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学校和寄宿学校
我认为,将一个孩子送进走读学校还是寄宿学校,一定要按照具体的环境和孩子的性格来判断决定。任何一种体制都有其优点,一种体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优点更多,而在别的情况下,另一种体制可能就有更多的优点。这里我准备提出一些论据,这些论据是我在决定自己孩子怎么择校时所看重的,而且我觉得,别的尽职尽责的父母也许也能重视它们。
第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健康。无论现实学校中的真实情况怎样,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学校在这方面所能做的,要比大部分家庭都科学、细致,这是因为学校可以雇用拥有最新知识的医生、牙医以及生活教师,而忙碌的家长们对医学也许是比较无知的。而且,学校能够设在对健康有益的地区。对于那些居住在大城镇的人而言,只是这一点就可以对他们选择寄宿学校提供非常有力的依据。能在乡村生活中度过大部分的时间,显然对年轻人更有好处,所以倘若他们的父母一定得居住在城里,那么这些父母就应该送孩子去乡下读书。不久之后,这种论据的效力可能就没有这么大了,比如,伦敦的卫生健康条件正在逐渐得到改善,而且有了人工紫外线的应用,或许也可以达到乡村的卫生健康水平。但是,就算可以将疾病减少到和乡村一样的水平,城市里还是会有极大的精神压力。不管是对孩子还是对成年人,无休止的噪声都是有害的,旖旎的田园景致、山间的清风、雨后的泥土芬芳还有璀璨的群星,这些都应该留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所以在我看来,不管城市的卫生健康条件怎样改善,对年轻人来说,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生活还是很重要。
一个支持选择寄宿学校的论据是可以节省往返的时间,当然这个论据比较次要。大多数人家附近并没有真正优秀的走读学校,孩子上学可能得走很远的路。和前一个论据对城市居民而言最具说服力不同,这个论据对乡村居民而言最具说服力。
倘若想尝试对教育方法实施任何革新,基本都是要先在寄宿学校进行试验,因为相信改革的家长都集中住在一小片区域里是不太可能的。这一点对婴儿不适用,因为他们并不是彻底地接受教育当局的管理,所以蒙台梭利女士和麦克米伦小姐可以在穷苦人家的孩子身上进行她们的实验。相反的是,在公认的上学期间,只有富人才可以获准在他们的孩子身上从事教育实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自然都喜欢旧式的传统教育,少数的期望其他种教育的人则散居各地,不管哪个地区,都无法支撑起一所走读学校。像贝德尔斯那样的教育实验,也只能在寄宿学校里开展。
但是,支持选择走读学校的论据也非常有力。生活的许多方面在学校里都不会表现出来:学校是一个人造的世界,这里的问题与外面世界的问题大不一样。假如有一个男孩只在假期回家,这时家人们都对他嘘寒问暖,和一个每天都回家的男孩相比,他所获得的生活知识也许就少很多了。现在女孩出现这种情况的比较少,因为在不少家庭里面,女孩要比男孩做更多的家务劳动,不过随着她们的教育和男孩的教育同化,她们的家庭生活将变得和男孩类似,她们现在所拥有的不少家务知识也将会消失。在十五六岁之后,让孩子为父母分担一些事务和担心是件好事——不过也确实不能分担太多,因为那会影响学业,不过还是要分担一部分,避免他们无法意识到大人也是具有他们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价值。学校里年轻人是最重要的,学校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围着他们转。在假期里,家庭的氛围一般又会为年轻人所主导。于是,他们容易变得冷漠和骄横,无视成年人生活的不易和艰辛,并漠不关心自己的父母。
这种状况容易对年轻人的情感产生消极的影响。他们对父母的感情会变得淡薄,并且他们绝不会学着自己进行调整,好能够和那些爱好和追求都和自己不一样的人相处。我觉得这会导致一种自私的完善,即认为自己的人格是卓尔不群的。最能够自然地纠正这种倾向的是家庭,因为它是由年龄不一样、性别不一样还有职责不一样的人所组成的一个单位,它是一个有机体,和同类个人所组成的集体不一样。父母之所以爱孩子,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在孩子的身上费尽了心血;如果父母对孩子毫不用心,孩子也就不可能将他们放在心上。然而他们付出的心血一定是合理的,即只付出必要的程度,不要对他们自己要做的工作和要过的生活造成影响。年轻人应当学习的一件事情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别的地方相比较,这一点在家里更容易学会。让孩子明白他们的父亲会因为忧虑而导致心力交瘁,他们的母亲会因为成堆的琐事而精疲力尽,这对他们是有好处的。让孩子在青春期还保持活跃的孝心也是有好处的。一个没有亲情的世界会变得刻板而冷酷,这个世界的成员都是一些飞扬跋扈之徒,一旦碰壁,又会变得只会阿谀奉承。我担心,这些消极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将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导致的。我觉得这种后果的严重性足以将寄宿学校的许多优点抵消了。
现代心理学家坚称,父亲或母亲过分地影响孩子极为有害,这个论断当然千真万确。但是倘若像我所建议的那样,在孩子2岁或3岁起就将其送到学校,那么我相信这种情形基本不会出现。我认为孩子很小就上走读学校,是父母支配一切和父母无足轻重二者之间的恰当折中。
就上面的一系列考虑来说,如果再有一个美满的家庭,那么显然这种做法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就是最合理的。
对于那些生性敏感的男孩而言,让他们身处完全由男孩组成的群体里,是存在一定危险的。12岁左右的男孩基本处在情感淡漠、举止粗率的阶段,在前不久,一所著名的公学里,有一个男孩被打成了重伤,只是因为他对工党表示同情。那些和普通人有不同爱好和观点的男孩,在这种环境当中极有可能遭受极大的痛苦。哪怕是在现在最现代、最进步的寄宿学校里,在布尔战争期间,那些亲布尔人的学生日子也不好过。只要是爱读书或不厌学的男孩,一般都会不受待见。在法国,那些最聪明的男孩都去高等师范学校就读了,不再和一般男孩在一个学校上学。这种做法的确有很多优点。它能够让那些才智过人的孩子避免神经受损,以致去巴结那种资质平平的庸人,而这样的事情在英国俯拾皆是。它可以让那些不受欢迎的男孩摆脱原本一定会遭受的压力和痛苦,还可以让那些聪明的男孩获得适合他们的教育,和面向普通孩子的教育相比,这种教育在进度上要快很多。不过在另一方面,这样的做法也会在今后的生活里面,将知识精英和普罗大众分隔开来,有可能会让他们对普通人没有应有的理解。即便存在这种潜在的缺点,和英国上层阶级的做法,也就是折磨那些拥有卓越品德或杰出头脑的男孩相比,我还是觉得总的来说,这种做法要更好一些。
不过,男孩们的粗蛮并不是无法矫正的,实际和过去相比,这种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汤姆·布朗的求学时代》这本书里面描述了一派阴暗的景象,倘若将这样的描述用在目前的公学里,未免有一点夸张。如果这些学校里的男孩们接受了我们前面几章所说的那种早期训练,那么这种描述就更不合适了。就像贝德尔斯中学所表明的,在寄宿学校男女合校教育是可能的,我认为这样的做法能够让男孩们变得文明。对于两性之间的天然差异,我并不想贸然承认,不过我觉得和男孩相比,女孩一般不会有殴打等欺负异类的行为。但是,现在可以让我放心大胆地把一个在智力、品德还有感受性方面处在平均水平以上的,或者在政治上不保守、神学上不正统的男孩送去学习的寄宿学校,真的是凤毛麟角。我确信,对这样的男孩而言,为富家子弟所设的现有公学体制是有害的。然而那些具有非凡才能的人,几乎都是处在这样的男孩里面。
在刚才的讨论里,同时存在支持和反对寄宿学校的论据,只有两点是基本的,是不变的,而且这两点还是对立的关系。一个是乡村、空气和空间的益处,另一个是亲情和通过对家庭责任的了解所获得的教育。对于那些生活在乡下的父母来说,还有一个理由支持寄宿学校,那就是在他们的附近有一所真正办得好的走读学校希望不大。鉴于这些相互矛盾的考虑,我觉得得出一个可以普遍适用的结论是不可能的。如果孩子强健而充满活力,那就不用专门考虑健康的问题,然后支持寄宿学校的理由就有一个不存在了。倘若孩子对父母感情深厚,那么支持走读学校的理由也就有一个不存在了,因为假期足够父母和孩子维系亲情了,住校刚好能够避免这种情感过度发展。那些才能出众而又敏感的儿童最好不要到寄宿学校就读,如果是十分极端的情形,他甚至以不去学校为好。当然,一所出色的学校要优于一个坏的家庭,一个出色的家庭则要胜过一所坏的学校。如果学校和家庭都不错,那就得先对它们的优点进行权衡,再做决定。
说到这,我的分析都是站在经济宽裕的家长的角度的,对他们而言是可以进行个人的选择的。要是站在社会的角度,从政治上对这一问题进行考虑,那涉及的其他因素就有很多了。一方面要考虑寄宿学校的费用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孩子经常不住在家里,又可以让住房问题得到简化。我坚决主张,除了极少数情形之外,所有的人都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直到18岁,在18岁之后,才能开始专门的职业训练。即使我们现在讲到的两种方式都不乏推荐的理由,然而对于大部分工薪家庭的孩子而言,这一问题将长期取决于经济上的考量,也就是选择走读学校。尽管这种决定并非基于教育方面的理由,不过,也不存在明显的认为它是错误的决定的理由,所以是能够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