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网络与明初功臣集团兴衰

权力网络与明初功臣集团兴衰 ()

朱忠文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明初功臣集团 (1) 一直受到关注,学者或考证相关事件人物,或探讨功臣集团与君主的关系,或对功臣集团进行群体性研究,或考察相关制度。 (2) 但该问题仍存在研究空间:首先,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洪武时期,对元末时期关注较少 (3) ;其次,已有研究主要针对功臣中的勋臣,对功臣集团缺乏整体性探讨 (4) ;另外,已有研究对功臣集团内部及其与其他政治主体之间的关系有所涉及,但缺乏全面探讨 (5) 。本文从权力网络角度出发 (6) ,探讨元末时期到洪武后期功臣集团政治地位的变化,为认识明初政局提供新的思路。

一、 元末时期(1352—1367年):权力网络与功臣集团政治地位的形成

元末时期,伴随朱元璋阵营不断壮大,功臣集团也形成了业缘、血缘与地缘的权力网络。 (7) 业缘方面,许多功臣在进入朱元璋阵营前已相识,如陶安与潘庭坚是师生关系,朱升与叶宗茂是朋友关系,傅友德与丁普郎曾均为陈友谅部下并共同归降,武德曾为张鉴部下并共同归顺。 (8) 有些功臣之间存在举荐关系,如李善长举荐宋濂,孙炎举荐章溢、叶琛,并说服刘基入仕,秦从龙举荐陈遇。 (9) 值得注意的是,功臣中武官与文官之间也存在举荐关系,如常遇春举荐李仁、李文忠举荐吴履 (10) ,这说明功臣之间的举荐关系相当普遍。

血缘方面,许多功臣之间普遍存在着亲属关系,详细情况可参见下表:

明初功臣亲属关系简表

续表

资料来源:本表主要依据《皇明开国功臣录》《明实录》、功臣墓志等资料制作而成,兼而参考相关研究成果,如邵磊:《南京出土明初勋贵及其家族成员墓志考》,《文献(季刊)》2010年第3期,第121—137页;夏玉润:《一位鲜为人知的“驸马”——朱元璋的二姐夫李贞(下)》,《紫禁城》2011年第5期,第30—33页。因篇幅所限,本表并不包括所有具有亲属关系的明初功臣,仅列举其中的典型。

地缘方面,许多功臣之间存在着同乡关系,如功臣中的武官大多出身淮西,文官则大多出身江浙,毛骐与王濂是同里。 (11) 这种地缘权力网络也可以通过与家乡的联系建立起来,如绍兴儒士王原章投靠朱元璋后,朱元璋言“我克绍兴,着你作知府”;处州人胡深曾受命回乡召集旧部士卒征西,后受命总置处州军民事,并总制处州等翼;另一位处州人章溢也曾受命回乡征集乡兵,并受命还乡稳定局面。 (12)

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曾推动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形成,主要体现在地缘与血缘方面。例如,朱元璋赋予胡深在处州的大权,对其向大户征收军费之事不予追究;吴良、吴祯是亲兄弟,朱元璋曾让他们长期共同镇守战略要地江阴;胡深归顺后,朱元璋将其女嫁给章溢之子章存厚;谢再兴为朱文正岳父,朱元璋后将其幼女嫁给徐达。 (13) 这种现象与朱元璋的自身情况密切相关。业缘方面,朱元璋出身贫寒,缺乏社会资源,孤身从军,与众功臣缺乏融洽的首善群体内的人际关系。 (14) 血缘方面,朱元璋父母兄弟叔伯早逝,至正十五年(1355年)方有长子。功臣集团中的朱元璋亲属只有姐夫李贞、姐夫黄琛、外甥李文忠、侄朱文正、侄婿王克恭五人,势力极其有限。朱元璋诸义子也曾参与军政,但除李文忠、沐英外,大多未在功臣集团中占据重要地位。 (15) 地缘方面,虽然功臣中朱元璋濠州同乡甚多,但朱元璋长期在濠州以外作战,不得不利用出身当地的功臣稳定局面,其同乡地缘关系也难以发挥。在对功臣集团存在极大依赖性的情况下,朱元璋不得不容忍其权力网络。

虽然朱元璋曾推行不利于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政策,如禁止武官擅用儒生 (16) ,但因为他曾隶属龙凤政权,与众功臣长期处于上下级而非君臣的关系,所以功臣集团对他缺乏天然隶属感,对其命令也不尽遵从 (17) ,这些政策对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影响相当有限。实际上,元末时期武官帐下多有儒生,如徐达帐下曾有滕毅,常遇春帐下曾有端木复初,耿炳文帐下曾有温祥卿。 (18) 这些都与朱元璋的禁令相矛盾。

元末时期,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为其政治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础。首先,促进了功臣之间的和谐关系,如王恺“日以荐贤为先,元戎宿将,咸器倚之,唯公言是信” (19) ,汪广洋曾写诗歌颂吴良、邓愈;其次,有助于功臣集团的发展壮大,如李文忠曾令王汉二写信招降其兄王溥并获成功,朱元璋派徐达寻秦从龙时言“从龙有从孙永为达部军,因遣还报” (20) ;另外,在朱元璋处置功臣及其子孙的过程中,往往遭到其他功臣的反对,如赵伯仲丢失安庆后,常遇春曾为之求情;朱元璋处死胡大海之子前,曾遭到王恺劝阻 (21) ;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对功臣集团的态度总体宽厚,如谢再兴叛逃后,朱元璋念其功,未抚恤被其杀害的栾凤等人;单大舍叛变被杀后,朱元璋仍厚待其父单居仁。 (22) 不过,功臣集团权力网络对朱元璋构成潜在威胁,这注定令朱元璋对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不满,其政治地位的嬗变由此埋下伏笔。

二、 洪武中前期(1368—1389年):权力网络与功臣集团政治地位嬗变

洪武中前期,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依旧发挥作用。业缘方面,徐达曾举荐和希文入仕,李善长曾举荐王仲和入仕。 (23) 且朱元璋的某些政策也促进了这种业缘权力网络的发展:首先是任用文官教授诸皇子与功臣子弟读书,如宋濂在元末时期就曾奉命教授世子朱标,洪武中前期又奉命教授功臣子弟,孔克仁等人也曾奉命教授诸皇子与功臣子弟 (24) ;其次是鼓励武官及其子弟学文,如朱元璋多次劝告武官“日亲贤士大夫”,“与贤人君子讲学,以明道理,以广见闻”,还多次令武官子弟入学读书并学习礼仪 (25) 这就加强了功臣彼此乃至代际联系,并将其权力网络延伸至皇室。以宋濂为例,武将徐桂曾请宋濂为其所盖忠孝堂题铭,许多功臣子弟为宋濂学生,与其长期保持良好关系,晋王也曾受学于宋濂。 (26) 其他文官也有类似情况,如汪广洋曾在李文忠、汤和等人奉命祭祀前赠诗,刘基与宋濂之子宋璲交好。 (27)

血缘方面,许多功臣亲属活跃于政坛,如李善长弟李存义任太仆寺丞且存义二子皆为郡官,徐达叔徐成任都督同知,蓝玉兄蓝荣任府军右卫指挥。 (28) 许多业缘关系密切的功臣之间结成姻亲,如常遇春长子常茂妻为冯胜之女,而常遇春与冯胜曾共同攻灭张士诚;汤和长女为廖永忠之子廖权妻,而汤和与廖永忠曾共同主持伐蜀。 (29)

地缘方面,伴随着元末时期所占区域局势的稳定,朱元璋对功臣集团地缘权力网络的依赖性相对减弱,故着手切断其与家乡的联系,例如,他曾令此前在乡稳定局面的章溢之子章存道带兵参加北征,虽然此事因章溢反对作罢,但章存道后仍被派往上党,又迁徙至平阳。 (30) 不过,因为对新占领区域缺乏控制力,再加上被封到各地为王的皇子因年幼无法之国,故而朱元璋任命功臣担任王府相傅以稳定局面,如令参与攻占大都的华云龙担任燕王左相,令参与攻占陕西的耿炳文担任秦王左相,令参与攻占山西的汪兴祖担任晋王武傅,令参与攻占广西的蔡迁担任靖江王相,令参与攻占陕西的郭兴担任秦王武傅。 (31) 这些功臣往往利用地缘关系构建权力网络,如耿炳文在洪武年间多次统兵前往陕西,其弟耿忠曾在陕西附近的大同卫、太原卫、宁夏卫等地任职,曾受耿炳文举荐的温祥卿也先后担任秦王府录事与长史。 (32)

虽然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与专制皇权存在天然对立,但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朱元璋在洪武中前期并未予以摧毁,而是借助皇室介入其中,突出表现在让功臣集团与皇室联姻,如功臣子弟多与公主联姻,功臣之女常氏与吕氏先后成为太子妃 (33) ,其中尤以功臣集团与藩王的联姻最为典型,并体现出鲜明的阶段性。洪武十年(1377年)前,与藩王联姻的功臣均与藩封地存在密切地缘关系,如与秦王联姻的邓愈曾在西北一带统兵,与晋王联姻的谢成为晋王左傅兼太原卫都指挥使,与靖江王联姻的徐成为广西都指挥使,与燕王联姻的徐达曾率军攻克大都并多次带兵前往北平一带,与周王联姻的冯胜多次带兵前往汴梁一带。 (34) 此后,许多同藩王联姻的功臣与藩封地不再存在地缘关系,如与楚王联姻的王弼、与齐王联姻的吴复、与鲁王联姻的汤和、与湘王联姻的吴祯。虽然与蜀王联姻的蓝玉曾去四川作战并受命修建蜀王宫室,与潭王联姻的於显曾受命修建潭王宫室,与齐王联姻的吴良曾受命修建齐王宫殿以及青州旧城 (35) ,但只有蓝玉曾带兵前往四川,且三人均未在藩封地担任官职,与藩封地的地缘关系并不密切。虽然功臣集团与藩封地的地缘关系并未被彻底切断,如邓愈次子邓铭曾任西安右护卫指挥佥事,胡显曾随楚王征蛮,其女胡充妃为楚王之母 (36) ,但总体上看,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皇权色彩愈加浓厚。

功臣集团与藩王联姻的阶段性体现出朱元璋对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警惕,这在其训诫公侯的铁榜文中亦有体现,如中下级军官不得接受公侯钱物,公侯非奉特旨不能私役官军,内外各卫官军非有战事不能停留在公侯门口。 (37) 事实上,洪武中前期朱元璋的确通过种种手段破坏功臣集团内部的权力网络。首先,清理具有威胁性的权力网络。例如,有所勾连的杨宪与廖永忠先后被杀 (38) ;胡惟庸与功臣丁玉结为姻亲,常茂曾通过胡惟庸为其母请求封号,结果丁玉与胡惟庸一并被杀,常茂也由此注定被削爵贬谪 (39) ;宋濂致仕后仍与朝臣交往,结果被牵连入胡惟庸案 (40) 。其次,牵制与分化功臣。建国期间朱元璋便注意功臣们的相互牵制,这在徐达与常遇春之间尤为明显;洪武中前期,朱元璋令长女临安公主嫁给头号功臣李善长之子,让四子朱棣娶二号功臣徐达之女,同时将皇太子妃指定为三号功臣常遇春之女。从子女婚配上来看,朱元璋并未完全遵循功臣排序,其分化功臣的用心显而易见。 (41) 另外,破坏功臣之间的和谐关系。耿炳文和邓愈均与秦王关系密切,朱元璋曾令邓愈姻亲李善长前往陕西清理茶政、马政,耿炳文亦随同前往,结果耿炳文之弟耿忠因擅定茶价买马获罪受罚 (42) ;李善长党羽郎某及其仪仗户犯法后,朱元璋均派其姻亲胡惟庸查处 (43) 。这些事例无不体现朱元璋挑拨离间的用心。

尽管如此,功臣集团在洪武中前期仍拥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有些功臣致仕后时常与朱元璋沟通,如刘基致仕后与朱元璋有书信往来;有些功臣致仕后曾被重新启用,如翰林学士承旨詹同致仕后很快官复原职,兵部尚书唐铎致仕后曾被启用为太子宾客;有些功臣的职官走向虚化,但仍时常通过受领钦差职事参与朝政。 (44) 有些犯法功臣受处置后仍能重回政坛,如耿忠曾因贪污被问罪,后担任茶马司令;有些功臣虽被处置,但其子孙仍被任用,如廖永忠被杀后,其子廖权袭其侯爵,其侄廖昇任淮安卫指挥佥事。 (45) 此外,朱元璋对功臣集团的态度总体上仍较宽厚。有些功臣及其子孙犯法后得到宽恕或善待,如朱亮祖因犯法被杀,朱元璋仍为其撰写墓志,并以侯礼葬之;刘基之子刘琏犯法下狱,朱元璋“以基故特宥之” (46) 。但是洪武中前期功臣集团的政治地位源于朱元璋对功臣集团的依赖性,他对功臣集团的不满也与日俱增,曾断然拒绝工部为薛显之母给棺的请求。 (47) 这无疑是功臣集团政治地位衰落的征兆。

三、 洪武后期(1390—1398年):权力网络与功臣集团政治地位的衰落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正月,朱元璋“肃清逆党,榜功臣五十七人”,这标志着洪武年间大规模战争的结束,也意味着朱元璋对功臣集团依赖度的降低。同年五月,李善长被逼自杀,一些功臣或其子孙以胡党名义被杀或被追论胡党。 (48) 此番浩劫着重清洗以胡惟庸姻亲李善长为核心的权力网络。胡惟庸被杀后,李善长屡遭弹劾,政治地位每况愈下。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功臣榜中,原先排名第一的国公李善长被降为二等,甚至排在耿炳文等列侯之后,其评价也由封爵时的“柱石良才、国家宿望”降为“专簿书、听指示”。 (49) 此番遭到清洗的功臣集团成员中,陆仲亨在胡惟庸被杀前便被视为李善长党羽,邓愈之子邓镇为李善长姻亲,毛骧之父毛骐曾与李善长共同主持政务 (50) ,可见这也是此前清洗胡惟庸权力网络的延续。

此番浩劫中,功臣集团内部的权力网络遭到严重破坏。业缘方面,於显曾先后与毛骧、吴祯共同剿倭,结果毛骧被追论胡党,於显父子被杀,吴祯追论胡党后其子削爵;陈方亮、毛骧、耿忠同为朱元璋心腹,毛骧与陈方亮同年分别成为羽林左卫、羽林右卫指挥使,后又同年成为大都督府佥都督,结果陈方亮与耿忠被杀。血缘方面,於显父子、唐胜宗兄弟被杀。 (51) 而功臣集团与其他政治主体之间的权力网络也遭到破坏,突出体现在功臣集团与藩王之间,如与秦王有姻亲关系的邓镇和长期活跃于陕西的耿忠被杀,秦王侧妃邓氏也被赐死,潭王妃父兄於显父子被杀 (52) ,湘王妃父吴祯被追论胡党。

不过,此番浩劫并不意味着功臣集团政治地位的彻底衰落。被牵连的27位功臣集团成员中,被追论者多达10人。 (53) 功臣集团中的国公只有李善长与邓镇被牵连,在世列侯被牵连者亦有限。许多被牵连者或其亲属仍拥有一定政治地位,如吴祯虽被追论胡党,仍得祀于功臣庙;俞通源被追论胡党,其弟俞通渊仍被封为越嶲侯。 (54) 而朱元璋对功臣集团仍时常呈现出宽厚态度,如金朝兴之子金镇虽因父追论胡党而被夺爵,仍被任命为指挥佥事;朱寿之子朱三一度被牵连,但未遭严惩,后还曾随蓝玉出征;梅思祖虽被处死,其侄梅殷仍受重用。 (55) 对于功臣集团与皇室之间的权力网络,朱元璋仍予以认可,如徐达次女被册封为代王妃,徐达次子徐膺绪在代王之国后不久被任命为大同护卫,世袭指挥佥事。 (56)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蓝玉党案爆发。此案与懿文太子去世造成的权力真空有关,因此与懿文太子有关的功臣集团权力网络首当其冲。虽然常遇春之女为朱允炆之母,其家族与懿文太子关系最为密切,但此时承袭爵位的常昇并非蓝玉姐之子,常茂的贬谪又破坏了常遇春家族与冯胜家族的姻亲关系,这些都使常遇春家族在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中处于弱势地位。 (57) 而蓝玉既与朱允炆存在血缘关系,又与叶昇联姻,还与曹震等人关系密切 (58) ,故而在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中占据强势地位,成为朱元璋首先打击的目标。

虽然朱元璋很快宣布“赦胡蓝余党” (59) ,但功臣集团权力网络仍遭破坏,突出表现为部分与藩王存在血缘、地缘关系的功臣集团成员遭到清洗。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秦王、晋王、燕王、周王、楚王领衔宗人府,五人的政治地位可见一斑 (60) ,也在懿文太子去世后成为朱允炆的潜在威胁。与秦王之间存在血缘、地缘关系的功臣集团成员在胡惟庸案大爆发后已遭清洗,而与晋王、周王、楚王之间存在血缘、地缘关系的功臣集团成员也在蓝玉党案后遭到清洗,如与晋王联姻的傅友德、谢成被处死,与楚王联姻的王弼以及长期在楚地活动的周德兴被处死,与周王联姻的冯胜被处死,长期在河南活动的徐司马被追论蓝党。 (61) 也有一些与其他功臣集团成员或藩王存在血缘、地缘关系的功臣集团成员并未遭到清洗,但各有其特殊原因。例如,汤和与廖永忠虽联姻,但廖永忠已被处死,其子廖权亦病逝,汤和已告老还乡,二者之间权力网络影响有限。沐英虽与冯国用、耿再成、徐达联姻,但一方面沐氏家族镇守云南,在空间上处于边缘地位,冯国用、耿再成去世后家族衰落,四者之间难以形成有效权力网络;另一方面,沐英作为朱元璋义子,拥有类似藩王的特殊地位,在朱元璋宽待藩王的情况下自然逃过此劫。刘基之子刘璟虽是谷王府长史,但上任未久的他与谷王缺乏渊源,尚难形成有效权力网络。 (62)

最耐人寻味的是徐达家族,其与燕王、代王均有联姻关系,却并未遭到清洗。此事与朱棣密切相关,因相关史料多有删改,缘由难以详知,只能进行如下推测。第一,朱棣有可能设法保全徐达家族为己所用。靖难之役前后朱棣曾试图劝降徐达长子徐辉祖,并利用其次子徐增寿充当内应,堪为佐证。且朱元璋在懿文太子去世后一度欲将帝位传给朱棣,说明朱棣深得器重,具备保全徐达家族的能力。 (63) 第二,代王之国未久,立足未稳,其与徐达家族的权力网络难以对朱允炆构成实质威胁。第三,虽然徐辉祖曾带兵前往北平一带,但他曾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受命处理朱棣部下谋逆之事。 (64) 结合朱元璋的习惯,这种违背常理的做法应是其离间徐辉祖与朱棣关系的伎俩。此后徐辉祖再未去过北平一带,与朱棣的关系大大疏远,也就避免了被清除的厄运。

经过两次浩劫,残余的功臣集团成员或与其他功臣集团成员、藩王均不构成权力网络,如曹国公李景隆、李英之子李坚、张龙之子张麟、谢彦之子谢达;或与亲属之间的权力网络不复存在,如郭英兄郭兴已死,胡观之兄胡玉被杀。 (65) 有些功臣集团成员虽与藩王构成权力网络,但这些藩王或早逝或年纪尚轻,对朱允炆缺乏实质威胁,如与鲁王联姻的汤和,与齐王联姻的吴杰(吴复之子)。

不过,蓝玉党案后功臣集团与皇室之间仍有联姻,如吴复子吴伦娶蒲城郡主,耿炳文之子耿璿娶江都郡主,李景隆女为平阳王妃。 (66) 某些功臣集团成员甚至与其联姻的藩王封地存在地缘关系,如郭英曾为其婿辽王修建宫室。 (67) 但此番与功臣集团联姻的皇室成员大多为朱元璋年幼子孙,对朱允炆威胁有限,且功臣集团成员绝大多数未曾前往与其联姻的藩王封地,二者之间不可能形成有效权力网络。正如朱元璋所说:“魏国公、曹国公、信国公、西平侯、武定侯恁这几家系皇亲,在后有事,不干法司问,只着亲戚自问。” (68) 伴随着功臣集团完全笼罩在皇权色彩之下,其政治地位也彻底衰落。

四、 结语

功臣集团是历朝开国的普遍产物,其政治地位与王朝建立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伴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朱元璋对功臣集团权力网络的态度不断调整,经历了从容忍到介入再到摧毁的过程。对于朱元璋而言,功臣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功臣在空间范围内拥有的政治影响力具有相当大的威胁,因为这极易形成功臣们联合起来并集结政治资源与其分庭抗礼的局面。但在士大夫政治未形成的情况下 (69) ,朱元璋的皇权缺乏稳固支持,这成为功臣集团权力网络得以长期维系并保障其政治地位的重要原因。这也使得功臣集团即便在权力网络遭到摧毁之后,其政治地位在建文时期仍有影响,朱允炆重用的平叛将领大多出身功臣集团,即为明证。靖难之役后,曾与朱棣为敌的功臣集团势微,靖难功臣与朱棣存在天然隶属关系,并未形成威胁皇权的权力网络,加之士大夫政治逐渐形成,功臣集团政治地位彻底终结。

()*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明代南京官场政治生态研究”(20CZS031)阶段性成果。

(1) “功臣”广义指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大臣,狭义指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而获得爵位或“功臣”封号的大臣。而从洪武年间乃至整个明代“功臣”的含义来看,这两种定义也同时存在。参见王子今:《权力的黑光:中国传统政治迷信批判》,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33—255页;何冠环:《攀龙附凤:北宋潞州上党李氏外戚将门研究》,香港:中华书局,2013年,第17—47页;朱忠文:《明代开国功臣家族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13—30页。为体现研究的全面性,本文探讨的明初功臣集团是指1368年前加入朱元璋阵营并为明王朝建立做出贡献的文武官员及其子孙。

(2) 相关事件的研究有吴晗:《胡惟庸党案考》,《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42—480页;李新峰:《明初勋贵派系与胡蓝党案》,《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第145—158页。相关人物的研究有顾诚:《靖难之役和耿炳文、沐晟家族——婚姻关系在封建政治中作用之一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5期,第47—53页;马明达:《常遇春家族与“蓝玉党”案》,《回族研究》2001年第1期,第36—42页。功臣集团与君主关系的研究有朱鸿:《明太祖诛夷功臣的原因》,《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80年第8期,第47—89页;张健:《朱元璋与淮西集团》,《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第669—673页。功臣集团的群体性研究有钱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续篇》,《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第6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77—195页;张德信等:《明代开国功臣传》,合肥:黄山书社,1992年。相关制度的研究有王剑:《铁券、铁榜与明初的贵族政治》,《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第104—109页;秦博:《洪武朝勋臣的爵、官与职权》,《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1期,第149—168页。

(3) 元末时期相关研究有陈高华:《元末浙东地主与朱元璋》,《元史研究论稿》,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90—306页;李新峰:《邵荣事迹钩沉》,《北大史学》第8辑,2001年,第76—89页;曹循:《元末朱元璋集团的部曲与派系》,《元史论丛》第13辑,2010年,第310—317页;黄阿明:《明建国前朱元璋集团的军事领导机构及其演变》,《史林》2010年第3期,第66—74页。

(4) 近年来也有学者开始对整个功臣集团进行探讨,如赵现海:《明朝的区域来源、政权性格与“江浙士人”》,《古代文明》2016年第1期,第83—87页。

(5) 吴晗探讨了功臣集团中的淮西集团与非淮西集团之间的关系,杨成、刘长江探讨了功臣集团与藩王集团之间的关系,刘晓东、年旭探讨了功臣集团与太子、后宫之间的关系。参见吴晗:《朱元璋传》,《吴晗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14—525页;杨成:《明代皇室与勋臣通婚状况抉微》,《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1期,第144页;刘长江:《明初皇室姻亲关系与蓝玉案》,《北大史学》第5辑,1998年,第236—246页;刘晓东、年旭:《洪武朝东宫官属的嬗替与外廷政治》,《故宫博物院院刊》2012年第3期,第129—139页;刘晓东、年旭:《选秀民间与联姻畎亩:洪武朝宫廷政治史之一面》,《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1—6页。

(6) 本文所说的权力网络是指政治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形成的联系,它不仅存在于政治主体的人际关系中,也存在于政治活动的空间范围内。参见[英]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4页。

(7) 此处的“业缘”“血缘”“地缘”借鉴了社会学对社会关系的分类方式,参见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61页。

(8)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20《翰林院学士潘庭坚》,《明代传记丛刊》第109册,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807页;(明)朱升:《朱枫林集》卷3《叶宗茂哀诗序》,合肥:黄山书社,1992年标点本,第58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3《丁普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3886页;(明)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3《武德传》,《四部丛刊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影印本,第1532册,不分页。

(9) (明)刘基:《刘伯温集》卷2《宋景濂学士文集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标点本,第124页;(明)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1《孙伯融传》,宁波:宁波出版社,2000年标点本,第692页;(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116《陈静诚先生遇传》,《明代传记丛刊》第114册,第827页。

(10) (明)雷礼:《国朝列卿记》卷23《李仁传》,《明代传记丛刊》第33册,第525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芝园续集》卷2《吴德基传》,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00页。

(11) 赵现海:《明朝的区域来源、政权性格与“江浙士人”》,《古代文明》2016年第1期,第83—87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5《毛骐传》,第3921页。

(12) (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72页;(明)王袆:《王忠文公集》卷18《故参军缙云郡伯胡公行述》,《丛书集成新编》第7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标点本,第386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前集》卷2《大明故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兼太子赞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第364页。

(13) (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卷4,第91页;《明太祖实录》卷6,戊戌年二月乙亥,第62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前集》卷2《大明故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兼太子赞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第363页;(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75页。

(14) 赵毅:《明太祖诛夷功臣原因新探——朱元璋与刘邦的比较》,《明清史抉微》,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12页。

(15) 《明太祖实录》卷3,乙未年九月丁亥,第37页;黄琛事迹参见《明太祖实录》卷175,洪武十八年九月壬申,第2658—2660页;朱文正事迹参见顾诚:《朱文正事迹勾稽》,《明朝没有沈万三:顾诚文史札记》,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38—61页;王克恭事迹参见(明)朱元璋:《祭王恭文》,钱伯城等主编:《全明文(第一册)》卷1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标点本,第265页;(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83页。

(16) (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83页。

(17) 曹循:《元末朱元璋集团的部曲与派系》,《元史论丛》第13辑,2010年,第310—317页。

(18) 《明太祖实录》卷17,乙巳年六月乙卯,第232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翰苑别集》卷5《端木府君墓志铭》,第1047页;(明)栗祁修,(明)唐枢、(明)张应雷纂:《(万历)湖州府志》卷8《流寓》,《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9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第170页。

(19)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前集》卷3《故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左司郎中、赠奉直大夫、浙东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飞骑尉、追封当涂县子王公墓志铭》,第387页;(明)汪广洋:《凤池吟稿》卷2《江阴老人谣赠吴指挥》,卷7《闻邓佥院得徽歙民心,喜赋短章,兼美魏知府》,《影印本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第513、540页。

(20) 《明太祖实录》卷9,辛丑年六月丙午,第115页;(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116《秦从龙传》,《明代传记丛刊》第114册,第828页。

(21) (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94、99页。

(22)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3《栾凤传》,第3881页;(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69页。

(23)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后集》卷4《送和赞善北归养母诗序》,第636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后集》卷6《故将仕佐郎杂造局副使王仲和甫墓碣》,第687页。

(24) 《明太祖实录》卷8,庚子年五月丁卯,第106页;(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20《潜溪先生宋公濂行状》,《明代传记丛刊》第109册,第796页;《明太祖实录》卷41,洪武二年夏四月己巳,第816—817页。

(25) 《明太祖实录》卷31,洪武元年三月甲戌,第536页;《明太祖实录》卷9,洪武三年十二月己未,第1148页;《明太祖实录》卷73,洪武五年三月己酉,第1335页;《明太祖实录》卷134,洪武十三年十一月甲午,第2127—2128页。

(26)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翰苑别集》卷10《忠孝堂铭》,第1141页;董刚:《元末明初浙东士大夫群体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40页;(明末清初)傅维麟:《明书》卷86《晋记》,《明代传记丛刊》第87册,第88页。

(27) (明)汪广洋:《凤池吟稿》卷7《韩国公曹国公暨中山侯等官奉旨诣岳镇海渎行报祀礼早朝赋诗呈别》,第535页;(明)刘基:《刘伯温集》卷2《送宋仲珩》,第114页。

(28) 《明太祖实录》卷91,洪武七年七月壬辰,第1599页;(明)罗亨信:《觉非集》卷4《郭母太夫人徐氏墓碑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9册,第571页;明太祖敕录:《逆臣录》卷1《蓝荣供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标点本,第2页。

(29) (明末清初)傅维麟:《明书》卷93《宋国公冯胜世家》,《明代传记丛刊》第87册,第230页;(明)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2《信国公神道碑铭》,第721—722页。

(30) 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銮坡前集》卷2《大明故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兼太子赞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第366页。

(31) 梁曼容:《明代藩王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72—73页。

(32) (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4《耿炳文传》,《明代传记丛刊》第23册,第313—318页;(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17《耿忠传》,《明代传记丛刊》第24册,第131—132页;《明太祖实录》卷173,洪武十八年五月甲午,第2639页。

(33) 刘少华:《明代驸马述论》,《故宫博物院院刊》2010年第6期,第70—88页;常氏父为常遇春,母为蓝玉之姐,参见(元末明初)林弼:《林登州集》卷19《东宫妃常氏圹志》,《影印本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227册,第153页。吕氏之父吕本“仕元为元帅府都事,其后来归。岁丙午为中书掾史,吴元年授湖广行省照磨”,参见《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一月,第2216页。

(34)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5《卫国公神道碑》,《明代传记丛刊》第109册,第187—188页;《明太祖实录》卷84,洪武六年八月戊寅,第1499页;《明太祖实录》卷100,洪武八年五月癸丑,第1703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25《徐达传》,第3729—3730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29《冯胜传》,第3798—3799页。

(35) 明太祖敕录:《逆臣录》卷1《喜奴供词》,第14页;《明太祖实录》卷132,洪武十三年六月丁卯,第2094页;《明太祖实录》卷134,洪武十三年冬十月辛酉,第2122页。另,齐王曾先后与吴良、吴复联姻。

(36) 《明太祖实录》卷195,洪武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子,第2923页;(明末清初)谈迁:《国榷》卷9,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标点本,第699页。

(37) 《明太祖实录》卷74,洪武五年六月,第1379—1380页。

(38) (明末清初)潘柽章:《国史考异》卷1,《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5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9页。

(39) (明)朱元璋:《大诰武臣》(不分卷)《常茂不才第二》,《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62册,第353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4《丁玉传》,第3909页;(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标点本,第441页。

(40) (明)朱元璋:《翰林承旨宋濂归休诗序》,钱伯城等主编:《全明文(第一册)》卷13,第94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翰苑别集》卷9《恭题御制命桂彦良职王傅敕文后》,第1130页。

(41)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86《诏令杂考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1648—1649页;刘晓东、年旭:《选秀民间与联姻畎亩:洪武朝宫廷政治史之一面》,《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1—6页。

(42) (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第389—390页。李新峰认为此事是李善长弄错茶马比价所致。笔者认为李善长在元末时期便负责筹划钱谷甲兵之事,不太可能犯这种错误,此事或有隐情。

(43) (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104页;(明末清初)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104《太祖实录辨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标点本,第2137页。

(44)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9《诚意伯刘公基行状》,《明代传记丛刊》第109册,第287—288页;《明太祖实录》卷89,洪武七年五月,第1579页;《明太祖实录》卷90,洪武七年六月癸卯,第1583页;《明太祖实录》卷224,洪武二十六年春正月乙卯,第3275页;秦博:《洪武朝勋臣的爵、官与职权》,《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1期,第149—168页。

(45) (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第386页;《明太祖实录》卷131,洪武十三年夏四月癸巳,第2081页;(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5《廖永忠传》,《明代传记丛刊》第23册,第398页。

(46) (明)朱元璋:《永嘉侯朱亮祖圹志》,钱伯城等主编:《全明文(第一册)》卷14,第240—241页;《明太祖实录》卷123,洪武十二年三月壬申,第1983页。

(47) 《明太祖实录》卷167,洪武十七年闰十月戊申,第2559页。

(48) (明末清初)谈迁:《国榷》卷9,第700页;此番胡惟庸案大爆发牵连的22名公侯名单参见李新峰:《明初勋贵派系与胡蓝党案》,《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第145—158页。被牵连的非公侯者还有毛骧、於显、陈方亮、耿忠、於琥,其中毛骧于洪武十二年(1379年)被杀,参见(明)祝允明:《野记》,(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31,第502—504页;(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第401—402页。

(49)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27《李善长传》,第3772页;张健:《朱元璋与李善长》,《明史研究》第5辑,1997年,第106—111页;(明)朱升:《朱枫林集》卷1《中书左丞相李善长兼太子少师封宣国公诰》,第4页;(明末清初)谈迁:《国榷》卷9,第700页。

(50) 《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春正月戊戌,第2048页;(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第400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芝园前集》卷6《毛公神道碑》,第1270页。

(51) 《明太祖实录》卷74,洪武五年六月己丑,第1360页;《明太祖实录》卷87,洪武七年春正月甲戌,第1546页;《明太祖实录》卷101,洪武八年九月己卯,第1708页;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翰苑别集》卷10《凤阳陈方氏封赠二代碑铭》,第1144页;(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4,第98页;《明太祖实录》卷70,洪武四年十二月丙申,第1308页;《明太祖实录》卷106,洪武九年五月乙巳,第1775页;邵磊:《南京出土明初勋贵及其家族成员墓志考》,《文献(季刊)》2010年第3期,第121—137页。

(52) “秦王樉见宫瓦碧,将杀耿炳文。上召王还。”这说明耿炳文与秦王存在矛盾,二者之间的权力网络已遭破坏,这应是耿炳文躲过此劫的原因。参见(明末清初)谈迁:《国榷》卷9,第722页;(明)朱元璋:《太祖皇帝钦录》,中国明史学会等编著:《明太祖与凤阳》,合肥:黄山书社,2011年,第689—691页;(明末清初)潘柽章:《国史考异》卷1,第40页。

(53) 公侯被追论胡党者共9人,加上非公侯者毛骧,共10人,参见李新峰:《明初勋贵派系与胡蓝党案》,《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第145—158页。

(54) (明末清初)钱谦益:《牧斋初学记》卷104《太祖实录辨证》,第2125页;《明太祖实录》卷218,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戊午,第3203页。

(55) 《明太祖实录》卷201,洪武二十三年夏四月壬辰,第3018页;明太祖敕录:《逆臣录》卷1《黄辂供词》,第27页;“(朱元璋)尤爱(梅)殷……殷视山东学政,赐敕褒美……殷尝受密命辅皇太孙。”参见(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21《梅殷传》,第3663页。《昭示奸党录》中梅思祖被“族灭弟侄子孙,但存其妇女耳”的记载显然不实,参见(明)祝允明:《野记》,(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31,第503页。

(56) 《明太祖实录》卷212,洪武二十四年九月丙午,第3145页;《明太祖实录》卷220,洪武二十五年八月乙卯,第3222页。

(57) 刘长江:《明初皇室姻亲关系与蓝玉案》,《北大史学》第5辑,1998年,第236—246页;(明末清初)潘柽章:《国史考异》卷1,第27—28页。蓝玉姐为常遇春正妻,常茂为常遇春庶子。若常昇为蓝玉姐之子,作为嫡子的他在其父死后绝无不袭公爵之理。参见(明)朱元璋:《大诰武臣》(不分卷)《常茂不才第二》,第353页;常昇死于蓝玉党案,但《逆臣录》并未将常昇列为主犯,也未收录其供词,以至于产生其死于靖难之役的说法,参见马明达:《常遇春家族与“蓝玉党”案》,《回族研究》2001年第1期,第36—42页。

(58)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1《叶昇传》,第3856页;曹震一度欲与蓝玉结亲,参见明太祖敕录:《逆臣录》卷1《张回奴供词》,第13页。

(59) (明末清初)谈迁:《国榷》卷10,第744页。

(60) 《明太祖实录》卷195,洪武二十二年春正月丙戌,第2925页。

(61)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2《周德兴传》,第3862页;(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4《徐司马传》,第3899页。

(62) 邵磊:《南京出土明初勋贵及其家族成员墓志考》,《文献(季刊)》2010年第3期,第121—137页;陈学霖:《明太祖对皇子的处置——秦王朱樉罪行与明初政治》,《明初的人物、史事与传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8—96页;《明太祖实录》卷211,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己卯,第3133页。

(63) 吴琦、朱忠文:《论永乐到宣德年间开国功臣家族命运的变化——以巩固新政权合法性为视角的研究》,《安徽史学》2016年第2期,第24—31页;丁亮、张会会:《从〈明太祖实录〉稿本谈明初立储问题》,《历史档案》2018年第2期,第76—84页。

(64) 《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三月乙卯,第3304页。

(65) 《明史》指出郭兴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被追论胡党,参见(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31《郭兴传》,第3843—3844页。但明代官私资料以及清初私修明史均无此记载,只有与《明史》同源的《徐本明史》《明史稿》有此记载,不知何据,参见(清)徐乾学:《徐本明史》卷8《郭兴传》,《明代传记丛刊》第89册,第289页;(清)王鸿绪:《明史稿》卷120《郭兴传》,《明代传记丛刊》第95册,第217页。为谨慎见,本文未将郭兴列入胡党;(明末清初)潘柽章:《国史考异》卷1,第46页。

(66) 《明太祖实录》卷235,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戊午,第3433页;《明太祖实录》卷235,洪武二十七年十二月辛卯,第3438页;《明太祖实录》卷256,洪武三十一年春正月丙午,第3703页。

(67)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117《辽简王传》,第3586页。

(68) (明)朱元璋:《洪武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圣旨》,郭良辑:《毓庆勋懿集》卷1,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4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影印本,第14页。

(69) 王伟:《明前期士大夫主体意识研究(1368—1457)》,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