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水平 创造最优广州营商环境

对标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水平 创造最优广州营商环境

彭玉勇[1]

内容摘要: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制度,是当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广州近十年来致力于完善知识产权规则,创新知识产权融资等模式,打造华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但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特别是在“四新”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涵盖更多的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更要在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内,探索出更多的“广州经验”。

关键词:知识产权 保护机制 四新经济

广州素有“千年商都”美称。改革开放以来,广州是最早的沿海开放城市,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广州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中心城市以及“一带一路”的枢纽城市,被全球权威机构GaWCa[2]评为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市一直致力于营造并不断改进营商环境。2019年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对全国34个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的评估结果显示,广州在全国主要城市营商环境综合评分中排名第一。其中,知识产权保护功不可没。现在“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蔚然兴起,其中无形资产的竞争是跨地域、全球化的,尤为关键。哪里能够提供最有利于市场交易的规则和产权保护制度,哪里的营商环境最优,哪里就最具有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促进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核心指标,广州创新发展与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持续发力,需要具有全球视野、瞄准国际最高标准、健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广州成为全球投资者的首选目的地,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的广州推进

近年来,广州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多方面举措,并不断加大力度,既注重完善政策体系强化与国际先进规则衔接,又注重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和创造,更注重积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运用,取得了较大成绩和明显成效。

(一)完善知识产权规则对接国际先进水平

广州市2009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国际化的意见》,2014年又进一步提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7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实施,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2019年10月,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印发广州市推动“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即《广州市推动综合城市功能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广州市推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广州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广州市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其中《广州市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行动方案》提出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等工作任务。2020年广州发改委正式印发《广州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坚持以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结合世行评价和国家评价,打造创新创业创造高地、国际营商规则衔接高地、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从五大方面提出26条改革措施、82项改革任务。2020年10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强化协同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其中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不少着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推出《关于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广州市一直重视知识产权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广州市保护商业秘密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2001年实施,2011年修正),《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实施,2011年、2015年两次修正,2021年4月被新出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废止),《广州市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实施办法》(1998年实施,2002年修订),《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13年实施,2015年修正,2021年4月被新出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废止),《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08年实施,2019修订),《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09年实施,2012年修正,2019年修订),《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2010年实施已失效)。上述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有力保证并提升了广州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改善广州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区级政府也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一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环境的政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推出《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2020年推出《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南沙区2020年4月推出《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广州市南沙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明确四大方面14项改革任务。增城区2019年推出《广州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认真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

严格完善行政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理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立案标准,建立重大案件多部门会商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双打”工作和“铁拳”知识产权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龙腾行动”和粤港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广州39个政府部门就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达成一致,形成了《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限制相关资格待遇、降低政府支持力度、限制从事金融活动、从严监管从业行为、严格限制消费行为等方面共出台32项联合惩戒措施,打造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广州标准”。

强化司法保护主导地位,打造华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充分发挥广州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大力压缩立案、审判期限,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广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举证妨碍规则,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细化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商事仲裁、专业调解间的协调与衔接,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立案标准,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规则。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侵权预警、法律服务和司法救济。为破解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诉讼保全的制度效能,积极开展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各项保全措施,切实提高司法救济的时效性。2019年全年保全执行结案数同比增幅达30.91%。同时,积极推进律师调查令工作,支持律师自行到相关单位调取涉案证据,2019年依法发出律师调查令44份。针对“周期长”问题,继续健全二审速裁制度,建立一审速裁制度。全年共新收二审速裁案件7023件,同比大幅增长97.00%;结案7750件,同比大幅增长160.94%;结案率99.69%;平均结案用时55天,比法定审限减少35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制定《关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办案指引》,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严重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2019年全院一审案件平均判赔额达30万元,同比提高38.39%。针对“赔偿低”问题,在确定赔偿数额环节,以市场价值为依据,公正合理确定赔偿数额,积极谨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去年一审案件平均判赔金额超过30万元,同比增长13.77%。最高判赔金额从2015年的126.5万元到2019年的5000万元。[3]黄埔区检察院成立我省基层检察院中首家有机构编制、有专业队伍、有案件管辖的知识产权检察室,越秀、海珠、白云、花都等区检察院也相继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办案组织,集中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为大湾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诉讼禁令(行为保全)措施适用意见》《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工作机制,网上立案率保持在90%以上。

创新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构建“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提升展会、电商及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制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倡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商户开展“正版正货”承诺,完善以“两书五制”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监管长效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途径,加强对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惩戒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司法诉讼、仲裁调解等信息联动监管。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快申报设立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深化穗港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探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执法机制对接,推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广州各类维权机构功能,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咨询和涉嫌侵权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专利、商标投诉举报统一至“12315”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全渠道、全业务、全系统投诉举报集中受理。(https://www.daowen.com)

建立健全市、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长效保护机制。推动构建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海关、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衔接配套、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为知识产权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制。广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全省首家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落户广州开发区。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在海珠区成立并发布《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自律(琶洲宣言)》。南沙区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海关联合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与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建立合作机制。广州开发区探索知识产权临时仲裁。2019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委托调解、特邀调解机制,成功调解涉及世界知名时装品牌法国圣罗兰公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市司法局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合作设立的律师驻知识产权法院调解工作室已将2701宗案件交由律师进行调解,其中达成调解协议177件,即时履行154件,法院确认出具调解书23件。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与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成立版权快速调解仲裁中心。

实施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地方分中心的对接,研究发布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支持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建设,支持设立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立便捷、高效、优质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调查,对企事业单位以及服务机构的专利维权项目予以资助,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企业海外抵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等,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优化专利资助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专利创造工作,提升国际专利拥有量。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小微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加大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的资助力度。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定期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支持指导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品牌,促进版权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运用重点改革项目。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在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执法保护、认购采购、品牌培育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和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定期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引导企业加快创新进程和专利布局,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等奖项的知识产权,给予奖励扶持。

(三)积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与运用

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便利化,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服务,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和5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工商业联合会设立广州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服务中心。南沙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受理窗口,进一步优化商标注册环境。黄埔海关完善落实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天河区检察院、黄埔区检察院建立检企联动机制,与开发区知识产权协会签订《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覆盖到协会140余家会员单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大厅,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涵盖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接待信访等功能。广州商标预警监控系统上线试运行。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依托黄埔公证处成立全省第一家知识产权公证处,抽调一批公证员,组建知识产权公证业务专业服务团队。

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全面铺开,市区共建的广东省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揭牌运营。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4639家,居全国城市第一位,为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3000家,11家服务机构获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2家服务机构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授牌。高标准建设中新知识城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和越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引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评估、运营等机构,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业态。扩大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规模,重点投向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助推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多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工作,建立银行保险、财政分担风险的专利质押融资机制。鼓励知识产权综合性运营平台做大做强,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积极申报中国(广州)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和交易运营。支持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建设,鼓励各类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服务机构建立专利转移转化平台,促进高校专利转化运营。推动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持续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品牌。

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精简服务流程,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投资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24小时受理质押融资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企业纳入基金贷款备案企业库。支持银行、评估、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将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保障范围,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创新发展,支持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落地,构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探索以专利许可与反向二次许可等创新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资产通过融资平台获得融资的,专利许可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可以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广州开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大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广州成为全国知识产权高端要素最齐全、运营最活跃的区域之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商用、信息、培训等业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鼓励服务机构争创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二、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的下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工业革命的产物,在科技日渐成为国家和城市比拼核心竞争力的当下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整体起步较晚,即便广州经过多方面多领域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现实需求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知识产权保护政出多门,规则体系不系统不完善,保护落不到实处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没有将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到与其他财产权同等重要地位加以保护,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执行力远远不够,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相对侵权成本,维权成本过高,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效果做不到及时有效遏制侵权;支撑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三方机构力量有待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亟待提升,与“四新”经济培养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等。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解决或缓解上述问题。

第一,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有广州特点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首先,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要,尽快探索、制定与港澳协调齐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总体上说,三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体平衡。在专利方面,除了香港短期的保护期限为8年短于内地的10年外,香港、澳门的专利保护水平总体高于内地。如香港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25年,外观设计权利内容包括内地没有的使用和出租权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内容,香港增加规定了防止间接使用发明,同时权利内容更丰富,如囤积行为。澳门规定的权利内容也比内地多,发明、实用专利未经许可禁止的行为包括制造、提供、储存、投放市场或者使用,以及为上述目的而进口或者占有该产品。设计及新型未经许可禁止的行为包括提供、投放市场、进口、出口、使用设计及新型产品,为上述目的而储存上述产品。《广东省专利条例》规定了禁止为专利侵权提供便利的行为,同时在保护措施方面体现了地方特色,但与港澳立法仍有差距。商标保护方面,香港规定了商标权人的进口权,内地和澳门则未加明确。版权方面,三地的期限一样。香港承继英国法,将广播、有线传播节目都规定为作品,权利内容更多。澳门版权条例对权利规定采用了抽象法,“使用及经营作品,以及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或经营作品”,虽然有不够具体的缺陷,但涵盖范围很广。通过中央授权地方立法的方式,可以实现前述立法目标。其次,为“四新”经济发展建规立范,要将各级立法最大限度地用来保护“四新”经济。加大力度承认、保护新模式、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对于新的商业模式,尽力给予保护,保护创新者的先发优势和创业投入。对新技术、新产业,要特别加强对其商业秘密尤其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因为很多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最先都是以技术秘密形式存在的。广州在1996年就制定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实际需要,建议加以修订,其中重点是要更加明确“四新”经济中的商业秘密范围,加大对科研数据的保护力度,特别是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创新企业的商业秘密。针对网络会展形式的迅速发展,建议修订《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适应线上展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提升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层级,改变目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较软的局面,使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既有效又快速。

第二,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执法、司法中加大惩罚力度,用好用足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人赔偿额,重点解决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不匹配的矛盾。目前广州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一方面说明广州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权利人在广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侵权案件频发的现状也说明保护的力度仍然不够,对侵权人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也没有快速、有效地阻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法、司法要为权利人举证提供更多方便,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增加侵权人的举证责任,更加积极适用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更加灵活主动运用禁令,及时阻止侵权及防止侵权规模扩大。我国专利、商标的获取成本不断降低,导致维权案件的数量超出了行政、司法机关的资源负荷,这是维权时间长、成本高的重要原因。考虑到目前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公证占据了大量时间成本,广州市可以考虑建立一套专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公证快捷通道,并适当降低知识产权公证的收费标准,使该问题得以缓解。[4]

第三,大力发挥民间力量作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首先,建议升级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以民间性质为主。维权中心的半官方性质,使之能与立法、执法、司法机构之间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合作,能够充分调动、汇聚各方资源,是具有东方智慧、中国特色的制度形式。2018年12月,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升级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议通过加挂中国(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形式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级为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要。其次,整合、升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形式,和为贵、重视调解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特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宝贵传统,在新时代完全有必要也可以发扬光大。各类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整合、升级,加强功能。扩大规模,尽可能吸收各方面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增强社会代表性,涵盖更多的行业领域,吸纳更多的企业;功能升级,调解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涵盖合同、侵权、权属等各类纠纷,并使之具有时效性;关系聚集,调解中心与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司法机关、学术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建立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增强调解的效力、效率、美誉度。实力加强,可以考虑设立隶属调解中心的专门基金,保证调解中心的日常运行和高效开展。深化与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打造专业化调解平台和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调解员队伍。最后,进一步在司法、执法领域强化民间力量的引入,包括专家陪审员、兼职专家调解员等。

第四,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优势,系统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强劲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促生优质知识产权服务的基本保证和前提,与其他优惠、扶持、引导政策相比,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服务旺盛的根本源泉。当然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反过来又会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也是最优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需要重点着力的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基础条件、公共服务和平台建设,创造和维护知识产权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尤其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比较便利、实惠的基本知识产权服务。政府还需要为知识产权服务制定基本的规范,制定既科学又合乎实际的行业及领域相关系列标准。


[1]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 全球化与世界级城市研究小组与网络(GaWC)的世界城市名册是全球关于世界一、二、三、四线城市体系的权威排名之一。GaWC是一个由欧美学者组成的学术机构,以英国拉夫堡大学为基地。

[3]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去年结案1.3万件》,载《广州日报》2020年4月22日。

[4] 此建议参考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永红教授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