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产品: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年金

8 第三类产品: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年金

我们此前已对养老金和年金进行了细致的讨论。我们还简要介绍了不保证收益的产品(如股票和债券),很可能您已经使用过这些产品来积累养老资产。现在,我们要花一点时间分析另一类能提供终生收入保证的产品,通过“混合型”退休收入产品来提供终生收入并获取金融市场收益。

附带生存利益保证(GLB)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变额年金(VA)合同中,它允许保单持有者获得终生收入,但不必像以往那样必须“年金化”(即锁定终生支付金额)。目前,两种最流行的生存利益是保证终生待遇领取(GLWB)和保证最低收入待遇(GMIB)。这两种都可以作为变额年金合同的附加条款,让购买者可以享受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激励购买者延迟领取待遇,并选择适度的终生待遇给付水平。最近,另一种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固定指数年金(FIA)型混合产品已经面世,它标志着一种新的退休收入产品的创设。

在我们继续探讨之前,先定义一下术语,毕竟我们在第6章中已经全面介绍了终生年金。那么什么是变额年金和固定指数年金,它们有什么不同?

简而言之,变额年金是在积累期结束后会承诺一个最低支付金额的保险合同。1952年,美国首次将变额年金作为一种养老金积累的税延型工具引入。然而直到90年代末,保险公司才开始推出附带收入保证的变额年金产品,用于满足由于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减少而出现的市场需求。

在变额年金的基础上,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是退休收入产品中相对较新的品种,这些产品现在已经成为或正准备成为世界各地保险公司普遍提供的产品,目前已经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销售,并且正在开拓新西兰市场。

我们说过,从本质上来看,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像是一个共同基金(或其他非保证收益的投资品种),但它也包含一个附加险,从而保障保单持有者可以从他们的变额年金中领取终生待遇,而不管基础资产的收益如何。

举例来说,如果您购买一份价值10万美元的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其中含5%的收入附加险,保险公司将承诺在您的余生中,即使基础资产价值下降甚至归零,保险公司还是会每年向您支付5000美元(非指数化的)。虽然早期产品通常会限定最多只能领取20年,但是现在的产品提供终生收入,而且通常变额年金可以提供一个领取基数为5%的收入现金流。

同样,固定指数年金也是一种保险合同,提供与股票市场基准挂钩的税延型年利息,在美国最常用的是标准普尔500指数。有了固定指数年金,保险公司承诺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市场下跌影响,但是对市场上涨的收益也会“封顶”或设定上限。当在固定指数年金中附加生存利益保证时,实际效果就与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很相似。如今,固定指数年金加上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组合正日益深入人心,但是通过这样的产品组合提供退休后的终生收入,还是比较新的尝试。

保证与增长: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工作原理

这些产品的原理是什么,您怎么知道每年能拿多少钱?这些产品在很多方面都很像共同基金或单位基金,因为这些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实际上就是共同基金。从技术角度看,它们是一种专户基金、独立账户或独立管理的账户,在不同地方叫法各不相同。这些投资基金综合了共同基金的增长潜力及寿险保单的保障功能,因此它们通常称为由保险公司保单包裹的共同基金。“专户基金”或独立管理账户会提供一定的担保,例如在死亡时进行赔付,可以通过理财顾问购买。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基金的资产与公司的普通投资基金完全隔离、独立管理,它也因此得名。

回到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假设您购买10万美元的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在您购买的那天,“合同价值”(这笔投资的市场价值)及“保证领取基数”(用于计算支付金额的基数,通常称为受到保护的价值)都是10万美元。保险公司承诺(就像年金)在您的余生中每年可以从投资中得到5%(或5000美元)的年收入。您的年度支付额通常基于保证领取基数来计算。

但这只是在收入方面。与此同时,您用于购买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资金,投入发行人提供的共同基金。余额(合同价值)会根据底层共同基金的价值每日波动。通常您可能不会去关心合同价值,毕竟,您的收入基于保证领取基数。但是,这类产品在市场上涨时提供了一定的上升空间,具体方式为:如果您投资的基金投资收益很好,合同价值超过领取基数的价值,则领取基数可以调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多数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允许每3年重设领取基数,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进阶”福利。(https://www.daowen.com)

除了进阶重置,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提升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收入水平。我们假设,您在退休前购买了一份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并且您需要这笔收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如果您购买了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但是推迟领取,则每年会有一笔“收入额度”加到您的领取基数上,通常是5%。当您开始从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中领取待遇时,将用新的更高的领取基数来计算领取待遇。

例如,假设您购买10万美元的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有5%(单利)的收入额度,延迟到两年后开始领取,则保证领取基数将是:您最初的投资+第1年的收入额度+第2年的收入额度,即(10万美元)+(10万美元×5%)+(10万美元×5%)=11万美元。由于您延迟到两年后才开始领取,您的年度待遇给付额将是11万美元×5%=5500美元,而不是5000美元。如果您推迟到5年后开始领取,则保证领取基数将增长到12.5万美元,您的年金待遇给付额将是6250美元(12.5万美元×5%,请注意我们这里用的是单利,而不是复利)。这有点类似第6章介绍的递延收入年金。请注意,您的这种更高的待遇给付额与相关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中的投资业绩无关。如果您的保证领取基数在等待期重设,则保险公司将基于新的调增后的基数计算您的收入额度。

表8.1展示的就是我们刚才介绍的情形,表达更加清晰。

表8.1 推迟领取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5%的单利收入额度、无调增)

图示

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领取基数对应的收入额度无法变现或提取。在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中,您仍然拥有基础资产,并且可以随时变现,但收入额度本身不会增加合同价值,仅仅增加保证领取基数。为此,我们喜欢称之为“影子收入额度”,因为它们不是真实的、可变现的利益,而是像影子一样没有实物形态的东西。例如,如果您如前所述推迟取款,您将基于12.5万美元的保证领取基数提取6250美元,您决定结束这款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并变现全部资产,您能得到的只是这笔投资的市场价值(扣除各项成本和费用),而不是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12.5万美元的领取基数。

与此同时,由于您定期从资产组合中领取待遇,资产组合的价值可能会下降,但这些待遇领取并不影响保证领取基数,只是影响合同价值。所以对此类产品的购买者而言,需要了解两种价值:资产组合(合同)价值及保证领取基数。

说了这么多,您会发现这些产品与终生年金很像,因为它们向购买者提供了一份终生收入保障。对于那些希望汇聚所有购买者,构建风险池的产品发行者而言,它们也有点像终生年金。也就是说,把购买者支付的附加险费用用于为那些超出平均预期余寿、组合中已经没钱的购买者提供资金来源。但与年金不同的是,在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中,您拥有自己的投资资产,并且可以随时提取(需要支付赎回费、税费和其他费用)。

我们随后会考察,采用不同产品年金化养老资产,它们的成本分别是多少,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的费用是多少?由于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提供收入保证及影子收入额度,您需要支付的费用比年金或共同基金更高。根据您所处的市场、变额年金中的基金选择,以及您是否选择各种特殊条款等因素,典型的年金管理费率介于100个基点(1%)到500个基点(5%)之间。

评估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年金:您应该选择吗?

我们假设您已经评估了自己的退休收入选择,并且很有兴趣了解各类产品是否适合您。您应该如何在各个选项之间做出选择?通常来说,您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例如它们的信用评级、可用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合同类型(单独还是联合年金)、最高和最低存款、销售费用及其他各种费用。

●您对收入领取的关注点,包括何时开始领取、领取多少金额、如何等待领取待遇,这些都会对领取金额产生影响。

我们并不是劝大家购买其中某个特定产品,或暗示大家某项功能比其他功能都更重要。显然,如果您决定在您的退休收入策略中配置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或附带生存利益保证的固定指数年金(即期或递延收入年金),您需要自己做一番尽职调查,与您的理财顾问一起选择对您最为重要、最相关的产品和功能。

与此同时,对于整个退休收入产品线而言,这个类别的产品一直在不断发展,新的产品、新的发行人以及新的功能不断涌现。我们并非暗示这类信息对您本人、未来的年金产品,甚至还未面世的退休收入产品一定有效。我们建议这类产品可以成为退休收入解决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目的是引导您思考如何更好地使用这些产品。

我们已经讨论了这些可以产生退休收入的产品,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开始介绍一些退休收入规划方面的基础理论。这些理论帮助您组合运用各种退休收入产品,为您的未来打造一个连续的计划。准备好了吗?我们继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