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译者序

威廉·詹姆斯(1842-1910)是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曾任教于哈佛大学,讲授心理学和哲学。在美国哲学史上,他是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和美国哲学家皮尔士(1839-1914)是实用主义的奠基人,代表美国哲学从十九世纪的欧洲传统,转向以实用主义为代表的美国传统。

詹姆斯的父亲亨利·詹姆斯(1811-1882)是哲学家和神学家。老詹姆斯认为,真正的实在,即上帝,纯粹是精神的,生活于自然世界的人几乎无法理解这种实在。但是,通过对真正的实在的直觉认识,人们可以从诸多幻象和自然表象中解放出来,从而获得真正的拯救。他的思想对威廉·詹姆斯的早期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威廉·詹姆斯在19岁时进入哈佛大学学习,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完成学业,而是开始了他的学术游历旅程,其中对他的学术生涯影响最大的是在德国的经历。尔后,他回到美国,并于1869年获得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由于长期身体状况欠佳,他在毕业后的几年里并没有开始工作,而是在调养身心的过程中广泛阅读各类心理学和哲学著作,其中法国哲学家勒努维耶(Charles Renouvier, 1815-1903)的思想强烈地吸引着他。勒努维耶认为,自由代表人的基本属性,信念不仅是知性的,而且是由自由意志行为决定的,这种行为帮助我们判定什么东西在道德上是善的。

这一哲学思想和世界观对詹姆斯的个人生活起到提振和激励作用,他在日记中写道,“我的自由意志的第一个行动应该是相信自由意志。”他摒弃了形形色色的决定论和一元论,从而在心理学、神学和哲学等领域开始了严肃的探究。

“实用主义”这个词是皮尔士在1878年首先使用的。1898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次哲学讲座中,詹姆斯再次使用了这个概念,并阐述了实用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1,此后,这个概念获得广泛的使用。他指出,任何观念,其意义最终只能存在于它导向的一系列经验结果,而且经验必须是具体的。

1907年,《实用主义》出版,书中的文章以及书出版后的更多文章,都旨在总结、解释并拓展实用主义的理论与方法。其核心思想是:事物的关系与事物本身同样是实在的,其功能也是实在的。他坚持认为,观念的意义存在于它们可能产生的结果,如果没有结果,观念就没有意义。这也是科学家界定概念并验证假设的方法,如果这些概念和假设是有意义的,它们就能起到预测作用。只有当被预测的事件真正发生时,这些假设才被看作是真理。而只有有意义的理论才能成为解决经验中遇到的问题的工具。

总而言之,“真理发生于一个观念。观念变成真的,是事件使它成为真。”2为防止人们把真理和有用性(usefulness)等同起来,詹姆斯在《实用主义》第六讲中强调指出,“一言以蔽之,‘真’只是我们思维方式上的一种方便,正如‘对’只是行为方式上的一种方便。”3

但是,《实用主义》中表达的这些核心思想招致了诸多批评,这不难理解,因为实用主义理论也是在批评当时盛行的其他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尤其是对绝对唯心主义哲学的批评。欧洲的哲学家们似乎没有理解《实用主义》所阐述的观点和立场,虽然英国哲学家席勒和美国哲学家杜威——以及胡适都对它表示支持。针对各种批评和争议,詹姆斯做出了一些澄清和回应,于1909年把其中的几篇文章和演讲稿收录在一起,出版了《真理的意义》。把这本书叫做《真理的意义》,说明詹姆斯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阐述和澄清他在《实用主义》第六讲中表达的真理观。

这本书的名字准确地代表了实用主义哲学所探索的核心问题。詹姆斯自己也认为,真理观在其实用主义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概括地说,实用主义包括两个理论,一个是意义理论,另一个是真理理论。前者旨在探讨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对一个对象的认识是清晰明了(clarity)的。对此,他引用皮尔士指出,“要取得(最高)清晰程度的理解,就要遵从以下原则:必须考虑我们想要我们的认识对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可以被认为具有实践意义。”4具体来说,“要在我们的思想中对一个东西达到完全明白,那么,我们只需要看一看这个东西可能包含什么样的实际效果,我们可以希望从它引起什么样的感觉,以及我们必须准备做出何种反应。因此,我们对这些直接的或遥远的效果的概念,就这个概念的肯定意义来说,就是我们对这个东西的全部概念。”5在詹姆斯看来,这就是皮尔士的原理,也是实用主义的原理。

作为一种真理理论,实用主义旨在探讨“相符”(agreement)的内涵,即只有当一个信念与实在相符时,这个信念才是真理。詹姆斯这样来说明他的真理观与其他认识论的区别:“一般的认识论满足于一种模糊的陈述,即观念必须要‘符合’或‘一致’;而实用主义者则坚持更具体的东西,他会问这种‘符合’可能具体意味着什么。他首先发现,观念必须指向或导向那个实在,而不是其他;他然后发现,这些指向和导向必须带来满意作为其结果。”6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直接验证一个信念的真伪;但是我们可以间接地验证它,即当我们根据某个信念去行动,而该行动产生了预期的结果,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信念被验证为真。詹姆斯的这一论断引来了无数的批评声,指责他把真理等同于“有用”。

可以看出,实用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经验主义,只不过,詹姆斯把他自己称作“彻底经验主义者”(radical empiricist),因为詹姆斯相信,所有涉及事实的主张(claim)都是可以通过事后的经验得以验证和修正的。但是,与其他经验主义不同的是,詹姆斯反对“白板说”,不把心智看作是被动的接受器。他认为,我们的兴趣和我们已有的概念能指引我们对感觉数据做出选择。由于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共有一些兴趣,因此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概念结构。这意味着,一个人的信念和行为不可避免地要对其他人产生实际结果(practical consequence)。他指出,“如果一个新的见解为真,我们知道自己将不得不放弃我们以前的见解,每一个旧见解的丢弃都是一个特殊的理论结果,也是一个特殊的实际结果。”7而实用主义的方法就是“力图找出每一种见解的实际后果来说明这种见解”8。从这种视角来看,科学理论就是一种工具,帮助我们从已有的事实走向新的事实。如果这些理论和概念引导我们发现新的事实并验证了它们,它们就是真理。

詹姆斯的真理观与其他经验主义的真理观并没有矛盾,他也认为真理的产生取决于信念与实在的“相符”。他的主要贡献在于进一步澄清了“相符”是怎样产生的。他相信,作为真理的信念能引导我们避开危险,抓住机遇,而假的信念则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虽然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任何被证明暂时有用的信念都是真理,也不意味着它与我们已有的整个信念体系是协调一致的。作为真理的信念必须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未来的经验永远是测试真理的意义的试金石。

《真理的意义》包括15章,都涉及真理问题(truth question)。前五章的内容发表于《实用主义》出版之前,其中最早的一篇文章写于1884年。虽然书中大部分文章均已发表过,其中有几篇是专门为这本书撰写的。全书旨在回答《实用主义》出版后来自各方的批评,其中尤其是第八章,列举出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八种误解,并予以逐个澄清或驳斥。但是,詹姆斯同时也认为,有些批评者甚至连他们自己“驳斥的论点都不理解”,9不值得他逐个回应。

《真理的意义》出版后,詹姆斯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去欧洲寻找治疗途径无果后,于1910年在家中去世。他的实用主义哲学不仅对美国哲学的本土化,而且对美国社会、教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语言风格上来说,《真理的意义》较之《实用主义》更难懂,因为后者的读者对象既可以是哲学家,也可以是一般读者,而前者则主要是哲学家。虽然如此,研究詹姆斯和实用主义哲学的专家H.S.塞耶在为哈佛大学版《真理的意义》撰写的“绪论”中,仍然认为詹姆斯的文风“有力、口语化、不矫揉造作”。10

本书译文力图保持原作的语言风貌,在语句的处理上尽量忠实原文。其中不当之处,欢迎译界同仁批评指正。


译者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

2014年6月

注释

1 参见本书第八章。

2 参见《实用主义》第六讲“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并本书“序”。

3 同上。

4 参见本书第一章注释12。

5 参见《实用主义》第二讲“实用主义的意义”,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8页。

6 参见本书第八章。

7 同上。

8 参见《实用主义》第二讲“实用主义的意义”,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7页。

9 参见本书“序”。

10 参见Thayer, H.S. Introduction. The Meaning of Truth.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