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性教育
正文
教育学或者说教育理论分为身体的保育和实践性教育。保育或照料为人与动物所共有,而实践性教育或道德性教育则是要把人培养为自由的行为个体。
教育学或者说教育理论分为身体的保育和实践性教育。保育或照料为人与动物所共有,而实践性教育或道德性教育则是要把人培养为自由的行为个体。(所谓“实践性”是用来指一切与自由相关的教育。)这是通往人格的教育,是一个自由行为个体的教育,这个个体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同时成为社会成员,对于其自身来说则获得了内在价值。
实践性教育包括:(1)着眼于技术的机械性的知识教育,是传授性的(普通家庭教师);(2)着眼于智慧的实用性教育(高级家庭教师);(3)着眼于品德方面的道德性教育。
人们需要知识教育或教导,以便能成功地实现所有的目标。它将价值给予了作为个体的人。而智慧的培养将人塑造为公民,使他拥有了公共价值;他既试图让公民社会满足自己的意愿,同时又顺从于公民社会;最后,通过道德的培养,他实现了对于整个人类的价值。
知识教育是要最早和最先进行的,因为智慧以技艺为前提,智慧是人娴熟地运用其技艺的能力。而道德培养是以人们应该自己认识到的基本法则为前提的,是最晚的。但由于这种培养以最普遍的人类理解力为基础,因此必须从一开始,即从保育阶段就要受到重视,否则错误就容易生根,令之后的所有教育手段都无济于事。就技艺和智慧而言,所有教育必须根据年龄而循序渐进。对儿童的教育培养的是童稚的技艺、童稚的聪慧与乖巧,而非成人的狡猾;成人的狡猾之于儿童,就如稚气之于成年人,是不合适的。
最初的教育只是消极性的。也就是说,人们并不需要发展天性,只需要不妨碍天性就好。教育的技巧只在锻炼中发挥作用。
关于保育
尽管家庭教师并不是很早就看护孩子,一般不需要操心孩子在身体方面的保育,但也应该知道教育从始至终都要注意的一些事宜。即使家庭教师只负责较大的孩子,但这个家庭有可能又有了新生儿,如果他的表现很好,往往有资格作为父母的信赖者,并在保育工作上出谋划策,因为他可能是家里唯一一个饱学之士。因此,这方面的保育知识对于家庭教师来说也是必要的。
身体的保育只是照料,无论实施者是父母、乳母还是看护员。自然为孩子所规定的食物是母乳。人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你从吃奶的时候起就已经吸收了这些。这种孩子会随着奶水吸收思想意识的看法,是纯粹的偏见。母亲亲自哺乳孩子,对二者来说都最为有益。但在生病等极端情况下例外。人们以前认为,分娩后产生的像乳清一样的初乳对婴儿有害,在哺乳之前必须去除。卢梭却让医生们首先注意到,这种初乳也有可能对婴儿有益,因为自然从不徒劳造无用之物。人们的确发现,初乳有利于新生儿排出体内垃圾,即医学上称为的胎便,这对婴儿很有好处。
有人提出,能否用动物奶来哺育婴儿。人的乳汁与动物的奶水差别很大。草食动物或素食动物的奶水在加入酸性物质——如酒石酸、柠檬酸,特别是牛胃中被称为凝乳酶的酸性物质之后,会很快凝结,而人的乳汁却不会。但如果母亲或乳母几天下来坚持素食,她们的乳汁也会像牛奶一样凝结,若之后一段时间恢复肉食,乳汁又会如先前一样好。人们由此推断,母亲或乳母在哺乳婴儿期间食肉,对婴儿非常有益。当婴儿吐奶时,人们会发现奶已凝结。婴儿的胃酸肯定比其他酸性物质更能促进奶水的凝结,因为人的乳汁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如此。如果婴儿被喂养已经凝结的奶,那情况将会多么糟糕。如果看看其他民族,那问题的重点还不仅在于此。例如,森林中的通古斯族只吃肉食,且强壮健康。但所有这样民族的人的寿命都不长,而且人们毫不费力就能举起他们中的一个高个成年男子——人们看不出他的体重很轻。瑞典人,尤其是印度诸民族恰恰相反,他们几乎从不吃肉却也健康成长。因此问题的关键似乎在于,乳母的身体状况如何,最有利于其健康的食品就是最好的。
现在的问题在于,停掉母乳之后如何喂养孩子。人们近来尝试了各种面粉糊,但这在停乳之初并不好。人们必须特别注意,不要给儿童任何刺激性的东西,如酒、调料、盐等。奇怪的是,儿童还偏偏喜好这些食物。这是因为他们味觉迟钝,偏好这种令人感到舒适的兴奋刺激之物。俄国常喝烈酒的母亲也会用烈酒喂养孩子,人们发现,俄国人照样健康强壮。的确,能够活下来的孩子必然体质优良,但有些本来能够存活的孩子却因此死去——因为过早的神经刺激会导致神经错乱。过热的食物和饮料也必须避免,因为这会导致身体虚弱。
进一步要注意的是,切勿给儿童穿得过暖,因为他们的血液温度要比成年人的高。儿童的血液温度高达华氏110度[1],而成人的血液温度只有华氏96度[2]。长大之后的舒适温度,对于儿童却是令其窒息的。清凉的习惯往往使人变得强壮。即便是成年人,也不宜穿得和盖得过暖、习惯喝过热的饮料。儿童还要睡又凉又硬的床。冷水浴也有好处。不要用刺激物激发儿童的食欲,食欲应该是行动与活动的结果。不要让孩子养成依赖某物的习惯,即使是好习惯,也不要总是通过人为的方式来养成。
原始民族不使用婴儿包裹。例如,美洲的野蛮民族为小孩子在地上挖一个坑,撒上木屑,这样婴儿的便溺能被木屑吸收,保持了身体的干燥,并用树叶盖住身体;此外,婴儿的肢体是可以自由活动的。把婴儿像木乃伊一样包裹起来对于我们是方便,因为这样就不必担心婴儿骨头弯折,但骨头弯折往往是因为把婴儿包裹起来才发生的。而且因为这样肢体无法活动,往往使婴儿产生恐惧,甚至陷入某种绝望。人们还以为婴儿的哭喊通过呼唤就能平息。其实假设包裹住一个成年人,他一样会因恐惧和绝望而哭喊。
人们必须要注意,最初的教育只是消极性的。也就是说,人们并不需要发展天性,只要不妨碍天性就好。教育的技巧只在锻炼中发挥作用。——因此包裹必须去除。如果为小心起见,人们可以用一种上面系着带子的盒子,意大利人会用它并称其为Arcuccio。婴儿一直待在盒子里,哺乳时也不例外,这样即使母亲夜间哺乳时睡着了,也可以避免婴儿被压死——在我们这里婴儿由此丧命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预防措施优于包裹,因为婴儿在其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同时还可以避免出现经常由于包裹所造成的骨头弯折的情况。
早期教育的另外一个习惯是摇摆。最简易的是农民使用的那种。他们将摇篮挂在房梁的绳索上,只需一推,摇篮便自动从一端摆向另一端。而摇篮其实毫无益处,因为晃来晃去对婴儿是有害的。看看成年人,摇动也会导致其呕吐和眩晕。人们希望婴儿眩晕而不哭喊。而哭喊对婴儿是有益的。不曾呼吸的婴儿一旦从母亲的子宫中娩出,就会吸入第一口空气,由此改变了的血液路径会给他带来疼痛的感觉。通过哭喊,婴儿的内脏与血脉都会得到发展。同样有害的是乳母们常有的那种习惯:婴儿一哭,就立刻给他们唱歌谣来进行安抚。这常常会给孩子带来第一个恶习,因为他们看到,哭闹可以得到一切,于是便会更频繁地故伎重施。
事实上,普通人家的孩子比上流社会的孩子更易被惯坏。普通人像猴子一样与孩子玩耍。他们给孩子唱歌,拥抱和亲吻孩子,与孩子一起跳舞。他们认为,孩子一哭,就要马上跑过去和他玩,以为这对孩子是有益的。但孩子却哭闹得更为频繁。如果人们对其哭闹置若罔闻,孩子最终也会停止哭闹——因为谁都不爱做无用之功。而人们总是让孩子习惯于被娇纵所有的坏脾气,这之后再节制他的任性就太迟了。人们要对其哭闹置之不理,他们就会自觉无趣。反之,人们若是从小就娇纵他的坏脾气,就会破坏他们的心灵与道德感。
孩子无疑对道德毫无概念,他们若因被放纵而导致了本性的堕落,那么之后人们必须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来救赎其败坏的品性。由于人们总是满足其一切要求,想戒除时,孩子就会在哭闹中表现出成人才会有的、孩子还无力表达出的愤怒。他们已习惯呼之即来、横行霸道,一旦权力丧失,必然大为光火。即使是成人,若突然丧失原有的权力,也会感到无所适从。
婴儿在出生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大概三个月左右内,是看不清楚的。他们有光感,却不能清晰地区分对象。人们可以这样证明:给他们展示一些闪光的东西,他们并不会用目光追随。他们已经会通过面部表情表现出哭、笑。此时,他们的哭喊只是条件反射,但这种反射的条件尚不明朗。之后他们则用哭喊来表达痛苦。卢梭说:如果打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的手,他就会像手被火烧到一样哭喊。这已经与侮辱的概念有关。父母常常谈到对孩子意志的驯化。如果孩子一开始并没有被惯坏,就无须违背他们的意愿。最初的变坏来源于他们能用哭喊来胁迫他人满足自己的霸道要求。之后再变好则非常困难,几乎无法成功。人们可以令孩子安静下来,但孩子却在心中埋下了愤怒的种子并愈演愈烈。例如,父母让孩子被鞭打之后亲吻父母的手,这非常奇怪。这会让孩子学会掩饰和变得虚伪,因为鞭子并非人们应该感谢的美好礼物——可以想象孩子在吻手时的心情。
人们习惯于用牵引带或学步车来教儿童学习走路。人们如此重视教习走路,好像有人因未曾学习而不会走路似的。牵引带尤其有害。有作家曾谴责过牵引带引发的鸡胸。由于孩子要抓东西和从地上捡拾东西,胸部却与牵引带相连,而孩子的胸部尚且稚嫩,因此会被压成扁平并不可逆转。孩子借助这些辅助工具来学习走路,并不比自己学习更为安全。人们最好让孩子在地上自由爬行,直至他们渐渐地开始自己行走。出于谨慎,可以给卧室地板铺上毛毯,以免孩子被碎片扎伤或在硬地面上摔倒。
人们总是认为,孩子摔得很重。事实上,孩子不会摔得很重,摔倒一次也不会受伤。相反,他们能学习如何更好地保持平衡,并避免摔伤。人们还习惯于给孩子戴上帽檐很长的帽子,以防摔伤面部。如果人们在孩子有天然的工具之外使用人为的工具,那这就是不利的教育。天然的工具是手,孩子在摔倒之际会用手支撑。使用人为工具愈多,就会让孩子对这些工具愈加依赖。
总之,较好的方法是,人们在最初阶段少使用工具,让儿童更多地自己学习,由此他们能更扎实地掌握一些技能。例如,孩子很有可能自己学会书写,因为书写是人的发明——也不是什么大发明。比如,有孩子想要面包,人们可以问他:你能把它画下来吗?孩子会画出一个圆形。人们又可以告诉他,无法判断这是个面包还是块石头。孩子就会尝试,用字母B来表示面包。孩子在这个阶段发明了自己的ABC,之后只需用其他的符号替换即可。
有些孩子天生带有一些残疾。有没有方法来改善这种畸形呢?经过许多学者的努力,人们发现,束身衣是没有用的,只会增加孩子的痛苦,因为它妨碍了血液和体液的循环以及身体内外部必要的伸展。让孩子自由成长,他们就可以锻炼自己的身体。而一个穿束身衣的人,一旦脱下,就会比没有穿过的人虚弱很多。人们对于躯干歪曲的人,可以通过让肌肉力量强壮的一侧承受更多的负重来帮助他。但这也很危险,因为很难保持平衡。最好让孩子自己练习平衡,因为在这方面任何器械都于事无补。
所有这些人为措施都是有害的,因为它违反有机的、理性的人的自然目的。要实现这个自然目的,人就必须自由地去运用自己的力量。在教育中要防止孩子变得软弱,而磨炼是软弱的对立面。但如果要求孩子们适应一切,那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俄国人的教育就太离谱,儿童的死亡数量也令人震惊。上瘾的过程是反复饮食或重复行为的发生,之后变成饮食或行为的必需。孩子对一些刺激性物品,如烟草、烈酒和热饮很容易上瘾,因此父母要避免他接触这些物品。戒除这类嗜好非常困难,且初期会带来很大痛苦,因为对成瘾的饮食的长期享用已经改变了身体的机能。
一个人的不良习惯越多,就越难以自由和独立。人和动物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早期的习惯会在之后一路相随。人们一定要避免孩子上瘾,禁止让他对任何事物成瘾。
很多父母希望孩子习惯一切,但这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无论是人类整体上的还是个体的天性,都是不会习惯一切的,许多孩子还在学习之中。例如,父母们希望孩子们能够在任何时间睡觉、起床或进餐。若要能经受这些,则需要有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锻炼身体、修复损伤。我们在自然中也发现了某些周期性,动物也有固定的时间睡觉。人也应该习惯这种周期性,以使身体功能不被扰乱。而就儿童是否应该能随时进餐而言,人们并不能以动物为榜样。例如,食草动物因为摄取的营养不多,所以要不停地进食。而对人类来说,定时进餐则有益健康。有些父母希望孩子能承受严寒、恶臭与噪声等。如果孩子没有什么恶习的话,这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一点上极为有益的做法是,让孩子处于不同的环境中。
硬床比软床更有益健康。艰苦的教育培养出强壮的身体。在这里,艰苦的教育仅是指避免安逸。可佐证此观点的例子俯拾即是,只是人们没有留心,或者准确地说,不愿留心而已。
人们把培养性情也作为保育工作中的一项。需要注意的是,规训不能是奴役性的,而是要让孩子始终感受到他的自由,只是不能妨碍别人的自由,因而他们必须受到约束。有些父母拒绝孩子的一切要求,以训练其忍耐力,并要求孩子具有父母自己都不具备的忍耐力。这太严苛了。人们给孩子有益的东西,然后告诉他:你拥有的足够多了。要注意,一旦给予就不能反悔,这是必要的。如果孩子利用哭闹来试图胁迫,人们就要能够做到置之不理,也不要满足他的要求。如果他友好地提出对他有益的请求,就要满足他。这样,孩子就会变得更为率直,而不会利用哭闹来纠缠;反过来,人们也会友好地对待他。孩子天生表情友善,因此惹人喜爱。最有伤害性的莫过于用嘲讽和奴役性的规训来压制孩子的任性。
常有人对孩子大喊:“呸,真可耻,真没规矩。”这在早期教育中绝不应该出现。孩子在此时还没有羞耻和体面的概念,他们没有什么要感到羞耻的,也不应该感到羞耻,这样做反而会让他们变得胆怯。他们会在人前害羞,并躲藏他人,由此会产生拘谨和有害的掩饰。在应该并且可以提出请求的时候,他们不敢提出请求;在应该坦率表达的时候,他们不敢坦率地表达,心口不一。他们疏远父母,避开父母,并投入驯顺的下人的怀抱。
无谓的浪费和无度的爱抚也不比嘲讽好。这会让孩子固执己见,并且让父母错误地在孩子面前暴露他们自己的弱点,从而丧失了孩子对他们应有的尊重。如果人们教育孩子,让他无法通过哭闹达到目的,孩子就会变得自由而不莽撞,谦虚而不羞怯。“放肆”(dreist)一词原来写作dräust,因为它源于“恐吓”(drauen)和“威胁”(drohen),放肆至极之人会让人难以忍受。有些人神情放肆,必然使人害怕他们的粗野;而另外一些人的表情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绝不会言谈粗鲁。只要人们的表情带着某种善意,他们看起来就是坦诚的。而人们谈论一些贵族时,说贵族们看上去不可一世——这不过是因为贵族们从小习惯了放肆的眼神,从未受到过约束。
所有这些都可以算是否定性的塑造。因为人的很多缺点并不是源于无知,而是源于错误的印象。例如,乳母会让孩子害怕蜘蛛、蟾蜍等。孩子本来想像抓其他东西一样去抓蜘蛛,但由于乳母一见到蜘蛛脸上便立刻浮现出憎恶的表情,就会将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有些人终生都恐惧蜘蛛、蟾蜍等,在这方面一直很幼稚,因为蜘蛛对苍蝇来说是危险的,且能将之毒死,但却不会伤人。而蟾蜍是一种无害的动物,和美丽的青蛙以及其他动物一样。
保育中肯定性的部分是培养。人与动物不同。这种培养首先在于天生能力的练习,因此,父母必须为孩子提供这样的机会。这里首要的和最重要的规则是,人们尽量不要使用人为的工具。人们一开始就要放弃牵引带和学步车,而让孩子在地上爬行,直到他们自己学会走路,之后才能走得更稳。工具则会破坏孩子天生的能力。人们借准绳来测量,其实用目测一样可行;人们用钟表来计时,而利用太阳的位置同样可达此目的;人们靠指南针在森林中定位,而靠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星辰同样能判定方向。人们甚至可以说,人能够不用船舶而靠游泳在水中前行——知名人士富兰克林就很奇怪,为什么游泳如此舒适和有用,却不是人人都学?他还提出了一种自学游泳的简便方法:站在能触到底的水中,头稍稍露出水面;同时在水底放一个鸡蛋,要试图去捡起鸡蛋,这样就得弯腰、抬脚,而为了避免进水,还要仰头:这样就掌握了游泳的正确姿势。此时只需再划动手臂,就是在游泳了。——因此,关键在于培养天生的技能。类似情况很普遍,儿童经常具有足够的创造性或能够自己发明工具。
在保育工作中,亦即关于身体的教育中,需要注意的是,它要么与任意活动有关,要么与感觉器官有关。对于前者,关键在于孩子的自助,这就需要强壮、熟练、灵敏和准确。例如,能过独木小桥,能走悬崖峭壁,能行弹簧支架。如果一个人做不到这样,他就没有全然发展出他的潜能。自从德绍博爱学院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其他学校也与孩子们做出了很多类似的尝试。值得赞赏的是,瑞士人自青年时代便习惯于登山,这提高了他们的能力,使之能够在最狭窄的山路上安全地行走,能够根据目测的估量越过岩缝。但多数人畏惧于想象中的跌落,这让他们肢体发软,以致总把登山和危险联系在一起。这种恐惧通常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尤其对于脑力劳动者来说更为普遍。
儿童进行这种尝试其实并不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从体格来看,儿童比成年人小很多,因此即使摔倒也不会很严重。此外,他们也比成年人更不易骨折。孩子们也会自己尝试发展其能力。例如,人们经常看到他们漫无目的地攀爬。跑步是一项有益于健康的运动,能够强健体魄。跳跃、举重、负重、投掷、标枪、摔跤、赛跑以及所有类似的练习都很好。而舞蹈,如果是艺术性的,对儿童来说似乎过早。
投掷的练习,既要投得远,又要投得准。这也是对感官的有意训练,尤其是对目测力。球类是最好的儿童游戏之一,因为这类运动还需要有益健康的跑步。最好的运动是既能训练技能又能锻炼感官的运动。例如,判断远近、大小、比例的目测力训练,根据太阳和周围环境判断位置和地点的训练,都是很好的练习。对于地点的记忆力也十分有益,即可以回想到曾经经历过的某地场景的能力,例如,根据经过的树木走出树林。对于位置的记忆力是指,人们不仅要知道从哪本书中读到了某些东西,而且要知道它在这本书中的位置。例如,音乐家能由此记住琴键的位置,无需在演奏中再看琴键。还要对孩子的听觉进行培养,让他们通过听觉来知晓事物的远近和方位。
蒙眼抓人游戏[3]在希腊很著名,被称为muÏnda。儿童游戏通常有共通性,德国的儿童游戏在英国、法国也有。这些游戏将儿童某种自然天性作为基础。例如在蒙眼抓人游戏中,孩子们会发现在缺失一种感官的情况下如何帮助自己。这些游戏还为人们继续思考提供了材料,有时还成为重要发明的契机。如谢格奈[4]就撰写过一篇关于陀螺的文章,一位英国船长还通过陀螺发明了在船上测量星星高度的镜子。
儿童喜爱能制造噪音的乐器,如鼓和号等。但这种行为并不好,因为会干扰其他人。但他们如能学会自己剪切管子制造吹奏乐器,却是比较好的事情。
荡秋千也是一项好活动,成年人也可以借此来强身健体,只是儿童需要看护,因为秋千的摇摆速度会非常快。放风筝也是有益无害的运动。它锻炼了孩子们的技巧,如果想让风筝飞得更高,就要根据风向进行调整。
儿童为了喜爱的游戏会废寝忘食,并渐渐学会放弃一些其他的甚至更多的东西。另外,他们由此习惯了持之以恒,但因此游戏就不能仅仅是游戏,而必须是有意图、有目的的游戏。儿童越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强健体魄,就越能避免宠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体操也应该只是引导天性,而不是刻意追求优美。首先开始进行的是规训,而不是教授知识。需要注意的是,要为社会来强健孩子们的体魄。卢梭说:“之前若无顽童,之后便无智者。”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很容易成长为善良的人,而一个自以为是的孩子很难成为聪慧的人。儿童在社会中不仅不要惹人厌烦,更不要去阿谀奉承。对待别人的邀请,他要大方得体,不要强求勉强;要爽直坦率,不要冒失无礼。为此的教育方法是:人们不要惯坏他,不要灌输那些礼俗的概念,那只会让他忸怩害羞,或者走向另一面——哗众取宠。没有比儿童故作成熟的端庄稳重或自以为是的骄傲自大更可笑的了。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要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缺点,但不要让他感受到我们的权威和控制。这样,他虽然是自我完善的,但又仅仅是在社交中得到完善的。在这种交往中,世界对他来说足够大,但对别人来说也必须足够大。
在《项狄传》[5]中,托比把一只一直搅扰他的苍蝇赶出窗外,并对它说:“快走,你这讨厌的家伙,世界对你对我都足够大了。”每个人都可以将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我们不应该互相烦扰,世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足够大了。
我们现在来谈心灵的培养,人们将它在一定程度上也算作保育。人们必须将自然和自由区分开来。自由法则与自然培养截然不同。但身体的自然与心灵的自然是一致的,即要从两个方面的塑造来防止儿童变坏,教育术在这两处都可以得到应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可以将心灵的塑造像身体的塑造一样称为保育。
这种精神培养不同于道德塑造,后者与自由相关,前者只以自然为目的。一个人可能在保育上被很好地培养,精神上很有教养,但在道德上却没有受到好的培养,那么他还是一个坏人。
保育的培养与实践性的培养也必须区分开来。后者是实用的或道德的,是道德化的。
精神的保育培养分为自由的和学院性的。自由的培养和游戏一样,学院性的培养则郑重其事。自由的培养在学童时期要始终特别留心,而学院性的培养则被看作是强制性的。人们做游戏是悠闲消遣,人们被强制做事则被称为劳动。学院性的教育对孩子来说应该是劳动,而自由的教育则应是游戏。
人们拟就了不同的教育计划,以便探求最好的教育方法,这是值得称赏的。此外人们还想到,要让孩子如同在游戏中一样学习一切。利希滕贝格[6]在《哥廷根杂志》的一篇文章中批评了这种一切皆游戏的妄想,认为儿童应该尽早地习惯于事务性工作,因为他们早晚要进入事务性生活。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截然相反。儿童应该游戏,也应该休息,但也必须学习劳动。对技能的培养和对精神的培养一样都是有益的,但两种培养必须在不同的时间进行。无论如何,对于一个人来说,喜欢无所事事都是一个大灾难。人越是懒散,越难决心开始劳动。
在劳动中,活动本身并不舒服,但人们另有其他的目的。而游戏中的活动本身就是令人惬意的,此外别无目的。人们散步时,散步本身已是意图,行之愈远愈觉愉快。而如果我们去某地的社团或其他目的地,则愿意选择最短的路线。玩牌也是一样。我们看到,一群有理性的人居然能几个小时坐在一起玩牌,这实在很特别。由此可知,人们告别童年何其困难。这游戏难道比孩子的球类游戏高明吗?成年人不再骑在木棍上了,但他们骑在了别样的木马上。
儿童学会劳动,这最为重要。人类是唯一必须劳动的动物。人们必须做很多准备,才能维持生计。如果上天为我们准备好一切,以至于我们无须劳动,那么这样的上天是否更为慈爱?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人们有工作的需求,包括那些带有强制性的工作。以为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从不劳动,只需坐在一起,唱田园牧歌,赏自然美景的设想,是错误的。如果不劳动,他们也会感到无聊,像其他人无所事事时所感到的痛苦一样。
人必须这样被充实,他的内心忘我地被眼前的目标所充盈,对他来说,最好的休息就是劳动之后的休息。儿童必须习惯劳动。而学校是最能够培养劳动兴趣的地方。学校进行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培养。让儿童习惯将一切都看作游戏是极其有害的。他们必须有时间休息,但也必须有时间劳动。即使儿童不能立刻发现这种强制性的很大益处,将来也会有所领悟。如果人们总乐于回答孩子“这是为什么?那是为什么?”这样的问题,就只会惯坏孩子的好奇心。教育必须是强制性的,但决不能是奴役性的。
关于内在能力的自由培养,则要注意,必须不断进行。它其实必须涉及各种高级能力,虽然低级能力也随之得到发掘,但那只是出于对高级能力的考虑。例如,对机智的培养只是为了更好地培养理解力。在这一点上的主要规则是,各种内在能力不能单独培养,而是必须彼此相系,共同培养。例如,对想象力的培养是为了发挥理解力的优势。
低级能力单独来讲没有价值。例如,一个人有很好的记忆力,但却没有判断力,那他只是一本活字典而已。但这种帕纳塞斯[7]的负重驴也很有必要,就算它自己毫无建树,起码还可以运输材料,让他人能够有所作为。——没有判断力的机智,只会导致哗众取宠。理解力是对普遍性的认识,判断力是将普遍性运用于特殊。理性就是认识到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联系的能力。这种自由的培养自儿童时代开始,直至结束所有教育的青年时代。例如,当一个年轻人提到一条普遍的规则时,人们就可以让他列举出符合这条规则的历史典故和寓言传说,指出哪些诗人的诗句已经表达了这种规律,这就给了他一次练习智力和记忆力的机会。
“我们记住多少,就知道多少”(tantum scimus,quantum memoria tenemus)这句格言当然有其正确性,因此记忆力的培养非常必要。一切事物的掌握过程是:理解力跟随感性印象,记忆力则必须将这种印象保持住。例如,语言就是如此。人们既可以死记硬背,也可以在交往中学习,而后者是学习现行语言最好的学习方法。学习词语的确很有必要,但最好是将学生要学习的词语呈现于学生正在朗读的作品中。学生必须要有一定的课业量。学习地理也可以通过某种机械性方法。记忆力尤为偏爱这种机械性,且机械性方法在许多情况下屡试不爽。但它对于历史学却不适用,人们尝试用表格的方法学习,但似乎并未奏效。学习历史学的可靠方法是在判断力中锻炼理解力。记住很有必要,但单纯的运用毫无用处,例如靠记忆来学习演讲就是这样。记忆至多能让人胆大,而且背诵是成人的事。记忆只用于应付未来的考试或帮助想起一些已经遗忘的东西。记忆力只应该用于记住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事情,或与现实生活相关的事情。儿童阅读小说是最有害的,因为除了眼前的消遣外毫无用处。小说阅读会削弱记忆力,想要记住并复述小说内容是可笑的,因此不要让儿童接触小说。阅读小说,会让儿童自我虚构出新的情景和新的小说,坐在那里浮想联翩、心不在焉。
精神散漫是被禁止的,至少在学校里要被禁止,因为它会引发某种偏好和某些习惯。最优秀的天才也会因散漫而荒废。如果儿童只是在嬉戏时散漫,那么他还可以很快又集中注意力。但最常见的是,他在头脑中想着坏主意,又企图掩饰或变好,因此听讲时总是三心二意,答非所问,读书也不知所云。
记忆力必须尽早与理解力同时培养。
培养记忆力的方法有:(1)记住故事中的名字;(2)读和写,读要通过动脑来思考而非单纯拼读;(3)在孩子能够阅读之前,首先通过听来学习语言。有针对性地编纂而成的《世界图解》[8]就很不错,人们可以从采集植物、辨别矿物和描绘自然开始。为了记录这些情况,就需要学习绘画和模型,这又进一步要求会数学。最适宜的早期科学课程是地理学,包括数理地理学和物理地理学。通过铜版画和图片来讲解游记,引向政治地理学。从今日地表之状况回溯过去,从而学习古代的地貌学和古代史学等。
知识与能力必须努力在教学中渐渐结合。在所有科学中,数学似乎是最能满足此最终目的的唯一学科。进一步,知识要与语言相结合(包括口若悬河、措辞优美、能言善辩)。但必须要让孩子把知识与纯粹的想法和信仰区分开来。这训练的是对“正确”的理解力,以及“正确”而非“精巧”或“纤弱”的鉴赏力。这首先是感性的鉴赏,即视觉鉴赏,但最终则是思想的鉴赏。
对理解力的培养要有规则。对规则进行抽象概括十分有益,这样理解力就不单单是机械性的,而是有了规则的意识。
同样有益的是,用公式来表达规则,并记住规则。这样即使我们忘记了如何运用方法,也能很快回忆起来。这里的问题在于,规则应该在运用前先被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提出,但在运用之后才学习到,还是应该与运用同步进行?只有后一种方法是值得推荐的。因为在前一种方法中,学会规则之前的那些运用都是不可靠的。规则可以是零散的,但也必须有所分类,因为规则若不彼此相联就无法记住。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总是得先学习语法。
现在,我们必须就教育的总体目标及其实现方法,给出一个系统的看法。
1.内在能力的一般培养与特殊培养是不同的。它与技巧和完善有关,是培养内在能力,而非教授知识。
(1)它可以是保育性的。这涉及训练和规训,而不需要认识准则。这种培养对于学童来说是被动的,学童必须服从他人的指导,他人会为他思考。
(2)它也可以是道德性的。这不是基于规训,而是基于准则。如果人们把它建立在案例、恫吓和惩罚的基础上,那一切都会被败坏了,它就成为一种纯粹的规训。人们必须重视,让儿童由于准则而行善,而非由于习惯。他不仅仅是单纯地行善而已,而是由于那是善行,所以行之。因为行为的全部道德价值在于善的准则。保育要与道德性教育区分开来,对于儿童来说,前者是被动性的,后者是主动性的。对于后者,义务的观念必须时时都是行为的原因和根源。
2.内在能力的特殊培养。此处是指,对认识能力、感官能力、想象力、记忆力、注意力和智力等理解力中的低等能力的培养。
对感官能力的培养,例如视力,上文已经讲过。至于想象力的培养,需要注意的是,儿童的想象力异常强大,完全不需要再用童话来进一步拓展。相反,需要在规则之下对想象力加以约束,但也不要让想象力完全不发挥作用。
地图有些东西能吸引所有人,包括最小的孩子。当他们对其他事物感到厌烦时,仍能够在地图上学习一些东西。这对孩子是很好的娱乐,此时,他们的想象力不会随意发挥,而会按照一定的图形进行。人们的确可以从一开始就教授孩子地理知识,并将之与动物、植物的图片相结合,以使地理学变得生动。而历史学则要稍晚些再进行。
就注意力而言,需要注意的是,注意力必须得到普遍的强化。如果我们的思维呆板地固定在一个客体上,不但不是天赋,反而是内在感官的一种欠缺,因为它在某一方面过于僵硬,不能随兴趣而转移。分心是所有教育的大敌。记忆力则以专注为基础。
高层次的理解力,则涉及对理解力、判断力和理性的培养。培养理解力可以一开始通过给出规则的例子来被动地培养,或反其道而行之,即给出个别情况,总结出规则。判断力则是指如何运用理解力。它要求理解所学和所说的东西,而不是毫不理解地复述。有一些人读到或听到些什么,包括图片和事物,就会不加理解地相信。
人们通过理性可以看清楚原因。但要考虑到,这里谈到的理性还是被引导的理性。这种被引导的理性必然不会一直向前回溯原因,也不会预先去探寻那些超越其本身的概念。在这里它还不是思辨理性,而是对所发生事情的前因后果的反思,是一种在管理与安排中的实用理性。
培养内在能力的最好方法是,让人们做他们想做到的事情。例如,马上运用学过的语法规则。人们若能自己绘制地图,则能最好地理解地图。制作是内在能力最好的助手,这样人们学习深刻,记忆牢固。但能够做到的人凤毛麟角,他们被称为“自主学习者”(αyτοδιδακτοι)[9]。
对理性的培养要以苏格拉底的方式进行。他将自己称为听众知识的助产士。在柏拉图所保存下来的对话录中,苏格拉底例举了人们如何在老者的帮助下,从自己的理性中产生了认识。在很多事情上,儿童无需使用理性。他们不必对一切都进行理性分析。对于能够促进好的教育的东西,他们不用寻根探源。但如果涉及义务,则要让他们知道原因所在。人们还必须要注意,理性知识不是从外部灌输的,而是从内部获得的。苏格拉底的方法在问答中树立了规则,这个过程有点缓慢,而且让一个人能从其内部获得知识并让其他人也受益,这十分困难。机械问答在一些科学中很有益处,例如天启宗教要用宣讲的方式,而对于一般的宗教来说,则必须用苏格拉底式的方法。由此可见,那些需要从历史中学习的知识,最推荐使用机械问答的方式。
这里还包括对欢愉与痛苦的感觉的塑造。它必须是否定性的,以使情感本身不要被娇惯。好逸恶劳对于人们来说是万恶之首,因此,让孩子们从小学习劳动尤为重要。只要未被娇惯,孩子们都喜欢辛勤劳动的娱乐与耗费体力的忙碌。对于饮食,不要让孩子们偏食或挑食,而母亲往往溺爱和彻底惯坏他们。但是人们发现,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爱父亲胜过爱母亲。这是因为母亲担心他们受到伤害,不让他们乱跳乱跑。而父亲虽然会在他们不听话时打骂他们,却带他们去田野,让他们快活地奔跑和游戏,享受欢乐——像孩子该做的那样。
人们认为,让孩子们长久地等待会锻炼他们的耐心。其实这毫无必要。他们只需在生病时忍耐。耐心有双重含义,或是指放弃了所有的希望,或是指重拾勇气。若人的希望尚有实现的可能,那么前者则毫无必要,而后者则在追求正确之物时才需要。在病中,绝望会加重病情,而勇气能让病情好转。一个人如果能够懂得勇气对身体与道德状况的影响,他就不会放弃希望。
人们不能把儿童变得胆怯。孩子在受到责备时,常常会感到丢脸,由此而变得胆怯。尤其是当父母怒斥“呸,真丢人!”时,我们完全看不出,他们只是咬手指之类的举动有何丢人之处。人们可以对他们说“不要这样,这不礼貌”,但决不能对他们喊“呸,真丢人!”,除非说了谎。自然给了人以羞耻感,人一旦说谎,就会暴露出来。因此,在孩子没有说谎的情况下,父母不要喋喋不休地骂孩子丢人,这样才能使羞耻感终生与说谎相关。否则,若他们被不停地辱骂,就会变得胆怯且日后无法改变。
如前所述,儿童的意志也不能被损害,只能让他们以屈服于自然阻力的方式被驾驭。最初,孩子当然要不假思索地服从。若他们通过哭喊来发号施令,让强者服从弱者,那不是自然之道。因此,从小开始,人们就不要纵容孩子肆意哭喊并任性强求。但父母们常常忽略这一点,并希望通过日后拒绝孩子的一切要求来纠正这个问题。而如果单单为了约束孩子并建立父母的权威,不分青红皂白地回绝他们所有的要求,那就适得其反了。
如果人们一味满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就会被宠坏。但若总是违逆孩子的意志和愿望,孩子就会受到错误的教育。前一种情况往往是因为父母把孩子当成玩具,尤其是当他们刚开始学说话的时候。但溺爱会给他们的整个人生带来很大的伤害。而在违逆孩子意志的时候,人们还阻止孩子表现出不满,但不满是必然会发生的,并会因此更多地积聚在孩子的心中,他们还没有学会此时应有的表达方式。因此,人们在孩子幼小时应该重视的准则是:当孩子哭闹时,如果是由于受到了伤害,则要过去帮他们;而若仅仅是由于不满而哭闹,便要对他们置之不理,并且此后还要坚持贯彻。孩子在这种状况下受到的阻力是自然的,其实也是否定的,因为人们只是没有迁就他们。相反,一些孩子通过央求,来使父母满足他们的任何要求。如果人们让他们通过哭闹而达此目的,他们就会变得狡猾;若是让他们通过央求才能得到一切,他们则会变得软弱。因此,如果没有反对的理由,就要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有反对的理由,则无论再多的请求,也不要去满足,一个拒绝的回答是不容收回的。另外不要经常拒绝孩子的要求,这样才会产生最好的效果。
假设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孩子天生固执,那么最好的方式是,他们不与人方便,我们也不与他们方便——损害意志会导致奴性的思维方式,自然的阻力才会产生顺从。
道德培养必须以准则而非规训为基础。后者防止恶习,而前者塑造思维方式。人们要重视,让孩子们习惯按准则而非某种欲求来行动。通过规训只能保留一种习惯,且这种习惯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孩子应学会按准则来行动,并且自己也认识到这些准则的正当性。人们很容易发现,这一点在孩子那里很难做到,因此,道德培养要求父母与老师在这方面有丰富的认识。
如果孩子说谎,不要惩罚他们,而要让他们受到鄙视,并告诉他们,今后人们将不再相信他们。若孩子做了坏事就受到惩罚,做了好事就得到奖赏,那么他们就会为了得到好处而做好事。当他们之后进入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即一个做好事无奖赏、做坏事无惩罚的世界时,他们就会变得只关心自己的前程,而行善作恶只取决于怎么做对他们最有益。
准则必须产生于人自身。在道德培养中,人们要尽早地教给孩子善与恶的概念。如果想要树立道德,那么就要杜绝惩罚。道德是神圣而崇高的,人们不能把它放在和规训一样的等级上。道德教育要努力确立一种品性。品性是只按照准则行动的能力。一开始是学校的准则,后来是人类的准则。一开始孩子听命于法则,准则也是法则,但却是主观的,它源于人自己的理解力。违反校规必须受到惩罚,但惩罚必须与违规行为相匹配。
若要确立孩子的品性,关键是要让他们注意到万事万物都有必须遵循的计划和法则。人们必须给他们规定睡觉、劳动和娱乐的时间,不能延长或缩短。对于无关紧要的小事,可以让孩子自行选择,但一旦定下规则,之后就必须遵守。——但在孩子身上,要塑造的不是公民的品性,而是孩子的品性。
没有规则的人是不可信的。人们往往无法了解他们,也不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虽然人们经常批评循规蹈矩的人,比如作息严格的人,但这种批评往往是不恰当的。这种精确性虽然看似近乎刻板,却是品性使然。
孩子的品性,特别是学生的品性,最重要的是服从,这是培养儿童品性的第一个要点。这种服从是双重的。一种是服从于绝对意志,另一种是服从于领导者理性的与善的意志。服从可以源于强制性,它是绝对的;或是源于信任,它属于另外一种服从。这种自愿的服从非常重要。但前者也极其必要,它为孩子将来作为公民遵守法则做了准备,即使这些法则令他不快。
因此,儿童必须处在某种必要的法则之下。这种法则必须具有普遍性,这在学校里尤为重要。老师不要表现出对某个孩子的偏爱和优待,否则法则就失去了普遍性。一旦孩子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听命于同一法则,就会变得叛逆。
人们常说,教授孩子的方式要符合他的兴趣。在有些情况下,这当然很好。但很多东西应该作为义务来进行规定,这将使孩子终身受益。因为如交纳公共税款、完成工作任务等很多情况对于我们来说是义务,而非爱好。如果孩子尚未认识到义务,那么最好让他们先能认识到一些儿童的义务。认识成人的义务则要更为困难。如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能认识到这种义务,就会完全遵从。
儿童对禁令的违反是对服从的缺失,并使自己遭到惩罚。即使是不小心违反了禁令,惩罚也是必要的。惩罚或是身体上的,或是道德上的。
道德上的惩罚是指违背一个人想受到尊重和被人喜爱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是道德的辅助手段。道德上的惩罚就是针对这种心理倾向的,比如,用冷漠和冰冷的态度对待一个孩子,使他感到羞耻。这种心理倾向必须要尽可能多地得到维持。由于这种惩罚对道德有所助益,因此这种惩罚方式是最好的。例如,当孩子说谎时,给他鄙视的目光就足够了,这是最合目的性的惩罚。
身体上的惩罚分为拒绝要求和施加惩罚两种。第一种方式与道德性惩罚相似,是否定性的。对体罚则要谨慎实施,不要养成奴性(indoles servilis)。给儿童报酬也是不恰当的,他们会由此变得自私,产生唯利是图的品性(indoles mercenaria)。
此外,服从又分为儿童的服从和青春期的服从。违反就会受到惩罚。这种惩罚可以是自然性惩罚,即通过自己的行为所招致的惩罚。例如,孩子吃得太多就会生病。这是最合适的惩罚。因为人的一生都会有此经历,而非仅仅在儿童时代。惩罚也可以是人为的。孩子们都想受到重视和被人喜爱,这让管教可以持续地、稳定地进行。身体上的惩罚只能作为道德性惩罚的补充。当道德性惩罚不再起作用时,人们可以进一步实施身体上的惩罚,但靠此不能培养优秀的品性。不过最初只能靠身体上的强制来替代儿童思考的缺失。
实施带有愤怒特点的惩罚会产生不良的效果。孩子只看到了结果,只将自己看成别人发泄情绪的对象。一般来说,对孩子的惩罚要谨慎,要让孩子知道,惩罚的最终目标只是推动他的改善。让受惩罚的孩子感谢惩罚者并亲吻其双手等做法是愚蠢的,而且这样会培养出孩子的奴性。如果经常对孩子进行身体上的惩罚,那么就会造就顽固的头脑。如果父母常常因为孩子的固执而施以惩罚,孩子就会变得更加固执。——固执的人并不总是充满敌意的,他们往往会对和蔼的劝导让步。
青春期的服从和儿童的服从不同,它是对义务的规则的服从。出于义务而做某事,也就是说,要听从于理性。对儿童谈义务是徒劳的,至多他们会将义务看成一旦违背便会挨打的东西。儿童只能为纯粹的本能所引导,一旦长大,他们便要接触义务的观念。羞耻的观念也不适用于儿童,而要等到青春期才适用。因为只有荣誉观念已经植根于内心了,羞耻的观念才会有效。
培养儿童品性的第二个要点是诚实,它是品性的基础和本质。说谎之人毫无品性可言,他身上的一些优点仅仅是源于先天的禀性。有些孩子喜欢说谎,这是源于他们活跃的想象力。让孩子改掉说谎之习,是父亲的责任,因为母亲常常不以为然或认为无关紧要,她们常常陶醉于孩子出色的天赋和能力中。这里正是羞耻观念的用武之地,因为儿童已经能够理解它了。说谎之时,赧颜会暴露我们,但这并非说谎的证据。如果别人将责任推诿给我们,我们也会为这个人的无耻而面红耳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试图用惩罚来强迫孩子诚实,因为谎言的后果会不请自来,这便是他所受的惩罚。受人轻视是对说谎者唯一一种合目的性的惩罚。
惩罚还要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消极的惩罚针对懒惰和无礼,如说谎、不听话、吵架。而积极的惩罚则针对恶意的不满。但首先人们要避免对孩子怀恨在心。
培养儿童品性的第三个要点应该是合群。他们必须能和他人保持友谊,而非总是独来独往。虽然有些教师在学校里反对如此,但这毫无道理。孩子们应该准备好去享受生活中最甜美的东西。教师不应按照才华而应根据品性来称赞某个孩子,否则孩子们就会互相嫉妒。这种嫉妒不利于友谊。
孩子还应该性格开朗,目光明亮如骄阳。只有快乐的心灵才能够在善良中感受愉悦。让人死气沉沉的宗教是错误的,因为人应该以快乐之心而非被迫地服务于上帝。快乐的心灵不要总置于学校的严规戒律之下,否则它很快就会被压制。只有自由才能使它恢复。有一些享受自由的游戏对此有益,在这些游戏中,孩子们获得了自由,还会力争超过别人。这样的游戏可以帮助孩子重新变得开朗起来。
很多人认为,童年是一生中最美好、最惬意的时光。但事实并非如此。它是最痛苦的岁月,因为孩子常常处于管教之下,很难有真正的朋友与自由。正如贺拉斯[10]曾说:“小家伙已承受和付出了很多,既流汗又受冻。(Multa tulit,fecitque puer,sudavit et alsit.)”
教给儿童的知识应与其年龄相称。一些父母为孩子很小就能说会道而沾沾自喜,但这些孩子长大后往往一事无成。一个孩子的聪颖必须是孩子式的,而不是盲目的模仿。如果一个孩子满口早熟的仁义道德,那就完全超越了他年龄的限定,只是鹦鹉学舌而已。他只应具有儿童的理解力,而不要过早地崭露头角。这样的孩子无法成为有见识、有理性的人。同样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孩子要与大人一样赶时髦,例如要做美发,穿缩口衫,甚至随身携带烟盒,由此产生的这种矫揉造作之态不适合儿童。文明社会对他来说是一种重负,阳刚之气也会最终消失殆尽。因此,人们必须尽早遏制他的虚荣心,或者更准确地说,不要诱使他变得虚荣。如果从小就总在他面前说,他多么漂亮,穿上这件或那件华丽的衣服是多么迷人,并将这些华丽衣物作为嘉奖许诺并给予他,就会引发他的虚荣心。华丽衣物并不适宜儿童。儿童必须将干净但是朴素的衣服作为生活的必需品。父母也不要重视穿着打扮,不要总照镜子,因为像其他方面一样,榜样具有无穷的力量,它可以加强或者破坏好的教导。
在教育中,一切的基础在于,在每个方面建立正确的根基,并让儿童可以理解和接受。他们必须学会,用对丑恶和愚蠢的厌恶替代仇恨,……用自重和自尊替代他人意见,用行动与行为的内在价值替代语言与情绪,用理解力替代感觉……
关于实践性教育
属于实践性教育的有:(1)技能;(2)善于处事;(3)道德。关于技能,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技能必须是精深的,而非粗浅的。即人们不要流于表面,似懂非懂。精深先是产生于技能之中,并逐渐成为人们思维方式的习惯。可以说,追求精深是一个人品性的根基,而技能属于才干。
善于处事则是将技能带入人际关系。也就是说,如何让他人为己所用。为此,各种能力都很必要。实际上,它在人身上出现得最晚,但就价值来说,它可以排在第二位。
如果一个孩子想要变得精于世故,他就必然会掩饰自己,让别人看不透自己,自己却可以洞察他人。他必须考虑在品性方面掩饰自我。外在形象的技能是礼仪,人们必须掌握这一技能。洞察他人则很困难,但懂得这种技巧非常必要,反过来又要使自己免于被他人看透。这种技巧包括遮掩,即不让缺点暴露出来并矜持地维护着自己的外在形象。遮掩并非一定是虚伪,因此有时是被允许的。但它与伪装相去不远。掩盖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善于处事要求人不可轻易动怒,但也不能漫不经心。人不能暴躁,但应该勇敢。勇敢不同于暴躁,勇敢的人拥有意志力。这属于对冲动的节制。善于处事是对性情的培养。
道德是对品性的培养。“忍耐和克制”(sustine et abstine)为智慧的中庸做好了准备。如果人们想塑造好的品性,那么首先要涤除狂热。不要把爱好变为狂热,而要学会承受被拒绝后的匮乏。忍耐(sustine)意味着忍受和习惯容忍。
要想学会忍受匮乏,人们需要具有勇气与热情,并且必须习惯拒绝和阻碍。
属于性情方面的还包括同情心。但儿童必须防止多愁善感。多愁善感事实上是一种敏感,它只与敏感的品性相一致。它不同于同情,是对某事单纯叹息的悲伤。人们可以给孩子一些零用钱,以使他们能够行善于穷困者,这便可以看出他们是否有同情心。但如果他们总是大手大脚花父母的钱,那就不适用了。
“欲速则不达”(festina lente[11])这句谚语指的是一个持久的行为,人们必须快速学习很多知识,这便是快(festina);但人们还必须寻根探源,并在每次探寻之中花费时间,这便是慢(lente)。现在的问题是,在广博的知识面和少量但精深的知识中,哪个更优先?和广博但粗浅相比,还是少量但精深的知识更好些,因为人们最终会发觉前者的肤浅。但儿童并不知道在哪些情况下运用哪种知识,所以最好先学习一些基础的东西,否则便会用其粗浅的知识欺世盗名。
最后是品性的确立,即坚定的决心与实际的行动。贺拉斯所说的坚定不移之人(Vir propositi tenax),便是具有优秀品性之人。例如,如果我对某人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坚守,即使会给我带来伤害。因为一个人如果计划做某事却不付诸行动,那么他自己都无法再相信自己。例如,某人打算早起,以便可以学习、做事或散步,但春天自己借口说早上太冷,夏天又觉得适合睡觉,睡觉让他十分惬意,于是他早起的计划日复一日地向后推迟,最后自己也不再相信自己。
与道德相悖的东西,要从这样的计划中去除掉。一个恶人的品性是糟糕的,即使他有坚定的决心并贯彻到底,那也只能叫顽固。虽然这也令人欣赏,但若能在善事上如此就更好了。
对于那种将自己的计划一再拖延不肯实施的人,评价不能太高。所谓“来日改邪归正”就是这种情况。一个长期沾染恶习的人想瞬间变好,是不可能发生的奇迹,他不可能一下子变成一个毕生勤奋且思想正派的人。因此,也不要指望朝圣、苦行、斋戒,因为无法看出这些行为如何能把一个恶习缠身的人变成一个高尚者。
一个人白天斋戒而晚上享乐,或是身体经历了对心灵毫无贡献的苦行,就能变得正派并让行为有所改善吗?
为了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我们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尽可能多地通过榜样和规定教给儿童必须履行的义务。与儿童相关的义务都是针对自身或他人的习惯性义务。这些义务必须从事物的本性中引发出来。我们须注意以下几点。
(1)针对自身的义务。这些义务不是指衣着华丽、膳食丰盛,尽管一切都必须洁净;也不是指尽量满足欲望和爱好,相反,人们对此还要有所把握和节制。这些义务是指人在内心要有某种尊严,这种尊严使他在一切被造物面前显得高贵。他的义务便是,这种人性的尊严在自己的身上没有泯灭。
如果做下禽兽不如的事情,如酗酒,犯下变态的罪行,无节制地干各种坏事,我们就否认了人性的尊严。此外,如果一个人对他人卑躬屈膝,总是阿谀谄媚,以厚颜无耻之行为讨好别人,那同样有悖于人性的尊严。
要让儿童意识到他身上所具有的人性的尊严,例如,不洁至少是人性的不雅。由于儿童已经能够思考和向别人倾诉自己的想法,那么就人性的尊严来说,他们如果说谎就会贬低自身。说谎使人成为被普遍鄙视的对象,失去人人应有的尊重与信任。
(2)针对他人的义务。儿童从小便要懂得敬畏和尊重他人的权利,并付诸行动。例如,如果孩子遇到一个穷孩子,傲慢地将其推开,或由于被碰到而殴打对方,这时,人们不必对他说“不要这样做,把别人弄疼了,要有同情心,他是个穷孩子”等等,而要让他遭受同样的傲慢与感受,因为他的行为有悖于人性的权利。儿童原本并不慷慨,这一点由此例便可看出。例如,如果父母命令孩子将自己的黄油面包分给别人一半,而之后无法索取对等的回报,那么孩子要么干脆不干,要么不情不愿地偶一为之。人们本来也不能过多地对儿童宣扬慷慨,因为他们还一无所有。
许多人都忽略或错解了道德中针对自身义务的方面,如克鲁格特[12]就是这样。如前所述,针对自身的义务是指要在自己的人格中保持人性的尊严。当他眼中有人性的理念时,他就会进行自我批评和反思。在他的理念中有一个原型,可以与自我进行比较。当年龄渐长,人开始对性产生兴趣,而这是一个只有人性尊严才能够约束他的关键时刻。但人们要尽早告诉儿童,如何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持自己。
我们的学校普遍缺少将儿童培养为正派人的东西,即正义行为的问答手册。它必须包含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发生的各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人们总会与是非对错的问题不期而遇。例如,某人今天应该向他的债主偿还债务,他却将此款捐助给了一个令他同情的穷人,那么,这是不是正当的?不是正当的!因为当我想行善时,我必须是自由的。救济贫困,行为可嘉;而偿还债务,则是应尽之责。此外,是否允许迫不得已的谎言?不允许!没有任何一种可作借口的情况,至少在儿童面前如此,否则,孩子们会把任何小事都视为迫不得已,于是就可以频繁说谎。如果现在有这么一本书,人们能通过每天一小时的阅读就受益良多,让孩子们认识和铭记人的权利,那么这便是上帝撒向人间的珍宝。
行善的义务是不完全义务。人们不要让孩子心地软弱,总为他人的命运感伤,而要让他们变得坚强。他们的心灵不应被感情所充溢,而应充满义务的观念。有人的确铁石心肠,那是因为他们以前曾常常因同情而被骗。想让儿童理解“行为可嘉”的含义是徒劳的。牧师的错误在于,常常将行善看作值得赞扬的。对穷人行善,不要认为我们是看在上帝的面上尽了本分,其实我们只是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因为人们的贫富不均只是源于偶然的因素。如果我们拥有某种财富,那要感念自己或先人抓住了某些机遇,而对社会整体则要始终保持关注,因为万变不离其宗。
如果让孩子们按照别人的价值来评价自己,就会引发嫉妒。他们应按理性的观念来评价自己,因此谦卑只是将自己的价值与道德的完满性进行比较。例如,基督教不教人谦卑,而是令人谦卑,因为人必然会按照教义将自身与最高的典范相比较。通过在别人面前自惭形秽来树立谦卑,是非常错误的。“看着,某某孩子是怎样做的!”这类训斥只会带来非常鄙俗的思维方式,如果一个人以他人的价值来衡量自己,那么他或是抬高自己,让自己跃居人上,或是贬低他人价值。若是后者,那便是嫉妒。之后会总是试图幻想让他人消失,因为若是没有他,则无从比较,自己也就是最好的了。这种有害的攀比思想只能引起嫉妒。攀比心理只对一种情况有利,即让一个人相信一件事情的可行性。例如,要求一个孩子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并告诉他,别人可以完成。
绝不要让孩子羞辱他人。要尽量避免建立在幸运、优越之上的一切自豪。同时要努力地在孩子中形成坦率的风气——这是一种对自身谦虚的自信。由此,人可以恰当地展现自己的所有才能。但这要与狂妄区分开来,狂妄是指对他人的评价漠不关心。
人的一切欲求或是形式的(自由与能力),或是物质的(关于一个客体),即追求幻想或享受,或者最后只是追求作为幸福因素的二者的延续。
第一类欲求包括追求名誉的欲望、权力欲和占有欲。第二类包括对性(肉欲)、物质(富裕)和社交(娱乐趣味)的享受。第三类是指对生命、健康和安逸(未来无忧)的喜爱。
恶习则分为恶毒、卑鄙和狭隘。属于第一类的有嫉妒、忘恩负义和幸灾乐祸。属于第二类的有不公、不诚(欺诈)、无耻以及对财物的挥霍、对健康的放纵(无节制)和对尊严的践踏。第三类则有无情、吝啬和懒散(懦弱)。
美德分为功劳型、单纯尽责型和无害型。第一类包括高尚(对报复、安逸和贪婪的自我克制)、行善和克己。属于第二类的有正直、正派与和蔼。属于第三类的是诚实、庄重和知足。
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二者皆不是。因为从本性来说,人并不是道德存在者。只有当理性能提升至义务和法则的概念时,人才能变为道德存在者。然而,人们可以说,由于爱好和本能的驱使,人的内心有对一切恶习的原始冲动,尽管理性同时在向反方向推动。人只有通过源于自我克制的美德才能在道德上变成善的,尽管原本若无诱惑,人可以是纯真的。
恶习之所以会产生,往往是因为道德行为压抑天性。而作为人,我们的使命就是要摆脱动物的粗野天性。完美的人为状态又将成为我们的天性。
在教育中,一切的基础在于,在每个方面建立正确的根基,并让儿童可以理解和接受。他们必须学会,用对丑恶和愚蠢的厌恶替代仇恨,用内心的憎恶替代外在的对他人与上帝的惩罚的恐惧,用自重和自尊替代他人的意见,用行动与行为的内在价值替代语言与情绪,用理解力替代感觉,用情绪的欢乐与虔敬替代忧郁的、恐惧的和晦暗的祈祷。
但最重要的是,人们还要注意,不要让儿童过于看重幸运。
关于儿童的宗教教育,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尽早地教授儿童宗教概念是否合适?教育学对此颇有争论。宗教概念总以某些神学为前提。对于对世界与自身尚不甚了解的青少年,应该教授他们神学吗?对自身义务尚认识不明的青少年,能够理解对上帝的直接义务吗?可以肯定,适合的做法是,让儿童从未见到过拜神的活动,甚至没有听说过上帝的名字,他们按照万物的秩序去发现目的和人的恰当行为,磨砺他们的评判力,教授他们自然造化的秩序和美,之后再补充宇宙建构的扩展知识,从而开启最高存在者与最高立法者的概念。但就目前的状况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他们已经听说了上帝的名字,看到了所谓的礼拜,之后才学到有关上帝的知识,则会使他们或是对上帝毫无感觉,或是产生错误的概念,如恐惧上帝的力量。令人担心的是,这些错误的概念会在儿童的想象中扎根。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人们就必须争取早些教给他们宗教概念。这种教授不是死记硬背,不是一味效仿和像猴子那样对人进行模仿,而是必须选择符合自然的途径进行。儿童即便没有有关义务、责任,以及行善作恶的抽象概念,也将认识到存在着一种义务法则,即不是舒适感和有用性决定着他们的行为,而是某种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并不以人的情绪为转移。教师自己必须首先具有这种观念。
人们必须首先将万物归因于自然,之后又将自然归因于上帝。例如,首先一切都是为了物种的保存及物种间的平衡而被安排,但是进而又都同时是为了造福于人。
上帝的概念最好可以先与养育我们的父亲相类比进行说明,这样更有利于让人们感受到亲如一家。
什么是宗教?宗教是我们心中的、由高于我们的立法者和法官颁布的法则。它是一种被用于认识上帝的道德。如果宗教不与道德观念相联系,则成为单纯的祈福。颂赞、祈祷、去教堂这些行为只能给予人们自我改善的新力量和新勇气,或是受义务观念影响而感到内心的振奋。它们只是善行的准备,而非善行本身。人们只能通过自身的改善来为上帝效劳,别无他途。
人们必须首先从儿童自身所具有的法则开始。一个作恶的人本身就是可鄙的。这种观念植根于其内心之中,并非因为上帝禁止作恶。立法者并不一定是法则的原创者。一个侯爵可以禁止领地上的偷盗,但他并不能被称为偷盗禁令的原创者。由此人们可以看出,只有善行才勘配福祉。上帝法则必须显现为自然法则,因为法则不能是随意的。因此,宗教属于道德。
然而,人们不能从神学开始。单纯建立在神学基础上的宗教不会包含任何道德性的东西。因为人们会一方面产生恐惧,另一方面有获得报偿的打算和想法。这只是一种迷信活动。道德观念必须在先,神学紧随其后,这才能被称为宗教。
我们内心的法则被称为良知。良知其实就是行为对法则的运用。如果我们不把良知看成上帝的代表,其审判席不仅高高在我们之上,同时也在我们内心之中,那么良知的谴责就不会发生作用。如果宗教不与道德良知相结合,那么宗教就会毫无作用。没有道德良知的宗教只是一种迷信的礼拜。人们想为上帝效劳,例如赞美上帝,颂扬其力量与智慧,却不曾想过要贯彻其法则,不曾认识和探究其力量与智慧。这种赞颂是这些人良知的鸦片,也是良知可以安睡的温床。
儿童无法掌握所有的宗教概念,但有一些是必须要教给他们的,只是否定性的要多于肯定性的——让儿童诵读教条毫无益处且会对虔诚产生错误认知。对上帝真正的崇拜在于按照上帝的意志行动,这是人们必须要教给儿童的。人们还要注意,在儿童那里和在自己身上,不要滥用上帝的名字。即使为了祈福,即便是出于虔诚的目的,使用上帝的名字都是一种滥用。上帝的概念应该让人们在每次说出他的名字时,都充满敬畏之情,因此不要轻易使用上帝的名字。儿童要学习敬畏上帝,应首先将其作为生命和宇宙的主宰者,进一步地作为人类的照料者,最后作为人类的法官。据说,牛顿在说出上帝的名字之前,总要先停顿和思考一会儿。
通过对上帝和义务概念的统一阐释,儿童学会了更好地尊重上帝对万物的护佑,并由此避免了破坏和残忍的倾向——这经常表现为对小动物的折磨。同时,人们也应该教导青少年,要在恶中发现善。例如,食肉动物和昆虫是整洁和勤奋的典范;恶人引发了法律的产业;捕食蠕虫的鸟儿是园林的保护者;等等。
人们必须教给儿童关于最高存在者的一些概念,以便他们看到别人祈祷时,知道是在向谁祷告,以及为什么祷告。这些概念必须为数不多,且如前所述是否定性的。人们必须尽早地教授这些知识,但要注意,不要按照自己的宗教教规来评判他人。因为尽管宗教有千差万别,却都殊途同归。
最后,我们想讲一讲在孩子刚刚步入青春期时应注意的几点。青春期的开始,以看出前所未觉的差异为起点。首先是性的差异。这个问题被天然地罩上了神秘的面纱,仿佛此事有伤体面,仅关乎人身体里动物性的需求。但此事又天然地试图与种种可能的道德观念相关联,即使是野蛮民族也表现出某种羞赧和矜持。儿童偶尔会好奇地提出例如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这类问题,但他们容易满足于大人毫无意义的荒诞答案,或者被大人用“这是幼稚的问题”等说法搪塞。
年轻人性欲的发展是自动的,它像一切本能一样自行发展,即便没有一个针对的对象。让年轻人在无知和纯洁中与之绝缘是不可能的。沉默只能招致更大的麻烦,这从我们前辈的教育中就可以看出来。在新时期的教育里,人们正确地认识到,必须毫不掩饰、清楚明晰地与年轻人谈论此话题。这的确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因为人们不乐意将它看作一个公共话题。但只要人们非常严肃地就此进行谈论,并理解他们的倾向,则能收到好的效果。
十三四岁通常是一个时间点,此时年轻人开始有了性欲(如果孩子过早如此,那一定是受了引诱或坏榜样的影响)。此时,他的判断力已经得到培养,自然天性方面也做好了谈论此事的准备。
自慰的性快感最能损害人的精神以及肉体,因为这种行为有悖于人的天性。但对此事也不要避而不谈,而是要向年轻人阐明其丑恶,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无益于后代的繁衍,反而会极大地伤害他们的身体力量,会导致早衰,精神受到损害,等等。
人们可以通过持久的劳作、缩短非必需的卧床和睡觉时间来避免这种欲望。这种念头必须通过劳动从头脑中消除掉,因为即使对象只存在于纯粹的幻想之中,也会蚕食其生命力。将性欲集中在异性身上,总会遇到一些阻力,而如果集中在自己身上,则每时每刻都能得到满足。自慰对身体十分有害,在道德方面的后果更为严重。人逾越了自然的界限,由于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欲望会无止境地膨胀。负责青春期教育的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应该允许年轻人同异性交往?若二者必择其一,这显然要优于前者。因为前者有悖于自然,而后者则不然。一旦成年,自然便会要求他成为一个男人并繁衍后代;但在文明国家里,人们的必然需求却导致此时无法养育孩子,否则就犯了有悖于公民秩序的错误。年轻人等到可以正式结婚的年龄再如此是最好的情况,也是他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就不仅符合好人的标准,而且符合好公民的标准。
年轻人要尽早学会给予异性诚恳的尊重,同时通过端正的行为赢得异性的尊重,以此来追求幸福婚姻的美好价值。
年轻人在步入社会时才开始有的第二个区分,是对于等级差异和人类不平等的认识。人们不要让儿童注意这些,不要允许他们使唤仆人。如果他们看到父母吩咐仆人,就可以对他们讲:“我们给他们面包,为此他们听从于我们;你没有给,因此他们不必听从于你。”只要父母不把这种想法教给孩子,他们就对此一无所知。对于年轻人,则要让他们知道,由于人总要力图保持相对于别人的优越性,因此产生了不平等的组织形式。但是在这个不平等的公民社会中,人人平等的思想要逐渐教给他们。
人们必须让年轻人学会,不是按照他人的标准,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在不构成人之价值的方面去羡慕他人,只是虚荣。此外,必须要求他们在一切事务上都要仔细认真,不要装模作样,而要力求真能做到。要让他们注意,不在任何事情上让深思熟虑的决定变成纸上谈兵——那还不如不做决定,在存疑时先搁置此事。要让他们在生活上甘于箪食瓢饮;在工作中能够任劳任怨,吃苦耐劳,清心寡欲;还要让他们享乐有度。如果一个人不只渴望享乐,还愿意勤奋工作,他就会成为共同体中的有用成员,而且避免了自己的百无聊赖。
此外,还要让年轻人保持愉快的心情与良好的情绪。心灵的愉悦源于无所愧疚及其带来的平和心绪。人们可以通过做愉快的社会生活的参与者,来训练自己达到这样的情绪。
还要让他们把很多东西看成义务。行为的价值不能以符合自己的爱好为标准,而要看它对于义务的履行程度。
要让他们对他人有博爱之心,有世界公民的观念。在我们心灵中的关切包括:(1)我们自己;(2)与我们共同成长的人;(3)世界至善。要让儿童知道这些关切,让他们的心灵对此产生热爱。他们必须为世界至善感到欣喜,即使这对他的祖国或他自己毫无益处。
要让他们不看重享受生活之惬意,对死亡的幼稚的恐惧也会随之泯去。要让年轻人看到,享乐提供不了所预期的东西。
最后,要让他们重视每日总结的必要性,以便在人生的终点,可以对自己的一生做出评价。
[1]约43℃。
[2]约35.5℃。
[3]一种儿童游戏,类似于我国的“摸瞎子”。其中一人用围巾或布蒙上眼睛,其他人在他身边跑来跑去,叫他的名字或触碰他的身体,这个人能够抓到谁,谁就接替他的位置,蒙上眼睛,继续游戏。
[4]谢格奈(Johann Andreas von Segner,1704—1777),匈牙利科学家。
[5]《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Gentleman),是18世纪英国文学家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1713—1768)的代表作之一。
[6]利希滕贝格(Georg Christopher Lichtenberg,1742—1799)是18世纪下半叶德国的启蒙学者、物理学家、思想家、政论家。
[7]帕纳塞斯(Parnassus)是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与文艺女神缪斯所居之山,后引申为文艺上的神圣境界。
[8]《世界图解》(Orbis Sensualium Pictus)又被译为《图画中见到的世界》,是由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Jan Amos Komenský,1592—1670)撰写的儿童教科书,1658年出版于纽伦堡,为拉丁语与德语双语版,是世界上第一本有插画的教科书与儿童读物,绘者是德国插画家保罗·克罗伊茨贝格(Paul Kreutzberger)。
[9]指通过观察、实验、实践或阅读独立获得知识或技能的人。这个概念源于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的自述,他说:“我几乎完全是自主学习的人。”
[10]贺拉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公元前65年—公元前8年),古罗马著名诗人、批评家、翻译家,代表作有《诗艺》等。
[11]这是拉丁语中的一句谚语和矛盾语,意为“快了反而慢”。奥古斯都(Augustus)、提图斯(Titus)等人曾将这句谚语作为座右铭。
[12]克鲁格特(Martin Crugot,1725—1790),德国新教神职人员。他曾在其著作《布道》中提出:“要以基督的道德为榜样,对自己的道德或义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