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步亦趋:日华学会与日本政府关系述论

亦步亦趋:日华学会与日本政府关系述论

齐子健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甲午战后的1896年,由清政府派出的第一批留日学生正式开启了近代中国留日史。然而留学并非一国之事,作为留学生接受国的日本如何处理中国留学生问题亦是值得研究的对象。 (1) 1918年成立、1945年解散的日华学会,在成立近30年间,一直是日本处理留日学生和中日文化交流事务的重要半官方团体。目前学界对该团体的研究愈发重视,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2) 但学界对日华学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缘起与事业的介绍,少有对学会与日本政府的关系予以深入考察者。本文拟以日本外务省藏日华学会相关档案及日华学会年报等史料为基础,试图揭示日华学会与日本政府的基本关系格局。

一、 日华学会的初志与政府国策

日华学会的初志为何,是否与日本政府的政策相接近,是影响二者关系的基础问题。日华学会创立于1918年5月,初版《日华学会规程》规定“本会以为中华民国人赴帝国留学或考察教育等事宜者提供各种便利为目的” (3) ,其事业涉及留学生入学、退学、实习参观的介绍,收集研究必要之图书供学生阅览,为留学生体育活动与就学诸学校联络及为赴日参观考察者提供便利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观点认为日华学会本身存在“初志与国策的矛盾”,文中未言明日华学会的初志为何,但所谓“国策”是“军国主义扩张政策”。 (4) 关于日华学会初志与日本政府国策是否存在矛盾这一问题,笔者在此提出一些商榷。初版《日华学会规程》中规定的目的如前所述,但若仔细分析可发现,这固然可以称之为“目的”,但也是日华学会的具体事业,亦属于“手段”的范畴,这一“手段”的实施确实会因日本对华侵略扩张的国策而受到影响,但不足以证明学会通过这样的“手段”所要达成的目的也与日本政府的国策存在矛盾。

日华学会初志与日本国策是否存在矛盾需要结合日华学会成立初期的背景进行考察。日华学会成立时的1918年,日本作为留学目的地对中国留学生的吸引力较清末已明显衰退,并经历了1912、1916年两次留日学生集体归国事件和在此之后的两次留日高潮,呈现出起伏不定的状态。反之,欧美的影响力在上升,留学生亲欧美反日本的倾向也在增加。有鉴于此,日本已有人呼吁重新思考应如何对待中国留日学生。1918年3月,高桥本吉等人首次在第40届国会上提出改善留日政策案,次月外务省出台《中国人留学日本情况改善策》,其中涉及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 (5) 第43届国会中,以清水留三郎为首的33名议员质询日本政府:“来日之中华民国留学生归国之后,多成为排日论者,而留学美国之归国者多成为亲美论者,对此现状,政府将采何种方针?”第44届国会中一宫房治郎提出《关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教育之建议案》,其中也提到“留日学生曾达数万之数,但有渐离我国而转向欧美的倾向,对号为睦邻之我国,实为一大可忧之现象”。最后建议除民间的努力外,“政府亦当有相当的设施,使该等学生安心留学于我国,或可更广招徕” (6) 。可见日华学会成立之时,日本正在谋求改变对中国留学生政策,目的一是扭转留日学生反日为亲日,二是与欧美争夺中国留学生问题的话语权,其背景是为了改善因“二十一条”而恶化的中国对日认识而进行的政治计划 (7) ,日华学会则是以留学生管理辅导团体的身份,为贯彻这一“政治计划”而实行的举措。高桥与一宫的建议案中,有改善留学生住宿条件,给予他们参观学习的方便,善导留学生使之了解日本国情、接触日本人生活和日本上流阶级,为留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等措施 (8) ,这基本属于在留学生校外生活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各接收学校主要负责留学生校内生活而日本政府又不能亲自经理繁多的留学生校外生活问题的情况下,日华学会恰可承担这一任务,间接服务于日本国策。

日华学会的一些早期文件也可体现学会对日本政府国策的态度。例如,1920年日华学会提交了日本文部省的国库补助请愿书,力图向政府证明学会在防止留学生从事反日爱国活动方面的贡献。1918年留日学生为反对北洋政府与日本签订《中日军事协定》而举行游行示威、罢课归国等活动,日华学会此时则“采取种种方法,努力使其觉察其中的误解” (9) 以阻止留学生的爱国活动。1919年留日学生又在东京举行“五七”国耻纪念日的游行示威,而日华学会经营的宿舍“中华学舍”住宿学生的情况是“即便受到种种劝诱压迫也全体不应。当时的三四日间在宿舍内静心学习而不外出”,学会乐观地估计“假使有其他留日学生归国,只要不发生特别重大的事件,全体在舍学生就有不做出修学未半而归国之类行为的决心”。在东京留学生举办集体爱国活动时,日华学会经营的宿舍中呈现如此景象,恰可证明日华学会所要塑造的理想留日学生不应是排日论者。该文又认为日本对中国留日学生教育有养成危险激进者的“遗憾”,在陈述了学生对中日关系有误解、风俗习惯导致感情隔膜、预备教育与宿舍不完备等原因后,最终得出“宿舍、预备教育机关和会馆等有新设必要”的结论,而这又是为“补前述之缺漏”。 (10) 这一方面说明日华学会事业提供的各种方便是为补留日学生反日之“缺漏”,同时也反映了学会对留日学生反日的根本原因是日本对华侵略这一事实缺乏认知。

此外,从日华学会创始成员的立场与学会所获支持来看,日华学会同样不可能与日本政府国策矛盾。首先,日华学会创始人中会长小松原英太郎是前文部大臣、枢密院副议长,滨野虎吉是原东京府事务官,白岩龙平是有名的大陆浪人和日本对华开拓的“急先锋”。山本条太郎曾任三井常务董事,日华学会创立后又步入政界,任政友会总务、总干事等职,1927年在田中义一的支持下出任“满铁”总裁,被称为“满铁”的“中兴之祖”。涩泽荣一对华态度虽有友好的一面,也曾多次批评日本对华政策,但同样参与过日清汽船与“满铁”等“国策会社”的创建,在日本对华武力扩张方面也多有支持。据金东的研究,涩泽荣一评判日本对华战争与出兵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日本在华经济扩张,涩泽认识到一味对华采取强硬手段并不一定会让日本在华经济利益受益,因此才会参与日华学会等组织的成立与运作。 (11) 而内藤久宽作为日本财界人士于1888年创立日本石油株式会社,1894年任众议院议员,1897、1904年两度受农商务省委托赴欧美考察石油事业,后又被授予绿绶褒章,同样与日本政府关系密切。以上人物多少都与日本政府有联系并为国策服务,由这些人组织的日华学会很难与日本政府国策矛盾。其次,日华学会在成立初期获得了众多支持,学会设置的顾问与评议员由与留学生事业相关的有名望者组成,实业界三井、三菱、日本邮船等大会社,教育界东京帝国大学、早稻田大学、明治大学等名校均有成员列席,政界则有文部省、外务省等主管官员。“满铁”、日清汽船、三井等“国策会社”均对日华学会捐款,陆军省也借贷给学会地亩用以建筑宿舍。若日华学会初志与日本政府国策存在矛盾,很难获得如此支持。

二、 日本政府对日华学会的控制

(一) 日华学会的资金财务及其与政府的关系

国库补助是日本政府控制日华学会的重要手段之一。日华学会成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向实业界和个人募集捐款。1923年日本国会通过《对支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日华学会成为其补助团体,并改归外务省文化事业部辖制后,学会经费也由文化事业部每年下发。 (12) 由此日华学会进入“对支文化事业”的轨道。

随着日华学会事业的扩张,其资金需求也水涨船高。而捐款一项至1926年“因连年经济界的不景气,难以达成资金募集的目的,由此完成会务变得困难” (13) 。同年3月10日,会长细川护立请求经费缺额2.5万元由国库补助并得到同意。此后外务省开始在特别补助金之外下发一般事业费,每年大致在2—2.6万元。使日华学会更加依赖国库补助的另一事件是其1930年前后的债务危机。1929年10月,日华学会为建设东亚高等预备学校新校舍而向复兴建筑助成株式会社借款8万元 (14) ,当时学会预计可用东亚高等预备学校经营收入偿还,但留日学生人数因九一八事变大幅减少,使东亚高等预备学校入不敷出,更无力偿还借款。对此日华学会常务理事砂田实在1932年9月给文化事业部部长坪上贞二的报告中哀叹“不幸的是其后局面完全大变,全然背离了当初的预想,特别是这两年来急转直下,校舍使用收入1000元,学校授课费收入3000元也难以达到,财政全然陷于困窘至极的地步” (15) 。此外日华学会还有向千代田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正金银行、安田银行借贷的几笔款项,其负债总额有14万余元。 (16) 在捐款收入已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若要偿还“以学会之力当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偿还” (17) 的庞大债务,日华学会除更加依赖日本政府的补助外也别无他法。1932年9月,常务理事砂田实向文化事业部提出《学会借入金整理案》,请求挪用一部分东亚高等预备学校的国库补助金用于债务偿还。 (18) 但即便接受日本政府补助,日华学会迟至1937年4月才还完千代田生命的借款,而复兴建筑助成会社的借款直到1939年也未偿还完毕,这必然使日华学会在相当时期内更加依赖国库补助。

国库补助金对日华学会事业的维持与发展意义重大。例如,九一八事变风潮渐息后,因中日关系缓和、银价腾贵、日本物价较低等,留日学生自1933年9月以来持续激增。 (19) 日华学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确保学校的留学生接收能力,1934—1935年学会在外务省得到总计超14万元的特别补助金,用于扩建教学场所和宿舍 (20) ,使得这一时期的日华学会事业臻于鼎盛。国库补助在七七事变这一关键节点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日开战虽使日华学会的各项事业大受打击,但考察其财政,亦可发现学会远未山穷水尽。以东亚学校的收支为例,1937年度学校最终收入57626元,较预算额减少21643元。但支出各项中不降反增的只有各处修缮费,其余均不同程度减少,俸给一项更是因使用人手减少和部分职员从军出征锐减18689元,最终收支合计大体平衡。 (21) 1937年度东亚学校的国库补给额为23288元 (22) ,虽不及1936年度的27788元 (23) ,但其中未包括单独补给的东亚学校高等科经费17700元,实际上1937年度的东亚学校国库补给额反较前年度增加。即便就整个日华学会而言,1937年度国库补助额89032元也较1936年度国库补助额60882元为多,且该年日华学会新建宿舍平和寮相关经费也有国库补助予以保障,不至于因大举借债而出现债务危机。 (24) 可见,充足而全面的政府补助是使日华学会在七七事变冲击下能够保持稳固的重要原因。

综上,日华学会对国库补助尤其依赖,而学会在接受补助的同时也须接受日本政府下发的命令书,因此也就不能摆脱命令书的制约。就命令书内容而言,学会须接受外务省的财务检查,向外务省提交财务和事业的报告,外务大臣可对学会下达指示,若日华学会违背命令书或外务大臣认为学会不能达到其事业经营的目的时,可停止补助并命日华学会返还补助金,同时学会经营的东亚高等预备学校的人事也要由外务大臣控制。 (25) 在此情况下,日华学会从职员工资、津贴、慰劳金到东亚高等预备学校和本会的各项收支无不须上报外务省并接受监督。可见日华学会的资金命脉被日本政府把握,同时又无其他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对国库补助的重要性予以削弱,导致日华学会使用着国家补助金而不按国家政策并从事与政府方针相反的活动是肯定不能做到的。 (26)

(二) 军国主义政策下的日华学会

日本政府的军国主义政策是其对日华学会施加影响的另一方式。这一方式在日本全面侵华前即有所体现。1936年6月,北京大学化学系教授曾昭抡随化学系考察团赴日,由日华学会接待,回国后其游记《东行日记》由天津大公报社出版,日华学会方面也印发千部,以此为例可窥见日本军国主义化对日华学会影响的部分细节。曾昭抡一行赴日的目的在于“到日本看一看化学工业的实际情形(因为化学工业在日本近年来是很发达的),拿来和国内的化学工业做一种比较,或一种借镜” (27) 。关于此事曾昭抡等人与北平日本使馆多次接洽,得到的答复是“参观各类工厂,只要预先接洽,大概都没有问题” (28) 。但实际情况与北平使馆的答复大相径庭,参观事务由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委托日华学会代办,但曾昭抡提到“他们(指日华学会——引者注)办这类事已经有了多年经验,但是写信去接洽的结果,多数的工厂仍然是谢绝的。尤其是近年以来,日本的许多工厂都已经由陆军,海军两省指定,归各该省管辖。这些海陆军指定的工厂,必须得各该省的许可才能参观” (29) 。曾昭抡一行希望参观的重要化学工厂如制酸、制碱、人造丝和味精等“接洽结果,完全失败。差不多重工业的工厂全不能看。不但种类不完全是我们所希望的,而且数量也很少……这样当然使我们立刻感觉极端的失望” (30) 。可见在日本逐渐军国主义化,走向战争轨道时,日华学会所从事的中日文化交流也不得不受制于此。

七七事变后随着日本进入战争状态,对文教事业的统制加强,日华学会自不能例外。战时接受中国留学生的日本学校在教学上主要仍是以专业学习为主,而日本政府培养亲日分子和“大东亚新秩序”建设的“协力者”的目的,主要通过对留学生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的潜移默化实现。 (31) 而日华学会作为留学生管理辅导团体正可承担这一责任。1941年5月日华学会脱离外务省转归兴亚院所管,兴亚院是日本为统一处理“中国事变”事权而设的由陆军军人主导的政府机关,其对文化事业的态度是“对此要从圣战的意义与事变进行的见地出发加以考察,决定一般对支文化政策、思想、宗教、学术、民生、卫生、社会事业等各项的指导要领,内外呼应努力实现” (32)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华学会又移归大东亚省所管,如此学会的事业自然要服务于日本的侵略战争和“大东亚新秩序”建设。

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一方面以行政命令指挥日华学会的行动,如学会按政府之意对东亚学校高等科进行扩充。此次扩充一是因1940年8月文部省下达命令,将东亚学校高等科毕业者与高等学校高等科毕业者同等看待,这既是日本政府对日华学会的认可,也使日华学会认为高等科有进一步扩充的必要。二是因1940年5月,外务省要求日本学校录取中国留学生时应着重于理工农医,但东亚学校高等科仅有文科学级而无理科学级,日华学会遂决定于1941年先设理科1学级,之后逐步过渡到文理科各2学级,同时计划对宿舍、独立校舍、运动场等设施进行扩充。

另一方面,战时日本政府欲使留日学生教育服务于侵略战争需求的取向也成为日华学会事业的基本取向。例如上述高等科改革“以辅导养成堪当大东亚新秩序建设协同负担者的人才为目的” (33) 。又如“系本会(指日华学会——引者注)教育部指导斡旋”的“中华民国留日学生会”活动。 (34) 1941年6月22日,留日学生会在日华学会的支持下与汪伪驻日使馆、外务省、警视厅、兴亚院联络,为汪精卫赴日召开欢迎大会,12月又为伪内政部部长陈群赴日召开欢迎大会。 (35) 之后几年间留日学生会召开的各种集会,内容多是向学生宣传日本文化精神与美化日本侵略行径。以1942、1943年度集会为例,5月召开的第二回总会上有东京帝国大学教授中村孝也演讲“日本文化主流”,11月第二次秋季大会有电影《海军军校生活》和漫画《南方奋战记》,1943年2月在大日本兴亚同盟的援助下组织留学生召开第一次座谈会,讨论汪伪政府参与二战问题 (36) ,5月的第三次总会则直接请大东亚省“支那”事务局总务课长堂之胁陆军大佐演讲,直言不讳地告诫学生“当今局势下留学生的使命变得愈加重大,应该一扫昔日的迷梦,以新的觉悟为大东亚建设而达成留学的真正目的” (37) 。再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华学会的馆山消夏团随之取消,改为夏季练成团。1942年夏季练成团首次训练,“鉴于正当大东亚战争爆发以来共荣圈建设的意义更加重大之时,且邻邦年轻人的训育指导上也更有严肃教育的要求的实情,本次特别以强化锻炼为目的” (38) ,1943年夏季练成团转归中华民国留日学生会开办,本次练成团因“今日处在激烈的决战阶段,欲更加效力于留学生的指导培养”而动员留学生“勤劳奉仕”开垦荒地。 (39) 除夏季练成团外,日华学会还单独组织过如“留学生春季强步练成会”“女子留学生健步练成”等其他练成活动。

三、 日华学会对日本政府的追随

(一) 全面侵华前日本政府与日华学会的合作——以特种留学生为例

特种留学生是战前日华学会与日本政府合作程度较深的事业体现。特种留学生不同于日本政府选拔的一般补给生、选拔留学生、特选留学生,他们的选拔标准主要是亲日,绝大部分特种留学生就是重要亲日分子和汉奸的子女。日华学会参与该事业始于1935年,是年学会的特种留学生有凌崇仁、凌崇义、谢祖祺、章雪琴四人。其中谢祖祺早在1933年即被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推荐给外务大臣内田康哉,有吉明认为“亲日‘支那’人(含‘支那’人间谍)素来为我方作有贡献,其本人自不待言,使其子弟在将来长久的成为日支亲善的楔子的同时,现实问题上也可使其感激我方的情谊而加倍努力,由此观之尽可能地给予其子弟精神和物质的援助,是鉴于‘日支关系’现状特别必要之事” (40) 。谢祖祺也正是为日本从事谍报工作的汉奸商人谢万发之子,其父在“上海事变爆发以来至今,在提供十九路军等‘支那’方面的情报上持续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有吉明还特别说明谢万发“并不像普通间谍一般以金钱为目的” (41) 。可见谢祖祺受到推荐的原因显然是其父为日本做出的贡献以及日本政府欲培养汉奸家族的意图。

1935年3月谢祖祺入学陆军士官学校,外务省正式决定将谢祖祺选为特种留学生,由日华学会资助2700元。程序上先由日华学会向文化事业部提出补助申请,再由外务省将补助额发放至日华学会的助成金中,最后学会以“育英事业费”的名义发与谢祖祺。从日华学会向文化事业部提出的申请书中可见,学会对谢父的事迹了如指掌,也知晓特种留学生为日本侵华政策服务的意义。 (42)

日华学会补助的另外三人中,凌崇仁、凌崇义兄弟之父凌启鸿为法律从业者,是南京与北平日本小学地亩的名义购买者,曾在日本的劝说下赴伪满洲国游历,于1934年3月在《东方事务》杂志上发表了首份中国人的伪满洲国游记,定于1935年4月赴日作为东方事务杂志社的特别记者进行考察并发表结果。由此被有吉明推荐给广田弘毅,仍按上述程序由日华学会补助凌氏兄弟820元,入成城学校接受预备教育。 (43) 1936年日华学会的特种留学生中又加入了由日本驻海拉尔领事米内山推荐,伪满派遣的蒙古留学生都嘎尔扎布和达瓦,二者入学地为东亚学校。 (44)

日华学会在特种留学生事业中处于联络人和执行者的地位。特种留学生本人及其家庭不与外务省直接联系,而是由日华学会作为中介将其需求转达外务省。每次资助额度的提出与变化,亦由日华学会上报外务省决定,特种留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业成绩和后续发展意愿也由日华学会跟踪报告给外务省。日华学会虽不掌握特种留学生事业的决策权,但并非不知该事业核心要义,他们参与特种留学生事业,也证明了其在日本全面侵华前已更进一步的主动参与到文化侵略中。

(二) 日本侵华行动与日华学会的发展契机

日华学会作为从事中日文化交流的团体,在日本政府的侵华行动导致中日交恶时不能不受到打击,但另一方面,学会也采取主动追随政府政策的方式谋求自身发展。日语教育作为日华学会的一大理想,在九一八事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中获得了发展良机。一方面伪满洲国成立后,日华学会利用自身多年管理留学生的经验积极为日本政府的对伪满留学生政策建言,同时使学会经营的东亚高等预备学校成为接收伪满留学生的主要机构。另一方面,九一八事变后国际上对日本更加关注,不但印度、暹罗、缅甸等亚洲国家向日本派遣留学生,甚至欧洲亦然,“日语研究热”也在中国留学生群体中兴起,“日语热”一时成为世界性趋势。 (45) 在这一背景下,学会判断“实行素来作为本会理想的日语教育这一大使命的机运已经到来” (46) ,因此对东亚高等预备学校办学方向进行调整。1935年4月,兼任东亚高等预备学校校长的细川护立向外务大臣广田弘毅申请变更校名,日华学会认为原校名“东亚高等预备学校”已不适应当今的新状况,加之“有更进一步成为东亚唯一完备的日语学校的抱负” (47) ,决定将校名改为“东亚学校”,学校的设立目的由“本校以对中华民国人欲入日本高等程度之学校者施行预备教育为目的”改为“本校主要以为东亚友邦留学生教授日语,兼为欲习得各种学术者施行适当的预备教育为目的”。 (48)

七七事变后日华学会同样为应对新形势做出了各种积极变革。1937年7月14日,日本政府在总理大臣官邸召开探讨中国问题的各团体招待会,日华学会常务理事砂田实和东亚学校学监、理事赤间信义出席。10月,砂田实又为视察中国教育与留学生情况赴伪满和华北日军占领区,并在京津地区对日军予以慰问。 (49)

日华学会在砂田实于11月归国后,向外务省提出设立北京驻在员一职。驻在员受日华学会本会指导,在为赴日留学见学者和日本赴华见学者提供指导斡旋等方便之外,也负责在华日语教育机关、中日学校与文化机关间的联络疏通。此外,北京驻在员的任务中还有“为归国的留学生出身者制造适当会晤的机会,以资启发亲善。特别是谋划东亚学校出身者的团结融合之事” (50) 。在日本依靠留日学生拓展其在华影响与培养亲日分子的意图中,留日学生毕竟要回国发展才可能发挥作用,但战前日华学会未设驻华机关,无法参与留日学生归国后的事务。而北京驻在员则可改变上述情况,增加归国留日学生对日本、东亚学校等客体的认同感,保证他们发挥既定作用。

1939年日华学会留学生教育部的设置获外务省通过。此前日华学会并无专管留学生事务的部门,“因向来少有专任职员,不仅不能通盘充分致力于广泛的学务,另一方面以本次事变为转机,留学生相关事务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也不允许依然止于现状” (51) 。可见此举意在整合原本分散的留学生事权以更好地服务于侵华战争的需要。日华学会颁布的《留学生教育部职务内规》特别说明该部职务不仅针对东亚学校学生,对其他留学生也要尽可能的广泛提供“便利”。 (52)

留学生教育部设立后又有进一步扩展。1940年5月会长细川护立向外务大臣有田八郎提出留学生教育部补助增额申请,包括联络委嘱费、启发辅导费、图书阅览室经费和食堂部经费,并提出1941年度留学生教育部共需经费33000元。其中联络委嘱费年额12000元用于在各地方设立委嘱员以密切联络。留学生散布各地的情况战前同样存在,但此时日华学会认为“以东京为中心掌握各地方的留学生情况,不仅是全面的留学生指导斡旋上尤为紧要之事,也是有关留学生处理诸对策上不可或缺之事” (53) 。启发辅导费1800元,用以为在东京留学生择适当之时期,进行对留学生有益的演讲、讲习、电影、训育、见学、运动会等。按日华学会的计划,这些活动未来将由东亚学校学生推广到其他留学生。同月,因京都是留日学生聚集的第二大城市,欲向地方扩张业务的日华学会又提案设立京都支部,作为留学生教育部的手足筹划与各学校和机关的联络。所需经费12000元由外务省补助。 (54) 可见留学生教育部使日华学会的业务较战前大有发展。

不难看出在这些事务的背后,是日华学会利用事变之机扩张自身业务的野心,在日华学会设计的留学生事业链条上,留学生赴日前由北京驻在员负责在华宣传招揽,而留学生教育部则负责留学生赴日后的各项事宜,留学生学成归国后,再由北京驻在员跟踪后续发展,二者恰可相互配合。

四、 结语

太平洋战争后期,随着日本走向战败,依附于政府的日华学会愈发捉襟见肘、难以为继,最终于1945年2月在日本政府的命令下并于日华协会。揆诸学会与政府近30年关系的史实可见,双向互动是日华学会与日本政府关系的基本格局。第一,政府对中国留学生政策的改革是学会初志形成的背景,而学会的初志是其服务于政府的基础。学会创立于日本意在与欧美争夺中国留学生和改善留日学生排日情况之时,学会的创立本身即是作为日本实现这一意图的具体措施,初志也带有政治目的,间接服务于日本政府国策。

第二,日本政府对日华学会的控制导致学会不可能与政府分离。日华学会的创始人员基本都与日本政府、国策有密切关系并为此服务,此后从事具体事务的日华学会职员虽不一定均有政治背景,但作为学会领导层的会长、理事、监事、评议员会等基本由有深厚政治背景的角色把握。在这种情况下,日华学会很难不为日本对华扩张服务。

1927年后学会财政基本需要依靠日本政府,国库补助金对学会的生存发展意义重大。如此即便日华学会欲脱离日本政府的掌控,在财政上也无实现可能。学会因财政问题而接受政府命令后,人事也被外务省控制。政府基本可以保证在人员更迭后,日华学会主观上不可能谋求脱离其控制,也不至于出现反对政府和国策的领导层。就目前所见史料而言,日华学会基本没有反对日本政府指示的行为,遑论在原则上反对对华扩张的国策。因此在政府以军国主义政策对日华学会施加影响时,学会也无力反对。

第三,日华学会的积极追随使其与政府的关系更加牢固。日华学会不仅与政府合作,参与完全为培养汉奸而设的特种留学生事业,也在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等侵华行动发生后,追随政府政策以谋求自身发展。但这种发展完全是为日本侵略服务的产物而非正常中日文化交流的成果。当为日本政府所荫庇的日华学会不再被需要时,也只能被向来支持自身发展的政府所解散。 

(1) 关于日本的中国留学生政策研究有徐志民:《接受留学与日本“国益”——近代日本的中国留学生接受政策》,《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徐志民:《日本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1937—1945)》,《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酒井顺一郎:《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中国留学生政策》,《留学生教育》2004年第9期;田中剛「日本敗戦前後の中国人留日学生政策:汪精衛政権、『満洲国』、『蒙疆政権』」、森時彦編『長江流域社会の歴史景観』、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2013年。

(2) 以日华学会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主要有孙颖:《二十世纪上半叶日本的“对支文化事业”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石嘉:《日华学会与留日教育(1918—1945)》,《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陈珂琳、陈秀武:《日华学会的伪满留日学生管理与实践》,《近代中国东北与日本研究》2021年第0期;見城悌治「1940年における『中華民国留日学生会』の創設と日華学会」、『中国研究月報』第八〇〇号、2014年10月。

(3) 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日華学会、1939年、第5頁。

(4) 孙颖:《二十世纪上半叶日本的“对支文化事业”研究》,第140页。

(5) 石嘉:《日华学会与留日教育(1918—1945)》,《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第57—66页。

(6) [日]实藤惠秀著,谭汝谦、林启彦译:《中国人留学日本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第99页。

(7) 佐藤由利子、見城悌治「戦前期の留学生政策における日華学会と国際学友会の役割」、『アジア教育』、2020年第14卷、第46—59頁。

(8) [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96—99页。

(9) 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第37頁。

(10) 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第38頁。

(11) 金东:《王道与霸道:涩泽荣一对华态度与交往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352页。

(12) 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第40頁。

(13) 「財団法人日華学会第拾回年報」(1927年7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5400(第63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一巻(H-4-2-0-2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4) 另有国库补助金7万元。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第40頁。

(15) 「学会借入金偿还ノ件」(1932年9月2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5300(第4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一巻(H-4-2-0-2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6) 「債務調」(原件无日期)、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5100(第29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一巻(H-4-2-0-2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7) 「学会借入金偿还ノ件」(1932年9月2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5300(第3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一巻(H-4-2-0-2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8) 「学会借入金偿还ノ件」(1932年9月2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5300(第4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一巻(H-4-2-0-2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9)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18回(昭和9年度)』、日華学会、1935年、第11頁。

(20) 日華学会『日華学会二十年史』、第40頁。

(21) 「昭和十二年度決算明細書」(原件无日期)、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3400(第55、56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四巻(H-4-2-0-2_1_004)(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2)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1回(昭和12年度)』、第40頁。

(23)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0回(昭和11年度)』、日華学会、1937年、第49頁。

(24)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1回(昭和12年度)』、第40頁。此页表格中所示国库补助额不包括东亚学校部分,但东亚学校向来是日华学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补助的实际额度应以当年度年报为准。

(25) 「命令第九號」(1934年5月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0400(第37画像目から)、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一巻(H-4-2-0-2_1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6) 孙颖:《二十世纪上半叶日本的“对支文化事业”研究》,第139页。

(27) 曾昭抡:《东行日记》,天津:天津大公报社,1936年,第1页。

(28) 曾昭抡:《东行日记》,第20页。

(29) 曾昭抡:《东行日记》,第20—21页。

(30) 曾昭抡:《东行日记》,第22页。

(31) 徐志民:《敌国留学——抗战时期在日中国留学生的生活实态》,《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5期,第125页。

(32) 「興亜院功績概要書」(1940年4月2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702800(第3画像目)、対支中央機関設置問題一件(興亜院)/興亜院功績概要書 第一巻(A-1-1-0-31_4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3) 「昭和十六年度東亜学校高等科払充ニ要スル経費ニ対シ国庫補助金申請書」(1940年1月3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5500(第18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六卷(H-4-2-0-2_1_00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4)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6回(昭和17年度)』、日華学会、1943年、第31頁。

(35)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5回(昭和16年度)』、日華学会、1942年、第33—34頁。

(36)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6回(昭和17年度)』、第31—32頁。

(37)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7回(昭和18年度)』、日華学会、1944年、第41頁。

(38)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6回(昭和17年度)』、第18頁。

(39)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7回(昭和18年度)』、第42—43頁。

(40) 「親日支那人子弟ニ文化事業部ヨリ学資補助方稟請ノ件」(1933年8月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1600(第6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二巻(H-4-2-0-2_1_00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1) 「親日支那人子弟ニ文化事業部ヨリ学資補助方稟請ノ件」(1933年8月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1600(第6、7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二巻(H-4-2-0-2_1_00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2) 「特種留学生学资補給申請ノ件」(1935年6月2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1600(第35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二巻(H-4-2-0-2_1_00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3) 「淩晵鴻子供ニ文化事業部ヨリ学資支給方稟請ノ件」(1935年2月1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1500(第4、5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二巻(H-4-2-0-2_1_00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4) 「日華学会ノ特殊留学生養成費給与ニ関スル高裁案」(1936年4月1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2700(第2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三巻(H-4-2-0-2_1_003)(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5) [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104页。

(46) 「学則第一條第八條改定案」(1935年4月1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386600(第5画像目)、東亜学校関係雑件第一巻(H-4-3-0-8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7) 「校名改稱案」(1935年4月1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386600(第6画像目)、東亜学校関係雑件第一巻(H-4-3-0-8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8) 「校名改稱案」(1935年4月1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386600(第4画像目)、東亜学校関係雑件第一巻(H-4-3-0-8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9) 日華学会『財団法人日華学会年報第21回(昭和12年度)』、第37—38頁。

(50) 「日華学会北京駐在員設置案」(1938年6月2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68100(第2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第二巻(H-4-2-0-2_00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1) 「日華学会留学生教育部設置ニ関スル経費御補助申請」(1940年6月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4600(第19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六巻(H-4-2-0-2_1_00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2) 「日華学会留学生教育部設置ニ関スル経費御補助申請」(1940年6月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4600(第21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六巻(H-4-2-0-2_1_00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3) 「留学生教育部経費御補助增額申請書」(1940年5月3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5500(第9、10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六巻(H-4-2-0-2_1_00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4) 「学会京都支部経営費補助申請書」(1940年5月3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5015275500(第12、13画像目)、日華学会関係雑件/補助関係第六巻(H-4-2-0-2_1_00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