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州涉外法律服务的分析及建议
龙晓林[1]
内容摘要:在完善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也面临新的挑战。近年来,广州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从人才培养、专业引领、服务提质、品牌培育、合作深化各个方面推动涉外律师服务加速发展。本文梳理了广州目前涉外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广州应做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扩充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建议,从而推动广州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关键词:涉外法律 法律服务业 营商环境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需要,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正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提出“到2020年,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制度和机制基本健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毗邻港澳和东盟的地理优势,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主动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从人才培养、专业引领、服务提质、品牌培育、合作深化各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探新路,推动广州涉外律师服务全力加速发展。
一、广州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相关举措
(一)立足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涉外律师队伍
广州立足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坚持整合提升现有资深律师和培养新生代涉外律师人才相结合,着力打造高水平涉外律师队伍。据统计,至2020年10月,全市有16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业务,拥有700多名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其中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61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拟入选名单,入选人数仅次于京、沪两市。入选广东省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102人、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76人,涉外律师队伍规模位于全国前列。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协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组建全国首创的广东涉外律师学院,积极实施输送律师“走出去”培训、依托高校资源定点定向培训等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推动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产—学—研”协同发展,2019年11月首次组织20名律师赴英国伦敦举办国际仲裁业务培训班,并举办2019年涉外律师精英培训班。此外,还通过青年律师大讲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等项目,持续融合涉外法律服务培训。
(二)强化专业引领,促进涉外律师专业能力建设
广州律协设立了涉外、“一带一路”、海商海事与航空、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公平贸易五个涉外法律领域相关的业务专业委员会,全面强化对涉外律师业务的专业引领。近年来持续举办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分享会以及“英美合同法全貌”“国际仲裁法”“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概述”等一系列专题讲座,广泛开展涉外专业培训与交流活动。推进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等部门的交流协作,2018年起持续举办广州海法论坛,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层面深化涉外业务研究。加强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和推广,2019年10月首次发布的《广州市法律服务产品目录(第一批)》中,直接与涉外法律服务相关的产品有4类共9种,占该目录的10.8%。
(三)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和完善涉外律师服务形式
近年来,广州涉外律师在重大建设项目、涉外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互联网及信息技术、跨境投融资、海事海商等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业务均有长足的发展,律师服务形式及与其他法律服务行业的融合水平不断提升。广州律师事务所总部化趋势明显,在国外设立办事处或分所的数量持续增加,11家律师所在境外设立17家分支机构,覆盖东亚、东南亚、北美、大洋洲等全球多个地区,律师服务向境外延伸或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衔接的渠道和机制更加畅通,形成多点布局、多线辐射、内承外拓、全程护航的大湾区法律服务新优势,积极扩大海外服务市场。以提升广州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广州律师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深化广州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就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仲裁中心、完善跨境数据保护、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题开展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积极为涉外法律事务发挥专业作用。成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将涉外商事调解纳入中心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涉外律师服务的形式,助力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机制和实践。
(四)培育品牌价值,擦亮广州涉外律师新名片
积极培育广州涉外律师服务的品牌价值,打造一批展现广州律师新形象、能够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名片。2018年广州律协首创性地评选产生了十名广州涉外大律师、十家新时代走前列律师事务所,集中展现广州涉外律师服务的专业实力。持续举办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着力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各类市场主体对接的新平台,以法律界的“广交会”的形式引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推进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聚集区的规模效应和比较优势,依托白云区广州律师大厦、天河区珠江新城、南沙自贸区等律师服务聚集片区形成差异化的业态和特色,其中广州律师大厦充分利用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港经济区等地缘优势,珠江新城片区汇聚大批大型品牌化总部化律师事务所并主动与大型企业对接,南沙自贸区片区则着眼于服务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枢纽型网络化城市,广州涉外律师在品牌化发展进程中不断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深化交流协作,积极参与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
广州参与粤港澳三地律师行业交流合作有着良好的传统和基础,近年来又围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实施持续深化,大力推进大湾区法律服务一体化合作发展。加强行业内外交流合作,至2020年10月,广州律协已与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在内的36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信息共享与服务对接等方面入手加快拓展广州律师的发展空间。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召开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法律服务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主动发挥律师行业协会对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推进落实广佛律师行业战略合作协议,与深圳签订新一轮律师行业战略合作协议,强化珠三角城际律师行业互联互通。律师事务所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广泛交流,近年来广州律师应邀参加了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年会、2019粤港澳合作论坛、国际法治论坛、世界律师大会等多个境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
二、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随着广州市对外开放格局纵深发展,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市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广州市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等对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的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完善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也面临新的挑战。
虽然广州市在涉外法律服务业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有待加强。全市17000多名律师,涉外律师仅700多名,占比4%。涉外律师人才和领军人才与北京、上海相比也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不够充足。目前834家律所中,从事涉外业务的只有167家,只有11家律所在国外或者境外设立了办事机构,占比13‰。三是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不够多元。主要开展传统的涉外法律服务,以咨询为主,服务内容多限定在民商事领域,服务需求主体主要是企业。四是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律师事务所聘请外国(境外)法律顾问的还不多,境外律所驻穗代表处仅24家,远少于北京的94家,上海的147家。五是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比较缺乏。缺少国际性的律师组织在广州落地,同时广州律师加入国际法律服务组织的比率较低。
三、关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建议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这是一个需要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时代。广州必须把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
一是注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人才。做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服务体制。依托广州丰富的高校资源,提升国际法学学科地位,健全跨学科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鼓励广州律师参与国际律师交往,加入各种国际性律师组织,进入各类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依托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开展涉外高端法律专题培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式。
二是继续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或开展境外联营、联盟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涉外企业设立公司律师。鼓励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来穗设立代表处,与广州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多形式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港澳律师取得内地职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引入港澳地区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强化穗港澳规则衔接和国际对接。
三是将法律服务走出去与企业走出去战略密切结合。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促进需求对接,充分运用、依托企业建设运营的境外产业园区、海外商会、海外投资项目等平台推动法律服务走出去。加大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建立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四是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完善港澳法律服务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来穗从事律师职业,支持港澳律所来穗设立代表机构或设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推动广州市律所在大湾区内设立分所、完善服务网络。围绕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在广州设立代机构,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区域合作平台,推进“一带一路”各国律师深入合作交流。
五是拓宽涉外法律服务的范围和方式。从传统法律咨询业务转型为WTO规则和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发挥广州律师在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方面的明显优势,助力广州外贸港口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探索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与涉外企业对接,推动网上法律服务与网下法律服务有机融合。
[1] 龙晓林,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