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

因为康德认为人的本质具有双重性,那么相应地,教育目的也有着双重性,即幸福和道德。

作为经验的(感官的)生物,人们总是会也有必要追求幸福(Glückseligkeit),总是渴望获得这样或那样的东西,如温饱、睡眠、友谊、情感关注等。追求幸福是一个合法的教育目标,但是,也是一个有局限性的教育目标,即受限于教育者以及受教育者的主观性,因此实现幸福的途径因人而异。不过,任何人都在追求幸福,这是一个既定的人类学事实。[38]

作为理智的生物,人的目的是道德,即为善而善。道德是最高的教育目标。在康德看来,除了道德之外没有其他与其同级别的或者说同等的教育目标存在,因此,道德是衡量教育行动的绝对尺度。[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