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
2026年03月24日
第一节 欧盟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
欧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行为体,这种观点已经被普遍接受,但对于如何理解作为一个国际行为体的欧盟,人们并没有形成共识。对于这个问题,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强调欧盟在国际政治中的行为与主权国家存在相似性,这种观点隐含着欧盟正在发展成为一个类似国家的行为体;二是认为欧盟是一种“自成一体的”(sui generis)政体,既不同于主权国家,也不同于国际组织。[6]目前看来,后一种观点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https://www.daowen.com)
关于欧盟权力的性质,即欧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学界始终存在争论。主流的观点认为欧盟是一种“民事力量”(civilian power)和“规范性力量”(normative power)。欧盟虽然已经发展了一定的军事能力,但欧盟仍然坚持其“民事力量”的自我定位。“民事力量”特征不是因为欧盟缺乏或放弃使用军事工具,而是其自觉的规范性取向(a conscious mornative orientation)。[7]欧盟针对周边邻国的外交政策鲜明地体现了这种规范性取向,试图通过周边外交政策的实施来扩散欧盟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