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的重要性

第六章 同伴的重要性

迄今为止,我们一直讨论的是,在培养孩子的正确品性上父母和教师可以做些什么。但是有许多事情,如果没有别的孩子的帮助,是无法完成的。随着孩子的年龄越来越大,这一点变得尤为正确。事实上到了大学阶段,同龄人比之前任何一个时期都重要。在出生之年的头几个月,别的儿童根本无关紧要,到最后3个月,他们才会为婴儿带来一点点的好处。在这个年龄段,对婴儿有好处的是年龄稍微大一些的儿童。家中的头一个孩子在学习说话和走路上,一般要比后来出生的孩子慢一些,这是因为成年人的这些技能非常完善,以至于儿童难以模仿。对于1岁的儿童而言,3岁的儿童是个比较合适的模范。这不仅是因为后者所做的事情前者也非常想做,也是因为后者的能力在前者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儿童会认为和成年人相比,别的儿童与自己更相似,所以这些儿童的行为更能将他们的进取之心激发出来。这种早期教育的机会,也只有家庭才能通过年龄稍微大一些的儿童提供。大部分能够选择和谁玩耍的孩子,都会愿意和比自己大的孩子玩,因为这让他们觉得“显耀”,不过这些比他们大的孩子,又在想和比他们更大的孩子玩耍,以此类推。

这样最终的结果是,在学校里,或者在贫民区的街上,在随便哪个能够让孩子选择玩伴的地方,孩子们差不多都是在和自己的同龄人一起玩耍,因为大孩子都不愿意与比自己小的孩子玩。于是,小一些的儿童要想从大一点的儿童那里学习东西,就得主要在家里了。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也就是任何一个家庭,都一定会有一个最大的孩子是不能在这种方法里获益的。而随着家庭的规模越来越小,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了家中最大的孩子,所以前面说的这个缺点也就越来越严重。在某些方面,小家庭是不利于儿童的成长的,除非通过幼儿园来进行弥补。

年纪大一点的儿童、小一点的儿童还有同龄的儿童都各有其作用,不过因为刚才所说的原因,年纪大一点的和小一点的儿童的作用主要限于家庭之内。年纪大一点的儿童的一大作用是提供可学习的榜样。孩子为了证明自己具备加入大孩子游戏的资格,愿意付出巨大的努力。大孩子的举止自然随意,不会有成年人与儿童游戏时一定会有的那种分寸和假装。如果成年人缺乏分寸,那么游戏对孩子而言就会变得痛苦,第一是因为成年人具有绝对的力量和权威,第二是因为成年人之所以参与游戏,是为了让孩子而不是自己高兴。孩子总是乐于服从姐姐或者哥哥,却无法用同样的方式服从大人,除非受到了大人的严厉管教。处在次要的地位与人合作,最好是从其他儿童那里学习这方面的经验;如果成年人打算教会孩子这一点,那么他们将面临陷入进退两难的危险境地,也就是无情和虚伪——如果他们要求真正的合作,那就会显得无情;如果表面的满足就可以让他们满足,那么就会显得虚伪。我的意思并不是要始终避免真正的合作或者伪装的合作,我的意思是说和大小孩之间的合作相比,这样的合作缺少自发性,所以难以长时间地合作,也不能做到让双方都愉快。

在整个青少年时期,年龄稍微大一些的孩子在教育上可以持续发挥一种特殊的作用——这里指的不是正式的教育,而是那种上学时间之外发生的教育。年龄稍大一些的孩子在这一时期依然始终是进取心十分有效的刺激因素,而且如果他们的关系友好,那么就可以比成年人更好地答疑解惑,因为对于克服困难他们还是记忆犹新的。甚至在大学时代,我还可以从比我年龄大几岁的人那里学到不少的东西,而这些是不能从尊贵的、令人敬畏的先生那里学来的。我确信,大学里的集体生活只要不是过于严格地按照“年级”来划分,我这样的经历就是普遍存在的。当然,就像常常发生的,如果在那些高年级学生眼中,与低年级学生来往是纡尊降贵,那么就不可能有这种经历了。

年龄小一些的儿童也有其用处,特别是在3岁到6岁之间的;他们的作用主要关于道德教育。孩子只要和成年人在一起,就没有实践重要美德的机会,也就是强者对待弱者时所需要的那些美德。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要强抢弟弟或妹妹的东西;如果弟弟或妹妹不小心碰倒了他的积木,也不要过分地恼火;如果有谁想玩他闲置的玩具时,也不要藏起来不给。一定要告诉他,弟弟或妹妹是非常容易因为粗鲁的对待而受到伤害的,如果蛮横的他弄哭了他们,就要想方设法让他觉得内疚。为了保护年龄小一些的孩子,父母可以突然声色俱厉地斥责年纪大一些的孩子,这种做法在平时虽然是不合理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却是非常有用的,因为突如其来的斥责能够让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所有这些都是有益的教训,基本不可能用别的方式自然地传授。对孩子进行抽象的道德教育是一种愚蠢的做法,而且将是徒劳无功的,一切这方面的教诲都一定要是具体的,并且还要是当时的情境所实际要求的。很多事情在成年人看来是道德教育,但在孩子看来,它们和指导怎样使用锯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孩子会认为大人是在向他示范某件事怎样做。这就是榜样为什么这样重要的原因之一。孩子看见了木匠干活,就会试着模仿他们的动作;孩子看见自己的父母总是和气而体恤,也会努力在这方面学习仿效。在一切情形中,威信都和孩子想要模仿的东西有关系。

如果你煞有介事地教孩子锯子怎么使用,自己却总在拿它当斧头使,那么你就永远都不能让他成为一名木匠。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敦促他对自己年幼的妹妹要善待,而你自己却都做不到善待她,那么你一切的教导都将付之东流。所以,当你不得不做一些会弄哭幼儿的事情时,比如为他擤鼻子,就应当认真地向年龄大一些的孩子解释一定要这样做的原因。否则,他非常有可能会奋起保护年龄小一些的孩子,十分激烈地反对你,让你停止在他眼中的“残忍之举”。倘若你任由他留下你是残忍之人的印象,你在抑制他趋于专横的冲动时,就会感到力不从心。

即使大一些的和小一些的孩子都非常重要,不过同龄人还是重要得多,至少在4岁以后是这样的。怎样对待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人,这是最需要学习的。现实世界中的不平等大部分都是人为造成的,假如我们的言行举止可以不受其影响,则善莫大焉。有钱的人在他们的厨师面前自视甚高,所以不像他们在社会中所表现的那样来对待厨师。然而在一位公爵面前,他们又会自惭形秽,从而用一种没有自尊的方式对待他。这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无论对方是厨师还是公爵,都应该做到平等视之,平等待之。在青少年时期,年龄可以导致一种非人为的等级观念;也正是因为这个,未来生活所需要的那些社会习惯,最好还是通过和同龄人的交往来获得。任何一种游戏,都是在同等的人之间进行才是最适合的,学业上的竞争也是一样。在同学里面,一个男孩所具有的重要程度要从大家的评判中来看,他也许受到大家的钦佩,也许遭到了大家的轻视,这由他自身的品性和能力所决定。父母舐犊情深,造就了太过宽纵的环境,而如果父母铁石心肠,则会造成压抑本能的环境。只有同龄人可以在自由竞争和平等合作的氛围里面为本能提供发展的机会。体贴而不卑屈,自尊而不专横,和同龄人交往是学习这些品质的最好的渠道。因此,无论父母怎样煞费苦心,也无法让孩子在家里可以获得在一所好学校所可以获得的益处。

除了上面的这些考量外,还有一个可能更加重要的考量。孩子的心灵和身体都需要众多的游戏来进行训练,而在最开始的几年,如果没有和别的孩子一起,孩子要进行令人满意的游戏就很难了。不怎么游戏的孩子会变得不自然和神经质,他的人生会失去乐趣,并且焦虑的情绪会不断滋长。当然,像培养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那样来对孩子进行培养也是可能的,比如从孩子3岁开始就学希腊文,而对普通孩子的童年乐趣一无所知。只是从获得知识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可能会取得不错的效果,但是如果从全面的角度进行考虑,那么我对这种做法不敢苟同。穆勒在他的自传里曾经说过,他在年少时差点自杀,因为他想到总有一天所有的音符组合会被用尽,到了那时,将不会再有新的音乐创作了。显然,这样的困扰是神经衰弱的症状。在穆勒后来的人生中,每次遇到一个有可能证明他父亲的哲学可能有错误的论证时,他就会像一匹受了惊的马那样选择逃避,他推理能力的价值因此大为减损。倘若他拥有一个比较正常的青少年时期,那么他的理智可能就会更加具有弹性,这会让他在思想上的独创性更强。不管怎样,这必然会赋予他更大的能力去享受生活。我自己也是孤独教育的产物,这样的教育一直持续到16岁才结束——我所接受的教育,虽然不像穆勒那样极端,但是也是极为缺乏普通青少年所享有的快乐的。在青少年时期,我也曾经历过穆勒所说的那种自杀倾向——我之所以有了自杀倾向,是因为想到我身体的运动为力学定律所控制,这让自由意志沦为纯粹的幻觉。当我开始和同龄人打交道时,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尖刻而又自负的人。至于现在的我在多大的程度上还是这副德性,那就不能让我自己来评判了。

即便有以上这些论据,我还是打算承认,相当一部分的孩子不应该上学,而且其中还有一些是非常出色的人才。如果一个男孩在某些方面拥有超常的智力,但是严重神经过敏、体质孱弱,那么他基本很难融入一群正常的男孩里面,而且很有可能会被逼至癫狂。非凡的能力总会联系上精神异常,在这类事例里面,采用对普通男孩有坏处的教育方法就是可取的。应该注意查明反常的精神敏感是不是有确定的病因,并且应该耐心地努力将其治愈。然而这些努力绝对不应该让孩子遭受巨大的痛苦,比如一个表现异常的孩子非常容易遭到野蛮同伴的欺凌。在我看来,这类敏感一般来自婴儿时期的某些差错,这些差错让孩子的消化系统或神经系统受损。只要能够得到明智的照料,我认为差不多一切婴儿都会长成完全正常的孩子,从而能够享受和别的孩子做伴的快乐。即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某些例外,而且这些例外很容易在那些具有某种天赋的孩子身上发生。就这类罕见情形来说,学校教育是不可取的,让孩子度过一个深居简出的青少年时期,才是更加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