产业发展。

在创新要素注入的趋势下,自贸区的产业结构逐渐由制造、贸易主导,向知识经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转变。第四代自贸区有两种发展趋势:一是自贸区表现出物理空间上分离但通过公共经营者或管理部口连接的特征,发展成为集港口、临港产业和城市功能于一体的港城或者由多个港口组合形成的网络港口群。二是自贸区个体被FTA内的港际联盟取代,自贸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全区域内享用,导致个体自贸区取消,如德国汉堡因欧盟经济高度一体化而失去自贸区定位。

欧洲市场自由化必然导致某些自贸区自身优势逐渐被削弱。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以“关税同盟”为特征的模式逐渐演变为“单一市场”。由于单一市场,加上世贸组织和多个双边贸易协定的影响,货物关税显著下降,自贸区豁免关税的优势逐渐被弱化。

中国的自贸区(港)的实践

在世界范围内,自贸区有各种各样的名称,如美国的对外贸易园区、爱尔兰的产业自由园区或出口自由园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自由园区、韩国的免税出口加工园区等,已经成为全球供应链的支撑部分。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又是第一大贸易国,国际游戏规则不管是投资还是贸易,我们都有一定的发言权,无论是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还是国际贸易规则中新制度的确立,都需要我们一起参与讨论、谈判,所以中国不仅仅是适应现行的国际贸易规则,而且开始介入国际贸易规则的修订和制定。

中国对外开放过去几十年,开放度已经很高了,但是新的高度、深度、广度在哪?就是在金融业开放、服务贸易开放、公共服务开放、数字经济开放,这些领域如果跟国际接轨一体化了,那么中国开放的高度、深度、广度就到位了。这一历史任务落到了自贸区肩上。

自贸区直接让生产制造企业受益,同时也可能因其节省而让国家的整体经济受益。目前,中国的自贸区已经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从沿海到内陆推广复制,数量已增至21个,将来也还会设立更多的自贸区,国内自贸区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

自贸区在投资、贸易、金融、人员流动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进行大量的制度创新,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后续自贸区扩容、国内新开放格局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分6个批次,设立了21个自贸区。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获批以来,7年间我国自贸区六度扩围,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实现了京津冀全覆盖、长三角全覆盖、东中西部地区覆盖。

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亮相﹔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成为第二批自贸区﹔2017年,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地自贸区成立﹔2018年,海南自贸区获批,并于2020年6月以自贸港身份启动运作﹔2019年,江苏、河北、黑龙江、广西、山东、云南6地自贸区挂牌﹔2020年9月,北京、安徽、湖南自贸区以及浙江自贸区扩展区域获批。

我国的自贸区经过六次扩容后,“胡焕庸线”(黑龙江黑河—云南腾冲一线)以东地区仅有江西、贵州、山西、吉林四省未设自贸区,我国自贸区建设已经基本形成由沿海到内陆,由“点”到东部“一条线”再到中西部全面推进的阶段。前六批已在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遍地开花,但仍有10个省(自治区)尚待设立,包括内蒙古、吉林、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山西、贵州、江西。

总体来看,此次自贸区扩容全面落实了中央关于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并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突出畅通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第二,突出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维护产业链安全。第三,突出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第四,突出高水平开放打造新发展优势。推动自贸区对接国际先进规则,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对于企业而言,自贸区建设能使企业节约一些交易成本,政府提供的一些公共服务,也比企业自己建设的服务体系更节省,效率更高。贸易便利化首先提高了效率,自由化的门槛企业越过去了,免税的机会就更多了,税负负担也就轻了。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自贸区建设带来的实惠主要集中在就业和消费方面。建设自贸区会活跃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一些高级就业人员的机会就会更多一些。另外,有些商品不用再去国外购买,直接在自贸区的商店就可以选购。

对于我国而言,自贸区应该更加注重产业基础的发展,特别是高端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我国各自贸区都具有明确的腹地指向,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将为自贸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我国自贸区主要以实体产业为基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为带动,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反过来促进贸易发展。

双循环发展格局下中国自贸区的前景

自贸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形成了多领域复合型综合改革开放态势,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世界经济有可能陷入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在外需急剧萎缩、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可能出现断裂的情形下,中国经济安全也面临严峻挑战。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贸区(包括自贸港)是链接“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和关键节点,也是促进“双循环”新格局形成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

在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后疫情时代”,叠加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升温,全球贸易、投资持续低迷,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处于高度不确定性环境中,而国内也面临结构性、周期性等问题制约。以国内大循环为主,说明中国未来增长的动力将更多地依赖内需拉动。目前中国投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开放、更大范围推广自贸区经验,是稳外贸和稳外资的需要,更是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

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挖掘国内消费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是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活力的战略选择。在这方面,自贸区大有可为。自贸区扩容有利于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区域协和多元化发展。对自贸区进一步扩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探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加快形成发展新格局。(https://www.daowen.com)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国内大循环。中国经济存在结构性问题,主要不是因为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而是有效供给不足,从而导致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国内游客到境外抢购奶粉、奢侈品甚至马桶盖,以及各种海淘海购,正是有效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国内日益增长需求的强烈信号。需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释放国内需求潜力,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国内开放、巨大市场为全球投资者提供广阔发展空间。这就需要通过自贸区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补齐制度短板与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国内开放。

自贸区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需突出民生导向,其总体思路是围绕企业、要素、产业、市场和政府五个维度的“受力端”展开,通过“三去一降一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自贸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取得成效,解决好“堵点”“难点”“痛点”,为国内大循环清除“路障”,打通关节。

自贸区,尤其是园区型自贸区,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与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结合在一起联动发展,具有承接高附加值国际产业转移、联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高效功能。这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以优越的营商环境吸引先进要素聚集。自贸区通过实施优惠政策、完善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高新技术聚集。二是延长国际产业链。通过与国际市场对接,加快本地产业链条延伸,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空间。三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增长。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为本土企业提供贸易便利,极大地促进经济发展。

自贸区的高水平开放,就要从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的制度型开放,通过促进国内规则规制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更好地联通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这样才能成为促进“双循环”的重要载体。

对于我国的自贸区来说,未来尤其应当重视交通以及交通服务的优化提升,一方面应合理布局,加强海陆空港等运输能力以及延伸交通服务产业链;另一方面应加强合作,实现海陆空港多式联运。一些自贸区积极构建融资租赁平台,推动业务供需对接、融资对接、创新互动、法律服务,协调解决融资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跨境转租赁等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实现服务链的全覆盖。同时,通过创新业务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业聚集发展,创新链有效拓展了产业链。产业链的集聚效应又带动了招商链,让招商引资的规模效应凸显。

“四链融合”促进了自贸区政府与市场之间、创新与产业之间、产业与招商之间的无缝连接和相互匹配,同时也带动了区域各种生产要素的再配置。以“四链融合”促进国内大循环。“四链”指的是服务链、创新链、产业链和招商链。自贸区是各种要素的聚集地,在强化“四链融合”方面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以增强发展协同性促进国内大循环。

在构建国内完整的内需体系时,自贸区首先是练好“内功”,其次是增强改革发展的协同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协同:一是自贸区片内的协同,包括部门之间的协同,产业之间的协同,平台之间的协同,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等;二是自贸片区与其他创新片区、试验区、示范区的协同,推动创新制度、资源和成果的共享;三是同一自贸区各片区之间的协同,实现资源、经验和成果共享;四是自贸区与区域经济的协同,充分发挥自贸区对其他区域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五是不同自贸区之间的协同,深化省际部门协作,促进体制机制联通,更大力度催生改革力量、开辟开放空间。显然,自贸区率先“并网”或“联网”,有利于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内循环格局。

自贸区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体系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即便是扩大内需,也离不开外部市场。以国内市场大循环为主,绝不能忽略国际市场外循环的重要性。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循环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打通国内大循环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本质上是一体的。就国际循环而言,自贸区可发挥以下作用。

以全面开放新引擎促进国际循环。近年来,西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给世界经济发展前景蒙上阴影,但经济全球化浪潮不可逆转。自贸区是推动新时代全面开放的新引擎,也是推动国际循环的主阵地,因此要义不容辞地成为贯彻中央开放理念的“领头雁”,积极开拓双向市场,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深度融合。

助力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加快与国际贸易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形成维护全球多边主义、鼓励自由贸易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时的话语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商事、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破解改革的重点难点,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搭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市场要素配置的新平台,推进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贸易、技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互联互通。“自贸区+一带一路”有机结合,有助于构建更加均衡和多元化的国际循环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大力推进自贸区投资和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特别是实现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五个自由”。“五个自由”体现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对于促进国际循环无疑将起到引领性作用。

跨国企业的全球化产业布局主要通过投资来推动,因此我国需要制定国际化的市场准入标准、统一的法律法规,以高效透明的行政效率来吸引外资进入,将推进全球化的重心转向消除国内体制不兼容所产生的准入障碍。投资自由化是我国扩大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关键,而自贸区在探索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是政府管理方式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负面清单的出台是我国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条目已由2019年的40条缩减为2020年的33条,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条目也从37条缩减为30条。负面清单越来越短,说明我国的开放和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负面清单模式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扩大了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增强了外资企业在中国长期发展的信心。

创造与国际规则相兼容的体制,要形成能够适应国际变化的开放竞争型管理模式,在高层次对外开放水平中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开放且国际化的经济市场需要设立防火墙以有效防范和避免外部攻击。我们利用自贸区这一全球治理新载体先行先试,可以尽快完成对高标准规则的压力测试和适应,未来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设立自贸区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自贸区改革就是要对标国际高标准和高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率先形成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放管服”领域的突出问题与关键难题。

通过深入实施“大通关”工程,自贸区有效促进现代物流在全球范围内的大发展,尤其是多式联运模式的新突破,堪比打通了“一带一路”的“任督二脉”。“一带一路”建设为自贸区向外拓展提供了放射线,反过来,自贸区充当了“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枢纽和门户。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严重冲击了全球供应链体系,国际物流运输体系对于保障全球供应链安全至关重要,这方面,自贸区刚好可以大显身手。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改变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一些国家有可能减少对中国的依赖,加快寻找替代途径,想方设法将产业链和供应链转移到其他国家,实现多元化投资和供应。从国际循环的视角看,这对中国面向全球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将极为不利。为了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局,尤其是考虑到后疫情时代产能需求和供给不足,自贸区应早作谋划,掌握主动权,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构。

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开始对中国高技术企业做出种种限制就是实例。因此,中国需要另辟蹊径:一是以自贸区为基点,努力构建国家价值链的网络;二是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努力构建新的全球价值链网络,并实现国家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之间的协调。

新扩容的自贸区定位

世界经济仍然面临疫情的重大挑战,全球化处于前途未卜的迷茫之中。在此关键时刻,中国果断地启动了双循环战略,以内循环驱动外循环,以高水平开放和深度改革来强化内循环。2020年9月21日,中央决定新设北京、湖南、安徽三个自贸区,并扩展浙江自贸区,使中国自贸区的数量增加到21个。

北京自贸区的最大亮点是定位于引领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最大限度放宽服务贸易的准入限制,试行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制度,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突破性尝试。特别是在金融服务领域,北京自贸区将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允许外资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支持设立境内外私募平行基金等。另外,北京自贸区的科技创新将聚焦于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依托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的标准,规范跨境贸易、法律合规、技术标准的实施。依托区块链技术应用,整合高精尖制造业企业信息和信用数据等。同时,第三代半导体、量子通信、生物制药等领域也是发展重点。

湖南自贸区的长沙片区重点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岳阳片区重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出临港经济,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郴州片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出湘港澳直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

安徽自贸试验区也包括三个片区,合肥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等产业;芜湖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产业;蚌埠片区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

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同样涵盖三个片区,宁波片区建设链接内外、多式联运、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杭州片区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一流的跨境电商示范中心;金义片区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

七年来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改革成绩单

从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开始,七年来,各批自贸试验区各自创新,纷纷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和法治化建设五大制度创新领域发力,取得了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

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一是不断简政放权。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取消、删减、转移和调整一批又一批的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推行“一口受理”;在国内率先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多照合一”,探索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探索放开企业登记经营场所的限制;率先使用地税电子税务登记证,绝大部分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贸试验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建立商事登记认领通报制度,明晰监管责任;组建综合执法机构,试行“一支综合执法队伍管全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供监管信息支撑;构建企业信用监督指标体系,按照信用等级对登记的商事主体实施分类监管;推行企业年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三是不断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方式。自贸试验区积极借助互联网和电子技术媒介,广泛采用电子政务服务模式,大大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办事效率,节约商事登记及后续的缴费时间和成本。

在投资便利化方面。一是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断升级。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的投资管理模式。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全国首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有190条;2017年7月10日起开始实施的第四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二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工商部门登记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是投资项目管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在外商投资领域,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备案全程网上办理,即时完成。在境外投资领域,一方面实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企业境外投资除重大项目和敏感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适用备案管理;另一方面实施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四是服务新创投资和企业“走出去”。首先,出台金融配套措施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在资金环节、跨境投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方面,提供政策便利。其次,搭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最后,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支持,推出“政务服务窗口无否决权”改革。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一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效卓越。“一站式”电子通关平台,利用互联网建立“一站式”的电子系统,整合多行政职能部门各自的系统,打造“单一窗口”。二是通关便捷程度不断提升。通过简化手续,实行直通程序、周报关制度等一次性报关或集中报关措施,为自贸试验区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缩短货物报关程序,减少通关时间成本。三是货物分类监管手段不断优化。四是不断培育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如跨境电商、文化艺术保税等产业通过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获得快速发展。

在金融开放方面。一是逐步探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二是加强对国内、跨境融资风险管控。三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上海金”集中定价交易机制;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运营,成为首家国家级、创新型保险要素市场;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最具特色的是融资租赁业务创新。

在法治化建设方面。一是依法引领改革局面基本形成。各大自贸试验区公布了系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条例,确立了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到综合监管的法制框架。二是司法保障和争议解决机制基本建立。借鉴国际自贸区经验,各自贸试验区加快健全争议解决机制,形成了以法院为主、仲裁调解为辅的格局。如浦东、前海、横琴等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相关的自贸试验区设立了仲裁院、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法庭和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中国香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处,仲裁机构多元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商事调解制度正逐步建立。三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逐渐完善。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中国自贸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等一批法治化监管创新模式涌现。在国际法律服务方面,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平台,国际人才引进政策等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中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中国自贸试验区实施7年以来,尽管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对标全球先进自贸园区,我国的自贸试验区仍有深化开放的空间。首先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浅表化、碎片化问题,改革系统性和集成性不高;其次是改革的自主权限依然不足,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现象;最后是贸易投资便利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大门开,小门不开;小门开,玻璃门仍在”的现象。因此,在当前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另外20个自贸试验区要通过赋予更大的自主改革权,实现高质量发展。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工作。就自贸试验区政府职能范围而言,要形成并公开“权力清单”,简政放权,提升行政透明度。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都要用清单列示。就政府责任而言,制定并公开“责任清单”,明晰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权力清单”造成损失的要依照“责任清单”问责,对探索性的制度创新变革带来风险的可以免责。

对标国际惯例,完善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制度。参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内资标准,制定更开放、限制行业更细化的自贸试验区准入负面清单。在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上,适度放开金融、通信、文化娱乐等服务业的限制,降低专业教育、银行、券商、保险等行业的进入门槛要求。分步实施、重点研究针对境外人士的保险制度和担保制度,解决境外人士信用信息缺失情况下保险难办、信用卡办理难等问题,达到开放多赢的效果。

拓展贸易便利化的覆盖领域。随着服务贸易比重的不断增加和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自贸试验区可打造“单一窗口”升级版,将货物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拓展覆盖到服务贸易,逐步将维修服务、离岸贸易、服务外包、技术贸易等纳入系统,加快推进医疗、旅游、金融、文化、教育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取消对专业人才流动限制和放宽对跨境支付等形式的服务贸易限制。逐步探索将服务贸易进出口退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

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与国际(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联动。与其他领域的制度创新不同,金融领域创新的推进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地受到整体金融改革进程的制约发展。与此同时,金融要素的集聚特征,也使自贸区金融创新更多地要通过其辐射功能发挥效应。自贸试验区改革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中心、天津区域金融中心,重庆、武汉、成都、厦门、青岛区域金融中心等建设密切关联。随着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的逐步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逐步探索自贸试验区与自贸港同等的法律地位。为了解决自贸试验区法律地位尴尬、权责区分不清、制度创新缺乏保障等缺陷,可借鉴新加坡、美国等国家的自由贸易区立法先行的做法,研究出台《中国自由贸易区(港)法》,明确界定中国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行政级别、立法位阶、改革权限等,配合各大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方人大已经发布或正在制定的自贸试验区条例,逐步构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法律支撑体系,为自贸试验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自贸区或将继续扩容

2017年以来,我国每年都会推出一批新的自贸区,扩容步伐较快。目前还没有自贸区的省份为提高竞争力,都在积极申报和争取自贸区的设立,如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在2020年6月出台相关政策时都提出要申报建设自贸区。部分已经设立自贸区的省份也在效仿上海和浙江,尝试将更多片区纳入本省的自贸区范围内。据澎湃新闻报道,广东省商务厅正推动将汕头、湛江纳入广东自贸区扩区范围。预计未来我国自贸区还将进一步扩容。

从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的角度看,自贸区已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对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支撑还不够,目前还没有自贸区的10个省份(不含港澳台)中有7个位于西部地区。预计兰州、西宁等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将加快设立自贸区。

自贸区不断推出国际货物贸易新模式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兴起,我国的出口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在这种背景下,部分自贸区为了扩大我国出口市场、消化国内过剩产能,积极探索货物贸易新模式。如第五批自贸区中的三个沿边自贸区(黑龙江、云南、广西)针对跨境贸易推出了边民互市等新模式新平台,得到中央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现已成为我国稳外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批的湖南自贸区和浙江自贸区扩区方案中,又首次提出要探索“易货贸易”新模式,这在此前的18份自贸区建设方案中都未曾出现。以浙江为例,宁波片区有深水良港和成熟的航运体系,长三角很多大宗商品要经由宁波进出口,而义乌片区有发达的小商品经济,中央提出在浙江自贸区建设易货贸易服务平台,探索“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联动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意味着两个片区可能会联动起来共同发挥效用。预计未来各自贸区将不断推出国际货物贸易新模式,以应对国际政治风向转变。

自贸区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2019年北京服务贸易实现进出口额近1.1万亿元,占全国服务贸易的五分之一,基础较好、优势明显。2020年中央将北京自贸区定位为“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区”,就是希望充分利用北京在服务贸易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带动其他自贸区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北京自贸区将在有条件的区域最大限度放宽服务贸易准入限制,为研发、执业、参展、交流、培训等高端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并创新监管服务模式。2020年9月,商务部表示将在年内出台自贸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大开放力度,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随着自贸区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但从我国此前加入WTO的经历来看,这些挑战也将转化为发展机遇,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创新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自贸区加大金融开放创新力度

自贸区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仍存在实践探索空间。随着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系也将进一步延伸完善。自贸区正不断完善风险体系建设,开始探索央地合作模式,整合金融数据信息,形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追踪管理自贸区内人民币兑换使用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贸区将探索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人民币跨境使用。同时,利用银行、证券、保险放开外商投资限制契机,将以竞争方式促进国内金融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加强金融领域人才交流,吸引国际资本积聚,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自贸区进一步突出形成新发展格局

自贸区的设立从第五批开始,就格外注重“差别化探索”的任务,2020年新增的自贸区也都具有鲜明的定位,如北京自贸区承担服务贸易的试点任务,湖南自贸区承担中非合作的试点任务。预计各自贸区将更加突出不同的战略定位、改革目标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形成更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集成性强的制度创新成果。此外,第二批自贸区(天津、福建、广东)的试点时间于2020年到期,预计2021年会有进一步深化的方案或意见出台,针对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提出新定位、新任务和新举措。2020年8月以来,商务部多次表示将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这也将有利于各地更深入地开展差别化探索,形成高质量创新成果。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北京自贸试验区加强京津冀三地技术市场融通合作,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保留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湖南探索设立跨省域资质和认证互认机制,企业跨省迁入自贸试验区以后,继续享有原有的资质、认证;安徽完善区内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资参与投资;浙江建立产业链“链长制”责任体系,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

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维护产业链安全。北京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去中心化的临床试验试点,简化国内生物医药研发主体开展国际合作研发的审批流程;湖南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徽不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浙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探索建立数据安全管理体制。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北京自贸试验区探索国际数字产品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湖南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安徽建立以人力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浙江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先进规则,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北京自贸试验区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湖南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安徽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浙江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1] 本文2020年12月11日发表于“学习强国”。

[2] 本文2020年12月1日发表于“学习强国”。

[3] 参见《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之一》,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5/content_5561731.htm,2020年11月15日访问。

[4] 参见《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之一》,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5/content_5561731.htm,2020年11月15日访问。

[5] 本文2020年11月17日发表于“学习强国”。

[6] 《中国再添一批开放“新高地”》,载公众号“人民网”,2020年9月22日。

[7] 《自贸区再“上新”,意味着什么?》,载公众号“新华社新媒体”,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