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结论

第一节 结论

本研究以黑河流域为研究区域,通过社会调查获取了研究所需的第一手资料,并结合相关的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统计资料和文献资料,运用定量的方法,对黑河流域水资源消费的公平性从时空两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并利用夏普里值分解方法,对影响总不平等的决定因素的贡献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水资源生命周期理论,从水资源开发、配置、利用、废弃和再生利用5个过程出发,构建了黑河流域环境评价和监管综合指标体系。本项目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通过社会调查获取2004年、2010年黑河流域居民家庭消费数据,使用水足迹计算方法获得2004年和2010年黑河流域居民家庭水足迹消费数据,2004年水足迹计算结果表明,黑河流域下游地区人均水足迹大于中游和上游地区的人均水足迹,上游地区的人均水足迹又大于中游地区的人均水足迹。下游64%的乡镇人均水足迹在1100m3/cap/yr以上,上游地区有60%的乡镇人均水足迹在900~1100m3/cap/yr,而中游地区有73.33%的乡镇人均水足迹在600~900m3/cap/yr。另外,结果表明2004年城市家庭人均水足迹总体上高于农村家庭的人均水足迹。城市人均水足迹为2110.94 m3/cap/yr,农村人均水足迹为845.13 m3/cap/yr。

2010年与2004年黑河流域居民家庭人均水足迹比较表明:无论2010年还是2004年,城市人均水足迹均大于农村人均水足迹。2010年城乡人均水足迹差距比2004年城乡人均水足迹差距有缩小的趋势,但缩小的幅度不大。城市人均水足迹2010年地区差距比2004年有缩小趋势。农村人均水足迹2010年与2004年地区差异变化不显著。

使用泰尔指数(the Theil index)和基尼系数(the Gini coefficient)从空间尺度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004年黑河流域水足迹基尼系数为0.59,泰尔指数为0.32,水资源消费呈现出显著的空间差异性。黑河流域城乡结构分解结果表明,2004年黑河流域城乡之间居民家庭水资源消费差异的泰尔指数为0.19,对总差异的贡献为61.28%,远大于城市或农村内部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度。黑河流域上游、中游与下游空间结构分解结果表明,2004年黑河流域上游、中游与下游区际水资源消费泰尔指数为0.14,对总差异的贡献为43.40%,大于上游或下游内部水资源消费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小于中游内部水资源消费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中游内部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为55.05%。因此要消除黑河流域水资源消费差异性,需要从城乡和中游内部重点考虑。

结合夏普里值(Shapley Value)方法和回归解析技术分析黑河流域水资源消费的不公平问题。通过研究发现,人口因素是导致水资源消费不公平的最主要因素。地理因素对资源消费不公平的影响居于第二的位置。收入和消费模式成为影响水资源消费不公平的第三和第四个主要因素。居民生活质量对总不公平的影响处于第五的位置,居民受教育水平和社会资本对不公平的影响最小,分别处于第六和第七的位置。在影响水资源消费不公平的各种因素中,人口、地理因素、收入和消费模式对总不公平的贡献超过70%,是黑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制约因素。

要减少水足迹消费不平等,第一,应该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方面着手。第二,要改善各区域经济条件,缩小各区域在经济条件上的差异,在相关水资源管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时,应当充分考虑各区域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同时要给予各地区平等的经济发展条件,构建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努力实施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第三,应努力改善农村信贷服务,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来减少收入不平等;促进农村落后地区信息、通信与交通条件的改善,加大农村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努力缩小区域间教育水平差异。第四,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民的饮食结构,调整农产品的消费比重,减少水资源使用强度较大的粮食产品,增加水资源使用强度较小的鲜菜和瓜果。

从可持续发展原则、系统性、水利部“三条红线”和环保部生态红线控制要求出发,在现有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已有流域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流域水资源监管指标体系研究文献中的指标进行收集,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基于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提出黑河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围绕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水安全保障四个主题来构建,并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提出流域水资源管理决策部门、流域水资源管理实施部门和黑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监督部门组织架构。决策部门是流域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实施部门是流域相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监督部门是监督决策部门和实施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策机构制定的政策、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