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和意义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但演变成带有普遍性的重大社会问题,是从产业革命开始的。由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残酷性,加上当时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使得环境污染由局部扩大到区域,造成了一系列的污染公害事件,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日益扩大(田良,2004)。以扩大开发自然资源和无偿利用环境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发展方式,一方面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前所未有的社会文明,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全球性的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从根本上削弱和动摇了现代经济社会赖以存在和继续发展的基础。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紧要的历史关头,温室气体过量排放造成的气候变化、广泛的大气污染和酸沉降、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迅速减少、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污染危害和越境转移、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系统破坏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发展中国家更面临着森林减少、水污染与水资源短缺、土地退化、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等发生面广、影响深远的生态环境问题。

从20世纪4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大规模开发利用植被和水土资源,大范围水土流失、严重的草场退化、加剧的荒漠化进程、失衡的水生生态、生物的多样化减少、生态系统的功能降低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在我国频繁出现。比如北方河流干旱季的断流、华北地区大量超采地下水形成大范围漏斗、湖泊干枯或萎缩、绿洲逐渐消失、植被慢慢减少、土壤陆续沙化、草场严重退化、沙尘暴和虫害等灾害频发。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黄河频繁断流,这是由于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沙尘暴在北方地区肆虐,湖泊水体严重污染,像太湖、滇池等湖泊,塔里木河和黑河下游出现断流等生态灾难频繁出现。森林被砍伐及坡地被垦荒所造成的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对生态系统有较大影响的人类活动,比如围湖造田、开垦湿地等,以及向区域排放大量污染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都表明了生态环境在逐渐恶化,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受到严重的影响。在局部范围,由于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支持功能降低,糟糕的环境已不再适合人类生存(刘树坤,2002)。

根据2005年谢振华主编的《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提供的数据资料,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小酿造等是污染淮河流域的主要行业,创造产值约30亿元,而受污染的淮河要恢复到10~20年前的水体环境质量,治理投入至少要150亿~200亿元,污染环境获得的经济利益不足经济损失的1/5;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反映,1986年与污染有关的生物多样性损失为121.7亿元,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为831.5亿元,共计953.2亿元,占当年GNP的9.84%;国家环境保护局政策研究中心估算,我国1992年的环境污染损失约为986亿元,占当年GNP的4%;国内学者估算,1993年我国典型生态区的生态破坏经济损失为237亿元;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中心估算,1993年中国环境污染损失为963亿元,生态破坏损失为2394亿元,分别占当年GNP的2.8%和6.9%;世界银行估算,1995年我国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达540亿美元,占当年GDP的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西部生态状况调查表明,2001年仅西部9省(自治区)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1494亿元,相当于同期GDP的13%。在国内主要城市,估计每年有17.8万人由于大气污染的危害而过早死亡,由大气污染致病造成的工作日损失达740万人,在一些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地区,已有公害病现象显现。一些地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影响社会安定。污染纠纷呈上升势头,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持续退化已使当地居民失去生存条件,沦为“生态灾民”,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生态破坏加大了扶贫和脱贫难度。环境问题也影响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对外形象。

2004年,利用污染损失法核算的总环境退化成本为5118.2亿元,占地方合计GDP的3.05%,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环境退化成本2862.8亿元,大气污染的环境退化成本2198.0亿元,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0.9亿元,固废堆放侵占土地造成环境退化成本为6.5亿元,分别占总成本的55.9%、42.9%、1.1%和0.1%。环境污染的总治理成本为3879.8亿元,虚拟治理成本[1]为2874.4亿元,实际治理成本只有1005.4亿元,占总成本的26%。按照较为全面的核算体系,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包括20多项指标,而此次核算仅计算了其中的10项,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没有涉及。即便如此,损失已经占到当年GDP的3.05%,仅核算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当年的原有GDP就将扣减1.8%。

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全国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认为,我国局部地区生态退化的现象有所缓和,但生态退化的实质没有改变,生态系统呈现出结构性破坏向功能性紊乱演变的发展态势,生态状况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我国水土流失初步得以缓解,但仍量大面广,治理任务艰巨;土壤盐渍化控制成效显著,但土壤有机质含量持续下降,土壤污染不断增加;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有所增长,但森林总体质量仍呈下降趋势,森林覆盖率的增加主要是人工林和中幼龄林面积增加,而作为保护生态最为重要的天然林及生态效益较明显的成熟林仍在不断减少;城市主要环境污染物排放有所控制,城市环境质量相对稳定,城市绿地面积不断增加,人居环境有所改善,但城市环境污染总体仍维持较高水平,城市生态系统人工化趋势更加明显,热岛面积不断增加,生态功能不断降低;水利工程设施越建越多,小型旱涝灾害有所控制,但大型旱涝灾害的风险及损害在加重、频率在增加,同时地下水超采现象严重,由此引起的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不断加剧,江河断流愈演愈烈;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是湖泊、湿地数量仍在减少,且湿地调蓄洪功能不断衰退;海岸带破坏现象突出,一些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在消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但外来生物入侵问题日益突出,生物多样性下降、遗传资源丧失的趋势并未得到控制;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及生物肥的试用得到加强,但农用化学品使用量有增无减,农业非点源污染仍呈加剧趋势。土地超载问题、草原退化问题、北方水资源短缺矛盾、濒危物种生境缩小、以煤为主要燃料的能源结构性污染等,也都是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

环境与发展之间矛盾的凸现,使得环境公平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话题。环境公平是用公平的原则来规范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环境公平除了包含人类必须遵循生态法则、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永续等生态关怀之外,更重要的在于主张地球上的每个人、每个国家都有平等享用生态环境以及免于受到环境改变与环境破坏之危害的权利,每个人、每个国家对保护环境都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由于生态环境先天具有与社会财富不同的特性(比如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个公共物品的典型特性),造成配置生态环境的政策和“市场”都很不完善。随着社会经济对生态环境需求的增加,以及资源的日益稀缺,导致环境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但当人们谈论环境问题时,大多强调环境恶化对整个人类、整个国家及整个地区的影响,而忽视了其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及不同群体的差别性影响。同理,在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时,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要承担的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这一认识也较为模糊,环境不公平现象在全世界普遍客观存在。

据联合国《2011年人类发展报告》描述,人类发展指数水平极高的国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人类发展水平处于高和中等的国家高出4倍多,比人类发展水平低的国家高30倍左右,一个英国市民平均两个月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当于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低的国家一个人一年的排放量,而人均排放量最高的国家卡塔尔平均每个人在10天内就可以排出英国市民平均两个月的温室气体,尽管该数值同时也包括在其他地方的消费和生产行为。发展中的小岛国家更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如风暴潮、洪水、干旱、海啸和飓风)的影响,小岛国家发生自然灾害的频率较高,1970年至2010年间,人均遭受自然灾害次数最多的10个国家中,6个都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经济规模非常之小,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也非常之小,但是这些国家受到气候恶化的影响最大,而对环境恶化带来较大影响的发达国家却较少地承受环境恶化的影响,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谈判时,不愿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同时,在同一国家内部,地区层面也存在类似的环境不公平。

从中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来看,“人与人”在收入分配与环境使用上的不公平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问题(潘岳,2005)。特别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强势群体和强势区域基于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借助政策空洞和行政强制手段掠夺弱势群体和弱势区域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生态、环境容量,转嫁各种污染等,进行一系列不公平、非合理的经济社会活动,也就是说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往往以牺牲另一个或多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为代价(方创琳等,2007)。当然,这种经济社会活动也可理解为广义的消费活动。因此,资源消费的区域不平等现象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然而,目前学术界更多关注收入分配差距,而对群体与区域之间生态环境利用的不公平关注较少。环境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有机组成部分,环境不公不仅会加重社会不公,而且由于它往往影响到受害者基本的生存状况,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冲突,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事实上,环境配置的公平性问题已成为我国目前迫切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吴文恒,2008;宋国平,2005)。

21世纪是水的世纪,水资源成为事关国家贫与富、发展与衰落、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水资源已从自然资源跃升为国家关键性、基础性战略资源。全球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居世界第110位,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Feng,2000),水资源的短缺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粮食安全(肖洪浪,2000;Feng,1999)。占我国国土面积1/3的内陆河地区更是水资源紧缺区,其中不到10%的绿洲是人类主要的生存环境,先天性的资源缺陷叠加不合理的利用使得水问题成为内陆河流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键性问题(Feng,2001;肖洪浪,2006)。干旱内陆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解决有限的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内合理分配的问题。目前流域的环境不公平问题亟待解决。

黑河流域是一个独特的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整个西北干旱区的几乎所有特征均可在这里体现。以之为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管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区域发展对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对干旱区绿洲地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验和模式,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可以了解流域水资源消费的时空分布状况和差异产生的原因。这是制定流域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前提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