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科技监管趋势
2008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原因之一在于美国长期以来对金融市场的行为缺乏严格监管与明确规定,金融风险持续累积。当出现突发事件使风险共振,由此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秩序失控而导致经济衰退。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出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和《创业企业融资法案》(也称JOBS法案),前者旨在对“华尔街的风险”进行治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后者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融资,降低美国证券法的融资门槛,为经济复苏奠定基础。
(一)美国金融科技监管逻辑
为吸取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总体提升了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例如,2008年美国花旗银行(Citibank)雇用了14000名合规、风控员工,而该公司的员工总数为323000人,几乎占总人数的43%,相比至下2016年仅占4.33%。[24]标志着美国对传统金融机构由“放任式”转向从严监管,形成“多头”的监管体系。由美国金融稳定委员会牵头,该委员会负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负责协调各机构,以提升监管能力。此外,该法赋予美联储监管大型金融机构的权力。另一方面,美国的监管体系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过度监管的破坏性。例如,面对监管的压力,美国金融机构必须分配更多的资源用于合规,过高的合规成本使金融机构被迫裁撤业务岗位的员工,企业整体利润因过度监管而下降。为缓解这种局面,美国严格监管的立场有所放松,2018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一方面签署《经济增长、监管救济与消费者保护法》(Economic Growth,Regulatory Relief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旨在减轻《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造成的中小企业的监管负担,促进美国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任命出身华尔街的金融法专家杰伊·克莱顿担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推动简化监管模式,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然而,面对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美国的监管逻辑似乎又回到原点。从监管机构的层面,对金融科技的发展持“放任”态度;从立法层面,法院的判决就是就案件事实而言,没有进行“造法”。
(二)美国金融科技监管特点
1.“抓大、放小、保消”
由于传统大型金融集团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的监管特点总结为“抓大、放小、保消”。“抓大”意为,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避免重蹈金融危机的覆辙,美国加强对大型金融集团的监管,避免“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的问题。“放小”意为,由于《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加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使合规成为企业的负担,因此,需要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激发其市场活力。“保消”意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美国金融监管的重点。例如,通过对信用卡业务的监管,防止金融机构设置欺诈性的条款侵犯消费者权利。对于金融机构研发的金融科技产品或服务,仍然适用以上的监管思路。
2.被动式监管
除了美国金融机构致力于研发金融科技外,美国的科技公司也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主体。对于科技公司的金融科技产品,美国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规定。监管缺乏明确性,一方面来看,美国监管机构给予宽松的环境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减少行政的不当干预。
另一方面,被动式监管衍生出两个新的问题影响美国金融科技产业的竞争力。第一,由于金融科技产品与普通科技产品有本质不同,金融科技产品本质还是金融产品,金融本身具有风险性;第二,由于美国不明确的监管政策,导致美国科技公司可能“出逃”,因为美国大型科技企业多为跨国公司,能够选择一个监管环境更“友好”、监管政策更明朗、监管法律更明确的国家。也印证了新加坡的监管思路,通过创造“友好”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吸引外资。所谓的外资,很大程度上是所在国监管不明确导致的资本、科技的外流。
(三)美国尚未进行金融科技立法的原因
作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大国,但美国对金融科技监管的立法迟迟未推出,原因在于传统银行业对华盛顿当局的影响。硅谷的企业家们希望尽快立法,而华尔街的金融家们未必愿意。由于传统银行业是美国金融系统的核心支柱,2016年特朗普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后,为加速美国经济的复苏,大力对银行业进行支持。《经济增长、监管救济与消费者保护法》[25]的最大受益者就是美国银行业,由此中小银行减轻了监管的压力。例如,该法的第203条对《沃尔克规则》进行了修订,以免除“沃尔克规则”所规定的银行:“(1)总资产价值低于100亿美元;(2)交易资产和负债不超过资产总额的5%。”《沃尔克规则》禁止银行机构从事自营交易、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再如,该法第207条规定:“联邦储备委员会允许银行的债务水平从10亿美元提高到30亿美元,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没有从事重大的非银行业务、(2)没有进行重大的表外活动、(3)除信托优先证券外,没有任何大量的债务或证券”。第203条、第207条对美国传统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都是重大利好,也反映出美国银行业对特朗普政府的影响力。
尽管美国传统银行业积极研发金融科技产品,人脸识别、智能投顾等技术皆是美国手机银行常见的功能,并持续优化。但是,金融科技“去中心化”使美国银行业首先受到冲击与挑战,若美国通过保障金融科技发展的立法,美国银行业担心在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金融产品面前失去竞争力。当下,美国科技公司研发的金融科技大多是辅助型的金融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效率,如大数据发欺诈、信贷评价等。若美国大型科技公司致力于数字货币的研究与推广,传统银行业的前景可以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