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代郡
□□御史闻代人多坐从以
(系),其御史往行,至,其名□所坐以
(系)
Ⅰ
县□奏军初□□到,使者至,其当于秦下令
(系)者,率署其所坐
Ⅱ
令且解盗戒(械)。卅五年七月戊戌,御史大夫绾下将军,下令叚(假)御史謷往行
Ⅲ
下书都吏治从入者,□大□□□见下校尉主军归都吏治从
Ⅳ
书从事各二牒,故何邦入爵死越□从及有以当制【秦】
Ⅴ8-528+8-532+8-674
书亟言求代盗书都吏治从入者所毋当令者
Ⅰ
□留曰骑行书留/贵手
Ⅱ8-528 背+8-532 背+8-674 背[67]
《校释》以为简文中的“代”指代郡,[68]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