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宗教性
将美国学院看作共同体的看法,让我们开始思考其宗教性的问题。这包括几个子问题,比如,学院是否应该受到一些积极的宗教影响?以何种程度、何种方式施加宗教影响才是恰当的?这些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问题都较难回答,舆论的介入使得这些问题更加复杂。
我们认为,首先,任何人或是见多识广的人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必然会随着他们对宗教本身看法的变化而改变,诸如他们如何看待宗教的本质和权威、宗教存在的依据以及宗教与人的使命和归宿之间的关系。其次,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受到他们如何看待基督教问题的影响。例如,认为基督教是超自然的、绝对正确的宗教,或者相信上帝是人类的起源。此外,这些看法还受到人类文化认识水平深浅以及人类发展水平高低的影响。
我们认为“基督教信仰是人类理性最圆满的表现形式”。超自然的、绝对正确的基督教是唯一值得捍卫的宗教,如果用开明的观点去判断其真理和戒律,它不仅可以与文化和谐相处,而且同样是文化必不可少的基础。
目前,还没有看到有人不同意这个看法。我们担心,到目前为止,许多对美国高等教育感兴趣的人仍然拒绝接受宗教信仰是他们所有认识的基础,这导致在历史和科学研究中忽视基督教教义的作用。这与美国的大学和学院积极地致力于支持基督教信仰的做法是相矛盾的,也是不恰当的。他们对待基督教的看法阻碍了研究自由和教学自由,也与时代赋予学者们的宽容精神不一致。他们可能以自己的信仰排斥其他不同的宗教信仰,主张无神论,甚至反对基督教信仰。他们认为,在大学教学中承认基督教教义就意味着遵守基督教教义,这将限制大学的自由精神,或至少使大学变得极不宽容。我们不能接受这个观点及其所引发的后果。
我们必须从基督教徒的立场来讨论这个问题的重要意义,同时从基督教的角度来认识整个问题。但同时,我们坦率地表明自己的立场,相信它不会使我们对不同于我们观点的人产生片面的认识,乃至使我们不能意识到他们的困难,或是不能从他们的观点出发来看待大学和大学教育。虽然我们公开表明了基督教徒的身份,但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神学家自居或把“基督教是绝对真理”作为辩护的理由,而是作为热心教育的人士,尽可能地阐述我们的理由——这些理由是所有那些在科学和实践理论中并没有肆意地或狂热地主张无神论的有教养的朋友都认可的。
我们始终坚持的观点是,美国的学院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宗教信仰。我们设想和描绘的学院应该是这样的:学院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社会生活社区。少数没有独特文化的学院——坐落于大城市,学生住在家里并受家庭的影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他们主要接受来自当地社区的家庭、社会和教会的宗教影响。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发挥这些组织的宗教信仰的积极作用是可取的,但这并不是那么迫切。我们关心的学院是那些前面已经描述过的、保持独特性和勃勃生机的集体生活的学院。
我们认为,上面描述的学院应该发挥积极的基督教信仰的影响。我们的意思是,在其所有的教学活动中应该承认基督教的基本理论和教义。作为共同体的学院应该参加基督教的礼拜活动,学院的教育教学应该由具备积极和虔诚的基督教信仰的人负责,除了少数例外情况。
我们的理由如下:
第一,各个学院都应该承担对每个社区的社会责任以及满足社区的社会宗教需要——只有那些完全否认统一、集体宗教教学和宗教礼拜活动的人才会对此持怀疑或否认态度。我们已经看到,学院是一个非常独立和自给自足的社区,完全立足于自身内部的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如果其他团体需要社会化的宗教,那么就特别需要学院。如果将人类团体分化为彼此独立的小团体,为了进行宗教教学和宗教礼拜活动,将学院从社会中分化出来是适当的。如果每个家庭都是宗教小团体,那么把青年带离家庭并将之引入自己的大家庭的学院,应该继续进行适合学院自身需要并符合自身地位的宗教教学和宗教活动。
第二,与其他团体相比,学院尤其需要宗教约束和宗教影响。学院中的众多学生突然脱离了家庭和整个社会舆论的约束和监督,他们开始形成自己有关公共事务的看法,虽然这些看法经常是宽容的、公正的,却易于陷入奇怪的偏执和反复无常,因此需要用高尚的宗教信仰进行净化和提升。大学生感情奔放、意志薄弱、思想不成熟、抵制诱惑的经验不足且还没有养成好的习惯,而影响他们犯错误的力量有时却非常强大。在这样的社区,似乎所有人都迫切需要最好的宗教影响,期待宗教持续不断地发挥作用,明智地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调整。如果说基督教在控制和提升每个阶层的人的精神境界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或者说每个人都需要基督教,那么敏感、聪慧且冲动的青年们更需要它,这是美国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有利于年轻人发展的东西同样有利于维持整个学院的秩序和纪律。如果学院管理仅仅利用法规和惩罚措施的力量,却不能引发学生伦理和宗教感情的共鸣,那么它就不是最低限度的成功,也不是最高明的办法。有效的学院管理必须经常呼吁理智和良知,只有通过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才能促进理智和增进良知。如果学院中的每个成年学生都具有宗教道德和宗教信仰,那么学院就不需要时不时像警察一样监督他们。因此,培养学院年轻学生的宗教信仰和情感是非常适宜的,年轻人并不具备判断其行为举止是否适宜的相关知识,其易变和浮躁的脾气往往让他们无视规则和监督的作用,因此年轻人社区尤其需要宗教道德和宗教信仰的约束。如果学院不能够培养学生热爱上帝的宗教信仰和虔诚,那么,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紧张和冲突必然不可避免,并最终会危害到学院的管理秩序。我们不能根据经验来判断是否会出现这种紧急情况,也不能依靠任何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实施的宗教信仰原则来判断它们是否会发生。
第三,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和宗教美德是学院合理的重要职能。教育不应该也不能局限于智识和品味的培养,它也适当地包括品行的训练。基督教徒认为,良好品格只有在受到正统基督教影响的时候才能形成。他们还认为,成为基督教信徒有利于学生受到完满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当他们要求学院根据这个理论教导学生时,他们只是在遵循自己内心最神圣的信仰。以科学和文学为主题的课程应在大学充分开设,以培养学生的优良品行。如果没有开设这样的课程,教师的品格仍然可以吸引和影响学生。那些创立基督教学院的人可能出于宗教教育的目的,敦促学院成为智识教育与纪律的典范。那些不相信基督教(人性理念、人性观念)的人不相信基督教是一个人的自信心来源、生命之光以及信仰的对象,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将这些宗教影响与他们在青年时期所受到的教育联系起来。他们会出于同样的原因,将宗教和基督教信仰排斥在学院以及日常生活之外。反过来说,学院自身也会以相同的理由将宗教排除在外。
第四,如果道德和宗教的完满是所有教育的终极目的,那么,道德和宗教对各种教育和文化来说都是有益的。弥尔顿说:“学习可以弥补我们父母教育中存在的过失,通过重新认识上帝,进而热爱上帝、学习上帝,成为上帝所期望的信徒。当我们具有了信仰虔诚的高尚心灵,我们就成为最接近上帝的人以及最完美的人。但是,因为我们对有关上帝知识的了解,远远没有对可以感知的事物和低等生物的理解更透彻,因此我们在所有谨慎的教学中必然要运用同样的方法。”上述观点以及类似的其他观点能为有宗教信仰的人们所接受。他们简明地说道:“道德和宗教的完满是人类文化的终极目标,因为二者是人类存在和教育的基础,通过教育实现这一目的,主要是通过对自然和书籍的研究而达成的。”
现在,关于不同观点的看法是:在我们的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是否应该明确承认宗教的终极目的?有人主张,任何承认宗教终极目的而不是其间接的、次要的目的的做法,都会破坏教育的主要目的即文化,这也有损宗教本身的目的;另一些人认为,因为宗教的至高无上性,它应该在学院内部得到承认和受到追捧,甚至牺牲文化,即使在一个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中,为了保证宗教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一切都可以放弃。我们认为两者之间并非不能共存:虽然文化应该成为每个教育机构的直接目标,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教育的直接目的,但通过文化所形成的开明宗教观有利于促进这一目的的实现。我们认为,宗教影响文化,并激励、改进和提升文化;反过来,文化使宗教更开明、更自由。我们不同意马修·阿诺德在其著作《文化和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 Anarchy)中的观点:基督教教义从“希伯来式”(Hebraistic)的意义上讲,代表着教条、狭隘、不宽容。因此,就其本身来说,它与“希腊式”(Hellenistic)的反思、开明、宽容和文明截然相反。我们认为基督教是在犹太主义(Judaism)和希腊主义(Hellenism)之间进行调解,它是希腊式的希伯来主义(Hebraism Hellenized),其本身包含两个卓越的方面。
其一,通过希腊式的改良,来弱化犹太教的苦修,从而“改变我们日常的概念和习惯,促进产生一连串新思想和自由思想”,以改善犹太教的狭隘。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有利于人类文明的和谐并与之相兼容,我们就不应该相信它来自上帝。但我们认为它是神圣的,不仅仅是因其与个体灵魂相关联的道德和宗教关系,还在于其适应个体发展的每一种可能性。我们认为,其真理和内在精神应在我们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得到直接承认,这不仅仅来自其公认的重要性和至高无上性,还因为它对学习和文化本身的有益影响。我们不会任由学院发展成纯粹的宗教教育场所,也不会使得学术训练变成纯粹的宗教信仰教育;我们不会降低学习标准或减少对品味和文化的要求,而是明确地坚持并用相关例子来说明什么是最崇高、最诚挚的基督教徒义务和生活,并将其作为学习应该达到的终极目的。哈佛大学和耶鲁学院的校徽合在一起,很好地表达了我们的观点,因为他们合理地对待了宗教和文化两方面的作用。哈佛大学的校徽上印着拉丁文“Ve-ritas”,意为“真理”,周围环绕着“pro Christo et ecclesia”,即“为了基督及教会(的真理)”,表达了对宗教的崇高敬意,它自然地显示出其古老性。耶鲁学院的校徽上印着“光明和真理”(Lux-et-Veritas),这常常能使我们想起阿诺德经常重复的“甜蜜与光明”(sweetness and light)。
如果我们相信所有的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大学接受博雅教育并使用大学提供的各种教育设施;如果我们相信对宗教怀有真挚感情的教育机构,在传授科学知识以及培养文学品味和能力方面一定能够取得最大和最宝贵的成就,那么读者们不会感到惊讶。
基督教精神对学院文化教育的主要作用包括:它有利于养成勤劳的品质,每种教育都是勤劳的产物,任何科学和艺术的成就都离不开辛勤的劳动,基督教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它能激发文学家的创作,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动,产生出大量的鸿篇巨制。的确,人们勤奋学习和科学探究的动机可能来自其他方面,例如各种各样的野心,或者是出于爱好或挑剔的本性,但这些都不像发自基督教徒内在的使命感和自我否定的力量那样强大和不知疲倦。任何形式的基督教艺术的奉献者都表现出了超人的耐心,他们不仅仅是为了不朽的名声而努力,还在于能够在激励中获得灵感,这种灵感能满足他们最崇高的理想。
我们认为,基督教精神最重要的是对真理的爱。创世主成为后世典范的一个卓越品质是其对理性的推崇,以及承认真理的独立性、权威性;创世主通过戒律和榜样宣扬了勇敢地忠于真理的精神;创世主积极地承担和履行实事求是的义务。归纳法的先驱非常形象地说明了科学研究能够取得成功的精神前提。他说道:“无论是在人类知识王国还是在上帝天国,任何人都不能进入,除非他像孩子一样纯真。”这句话非常形象地说明了科学研究能够取得进展和成功的精神前提。他还说道:“基督教要求人们热爱所有的真理,包括文学艺术、美学,以及一切真实的、可爱的、美好的事物。”
其二,通过改进其发挥作用的方式,基督教非常有利于文化的发展。它利用宗教信仰克制原始的激情;它以锐不可当的力量超越纯粹的世俗倾向,代之以更精妙的宗教信仰;它反对自私,代之以温暖且高贵的爱;它使科学家和诗人、音乐家和神学家等之间不再有隔阂。总的说来,基督教情感的间接作用是提倡美好的人类情感,并保持其新鲜和纯粹。当有相同基督教信仰的人们聚集到一起时,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唤醒和激发了人们对鲜花、音乐、诗歌和美景的浓厚的兴趣。同时由于基督教信仰主导了文化,能提高人们的品味。同理,它也能提高大学师生的审美情趣以及欣赏美、完善美的愿望。
我们认为基督教与文化是不一样的,或者说,基督教教育不能等同于科学和文学教育。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大学和学院的教育目的不是宗教文化和宗教教育,而是为了学习和发展智力。把大学和学院变成宗教场所,或主要进行宗教信仰的灌输而不是发展智力的地方,就会使大学和学院堕落成培养各种精神怪物的场所,如虚伪、狂妄和禁欲主义等。因此,我们不愿意看到报纸大肆宣扬大学的宗教特征,或者评论大学的宗教现状和活动的主题报告。这种不当行为令人反感,因为它破坏了宗教和文化的融合。虚伪的形式主义从来都不合时宜。
我们不否认基督教有时与文化,特别是高级文化是对立的。基督教要求至高无上的道德伦理来自信仰和顺从,这远远高于所有其他美德,并要求其信徒自觉遵守。在满足兴趣和履行义务之间,或发展智力和陶冶心灵之间产生冲突时,基督教总是牺牲前者。所有与现实生活有关的兴趣和爱好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高级生活相比,都被认为是次要的。因此,批评者们认为基督教是野蛮的,因为它并不珍视艺术和文化的至高无上性。但是他们忘记了没有基督教,他们所生活的自然环境或命运同样是无情且残酷的,文化和艺术作品及其创作遭受到焚烧、摧毁、限制等各种形式的破坏。那些对基督教有偏见或嫉妒别人的批判者认为,虽然基督教也开展了一定程度的知识和文化教育活动,但是除此之外,任何超出其范围的活动都不符合基督教精神。由于以上的原因和其他原因,人们始终认为基督教将阻碍科学和文学的发展,因此基督教教育不应该在一所取得很多现代化成就的大学占有一席之地。
为了阻止这种不幸和不正当的推论,我们承认基督教有很多地方需要向文化学习。如今,基督教通过向文化学习而使自身变得更完善,同时表现出对文化的积极作用。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基督教所体现出来的充满活力的特点有关。举止优雅,谈吐不凡,娴熟的音乐、绘画技能和鉴赏能力,以及广泛的学科知识和技能,这些赋予了基督教更完美地表现其精神之美的力量,还使基督教通过展示自身具有的特性而变得更有吸引力,更受欢迎。
但即使承认上文所述的一切,甚至认可基督教向文化学习,我们仍然认为基督教是能够充分抵御和防止文化被过度使用的唯一方式。我们认为,每所大学都需要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其原因是为了纠正现代科学和文学的片面性。
从追求特定知识领域的完美性来看,现代文化都有狭隘、乐观和自负的倾向。任何热衷于文学艺术某一学科知识领域的人必然全身心地投入他自己选择的职业。他的工作积极性决定了他能否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他的专业兴趣使他将注意力更多地投入他所在的学科专业领域,并成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由于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因此他对其他学科专业领域方面的知识了解就不多。虽然他了解自己的缺陷和不足,但是他在自己专业领域的优越性,使他在其他各个方面也都表现出固执、武断以及自负的特点。因此,学科门户的偏见导致自然科学研究者彼此之间的隔阂,他们容易形成各自的专业小圈子。怀特校长曾说道:“这个问题可能很奇怪,但是确实有不少美国学院都受到学科门户偏见的影响,很多学院也深受其害。神学争论现在似乎确实被科学界和教条主义之间的纷争所取代。现在,通常不可能获得一个科学家对其同行的公正评价,他们彼此之间相互嫉妒和攀比,成为整个国家嘲笑和讽刺的对象。我们认为董事会不可能太重视这个问题。”
我们认为基督教神学是防止宗派狭隘和纷争最合理、最有效的手段,这似乎有点奇怪。研究宇宙中已知的或可知的物质和精神力量之间的关系,必然会促进一些科学院系对已知或可知世界的基本认识,这要求遵循每一门科学的基本原理及其权威性。它促使每位专家超越自己专业学科的局限性,加强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沟通,不断促使他认识到自己所在学科专业的局限性,这样他就能明白应该如何调整自身以适应基本原理和规律,即发现学科之间联系的纽带,无论这种纽带被称为“绝对真理”还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上帝”。这样,神学不仅成为培根所说的“所有人沉思的避风港和乐园”,还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专业科学的共同体,它要求每个热爱科学的人必须认识到自身学科领域的局限性,承认其他学科的存在和所拥有的权利。它甚至成为一股协调和净化的力量,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来正确认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消除每个科学爱好者的狭隘思想观念。即使神学不被看成一门科学,仅仅作为科学家个人和科学团体所要具有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而言,神学也能够促进他们的智力发展,让他们能够在更宽容的精神境界下从事他们的专业研究。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难道神学不会嫉妒科学的发展,敌视科学的自由精神吗?对此,我们无法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我们的看法是基督教神学和基督教信仰能够影响科学爱好者,使他们具有更加渊博的知识和更加包容的思想观念。我们认为,从历史来看,具有基督教信仰的地质学家、化学家、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同那些不信教的科学家一样,无私地热爱科学真理并大胆和勇敢地追求科学真理。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们同那些不相信所谓的“神学教条或基督教传统”的人一样勤奋、专注、成功。在相同情况下,我们甚至认为,那些在各方面更加优秀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具有更加丰富的智力活动,取得了更大的成就;他们作为教师和作家,在科学交流与生活交流中往往具有更高尚的品行。比如法拉第因为虔信基督教,使得他拥有开明的思想、宽广的胸怀。如果亚历山大·洪堡(Alexander Humboldt)像他的兄弟威廉·洪堡(William Humboldt)一样自由表达而不是怯懦地回避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的话,他本该成为一个心胸宽广的思想家。如果一个大学或科学学院盛行反基督教思想,那么它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智识的狭隘和自负。
问题的症结并不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神学、宗教与科学文化之间的利害冲突,而是促进科学和文化发展的最有效方法的选择。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同等条件下,从长远来看,宗教学院对科学和文化的贡献比那些不相信基督教或基督教影响较弱的学院更大。科学研究是否需要一种自由精神,或是否应受到神学偏见、基督教教义和基督教历史的限制,这些都不是问题。我们认为,基督教徒研究者遵循内心大胆且无畏的真理追求,无论此真理将会导致何种结果,即使这会导致他部分或完全地否认整个基督教历史和神学。那么,在没有道德文化的情况下,真正的文化是否能被有效地接受?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情况下,道德文化是否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在一个更加透明和有希望的社会中,基督教能否发挥高效的作用?
第五,为了排除和抵消现代科学、文学和文化的大部分无神论倾向,大学应该发挥宗教影响和宗教教育的作用。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科学和文化真正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带来的好处。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事实,即目前的科学和文化并不存在显而易见的反基督教倾向。无论以什么名义或借口来掩饰对基督教的排斥,这种现象众所周知,无须否认。事实上,当科学站在有神论立场上时,其根本上是超自然的,这就包含了宗教信仰和崇拜;当科学站在无神论立场上时,其在根本上是反超自然的,这就排除了宗教信仰和崇拜。在学院教学的许多方面采取科学的立场,必然导致一些后果。如今,每个受过教育的人要么接受,要么拒绝赫胥黎(Huxley)虚伪的唯物主义、贝恩(Bain)的抽象主义、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形而上学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以此表明他们是积极的有神论者,或是虔信上帝的宿命论者。在历史学研究中,每个人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巴克尔(Buckle)的无神宿命论。在文学研究中,每个人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对天才的崇拜或对上帝的敬拜;要么成为自我实现的利己主义者,要么成为忘我的英雄和烈士;要么满足于现状,向命运屈服,要么像某些诗人、批评家一样认为地球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因为他们追求未来长远的目标。我们知道,许多有教养的年轻人试图回避他们对这些对立的信仰理论和生活目标的立场。由于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哲学、文学和神学各自都存在一些需要长期研究的不可知领域,对这些各自不同的方面进行充分的讨论,需要成为一个胆大心细、当机立断的人。每个学科领域都需要自由和宽容,但那些有着精致品味和崇高理想的男人通常没有认识到自己必须坚持积极的信仰的责任和义务。当前,由于受到实践唯物论、无神论和非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受过教育的年轻人群体更倾向于无神论。最起码,我们不会让我们的学院赞同或屈服于这种现象。如果高等教育机构对这种影响采取中立的立场,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如果高等教育机构因为担心失去赞助,或为了表面上所谓的宽容和公正,就会避免施加任何积极的宗教影响,就会完全放弃教授生理学、心理学、形而上学、道德、历史和文学,因为所有这些科目确实涉及所谓的神学偏见——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无论是用何种教学方式。问题不在于学院是否应该教神学,而在于教哪些神学,是孔德(Comte)和斯宾塞神学,还是摩西(Moses)和保罗(Paul)神学,抑或是巴克尔和德雷珀(Draper)神学?学院在是否应该讲授基督教神学问题上的犹豫态度,实际上向其监护人和教师表明,赞同和反对两方意见势均力敌,因而他们对任意一方施加影响都是不公平的,这实际上会将他们推向唯物主义、宿命论或无神论的阵营。
我们认为这种立场看似公平,事实上对于当前处于舆论危机的大学极其有害。我们假设,美国每所学院的管理者和赞助者绝大多数都有着坚定的基督教信仰,他们的特权和义务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抑制前文所描述的无神论和反基督教主义的倾向。他们这样做,不仅仅因为他们是有神论者和基督教徒,还因为他们提倡科学和文化。正如我们表明的那样,他们可以最大限度尊重学生的个人决定,而不引起学生的责备,以及学生对宗派主义或偏见的怀疑。学院的管理者当然有资格判断他们选择的人是否具有接受合理批评的能力。如果各种不同观点需要进行公开讨论,应该选择能够公正代表所有无神论和反基督教看法的神学(有神论)教师,但不要以哲学或神学的形式,或打着历史、文学或批评的幌子,直接或间接地在任何学院中教授无神论或反基督教主义。那些声称有权表达不同意见的观点,其实是主张所有美国公众都享有坚持或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这是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观点同样适用于美国每一所学院并应得到传播。
我们在此讨论大学和学院的区别。每次讨论这个问题时,都容易混淆两者,这不仅仅因为思想上含糊不清,还因为教学实践中课程的设置只考虑了男生的需要。学院是向心智尚未成熟的人传授知识和文化的场所,而大学是培养学生具备初步的男子气概、能力和责任的教育场所。学院不享有大学所具有的教学自由、研究自由。我们还未准备好允许大学里每个学生都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即使是获得了其监护人的同意和支持。虽然我们在最大限度上捍卫言论自由和讨论自由,坚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开展公正无私的公开辩论,但我们无权在自由的大学允许教师讲授各种消极的思想观点或者反宗教的学说。我们承认,坚持这些基本原则并不总是容易的。一个人的哲学观点或宗教信仰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他能否担任学院或大学教职?尽管要回答这个问题很难,但是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学院都应该坚持这些基本原则,即无论大学享有多少自由,学院至少应该维护积极的宗教教育影响。
哈佛大学校长埃利奥特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更深入地讨论了这个问题。我们非常认可他的观点:无论教授什么科目,“教育要始终抵制教学中的教条主义”。埃利奥特校长的看法仅仅局限于他所说的“哲学科目”。我们倾向于把这种观点普遍应用于神学,乃至宗教真理的教学中。我们在以下这句话中发现了一个最重要的真理:教育就是传授教师认为是正确的权威知识,这种看法在修道院或神学院也许是合乎逻辑且适当的,但在大学和公立学校则不合适。然而,对学院或大学来说,传授权威知识是一回事,在教学过程中以及教科书的选择和教师聘用等方面必须保证教学内容,如科学、历史和宗教是正统的和绝对的真理,又是另一回事。我们假设埃利奥特校长让大学认为牛顿力学是正确的,托勒密(Ptolemaeus)的天体理论是错误的,他甚至会让大学将牛顿力学作为公理。毫无疑问,埃利奥特校长将继续假设普通几何的原理和证明是可信的,虽然不同的哲学家仍然坚持他们的反对意见,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关于两者的推测都是“毫无根据的猜测”。埃利奥特校长也会接受归纳法,虽然康德(Kant)认为归纳法是各种形式的主观性思想的产物,穆勒认为归纳法是“必然联系”的产物,而赫伯特·斯宾塞的研究表明人类大脑的进化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分化和整合过程,并通过遗传延续。当然,从这个角度以及我们实际的教学方面来看,这种看法并不是教条,即基督教有神论、基督教历史和基督教伦理仍然“有存在的必要”且有可能是永久的。基于这种观念,大学自由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基督教信仰。我们认为埃利奥特校长的观点有点模棱两可,他认为“大学和学院应该告诉学生哪些理论仍然有效,哪些学说已经过时了”。如果所有认同牛顿力学和培根归纳法的大学,在教学和课程设置中都承认基督教有神论、基督教伦理、基督教历史和基督教文明,那么毫无疑问“当前大学将服务于基督和教会”。因此,大学不能接受基督教伦理学说,因为这种学说基于一些人的“毫无根据的猜测”,他们对物质和精神本质的认识,以及他们对数学和所有科学研究成果的基本原理的解释和辩护,都建立在毫无事实依据的猜测基础之上。我们非常赞同埃利奥特校长的观点,即大学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开放的思想和严密的思考能力,掌握哲学研究的方法,了解过去几代人传承下来的主要思想以及谦逊的品质。鉴于以上理由,大学的确应该服务于基督教,但大学的职责不仅限于此,大学应该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对此我们不需要再做解释。
这些想法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大学如何保持其宗教性?采用什么方法发挥宗教的作用?应该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只要我们制定明确的基本原则和职责要求,我们就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具体如下:学院应该保持公共的基督教礼拜活动,学生应该积极认真参加礼拜活动;学院应该讲授有关有神论和基督教教义的内容,并通过教师的影响和活动促成一种积极的基督教徒生活;学院所有教学活动都应该明确受基督教教义指导。同时,学院主要是进行智力教育的场所,应提供成功学习所需的所有条件,保障教师和学生教学相长的积极性。尤其重要的是,学院要非常宽容地对待各种形式的宗教观点,提倡最大限度的阅读和探究自由,鼓励勇敢地探究事实证据和运用批判性思维。
最棘手的一点在于没有办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在考虑教师任职资格时,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他的宗教观点和宗教信仰的影响。这样的问题很难通过一般的方式或统一的规定来解决。除了博学及其本身适合教学等因素外,还有许多其他的个人特质决定一个人是否适合做学院教师。有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杰出人士,同时是非常虔诚的信徒,由于他们的言行轻率冲动,因此不适合担任学院的教职;另外还有些人具有同情心和稳重的个性,同那些教条主义的正统思想相比,他们的“探究精神”和“诚实的怀疑精神”具有更强的宗教热忱和宗教作用。有一些教学职位并不会完全受到教师的宗教信仰或性格的影响,另外有一些教学职位,如果任由那些反基督教的诡辩者或不信教者所占据,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如果认可我们上面所主张的基本原则和职责要求,就应该根据不同情况下的职责要求采取明智的对策。
反对我们的观点主要有几个方面。最棘手的一个是,如果承认学院是宗教机构,那么学院必然成为教派的机构。一所宗教学院或受教派控制的学院必然根据某个教派的利益进行学院管理,学院将规定明确的教义、仪式形式以及特定的宗教信仰。学院有时需要抵制宗教权威,保护其年轻学子免受其影响。因此,不同基督教派的分裂必然产生一些独特的和公开的教派大学。但是,建立在单一教派利益基础上的大学通常并不成功,因为大学所传授的文化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并且对于虔诚的基督教徒来说,在教学过程中,任何排斥其他新教教派的做法总是令人讨厌的。如果大学希望成为卓越的教育机构,就不要偏袒任何一个教派,而应该具有包容各个教派的胸怀,正确处理各个教派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一所真正的宗教学院不能有明显的教派性,学院的职能是促进科学、艺术和文化的发展。但是,无论学院的章程多么严格地限定了学院机构单一教派的名称和性质,都要在学院的发展中尽快摆脱其狭隘的教派性质。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为什么学院要附属于某个教派?为什么学院不成为众多教派的公共机构,或不属于任何教派的公共机构?我们的答案是,如果学院附属于几个不同利益的教派,学院将不可避免地被无情的宗派争斗搞得分崩离析或令人蒙羞,这些不同的教派将相互敌视警惕,很容易演变成无休止的怀疑;学院管理人员的选拔和政策的制定,将由学院利益和教派利益之间的平衡来决定。那些附属于两个或三个教派的大学历史上曾经上演过不同教派之间互相倾轧的闹剧。
但是,为什么不让学院成为不附属于任何教派的机构呢?这只有在董事会部分或全部成员均没有宗教偏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为什么不把学校纳入州财政预算和州政府管理来解决问题?以上两种方案均遭到反对。因为就学院的宗教关系和性质而言,如果采用上述方案,学院将立即成为野心家瞄准的对象,或某些教派冲突的牺牲品,并陷入无法避免的无休止的争论;或者学院将成为完全没有宗教信仰的机构。在目前基督教处于分裂的情况下,似乎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除非由某些单一的宗教派别管理美国的学院,以确保统一的宗教信仰及影响,防止教派偏见和偏狭的不良影响,履行学院对社会的责任,以及发挥学院所致力的开明包容的文化的影响。要么采取这种办法,要么放弃任何特殊、有效的宗教影响即学院完全世俗化,舍此我们别无选择。对于这种选择,许多有远见的人已经准备好了,还有很多人也准备接受。另外还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所谓的公众的学院或国家学院相对于他们选定的教派学院要好一些;此外,还有不少人认为学院就不应该有明确的基督教影响,要么是因为他们认为学院根本不应该允许基督教的存在,要么是因为他们希望招收那些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的学生,或者不希望他们的孩子相信任何宗教。我们努力论证以上观点都不正确,学院的教派性应该受到批评,同时学院的无神论也应该受到谴责;如果完全世俗化的学院将吸引社会的一部分学生,那么具有明确宗教信仰的学院同样能够吸引另一部分学生。如果两种类型的学院都受到公平对待,那么这两种学院的成果将会显现出来。在一代人之后,便可以看出,基督教化的科学、艺术和文学是否比非基督教化的有优势,由基督教信仰提升的教育和文化是否比那些世俗的教育文化更有优势。可以肯定的是,美国所有教育机构不进行基督教礼拜活动和没有基督教信仰的尝试都失败了;所有的州立大学在某种程度上都被迫直接或间接地采用基督教学院所运用的宗教教育方法,在选择学院工作人员时,在很大程度上学院会优先考虑虔诚的基督教徒,因为这非常有助于他们履行教师职责,也更容易获得社区的高度认可。有人认为基督教论争已经式微,基督教历史被证明是不存在的,因此一定是假的;还有人认为《新约全书》中的基督只是人们虚构的形象,并不可信。基于他们自己的高深观点,这些人当然愿意在他们认为更有利的条件下重复实验,但他们不能要求那些拥护另一种宗教信仰和基督教理论的人相信他们的实验会取得成功。
那些相信基督教真理和基督教历史神圣起源与影响力的人必须确保:一所基督教学院必须充分提供有关科学和文学的教学设施,以便高效和成功地服务于基督教或文化;学院必须提供多样且可观的奖学金;学院的各个专业都必须聘用有才能的教师;图书馆必须配备古典著作和最近的研究和评论;学院应该具有广泛的、自由的和宽容的精神氛围,同时还应该有虔诚的信仰,充满朝气和活力;学院传授的文化在任何方面都应不低于国家或时代所要求的标准;学院作为“基督教之友”非常愿意承担为基督教会的服务提供学习机构之义务,但是他们并不总是能意识到,他们同样有责任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传授文化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