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川(泗水)

十、四川(泗水)

28.芒县

冗佐上造芒安□□8-879

从文例看,“芒”当是县名,“安”或“安□”为里名。《汉志》属沛郡,班固自注云:“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秦封泥有“四川大(太)守”“四川水丞”,岳麓秦简亦写作“四川”。

29.彭城

彭城守丞

以得律令□Ⅱ5-17

《汉志》属楚国,秦当属四川郡。

30.成父

不更成父安平□徒、上造广武灶、簪褭鱼阳□。凡以

8-26+8-752

《汉志》沛郡有城父,或即成父。

31.东乡

□颖阴、蘩阳、东乡8-161+8-307

简文当是颖阴、蘩阳、东乡三县并列。《汉志》属沛郡,秦当属四川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