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开发版权资源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充分开发版权资源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柳斌杰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部署了今后五年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任务,指导我们为建设文化强国的第一步目标,即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奋斗。版权作为鼓励和保护文化创新,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基本制度,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提高文化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实现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的转变,就是要把我国最为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创造力、具有潜在价值的版权资源充分开发挖掘出来,依靠市场杠杆最大限度地创作和传播优秀作品,服务社会的文明进步。

版权制度诞生以来,人类文化产品的创造和传播有了划时代意义的提升。一个创意作品诞生,创作者就享有版权,而使用者需得到作者的授权方可使用、复制、传播其作品。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版权涵盖的对象不断扩大,起初只是纸介质的出版物、印刷品,之后随着技术的发展,拓展到影视、音像、电子出版领域。在互联网环境下海量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同样成为版权保护的重要领域。由此可以看出,版权保护的客体涵盖了文化的各个方面,文化的载体和技术创新没有超出版权的范畴,文化产业发展离不了版权支撑。任何一个文化企业,只有在依法获得了版权资源后,才能获得内容和市场价值,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只有把文化资源转化为可流转的版权资源,才能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才能引领文化发展的新潮流。

人类自觉的创造活动,产生三种超乎自然的成果:劳动生产创造的成果是专利,文化创造的成果是版权,商务活动创造的成果是商标。这三种统归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造之源。对文化创造的核心成果——版权的保护,是激发民族创造力的基础。

首先,版权的激励作用能为文化创造提供动力。文化创造依靠个体的灵感和创造力,作品是作者的生命体验,是智力创造,是智力结晶。而版权保护制度正是从产权角度对这种创造活动进行激励的制度,它以激励创新、保护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为基本出发点,以维护作者的权益为基本目标。也就是通过著作权人权利保护,激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使著作权人最大限度地受益。对创作者而言,创造作品既是一种高尚的精神活动,也是其赖以谋生的生产活动。智力成果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换,使创作者得到回报,维持生存和发展。因此,对版权的保护制度充分体现了对智力劳动的尊重和肯定,从而激励知识劳动者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为人类文化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财富。

其次,版权的规范功能为文化的传播提供合法的途径。任何文化产品都是供大众享受的,但如何使创作者的利益和大众享受的要求得到合理解决,一直是一个难题。版权制度解决了这个难题,即给予作者适当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让渡权利,使作品有偿、有序、广泛地传播,使公众更多地享有获得知识和文化的权利。由此,极大地促进了版权的市场化、产业化。从世界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诞生至今300年的历史证明,版权制度的产生不仅没有限制文化的发展,反而推动了人类优秀文化的创造与传播。这一过程,使整个社会文化创造力和公众精神文化享受都得到提升,推进了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再者,版权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相一致。支持文化创新产生了对版权进行保护的社会需求,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了文化创新发展。版权制度已经成为推动创新的动力和保护机制。版权保护是以支持智力创新活动为取向的,版权制度的这种价值取向对文化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的版权制度在鼓励内容健康向上的作品的创造和规范传播上,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版权推进文化发展是以经济法则完成的,其经济属性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版权作为“智力成果权”是一种财富,本身就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文化产品的创造、制作与传播,具有市场条件下一般产品生产的全部特征。文化的内容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但文化载体、渠道、平台都具有产业属性。这种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建立于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使用和消费之上的产业形态,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国际社会不仅重视版权的经济特性,而且已在利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来定量地描述版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研究表明,越是文化软实力较强的国家,其版权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率的比重越大。

正因为如此,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完成首次“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之后,国家版权局继续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本书就是汇集了这些研究成果而形成的。同国际上开展此类研究的其他国家一样,这项研究试图揭示版权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揭示以版权制度为基础的创新活动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智力劳动、崇尚文化创新的共识,齐心协力推动版权保护事业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版权事业、版权相关产业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问题。对版权相关产业的研究也还局限于其经济贡献,对它发展的独特规律,特别是它与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交互作用还缺少全面深入的研究,这是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问题。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激发文化内容创作和文化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这些要求对于版权事业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更是肩负的时代重任与使命。因此,版权界的同仁应当加倍努力,为促进我国版权制度完善和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更为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和产业环境,为我国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