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 给康·施米特的信(节选)
1890年8月5日于伦敦
……我在维也纳的《德语》1杂志上看到了摩里茨·维尔特这只凶兆之鸟所写的关于保尔·巴尔特所著一书[2]的评论[3],这个批评使我也对该书本身产生了不良的印象。我想看看这本书,但是我应当说,如果摩里茨这家伙正确地引用了巴尔特的一段话,在这段话中,巴尔特说他在马克思的一切著作中所能找到的哲学等等依赖于物质生活条件的唯一的例子,就是笛卡儿宣称动物是机器,那末我就只好为这个人竟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感到遗憾了。既然这个人还没有发现,虽然物质生活条件是原始的起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这些物质条件起作用,然而是第二性的作用,那末,他就决不能了解他所谈论的那个问题了。但是,我已经说过,这全是第二手的东西,而摩里茨这家伙是一个危险的朋友。唯物史观现在也有许多朋友,而这些朋友是把它当作不研究历史的借口的。正象马克思关于70年代末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所曾经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在《人民论坛》上也发生了关于未来社会中的产品分配问题的辩论:是按照劳动量分配呢,还是按照其他方式分配。2人们对于这个问题,是一反某些关于公平原则的唯心主义空话而处理得非常“唯物主义”的。但奇怪的是谁也没有想到,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当然随着生产和社会组织的进步而改变,从而分配方式也应当改变。但是,在所有参加辩论的人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不断改变、不断进步的东西,而是稳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所以它应当也有个一成不变的分配方式。但是,合理的辩论只能是:(1)设法发现将来由以开始的分配方式,(2)尽力找出进一步的发展将循以进行的总方向。可是,在整个辩论中,我没有发现一句话是关于这方面的。
无论如何,对德国的许多青年作家来说,“唯物主义的”这个词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出了很少的一点成绩,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那时就可能有一个巴尔特挺身而出,甚至可能抓住在他那一流人中间确实已经退化为空话的东西。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会好转的。我们在德国现在已经强大到足以经得起许多变故的程度。反社会党人法3给予我们一种极大的好处,就是它使我们摆脱了那些染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德国“大学生”的纠缠。现在我们已经强大得足以消化掉这些重又趾高气扬的德国“大学生”。您自己确实已经做出了一些事情,您一定会注意到,在依附于党的青年文学家中间,是很少有人下一番功夫去钻研经济学、经济学史、商业史、工业史、农业史和社会形态发展史的。有多少人除知道毛勒的名字之外,还对他有更多的认识呢!在这里新闻工作者的自命不凡必定支配一切,而结果也正好与此相称。这些先生们往往以为一切东西对工人来说都是足够好的。他们竟不知道马克思认为自己的最好的东西对工人来说也还不够好,他认为给工人提供不是最好的东西,那就是犯罪!……
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4—476页
注释
1 《德语》(《Deutsche Worte》)是奥地利的一家经济和社会政治杂志,1881年至1904年在维也纳出版;1881年至1883年6月是周刊,1883年7月起改为月刊。——第126页。
2 1890年6月14日至7月12日《柏林人民论坛报》在总标题《每个人的全部劳动产品归己》下面连续刊载了纽文胡斯、恩斯特和费舍的文章,以及一封署名“工人”的信和这次辩论的结束语。
《人民论坛》(《Volks-Tribüne》)即《柏林人民论坛。社会政治周报》(《Berliner Volks-Tribüne,Social-Politisches Wochenblatt》)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报纸,同半无政府主义的反对派“青年派”接近;1887年至1892年出版。——第127页。
3 指反社会党人法。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通过的,其目的在于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将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著作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镇压。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正确地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结合起来,大大加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一法律的评论,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08—310页)。——第128页。
[1]这是恩格斯就唯物主义历史观写给德国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康·施米特的信。恩格斯论述了物质生活条件和思想领域的相互关系,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研究工作的指南,应当据以进一步研究各种事物,并要下一番功夫认真研究全部历史,而不可以把唯物主义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不可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来把自己贫乏的历史知识构成体系。
[2]保尔·巴尔特《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编者注
[3]摩·维尔特《现代德国对黑格尔的侮辱和迫害》。——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