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

价值

商品是这样一种物,一方面,它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另方面,它能用来交换别种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或简称价值)首先是一定量的一种使用价值同一定量的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关系或比例。每天的经验都向我们表明,这种重复亿万次的交换,使得千差万别的不能相比的使用价值经常彼此相等。在一定社会关系体系内经常彼此相等的这些不同物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呢?它们之间的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都是劳动产品。人们在交换产品时,使各种不同的劳动相等。商品生产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体系下各个生产者制造各种各样的产品(社会分工),而所有这些产品在交换中彼此相等。因此,一切商品的共同东西,并不是某一生产部门的具体劳动,并不是某种形态的劳动,而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即一般的人类劳动。某一社会内表现于所有商品价值总额中的全部劳动力,都是同一人类劳动力,亿万次的交换事实都证明这一点。因此,每个单个商品只表现某一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或者说,由生产某种商品,即某种使用价值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人们在交换中使他们的各种产品彼此相等,也就使他们的各种劳动彼此相等。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一位旧经济学家说过,价值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他只是还应当补充一句:被物外壳掩盖着的关系。只有从某个一定的历史社会形态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系来看,并且从表现在重复亿万次的大量交换现象中的关系体系来看,才能了解什么是价值。“作为价值,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马克思仔细分析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以后,就进而分析价值形式和货币。这里马克思提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货币的价值形式的起源,研究交换发展的历史过程,从单个的偶然的交换行为起(“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一定量的一种商品同一定量的另一种商品交换),直到一般价值形式,即几种不同的商品同一种固定的商品交换,以至货币的价值形式,这时金便成为这种固定的商品,即一般等价物。货币是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的最高产物,它把私人劳动的社会性、各个生产者通过市场所发生的社会联系遮蔽和掩盖起来。马克思极其详细地分析了货币的各种职能,而且在这里(如同在《资本论》的前几章中一样)也特别应当指出,这里所作的抽象的、有时好象是纯粹演绎式的叙述,实际上是再现了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史的大量实际材料。“货币是以商品交换的一定发展高度为前提的。货币的各种形式——如单纯的商品等价物,或者流通手段,或者支付手段、贮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照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着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相同的发展阶段。”(《资本论》第1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