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费尔巴哈和约·狄慈根论自在之物
按照我们的马赫主义者的说法,似乎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否定自在之物(即我们的感觉、表象等等之外的物)的存在以及它们的可知性,似乎他们容许在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有着某种原则的界限。为了说明这些说法是何等的荒谬,我们再引证几段费尔巴哈的话。我们的马赫主义者的全部不幸就在于:他们既不懂得辩证法,又不懂得唯物主义,却用反动教授们的话来谈论辩证唯物主义。
路·费尔巴哈说:“自称为唯心主义的现代的哲学唯灵论,对唯物主义进行了以下的、在它看来是致命的责难:唯物主义是独断主义,也就是说,它从感性(sinnlichen)世界即无可争辩的(ausgemacht)客观真理出发,认为客观真理是自在(an sich)世界、即离开我们而存在的世界,但实际上世界只是精神的产物。”(《费尔巴哈全集》1866年版第10卷第185页)
看来,这不是很清楚吗?自在世界是离开我们而存在的世界。这就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他的唯物主义像贝克莱主教所驳斥的17世纪的唯物主义一样,在于承认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的“自在客体”。费尔巴哈的“An sich”(“自在”)和康德的“An sich”是直接对立的。请回忆一下上面引用过的费尔巴哈的话,在那里他责难康德把“自在之物”看做“没有实在性的抽象物”。在费尔巴哈看来,“自在之物”是“具有实在性的抽象物”,即存在于我们之外的、完全可以认识的、跟“现象”没有任何原则差别的世界。
费尔巴哈非常俏皮地、清楚地说明:承认从现象世界到自在世界的某种“超越”,承认神父们所设置的而为哲学教授们所袭用的某种不可逾越的鸿沟,是何等荒谬。下面就是他的说明之一:
“当然,幻想的产物也是自然界的产物,因为即使幻想的力量,和人的其他一切力量一样,就其基础和起源来说,归根到底(zuletzt)是自然界的力量,但是人毕竟是跟太阳、月亮和星辰,跟石头、动物和植物,一句话,跟人用自然界这个一般名称所标明的那些存在物(Wesen)有区别的存在物。因而,人关于太阳、月亮、星辰和其他一切自然物(Naturwesen)的表象(Bilder),虽然也是自然界的产物,然而却是和自然界中的它们的对象有区别的另一种产物。”(《费尔巴哈全集》1903年斯图加特版第7卷第516页)
我们表象的对象和我们的表象有区别,自在之物和为我之物有区别,因为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正像人自己也只是他的表象所反映的自然界的一小部分一样。
“……我的味觉神经,正如盐一样,也是自然界的产物,但是不能因此就说:盐味本身直接就是盐的客观特性;盐在仅仅作为感觉对象时是(ist)怎样的,它自身(an und für sich)也就是怎样的;舌头对盐的感觉是我们不通过感觉而设想的盐(des ohne Empfindung gedachten Salzes)的特性……”在前几页,他还说:“咸味是盐的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第514页)
感觉是客观地存在于我们之外的自在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的结果这就是费尔巴哈的理论。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自身的主观映象。
“……所以,人像太阳、星辰、植物、动物和石头一样,也是自然物(Naturwesen),但他毕竟不同于自然界,因而人的头脑和心之中的自然界不同于人的头脑和心之外的自然界。
……人,根据唯心主义者自己所承认的,是自身中实现了‘主体和客体的同一性’这一要求的唯一对象;因为人是这样一种对象,这种对象与我这个存在物的同等性和统一性是毫无疑义的…… 可是,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甚至最亲密的人,难道不是幻想的对象、表象的对象吗?每一个人难道不是按自己的意思和自己的方式(in und nach seinem Sinne)去了解另一个人吗?……既然人与人之间、思维与思维之间,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差别,那么在不进行思考的、非人的、跟我们不是同一的自在存在物(Wesen an sich)与我们所思考、想象和了解的这个存在物之间的差别应该大得多!”(同上,第518页)
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的任何神秘的、晦涩的、玄妙的差别,是十足的哲学胡说。事实上,每个人都千百万次看到过“自在之物”向现象、“为我之物”的简单明白的转化。这种转化也就是认识。马赫主义认为,既然我们只知道感觉,所以我们就不能知道感觉以外的任何东西的存在。这种“学说”是唯心主义哲学和不可知论哲学的旧的诡辩,不过加上了新的作料而已。
约瑟夫·狄慈根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在下面将指出:他的表达方式往往不确切,他常常陷入混乱,而各式各样的蠢人(包括欧根·狄慈根)就抓住这些东西不放,我们的马赫主义者当然也不例外。然而,他们不花一点力气或者没有本事去分析他的哲学的主导路线,把唯物主义和其他因素明确地区分开。
狄慈根在他的著作《人脑活动的实质》(1903年德文版第65页)中说道:“我们如果把世界看做是‘自在之物’,那就容易了解:‘自在世界’和显现在我们面前的世界即世界的现象之间的相互差别,不过是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差别而已。”“现象和显现者之间的差别,正像十哩路程和全程之间的差别一样。”(第71—72页)在这里没有而且也不会有任何原则的差别、任何“超越”、任何“天生的不一致”。但是,差别当然是有的,这里有一个超出感性知觉的界限向我们之外的物的存在的过渡。
狄慈根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短篇哲学著作集》291903年德文版第199页)中说道:“我们知道〈erfahren,体验到〉,任何经验都是那种超出任何经验界限的东西(用康德的话来讲)的一部分。”“对于意识到自己本质的意识来说,任何微粒,不论是灰尘、石头或木头的微粒,都是一种认识不完的东西(Unauskenntliches),这就是说,每一个微粒都是人的认识能力所不可穷尽的材料,因而是一种超出经验界限的东西。”(第199页)
你们看:在狄慈根用康德的话来讲的时候,也就是说,在仅仅为了通俗化的目的,为了对比而采用康德的错误的混乱的术语时,他承认超出“经验界限”。这就是马赫主义者在从唯物主义转到不可知论时抓住不放的一个好例子:他们说,我们不愿意超出“经验界限”,在我们看来,“感性表象也就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
狄慈根恰恰反对这种哲学,他说:“不健康的神秘主义把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不科学地分开。它把显现着的物和‘自在之物’,即把现象和真理变成两个彼此toto coelo〈完全、在各方面、在原则上〉不同的并且不包含在任何一个共同范畴中的范畴。”(第200页)
现在,大家来判断一下这位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马赫主义者而希望别人在哲学上称他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俄国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的造诣和机智吧!
“带有更多批判色彩的唯物主义者采取了‘泛心论和泛物论’之间的‘中庸之道’,他们否认‘自在之物’是绝对不能认识的,同时又认为‘自在之物’和‘现象’有原则的〈黑体是波格丹诺夫用的〉差别,因而‘自在之物’始终只是在现象中‘被模糊地认识的’,就其内容来说〈看来是就那些并非经验要素的“要素”来说〉是经验之外的,但‘自在之物’又处在被称为经验形式的那些东西的范围之内,即处在时间、空间和因果性的范围之内。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和最新哲学家中间的恩格斯及其俄国信徒别尔托夫的观点大致就是这样。”(《经验一元论》1907年第2版第2卷第40—41页)
这是一堆十足的混乱思想。(1)贝克莱所反驳的17世纪的唯物主义者,认为“自在客体”是绝对可以认识的,因为我们的表象、观念只是“心外”客体的复写或反映(见《代绪论》)。(2)费尔巴哈和他以后的约·狄慈根坚决地驳斥自在之物和现象之间的“原则”差别,而恩格斯则用“自在之物”转化成“为我之物”的简单明了的例子推翻了这个见解。(3)最后,我们在恩格斯对不可知论者的驳斥中已经看到:那种说唯物主义者认为自在之物“始终只在现象中被模糊地认识”的论调,完全是胡说。波格丹诺夫所以曲解唯物主义,就是因为他不懂得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讲到)。至于“经验之外”的自在之物和“经验的要素”,这些已经是马赫主义的混乱思想的开端,这种混乱思想我们在上面讲得够多了。
重复反动教授们的有关唯物主义者的那些不可思议的胡言乱语;在1907年背弃恩格斯,而在1908年又企图把恩格斯的学说“修改”成不可知论,——这就是俄国马赫主义者的“最新实证论”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