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悬赏

千金悬赏

关中的初秋,是个异常美妙的季节:青黄相间的原野,展示着一大片一大片的渐趋成熟的诱惑,天空清澈,恬淡得犹如一泓无痕的秋水,而它深邃蔚蓝的神情却又使人生出无限遐想。清凉之风让人从容地想到生命的未来。而风中传来的秋虫凄切的鸣叫,又让人感到悲伤和迷惘……战国末年,统一中国的战争前线已推到距秦国本土以东遥远的地方,关中地区一片和平景象,这里是秦国的大后方。在宁静、威严、豪华的秦国宫殿深处,吕不韦沉醉在收获的满足气氛之中,享受着权力斗争的丰硕果实,却又如感染秋天悲凉的情绪,踱步于宫中御道上,倾听殿旁秋虫鸣叫时,觉得前景像个难解之谜。不久,一个小小的计划就在吕不韦的脑际出现……

公元前239年(秦王政八年)的一天清晨,秦国国都咸阳突然显得比平时热闹起来。不少人跑到城东的市区,既不买卖东西,也不是来散步,而是来看稀罕。原来,在咸阳的市门之上,公布了一部书,还有一个告示。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赶到市区来看的,就是这部书和这份告示。

那时作为秦国国都的咸阳城,是十分整齐的。陆续建造起来的宫殿,构成咸阳的主体。贵族、富人的房舍占据了宫殿以外的主要大道旁。一般平民百姓只是在僻街、陋巷搭间草棚、茅屋栖身。而买卖物品的商贾,则必须到划定的市区内进行交易活动。所以,“市”区内是商号、铺面和小摊集中的地方。咸阳的市是用围墙圈起来的,进出市区必须从市门经过。这样,朝廷或地方官要发布什么告示,就常常在市门附近揭示,以便使更多的人都了解。当时,纸还没有被发明出来,书写的材料主要是木牍和竹简,有时也用绢、帛等纺织品。如果写部书,字数很多,用绢、帛太贵,大概一般都写在简、牍之上。简,是将竹子劈开、刮平,截成长二十三厘米、宽一厘米的竹片,在上面写字。每支简大约可写三四十字。有时根据需要,竹简可以截得长一些。那就能多容纳一些字。但无论简有多长,一支竹简能写上去的字数也是有限的,所以古代人要写一篇文章或一部书要用许多支简。写好后把这些简用麻绳或皮条连缀起来,就成为类似现代的书,当时叫作“编”。写在木质材料上的文书,应当叫木牍,用法大体和竹简一样。只是木牍可以宽一点,成为方形的。此外,简、牍还有各种形式和不同用法。公元前239年出现在咸阳市门上的告示和书,当然是写在简、牍上面的,那么多的竹片和木板要挂在市门之上,也必定是十分醒目的一大片,这是从前没有过的事。因此,咸阳城都轰动起来,人们怀着好奇的心情,兴冲冲地赶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闹闹嚷嚷、万头攒动的市门前,当人们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后,更是大为惊讶。

原来那写在数千支简上的,就是吕不韦组织编写的《吕氏春秋》。而《吕氏春秋》旁的那个告示内容是:

现将《吕氏春秋》全文公布,欢迎指正,有能增、损一字者,给以千金的赏赐。

在这个告示之上,果真有明晃晃的一大堆钱放在那里,据说这就是“千金”,谁若能改动《吕氏春秋》中一个字的,立即按告示中宣布的兑现,将“千金”拿走。

这的确是件惊人的事,难怪今天咸阳城像一锅开水一样都沸腾起来了,众人奔走相告,议论纷纷。“千金”,毕竟是个巨大的数目,只要能改动一个字,就可以得到这么多钱,怎能不使人激动呢?于是,围在市门前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一字一句地阅读《吕氏春秋》的全文,有的反复琢磨着告示的内容。就是不认字的也馋涎欲滴地瞪着两只眼睛,望着那一大堆诱人的钱不愿离去。每个人脑子里都不免浮想联翩,激发出发财的美梦。市门上的《吕氏春秋》以及其旁的告示和“千金”,成了咸阳城人人谈论的热门话题,成了人们注意的焦点。

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好奇的观众越来越少,站在市门前阅读《吕氏春秋》的人也逐渐散去,一直到最后也没有一个人提出改动这部书的一个字,那令人动心的“千金”原封不动地仍旧放在那里,没有谁能把它拿走。

《吕氏春秋》果真写得那么好,连一个字都无法改动吗?当然不是!是咸阳城的人水平都不高,挑不出这部书的毛病吗?也不是!那究竟为什么没有人能更动《吕氏春秋》的一字呢?这个问题在当时的资料中找不到答案,成为吕不韦历史中的又一个谜。

不过,这个谜不难解答。之所以没有人指摘《吕氏春秋》瑕疵,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人们知道这是相国吕不韦主编的。大家都明白,尽管告示写明“有能增损一字者与千金”,实际这是一种自我吹嘘的手段,不过标榜此书完美无缺、无可指摘而已。若真有信以为真的书呆子,当场挑出毛病,谁知道后果会如何?说不定拿不到“千金”之赏,反而会惹来杀身之祸呢!

这就是《吕氏春秋》公布后没人更动一字的真实原因。

这个原因虽然是推测出来的,但却是合情合理的。首先明确提出这个看法的,是在《吕氏春秋》首次公布二三百年以后,生活在东汉时代的王充(公元27年至约公元97年)。这时的吕不韦早已不在世,他的党羽也早都死光。好学深思的学者王充,在研究了历史和《吕氏春秋》之后指出,吕不韦当时的权势如中天之日,用他的名义写的这本《吕氏春秋》悬在市门之上,在场的观众、读者害怕吕的权势,尽管能看出书中的毛病,谁敢公开指出呢?

又过了一百余年,到东汉末有一个大学者高诱,首次对《吕氏春秋》作系统、详尽的注。在高诱的注中,就挑出十一处错误。这些错误中,有的是字、句、称谓的错,有的则是跟事实有出入,比如下面两个例子。

《吕氏春秋》中有一篇名为《必己》的文章,其中记载春秋时代宋国有个“桓司马”的大官,此人有一颗宝珠,很多人都十分羡慕,连当时的宋国最高统治者宋国的国君也想要把这颗宝珠弄到手。恰巧,后来这个“桓司马”犯了罪离家出逃。国君就派人询问那颗宝珠的去向,有人说那颗宝珠被扔到鱼池中去了,于是宋国君就下令淘干鱼池找宝珠。结果,鱼池淘干宝珠没有找到,鱼也死光了。这里,《吕氏春秋》记载的宋国国君称为“王”。但是高诱考证:上述那件事发生在公元前418年即鲁哀公十四年,宋国的“桓司马”名叫桓,而当时的宋国国君是宋景公,并没有称王,这在《春秋》中有明确记载。所以,高诱指出:《吕氏春秋》此处称宋“王”是不对的。

《吕氏春秋》中的《上德》篇所记载的故事中也有错误。春秋时的晋国国君献公,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老婆丽姬。这个丽姬仗着在献公身边得宠,成天说前面几个老婆生的儿子的坏话,使得献公逐渐对三个儿子(大儿子称为“太子”申生,二儿子公子重耳,三儿子公子夷吾)疏远,让他们都离开国都到外地。但丽姬还不死心,非要害死这三个儿子才甘心。有一天,丽姬突然召见太子申生,对他说:“你爹梦见你的生母姜氏了。”

太子申生听说已经死去的亲生母亲姜氏在父亲的梦中出现,赶忙准备了丰盛的食品,到姜氏的祠堂前祭祀。按当时的礼仪规定,祭祀过母亲的食品,应奉献给生父享用。就在申生将这些食品送给献公去的途中,丽姬做了手脚,将有毒的食品换了进去。待献公将要吃的时候,丽姬突然拦住了他。“这些东西是从远方送来的,”丽姬对献公说,“还是叫别人先尝尝吧!”

于是献公下令,叫随从的内侍先尝几口,不料吃下去的人一会儿工夫就伸腿瞪眼死了。又拿那些食品喂狗,这些狗也立时断气。献公一见大怒,要杀太子。太子申生明知这是丽姬在捣鬼加害自己,但他不愿向父亲表白,只对左右的人说:“我父亲没有丽姬,觉也睡不安,饭也吃不下。”

之后,申生举剑自尽,含冤离开人世。

太子申生死后,公子夷吾见丽姬如此狠毒,就逃往外地。另一个公子重耳也带着随从人等逃往国外。公子重耳先跑到翟,又到卫国。卫国的文公对重耳不甚礼貌,使重耳不得不离卫去齐。在齐国住了不久又到鲁国,鲁国的国君更不像话,竟然让重耳光着膀子下水捕鱼。重耳当然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就去了宋国。宋国的襄公还不错,对重耳的招待还算热情。可是重耳也没在此住多久,又去了郑国。到了郑国后就碰上前面提到的被瞻。重耳又率人离开郑国,来到楚国。又从楚国到秦国。后来,在秦穆公的支持下,重耳回到晋国,成为国君。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晋文公。

《吕氏春秋》中《上德》篇在记载这一段故事时,有一处错误,那就是重耳到楚国后,“荆成王慢焉”,就是说楚成王对重耳慢怠,很不尊敬。其实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的。东汉学者高诱在注《吕氏春秋》时,就举出证明驳斥了《吕氏春秋》的记载失实。他举出的证据是《春秋左传》的下述记载:

公子重耳来到楚国,楚国国君设宴招待。

“公子若有朝一日返回晋国,你将怎样报答我呢?”楚国国君在宴席上向重耳问道。

“漂亮的女人,贵重的玉帛,您有的是;奇禽、异兽,好玩的东西也是贵国的特产。至于晋国有的物品,都是贵国弃之不要的。我能有什么报答您的呢?”重耳这样回答,不知是谦虚,还是不愿向楚君承诺什么。

“尽管如此,你到底用什么报答我呢?”楚君仍不放松,继续逼问。

“那我就告诉您吧!”重耳无奈,只好直率地说:“若托陛下之福,我得以返回晋国掌权,当晋、楚发生军事冲突时,我一定先令晋军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三舍’共九十里),给楚军让路。若仍得不到贵军谅解,那我就左手执鞭、右手持弓箭和您拼个死活!”

公子重耳的直言不讳,惹恼了楚国大臣子玉,他要楚君立即杀掉重耳。但楚君十分冷静地说:“晋公子重耳廉洁而俭朴,文质彬彬而有礼节,随从他的人都有修养而宽厚,对重耳都十分忠心且有能力,我看重耳必能成大事。这是天意,谁也不能违背。”

结果,楚君便把重耳送往秦国。根据上述记载,高诱推断出楚君对重耳还算可以,“不得为慢之也”,指出《吕氏春秋》的记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高诱就是根据自己的考证,指出《吕氏春秋》并非无瑕可摘;咸阳市门的“千金”,也并非无人能取:“咸阳市门之金,固得载而归也。”当时无人对悬之市门的《吕氏春秋》增损一字的原因,乃是由于惧怕相国吕不韦的权势而已,“盖惮相国畏其势耳”。

王充和高诱的分析是对的。《吕氏春秋》的确有不少错误和不足之处。不过,综观这部大著,结构整齐,内容丰富,在当时也属于极有价值的作品,对以后的影响更深,不失为我国古代优秀的文化遗产。所以,“千金悬赏”尽管有自我吹嘘的意思,可是这本书毕竟非同寻常。此书的出现,不仅在秦国,而且在那个时代,也算得上一件大事。

不过,吕不韦在秦王政八年将《吕氏春秋》公布于市门,并千金悬赏,难道仅仅为了自我吹嘘吗?非也,选在这个时间公布《吕氏春秋》,是吕不韦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思考,有计划、有目的安排的,是有其特殊用意的。

自从公元前249年庄襄王上台后,吕不韦便以相国的身份执掌秦国大权。公元前246年,十三岁的秦王政继位,吕不韦更以“仲父”的地位进一步控制朝政。这期间,秦国的实权完全操控在吕不韦手中,尚未成年的秦王政只不过是个傀儡。可是,随着岁月流逝,吕不韦一天天老下去,秦王政则逐渐长大成人,到公元前239年(秦王政八年)嬴政已经是二十一岁的青年,按秦国的规定,青年国君到二十二岁时就要举行加冕礼,戴上一顶表示进入成年的帽子,从此就要亲自处理政务,而“辅政”的吕不韦也应当还政于秦王政。如果即将亲政的秦王是个有为的君主,或不愿受人摆布的国王,那么吕不韦不仅会丧失以前的一切权势,而且会遭到清算。惯于独揽政权的吕不韦自然不愿落到这个地步,但他大约已经察觉秦王政并不是一个可以任意摆布的软弱国君,甚至可能是自己最大的政敌,而自己又不敢公开篡位取而代之。怎么办?只有加紧对秦王政的控制。《吕氏春秋》抢在秦王政二十一岁时公布,其目的之一就是向秦王政示威。他用千金悬赏的办法向秦王政发出讯号,令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相国,对秦国百姓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吕氏春秋》公布后无人敢更动一字,这就表明没有人敢公然反对他。用这种办法要这位年轻的国君了解吕相国的势力,从而不敢稍有反抗。

公布《吕氏春秋》的另一目的,还在于暗示秦王亲政以后,要像古代传说中的颛顼对待黄帝那样,接受吕不韦的教导。《吕氏春秋》一书的序言《序意》中写道:“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示意吕不韦像黄帝教导颛顼那样,要将自己的主张强加在秦王政身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目的乃是,《吕氏春秋》作为吕不韦个人对人生、宇宙、政治等重大问题的基本看法,既是他本人思想的代表,也是吕不韦执掌秦国十余年大政的施政纲领和指导思想。在秦王政即将亲政之前,公布《吕氏春秋》,实际上是将吕不韦的思想、观点和政治纲领系统、全面地向秦王政坦露,希图秦王政按照他的思想和政治路线继续走下去。作为一部包罗百家的“杂家”著作,似乎很难看出哪些内容、观点、理论和主张是反映吕不韦个人的东西。这里说的代表吕不韦人生观和政治思想的内容,也并非指其书中某几个具体观点和主张。因为其书兼收各家,所以许多具体观点和理论主张在本书中往往有相互抵触、矛盾之处,有时此篇否定彼,而彼篇肯定此。故任意摘取书中某篇或某种观点就视其为吕不韦本人的主张、看法,则不免以偏概全。然而,若就《吕氏春秋》总的指导思想和总的倾向及全书突出特点论吕不韦的思想及政治纲领,则是较为科学的,较为接近实际的。

《吕氏春秋》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阴阳五行为中心的“兼儒墨,合名法”,包容百家,其特点是“杂”。本书的这个特点也正是吕不韦本人思想和政治纲领的特点。

这种“杂”的倾向,决定了吕不韦既不拒绝法家,也不反对儒、道、墨家,而是兼容并包,采纳各派的理论主张和思想观点。而这一特点表现在天命观方面,吕不韦既不迷信神鬼,又未能摆脱对命运的恐惧;表现在统一中国的方式上,既采用法家主张的武力进取,又采用儒家的怀柔方式诱敌归顺;表现在统治方法上,既主张严刑峻法,又不弃礼义教化,同时也强调道家的“无为而治”;表现在君主的个人作风方面,既主张君主专权,又反对君主独断,在大权独揽的前提下,拱手无为;在物欲的追求方面,既不提倡禁欲的苦行主义,主“任天性”,满足人自身生理需求,又反对奢侈、纵欲。以上五个方面不仅在《吕氏春秋》中有明确论述,而且吕不韦在一生的活动中也在贯彻实行,视其为吕不韦的思想和政治主张,大体是没有问题的。吕不韦公布《吕氏春秋》,要秦王政接受的,无非是这些内容。

可问题是:秦王政会不会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