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

五、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原理之一,是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理论依据。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提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命题,把生产劳动与教育的结合作为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并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是改造现代社会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

马克思说:“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于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又说:“在按照各种年龄严格调节劳动时间并采取其他保护儿童的预防措施的条件下,生产劳动和教育的早期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手段之一。”列宁也说:“没有年轻一代的教育和生产劳动的结合,未来社会的理想是不能想象的;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

在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上,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结合,坚持并强调教育必须与社会经济以及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是从现实出发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的进一步扩展与创新,为新时期高校实践育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