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货币从物质到功能的历史发展
现在,我们必须来考虑我们的理论建构的历史表现。货币性质和意义的宽泛的文化分化可以在其运动中看到,这种运动使货币朝着纯粹的概念发展,也使其逐渐脱离对特殊物质的依附,尽管这个运动从来也没有达到其预定的目标。因此,货币无非卷入了那种一般性的发展过程,这种过程在任何一个生活领域内、在任何一种意义上竭力趋向于把物质消解于自由流动的过程。一方面,货币构成了这个综合性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像那些使货币符号化了的价值一样,货币与具体的价值之间还存在着特殊的关系。更进一步说,货币还受到更广范围内的文化发展趋势的影响,同时,货币也是这些发展趋势的一个独立的原因。在谈到货币的形式是由人类社会的需要和条件所决定的时候,我们也对这种相互的关系感兴趣。尽管说这种过程从来也没有达到其预定的目标,但现在我还是要考察一下作为功能或符号的货币日渐增长的重要性,它逐渐掩盖了货币作为物质的意义。
如果作更深刻的考察,我们会发现,作为物质的货币的概念与最初的印象比起来显得并不是那么极端;因为,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货币的物质性价值也是一种功能性价值。仅仅作为物质,不管贵重金属被怎样赏识,它们事实上只是因为其装饰、独特、在技术上有用及能提供美学上的愉悦才被人们所欣赏,也就是说,因为它们能够行使某种功能。它们的价值不在于其独立自主的存在,而一向在于其功能的行使。离开了这一点,它们这样的物质性会像其他所有现实物品的物质性一样与我们毫无干涉。可以说绝大多数物品不是自身有价值,而是变得有价值;为了变得有价值,这些物品必须不断地超出自身,与其他物品相互作用。我们对价值的感觉受限于物品所产生出来的效用。对于贵重金属,如果我们抛开所有认知和愉悦的因素,认为仅仅因其存在本身就把某种特别的美学情绪赋予了它,并认为它丰富了我们这个世界,那么,也不能说它们会通过这种价值而进入到经济体系中来。在经济活动中,所有价值都与其运作相联系。有一种说法认为,贵重金属具有的物质性价值不同于它作为货币的运作具有的物质性价值;这实际上是一种很随意的说法,它掩盖了实际情况。除了其作为货币的功能性价值之外,贵重金属作为物质的任何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功能性价值。贵重金属的所有价值形成了一个序列,这个序列也就是一个功能的序列。这乍听起来不太容易理解,在现实中这些功能也不那么活跃。在中世纪所有对获得利息的疑虑都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货币在当时似乎——实际上也是——更稳固,更具物质性,更赤裸裸地与其他东西针锋相对;相对而言,现代货币则更具活力、多样性和易变性。中世纪文化中接受了一系列的教条,如:采纳亚里士多德关于“以钱生钱是不正常的”的说教;把利息谴责为偷窃行为,因为偿还的资金与被借贷的资金是相等的;采纳哈莱斯的亚历山大〔21〕的观点所做的论证:金钱并不会因使用而损耗,像出租的物品那样,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应该有利可图;还有阿奎那〔22〕的教条——对于金钱来说,它只有一个唯一的目的,就是被花费,在这里使用和花费是同一的,因此不像对房屋的使用,对金钱的使用是不能被单独出售的。所有这些教条都说明,货币显得多么不顺服,它与生活的波动是多么没有联系,以及货币是怎样地不被看作是生产力。货币在现实中效用的无关紧要掩盖了它的功能性特征。当把货币看作是一种金属物的时候,也存在着同样的基本情绪。像中世纪时一样,这种观点把货币作为一件独立的存在物与经济物品的流通对立起来,而不把货币引入到流通中来,并且承认:不管表征什么,货币都不是拥有功能,而是本身就是功能。
与中世纪的心态截然对立的另一极是信贷经济(Kreditwirtschaft),在信贷经济中汇票是作为货币来使用的。中世纪的主导思想是货币的物质性,而不是它的效用性;尽管货币的效用性还不能被完全消除掉,但在事实上已经被缩减到了最小的程度。在奠基于金属之上的现代货币概念中,最关键的一点是物质的运作;最终,在信贷经济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彻底去除货币物质性的趋势,而把效用视为唯一重要的事情。
这种肤浅的看法要归咎于较早些的一种思想框架,即在所有现象中都区分出实体与偶性(Substanz und Akzidenzen)。的确,这在历史上是极为重要的:把任何一种现象都分析为物质性的核心和相对的、可变的表象和特质是首要的定位之举,也是贯穿在事物的神秘无形中的首要引导线索,它可以为事物给出一个结构,并把它归并到一种一般性的范畴中,这才是容易为我们的心灵所接受的。这样,最初的单纯的感觉差异就变得井然有序,并且彼此相互制约。但是如此这般的形式及社会组织的本性就是显得、并且声称成是永恒的。正如摧毁一种社会秩序而肯定另一种社会秩序时给予人的印象好像所有的秩序都被抛弃了,在理智领域里的重构也是一样。与对世界的主观理解一样,当形成世界观支柱的范畴被废弃的时候,客观的稳定性也似乎被摧毁了。但是就好像光、热和生命很难保持其特别的物质性特质或是很难抵御其被消解为运动的形式一样,货币价值也将很难抗拒被归约为功能性价值。
社会互动及其结晶为特殊结构;买者、卖者与社会统一体——作为货币交往贸易的社会学前提——的一般关系
我现在将要考察经济活动所具有的特定结构性关系。下面这个从一般性观察中得出的否定性例子或许可以说明:货币之作为货币所行使的功能,究竟是在什么程度上依赖于这种结构关系而非依赖于货币的物质性。我们注意到:在两个人的某种关系中,外在的形式很少能恰当地表达其内在关系的强度。这种不恰当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内在关系在持续地发展着,而外在关系的发展却是时断时续的。即使这二者在任何的特定时间都保持一致,后者也总是在其传统形式中延续着自身,而前者却处于发展之中。在某一点上,外在关系会有一个突然的发展,但其特点却是:这种发展通常并不停留在与内在关系相对应的某一点上,而是预期着在更高程度上的亲和。在与朋友说话时所使用的亲密形式——“你”(du)——是对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温情的最终表达形式,但在一开始使用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夸张,它突然产生了一种外在的接近,而接着发生的相对应的内在亲密却总是姗姗来迟,有的时候甚至根本就没有内在的亲密接着发生。有的关系中途就破裂了,因为尽管在某种特定程度上这种关系并无问题,但是外在形式却过早地走在了内在亲密的前头。我们可以在一些客观领域中发现类似的现象。在某一套法律框架、交换模式和政府形式中寻求表达自己的社会力量经常会遭遇失败,因为在这些领域中传统的形式很容易变得顽固不化。如果我们所希望的外在变化不发生的话,那么通常它总是超越了内在力量的有准备状态,其随之而来的合法性并不总是能获得成功。在有些例子中,货币经济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引进的。当一般性的经济状况已经一直在朝着货币经济发展的时候,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就表现为这么一种强有力的现象——似乎一般的经济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它了,如果内在经济力量的增长不能尽快地赶上预期的外在形式的话,新的体制可能就要遭遇到悲剧性的结局。这就是富格尔家族〔23〕——实际上也是所有南德地区的大银行家——倒霉时所遭遇到的情况。他们的金融运作可以与现代世界的银行家相媲美,但是却发生在这么一个时代——金融运作已经超出了中世纪式的物物交换形式,但尚不能抛弃掉与那种交易相关联的交流、担保或商业实践方式。总的状况不像在西班牙或是其他领主的领地那里收债那么容易。新形式的货币经济误导了安东·富格尔,使他把这种经济延伸到了超出当时欧洲实际状况允许的地步。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金融实业巨头的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也并不好。发生在16世纪西班牙的金融危机起源于这么一个事实:尽管在西班牙通常不缺少货币,但在尼德兰〔24〕却很缺少货币,而那里正是最需要货币的地方。结果,各种困难、延误和损失接踵而来,造成了西班牙金融的崩溃。在其他的当地条件下,货币以一种颇为不同的方式在发挥着作用。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尼德兰获得了巨大的好处,因为他们的货币可以随处使用。在荷兰人手里,钱才真叫“钱”,因为它可以畅通无阻地被使用,尽管从物质货币的意义上来说,荷兰人的钱要比西班牙人少得多,因为西班牙人的经济生活是建立在借贷基础上的。当地的状态越是有利,货币的功能就越少以货币的物质形式发挥;也许有人会吊诡地说:货币越是在本质意义上成其为货币,人们也就越不会在物质意义上需要货币。
除了地区性的影响之外,社会互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即经济领域中的连续性——为物质意义的货币的消解做好了准备。这可以通过一个事实得到说明:货币带来了大量、持续增长的效果,而其自身却保持静止不动。有一种说法认为,货币的经济意义只是源于其自身的价值和在特定时刻流通的频率;这种说法忽略了货币通过与此过程相联系的那些希望、恐惧、欲求和焦虑等心理现象所产生的强有力的效果。这些心理现象辐射出重要的经济意义上的情绪,就像天堂和地狱同样辐射出的效果那样,只不过这种效果是纯粹观念上的。在一个特定时刻,有钱或没钱的想法会产生出努力或麻木不仁的行为;作为纸币价值保证者的那些躺在银行金库里的黄金储备清楚地告诉我们:单单是货币的心理符号就足够发挥作用的了。在这个例子中,货币的确是可以被表述成所谓的“不动的推动者”〔25〕了。很显然,仅仅作为一种潜在的货币,它所依赖的是经济组织的精密化和稳定性。而只要社会关系是松散、断续和迟滞的,那么销售就将只依赖现金才能进行,而静止的货币也就不能利用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心理渠道了。在这里,借来的钱所具有的双重角色也应被考虑在内——首先是货币理想化的但却很有意义、有息债务的形式,其次是货币被掌握在债务人手中的这种现实。作为一种拥有,被借的钱是债权人有价值之物的一部分,尽管它不是立刻可以被使用的,但却仍然在发挥着效用;从另一方面来看,尽管被借的钱并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但它仍然像其本人财产一样发挥作用。借贷这种行为把自身分为两个部分并且极大地增加了经济能量所产生的结果。这种过程依赖于理智上的抽象,而这种抽象只有在社会秩序被稳定和文明地建立起来后才能起作用,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中才可能有安全感地借钱,并把经济活动建立在货币的这一部分功能之上。货币要想发挥效用必须要求社会关系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强度——否则它就与其他的交换物没什么区别了——而为了使这种效用进一步理智化,还要求对社会关系进行更进一步地强化。这种显著的现象清楚地说明了货币的内在性质只是松散地与其质料基础联系在一起;因为货币完全是一种社会学现象,是人类互动的一种形式,其特性愈是脱颖而出,社会关系也就愈是集中、可靠和和谐。是的,文化互动的普遍稳定性和可靠性影响了货币的所有外在方面。在一个稳定和严密组织的社会中,针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双方的关系可以得到保证和保护;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从外在和心理的双重意义上,才有可能使纸币这种脆弱的、极易被摧垮的质料成为最高的货币价值的表征符号。中世纪的一大特点是,皮革货币被经常地使用。如果说纸币意味着货币价值被逐渐地消解到功能性价值中的话,那么,皮革货币或许可以被看作是迈向这种发展的第一步。从标志着物质性货币的所有特质当中,皮革货币保存了相对的不可破坏性的特质;只有当个体和社会关系的结构达到一个较高级的阶段时,这种特质才能让位。
货币方针:经济社会的大与小、集中与分散之于货币的物质特性的意义
货币政策的理论和实践肯定了货币从物质意义货币到功能意义货币的发展过程,以及后者对社会条件的依赖性。中世纪的财政主义(Fiskalismus)和重商主义可能会被视为唯物主义式的货币政策。正如唯物主义把精神的现象和价值结合到物质中去一样,财政主义和重商主义也把社会-政治生活的性质和能量与货币的质料联系在一起。然而,财政主义和重商主义之间的差别,正如粗糙的唯物主义和老练的唯物主义之间的差别一样。前者宣称认知自身是一种物质过程,大脑产生思想的机理与肝脏分泌胆汁的机理是一样的;后者则肯定认知自身不是物质,而只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思想是物质元素的一种特殊的振动,就像声、光、电那样。与这两种理论观点上的差别一样,财政主义把政府的旨趣看作是让诸侯(Fürsten)能为政府的目标,即直接地使用货币而尽量去获得最大限度的金钱;而在另一方面,重商主义不是把重点放在金钱的积聚上,而是放在对经济活动的调整上。货币政策的这些唯物主义倾向与那种认为货币代表着自身价值的观点相联系,但是从这种质料粗糙的客观意义向一种功能性意义变化的趋势已经清晰可辨了。在这些时期里,财政体制与这种形式是相符的。在中世纪财政体制施行的地方,诸侯与国家只有一种外在的而非有机的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通过婚姻或是统治建立起来的,并且总是表现出这些诸侯们在想方设法从国家攫取尽可能多的金钱。为了钱的目的而频繁出售领土的现象就是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纯粹的货币联系,表明缺乏一切其他的关系。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中世纪统治者对货币的不断贬值是一种适当的手段;因为,这样的方法使所有的利益都倒向一边,而把损失都倾倒于另一边,这只有在缺乏有机社会关系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对现金的热爱——这似乎是东方民族的一种内在性格——可以在其统治者那里找到根源,这些统治者把铸币当作一种特权来使用,而不顾及货币的贬值。与这种政策必然对应的是其臣民以黄金和白银的形式积聚金钱。中央集权独裁统治涉及不同政治因素之间更为紧密和活跃的关系;而关于有机整体的观念则为诸侯式的理想提供了共同基础,即从“l'état c'est moi”(“朕即国家”)到把国王看作是人民的第一公仆。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兴趣仍然还是进口大量的货币质料(即金条),但是在国家首脑和国家成员之间的更为活跃的互动和政治生活都反映在这样一个事实中:现在获取货币的终极目的已经不再是仅仅为了拥有,而是要通过货币来扶植和增加工业。当这些自由趋势已经产生了一种更为自由的政治生活潮流的时候,一种无所阻碍的灵活性、一种较不稳定的对等性因素及物质性的基础就为亚当·斯密的理论做好了准备——黄金和白银仅仅是工具而已,它们与厨房用品没什么两样,进口黄金白银增加不了国家的财富,正犹如增加厨房用品无法提供更多的粮食产量。当对货币质料的传统式调整被废弃以后,为了给更自由的观念让路,这种新的货币理论的趋势——可能会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会走向另外的一个极端。普鲁东〔26〕主张废除所有已建立的国家形式,只承认个体之间自由、直接的互动才是合理的社会生活形式;他从根本上反对货币的使用,认为货币的使用是权威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精确的模拟,即把货币的使用看作是权威对个体之间活的互动关系的吸纳和在其自身内的限定。价值的可交换性应该在没有金钱这种中介的条件下来组织和进行,就像社会的管理应该在没有国王的干预下由全体公民来直接进行一样。就像每一个公民都有投票权一样,每一件商品都应该直接表征价值,无需货币作媒介。这种货币理论的倾向大概可以概括为与唯物主义针锋相对的超验主义,其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那里。唯物主义认为精神是物质,而超验主义哲学则认为物质本身就是精神。这并非在唯灵论意义上把精神视为一种实体(Substanz)和一种自主性的存在(尽管是一种非质料性的东西),而是说任何对象,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只在其可以为精神活动过程所认识这一点上才是存在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的存在只是因为它是精神的一种功能而已。如果唯物主义对货币的解释现在看起来像是错误的,那么历史的分析则表明:这种错误并非偶然,而是对一种实际的社会状况恰当的理论表述,在这种社会状况的理论摹本被从理论上克服掉之前,它自己不得不首先被实际的力量克服。
社会互动与交换关系。货币的功能:使商业便利,作为价值尺度具有稳定性,使价值流动和浓缩化
货币的社会学特性的出现还有更进一步的前因后果。个人之间的互动是所有社会构形的起点。社会生活真实的历史起源仍然晦暗不明,但不管怎样,一种系统的发生学分析一定要从这个最简单、最直接的关系出发,即使到了今天,这种关系也仍然是无数新的社会构成形式的源泉。更进一步的发展创造了更高的、超越个体的构成形式,从而取代了互动作用力的直接性;这种构形以这些互动力的直接代表形式而出现,并吸收和调和了个体之间的直接关系。这些构成形式的存在极其多样:它们是可感知的现实,也是纯粹的观念和想象的结果;它们是复杂的社会组织,也是个体性的存在。通过这种方式,习俗中的客观规则、法律和道德都从实践和需要而发展出来,这些实践和需要最初是偶然地起源于群体成员的关系并最终固定下来。它们是人类概念和评价活动的理想化产物,在我们心中,直到今天,它们依然以“纯粹形式”超越我们的个体意志和行动。因此,在这一过程的持续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就体现在法官和整体的行政管理等级体系中;一个政党凝聚起来的权力全靠执行委员会及其议会代表;军团的统一被具体化在其旗帜上,而神秘团体的力量则有赖于其圣物的象征力量,等等。原初要素之间的彼此互动曾经造就了社会存在的单元,但现在却要被取而代之:这些要素中的每一个都与一个更高级的中介机构建立了一种独立的关系。货币就属于这种物化的社会功能的范畴。作为个体之间直接的互动,交换功能作为一种独立的结构结晶于货币这种形式中。劳动产品或任何其他的财产的交换,显然是人类社会化中最纯粹、最原始的形式之一;这不是从“社会”已经存在并带来了交换行为这个意义上说的,相反,交换是创造了人与人之间内在联系的功能之一——社会,只不过替代了单纯的个体集合而已。社会并不是这么一种绝对的存在物,非得它先存在,以便让其成员的个体关系——高低贵贱的地位、凝聚、模仿、劳动分工、交换、普通的攻击与防卫、宗教社团、政党的形成,诸多其他等等——能够在其框架中发展或者由它来表征(represented):社会只是对所有这些明确的活动关系总体的综合或一个总的名称而已。当然,这些互动关系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被剔除出去而“社会”却依然存在,但是只有具有足够数量的其他互动关系还在那里,“社会”的这种存在才能保证。如果所有的互动关系都不存在了,那么“社会”也就不存在了。同样,如果某一活的机体功能(即此机体中各部分之间的互动)中的某一个功能终止了,那么,这个机体却仍然可以存活,但是如果所有的功能都终止了,那么此一机体也就寿终正寝了,因为“生命”不是别的,而是机体原子之间互动作用力的总和。因此,我们这里再啰唆一遍:交换产生了社会化,因为交换是一种社会化的形式。交换是那些关系之一,通过这些关系众多的个体构成一个社会群体,而“社会”则等同于这些关系的总和。
我们一再强调的物物交换的不便和不足,可以与那些仍处在直接交换阶段的社会互动相比较。如果所有的政府手段都必须由全体公民来讨论和认可的话,如果一个群体对外部敌人的防卫都必须由为全体成员服务的军事力量来保证的话,如果机体的努力和组织都完全依赖于个人性的权威和力量的话——如果所有这些都是必需的话,那么群体日渐增长的规模和复杂性将会造成所有的不适、阻碍和瘫痪,最终会产生两个要求:一方面,要求这些功能向特殊组织进行转换;另一方面,要求创造出表征性和整合性的典范和符号。交换功能在事实上导致了两种结构:一个是商人阶层,另一个就是货币。商人是交换功能分化了的表征,要不然这就非得由生产者直接来进行才行;在生产者与商人之间建立起新的关系,而不是在生产者之间进行直接的互动,就像群体成员之间的整合和控制被他们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所代替了一样。如果更精确一些,有人或许会说,货币处于交换物品之间的位置与商人处于交换主体之间的位置相仿。交换物之间的对等已经不再直接实现,其浮动也不再被隐藏;相反,每一件物品都要求与货币有一种对等和交换的关系。商人是人格化的交换功能,而货币则是物化的被交换功能。如我在前文所说,货币是表现在经济运动中的物与物之纯粹关系的物化。货币超越了与之相关的个别物,其所在的领域是根据其自身的规范来组织的,这种规范是交换与平衡运动的客观化,而这原本是由它们自己完成的。但这还只是一种初级的看法。因为,从最后的分析来看,不是物而是人实现着这一过程,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实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之间的交换活动是由货币以一种具体的、独立的、似乎是凝固的形式予以再现,正如政府再现了社会中的成员相互的自我调节,守护神或约柜(Lade ihre Kohäsion)表征着一个群体的凝聚力,战时编制(Kriegerstand ihr Sichverteidigen)表征着自我防卫。所有这些都是一般性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某种个别特征从其原初的现象、实体或事件中分离出来,而在过去,这种个别性的特征与这些现象、质料或事件结合的方式与某种质与其质料或某种行为与其主体相结合的方式是一样的。于是这种特征就呈现出某种属于自己的结构,当抽象的过程被凝固到一种具体的构成中以后,这种抽象的过程也就有了一个结局。在交换之外,货币没有什么意义可言,就好像离开了集体的进攻与防守,军团和军旗便没什么意义可言一样,或犹如独立于社区宗教活动之外,牧师与寺庙就没什么意义一样。货币的双重本性——它是一种具体的、被衡量的物质实体,同时,它拥有自身的意义取决于把物质性彻底消解于运动和功能之中这一过程——源自这样一个事实:货币是人与人之间交换活动的物化,是一种纯粹功能的具体化。
货币质料的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达了它的社会学特性。对简单交换手段的使用——如盐、骆驼、烟草和谷物等——纯粹取决于个人兴趣,是一种唯我论的风格;也就是说,它们最终是被单个的人所消费,因为其他人在那一特定时刻对之没有兴趣。把贵重金属作为首饰来使用,目的是表明个人之间的关系: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装饰是一种社会需要,而贵重金属特别适合用金光闪闪吸引他人的注意。结果,特定的装饰品被用来为特定的社会阶层服务:在中世纪的法国,黄金是不允许被特定阶层以下的人们拥有和使用的。因为装饰的所有意义都在于它的心理过程,这个心理过程是由佩带者在他人心中所激起的,所以贵重金属从根本上就与原始的交换手段有所不同。作为最纯粹的社会学事件和最完全的互动形式,交换在首饰这种东西中找到了自己合适的表达方式,首饰对于首饰的拥有者来说,其意义仅仅是间接的,也就是说其意义是一种与他人的关系。
如果某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换行为的具体化在技术上是以下面这种方式来完成的——每一个对象都首先与这种形式的东西进行交换,而不是与另外一个对象进行直接地交换——那么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更仔细地考察,在这些对象背后那些与之相对应的人的行为是什么呢?他们与商人相关的一般性行为,不管在怎样的程度上可以视为货币交易的原因和结果,都只提供了一种类比。对于我来说,有一点似乎很清楚——物品与货币之间关系的基础和社会学表现,就是存在于具有经济活力的个人与发行并担保货币的中央权力之间的关系。只有当铸币行为使货币超越了其单纯的金属特性之后,货币才会作为所有商品之间的绝对中介来行使其功能,更不用提那些更简单的货币种类了。从特殊的实际交换中抽象出来的交换过程,以及对这种交换过程独特地具体化,它们的发生都有一个必要条件——交换已经成为不是存在于两个个体之间那种局限于个体行动的私人化过程。由一方所给出的交换价值对另一方并没有直接价值意义,而仅仅是表明了对其他一定量价值它是一种拥有的可能性;只有在这时候,上述交换行为所具有的那种新的和更宽泛的特性才会得以建立;而这种拥有可能性的实现取决于作为整体的经济社会(Wirtschaftskreis)和作为其代表的政府。当物物交换被货币交易所代替的时候,一个第三者的因素就被引入到了上述双方之间,即社会整体,是它提供了与货币相对应的现实的价值。双方互动的核心就从双方直接的接触线上撤退,转移到了下面这种关系上来——双方中的每一方都通过自己对货币的兴趣而与经济社会发生关系,此经济社会接受货币,并通过拥有由最高当局所铸造的货币而把这一事实表现出来。有种理论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宣称其对社会拥有权利的声明;上面所说的即是这一理论的真理之核心所在。可以说,货币表现得像没有受票人的汇票一样,或者换种方式说,它是被担保了的而非被接受了的。有人反对这一理论,他们认为金属货币涉及借贷,借贷创造了债务,而金属货币的偿付还清了所有的债务;但是这种说法忽略了一个事实:对个人债务的清偿可能仍然涉及对社会的义务(Bindung)。货币对每一私人性义务(privat Verbindlichkeit)的偿付意味着社会现在假定由债权人来承担这种义务。物物交换的支付方式中所产生的义务可以用两种方式把它除去:提供直接等值的偿付,或为这种等价偿付创造一种要求权或汇票(Anweisung)。货币的拥有者就拥有这后者,并且通过把这种要求权转给随便什么可以提供这种偿付的人,他就把自己引向了一个匿名的生产者那里,这个匿名生产者在自己的经济社会成员资格基础上,为交换中的货币提供必要的偿付。在谈到货币信用的时候,我们在纸币和非纸币之间做了一个区分,即前者有某种东西支撑(即黄金),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区分在这里并没有多大关系。我们已经假定:只有当纸币是不可兑取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货币,而当它能够被兑取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种应当被偿付的要求权或汇票。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有很强烈的主张认为: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种区分不是很有意义,因为,即使是有担保的纸币也不是作为一种支付承诺发挥功能,它就是最终的支付本身;这可以与支票进行比较,支票仅仅就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承诺而已。这种提出问题的方式并没有触及社会学意义的背景。从社会学观点来看,金属货币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承诺,它与支票的唯一区别只是它所保证自己能被接受的群体有大小之别。货币拥有者及商品销售者针对社会群体具有一种共同的关系——前者声称对某项服务的权利,而后者相信这种可能的权利将会得到兑现——这种共同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意义上的格局,在这个格局中,与物物交换不同的货币交易得以实现完成。
金属货币——它通常被视为信用货币(Kreditgeld)截然对立的一种形式——事实上包含对信用的两个纠结不清的预设。第一,对钱币的金属质料进行检查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行的。现金交易离开了公众的信任是无法进行的,这种信任既可以是对政府的,也可以是对其他任何能够决定钱币价值与其票面价值关系的人。铭刻在马耳他钱币上的铭文——“non aes sed fides”(“此乃信用,而非铜币也”)——正说明了信任因素的重要性,离开了这种信任,即使是一个具有完全价值的钱币在大多数的场合也难以行使其功能。那些五花八门的、经常相互矛盾的接受某种钱币的理由表明:客观的证据并不是本质性的。在非洲的某些地区,玛丽亚银币〔27〕必须是洁白无瑕的,而在另外的地区则必须是污渍斑斑的,只有这样,才会被看作是真货而被接受。
第二,除此之外,还必须有一种信任——被接受的货币可以以同样的价值再次花掉。必要的、结论性的东西正是“此乃信用,而非铜币也”,即对一个经济社会的信任,这个经济社会可以保证对于某种交换中的过渡性价值或钱币,都可以丝毫无损地被替代。离开这两个方面的保证,没人敢使用货币。只有这种双重的信任才赋予一个脏兮兮的或者已经辨认不清的钱币以某种特定数量的价值。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性信任,社会自身将变成一盘散沙,因为几乎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建立在对他人确定的认知之上。如果信任不像理性证据或个人经验那样强或更强,也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持续下来。同样,货币交易离开了信任也将陷于崩溃。这种信任另外还有极微妙之处。有一种看法认为:货币永远是一种信贷,因为它的价值依赖于接受者对它的信赖,即接受者相信自己能够在交易中以这些货币去获得足够数量的商品。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恰当,因为不仅仅是货币经济,而是任何经济都依赖于这种信任。如果一个农夫对他的土地将像前一年那样出产粮食没有信心,他就不会去播种;如果一个商人不相信公众会需要他的商品,他就不会提供这些商品,等等。这种信任只是推理知识的一种弱形式。但是在借贷的例子里,以及对他人信任的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难以描述的因素,它最清楚地体现在宗教信仰里面。当某人说他相信上帝的时候,这并不仅仅表明是一种对上帝知识的尚不完善阶段,而毋宁说是一种与知识无关的心灵状态,它既比知识少,也比知识多。说“信仰某人”,而不管或不知道这种“信仰”是何物,就是在使用一个微妙和深刻的成语。它表达了一种情感:在我们关于存在的思想和那个存在自身之间存在着一种确定的联系或整合,在我们关于这个存在的概念中存在一种特定的连续性,在自我对这个概念的顺服中存在着一种确信和顺从。这可能依赖于某些特殊的理性,但却无法以它们来解释。经济上的信用不包含这种超理论的信仰因素在内,同样,我们对社会的信心也是如此,我们不知道社会是否会保证货币的有效性,而我们已经用我们的劳动所得换得了这些货币。如我已经说过的,这大体上只是一种简单的推论,但是它包含着一种更深的、社会心理学的、准宗教信仰因素在里面。拥有货币在个人安全感方面所造成的感觉或许是最集中和最直接了当的,并且也表明了对社会政治组织和秩序的信心。这个过程中的主体性可以说是那种首先创造了贵重金属价值的主体性所具有的更高级的力量。这种更高级的力量是预先假设的,但是现在它已经通过双方的信任在货币交易中产生了实际的结果。这也说明了从质料性货币到借贷性货币的发展并不如其当初显示的那样极端,因为借贷货币必须被解释成这些信任因素的演化、日益的独立和孤立,而这些信任因素事实上早已经存在于质料货币中了。
经济社会的大与小、分散与集中之于货币的物质特性的意义
对货币的持续有用性的保证是相互接触着的整个社会群体关系的本质所在,但是,这种保证却有着特别的形式。从一种抽象的观点来看,这种保证并不存在,因为货币的持有者不能强迫任何人为了货币而给他些什么,即使对那些无可争议的优良的货币也不例外;这在那些联合抵制(Boykottierung)的例子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有一种可能性,即货币所表征的要求权将不会得到满足,这种可能性证实了货币作为纯粹信贷而具有的特性;因为信贷的本质就是:它的实现总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不管它可以怎样地接近百分之百。事实上,个人有这样的自由,是把他的产品和其他财产转给货币的持有者,还是继续保留它们,而社会则对货币持有人负有义务。这种自由和束缚的分配尽管是矛盾的,但却经常地作为一种知识的范畴起作用。因此,“统计法则”(statistichen Gesetze)的提倡者已经肯定了:在任何特定条件下,社会必然产生出一定数量的杀人犯、盗贼和私生子,但是个人并不因此一定会这样做,他们仍然有自由选择做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事。统计法则没决定一个特定的个人必须去做出这样的行为,只有他们所属的社会整体才必然产生出确定的这种数量。或者,我们也可能被告知:作为整体的社会或种族在宇宙的神圣计划中,或是在人类朝向其终极超越目的进化进程中,具有某种已被决定了的角色;但是它们与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则了无关系,个人也有自由在社会整体中各行其是,任何个人都有自由对整体的行为作壁上观而不与之配合。最后,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群体的行为总是被其利益导向、以自然律的方式被严格地决定,就像有质量的物体永远都受重力的作用一样;但是个体可能被理论和冲突所误导,他会遇到多种选择,而他的选择可能对、也可能错——相反,集体行为是没有自由的——因为引导这些个体的是背离常轨的本能和目的。这里我们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些观念是对还是错。我只想指出:集体性存在与个体性存在之间关系的模式是在许多不同环境下被接受的;前者被看作是由必然律所左右的存在,而后者则是自由的;前者的限制由后者的自由来实现,而这种自由本身又要受集体的限制并且要适应整体结果的必然律。货币的一般有用性的保证是由统治者或是所处社会的代表者通过铸币(金属币或纸币)来实现的,这种保证是对一种不可抵挡的可能性的接受,即尽管每一个个人有自由拒绝使用货币,但最后他还是将接受货币。
上述这些境况就引出一个结论:货币有效适用的群体规模越大,货币的价值也就越高。在一个小的、地区性的群体中,流通的可能是价值性较差的货币。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原始的文化中:在达尔福尔〔28〕,地区性的交换工具——锄头、烟草、棉球等等——只在某一地区流通;好一些的货币——布匹、奶牛和奴隶等——则对所有地区都有效。甚至可能发生这样的事:由国家发行的纸币被限制在某一单独的省份流通;土耳其在1853年发行了一种纸币,它们被认为仅仅在君士坦丁堡才是有效的。偶尔,也会有非常小的、联系非常紧密的团体会对接受某种符号作为货币达成一致,有的时候甚至只是一种筹码。但是,贸易关系的扩展要求一种有价值的货币,原因无非是长距离的货币运输要求价值应该被集中在较小体积的货币上。因此,历史上有着开阔市场的帝国和贸易国家总是被驱使着向有较高质料价值的货币发展。有些对立的趋势也证明了同样的原则。中世纪铸币的最基本的好处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任何时候,君主或诸侯都可以在他的领地里铸造新货币,以便加强旧币或由于贸易原因而进入这一地区的外国货币与新币的交换;每一次他的货币贬值时,他都会通过新币和被交换货币之间的差异而受益。但是这种好处有赖于较大的领地,在较小的地区,这种铸币特权得不偿失,因为货币的市场太小。如果从铸币贬值带来的益处不是与地区大小一致的话,德国货币的混乱还会更严重,因为有铸币特权的修院和每一小镇对铸币的随意妄为已经到了可怕的地步。正因为领地的社会经济结构要求有稳定的货币,所以强化低级货币带来的好处才是相当可观的。这将进一步由下面这个事实得到说明:在14世纪,欧洲贸易的增长导致了把古尔登币作为货币的一般单位来接受,以及以金本位代替银本位制。先令和便士是由小国和小镇为了内部的交易而铸造的小面值货币,它们可以被随意贬值。中世纪的铸币特权首先限定在铸造银币上;铸造金币的特权更需要有特别的许可,只能由具有大面积领土的政府才能行使。在这种关系上非常有特点的一个例子是:拜占庭宫廷一直保留到公元6世纪的罗马主权的最后遗迹就是铸造金币这个唯一的特权。纸币的流通总是限制在发行此货币的国家中的某一特别地区内,法国就是一个例子。曾经有一段时间,纸币曾作为法定货币在整个法国流通,但却不包括海港地区,因为在那里存在涉外贸易。当贸易范围扩展了的时候,就必须使货币也可以为外国人以及其他贸易伙伴所接受和需要。经济地域的扩展——在其他情况中也同样——导致了直接接触的减少;双方对环境条件的知识更不完备,信任更加有限,要想使拥有的权利得到更加满意的可能性也变得更不那么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交换中提供的货币只能在买方领土上使用而在其他地方其价值变得可疑,那么就没有人会愿意拿商品来交换。卖方将会要求自身有其价值的货币,也就是说,是在任何地域都能被接受的货币。货币质料价值的增加使得主体活动范围的扩展有了意义,在这样的范围内,货币一般都可被接受,而在较小的范围内,可流通性则可能要由社会、法律和个人的担保和关系来保证。如果我们假定货币的有用性是其可被接受的理由的话,那么其质料价值或许会被看作是对那种有用性的一种保证;而如果它的可流通性是由其他手段来保证的话,那它的价值可能就会是零,价值越高,危险性就越大。但是,扩张的经济关系最终还是在被扩展了的(最终是国际的)社会圈子内产生出了原本仅仅在封闭群体内所具有的特点;经济和法律条件越来越克服了空间的隔离,它们现在在远距离上运行的可靠性、精确性和预见性不逊于原来在地区性社区内的表现。当这样的事发生以后,作为货币内在价值的保证现在就可以被降低了。复本位制(Bimmetalismus)提倡者的观点认为,上述事情的发生只有在国际规模上才是可能的;这样的观点也肯定了我们的说法。即使在国家内部或国际上我们还远没有达到一种紧密的和可信的相互关系,但它的趋势也仍然是毫无疑问地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着。不断扩展的诸社会群体的联系和整合——由法律、风俗和利益所支撑——是货币内在价值日渐萎缩及其被功能性价值取而代之的基础。
贸易关系的扩展最初使交换手段的内在价值得到增加,而在现代文明中,这种扩展则通过银行和汇票以地区间和国际上的账目平衡而最终使这种内在价值完全被去除。同样的发展也出现在使用货币的部分特殊地区。在今天,税收从道理上是根据收入而非财产的多少予以调节。在普鲁士,如果一个富裕的银行家在过去的几年里遭受了损失,那么,除了最近才开始征收的小额财产税之外,他是不用付税的。不是仅仅有钱就得有付税的义务,而是要看你从这些钱上获了多少利、由钱生了多少钱,才决定你付税的义务;选举权取决于付税义务,就此而言,它也决定了纳税者在社区内的权利。我们简单地看一下货币资本在古罗马的角色,将会发现这种发展的一般方向。正如货币可以通过非生产的方式获得一样——如战争、捐款和货币兑换等,货币的借贷也可能只是为了消费,而非为了生产。因此,利息显然不能被解释作资本的自然产品;从这种情况中所产生的资本与利息间模糊、无序的关系,反映在把握利息问题的困难中,这种困难一直延续到基督教纪元后。只有生产资本的概念和事实才最终提供了一种实践的解决方式。早期的情况与现在的情况构成了鲜明的反差,在现代,资本的意义不是取决于它是什么,而是依赖于它在行使着什么功能。资本已经由一种僵化的、与生产疏离的因素,演变为一种在生产中活跃的功能。
担保是货币最敏感的神经,当代表着社会的客观机构事实上只代表社会和其利益中有限的部分时,货币的担保就自然地失去了部分力量。例如,私人银行是处在个人利益间的交换上的一种超个人的、相对性的客观存在;这种社会学特性使它能够发行钞票,但是如果它的钞票发行不能很快地转到国家监控的某一中央机构下面,它所代表的地区性限制就会在钞票的“货币”不完美性上表现得非常明显起来。北美纸币经济的缺陷部分地来源于这么一种观点:铸币是一种国家事务,而提供纸币则是私人银行的责任,对此国家不应该干涉。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事实:作为货币,每一个都仅仅依赖于其交换功能得到证明,这种证明是通过在利益群体与一个客观机构之间的共同关系而实现的,货币行使其功能只能有一定的限度,即货币发行机关需代表和表达整个地区的利益。结果,地方统治者有的时候要尝试着让他的货币至少在表面上像是由更具广泛性的机构所发行的。即使在腓力和亚历山大〔29〕死后几个世纪,有他们名字和印玺的钱币仍然在一些地方被铸造,给人以皇家钱币的感觉,尽管它们事实上只是一些个别城市的货币。在现实中,渐进的发展一直在为着能保证货币价值的国家和权力的扩张以及最后的中央集权而努力。这种发展中一个有意义的特征是:政府在18世纪以前发行的库存债券(Schatzanweisung)是最早发明的对作为整体的国家税收所具有的要求权形式。在这个例子里,可获得偿付的确定性不依赖于那种一定非得查明的特别情况,而是依赖于对国家偿付能力的一般性信任。这说明了现代的中央集权化的大趋势,这种趋势与个人化趋势根本就不矛盾;它们形成了同一过程的两个部分,即个人越来越清晰的分化和新的中心化,其中的一个指向社会,而另一个则指向自我。这一发展从货币的性质中一笔勾销了所有个人化的和孤立的因素,从而使包容最广的社会领域中的中央集权化力量成为货币的代表。个人信贷像国家信贷一样,都是通过货币财产的抽象形式的发展而获益。单个的诸侯在15世纪和16世纪早期只有很少的个人信贷;这并非由于他们的偿付能力有限,而是因为其保证人的价值和担保存在问题。个人信贷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借贷人财产的全部价值有能力偿付其债务,而不管其财产的具体构成会有什么变化;只有当以货币为标准对个人资产的全部价值进行了全面估价之后,他才能进行长期借贷。即使是在18世纪,大部分的债务都表示成以特定的钱币计算的特定的数量,这似乎是转向现代的一个过渡阶段。在那时,从一切特殊的形式中抽离出来的抽象价值的概念——即价值不再通过一种客观的质料予以担保,而是仅仅由国家或个人来担保——尚未完全发挥作用。
货币向其一般职能特征的过渡
然而,与通过社会机构对货币的功能性价值的保护相比,最主要的还是金融事务中金属的重要性正在日益退缩到背景中去。因为金属在最初向来是私人财产,公共利益和公共力量永远也不能彻底地控制它。有人也许会说:货币这个词在其严格意义上正在日益成为一种公共制度;公众权威、公共制度和一般公共交往及各种各样的担保形式,还有使其合法化的范围和程度,都越来越构成货币的含义。因此,早期货币尚不能立基于其抽象功能之上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时,货币交易与特殊行业、货币生产技术或是贵重金属的交易都联系在一起。在13世纪之初,维也纳的日常交换业务是由染匠进行的,在英格兰以及在德国的某些地区,则是由金匠来进行的。钱币交换在中世纪是货币交易的核心,因为任何地方的货币支付都不得不使用当地的货币;这种钱币的交换最早是铸币厂自己的特权,是“铸币厂伙计们”(Münzer Hausgenossen)的特权。只有到了后来,当各城镇也要求铸币权力的时候,贵重金属的交换和贸易事务才从铸币业中分离出来。钱币的功能原本是与其质料联结在一起的,这差不多是一种个人性的联结;但是,当贸易的权威对钱币的价值有了担保之后,它就获得了独立性以及兑换的权力,同时,在货币质料——钱币之所由来——方面进行的交易也就对每一个人都开放了,特别是在货币功能得到集体担保这一点上,就更是如此。货币日益增长的去个人化(Entpersonalisierung),以及它与日益中央集权化和扩张的社会之间更紧密的关系,都直接地、有效地与对独立于货币金属价值的货币功能的强调联系在一起。货币的价值建立在中央政治权力的担保上,这最终取代了金属的重要性。在这里,有一个与价值衡量的被忽视的那一方面的类比。如果某件物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具有获得另外一个物品的可能性,那么,这件物品的价值就由两个因素所决定:将获得的那一物品的内在价值,以及它能够获得那个物品的把握程度。在特定的界限内,如果这两个因素中的一个有所增长,那么,与此同时的另一个因素的缩小可能不会影响到整体的价值。因此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在我们的各种感知内容中,其中某一个的意义同时依赖于它的可靠性和被感知者的重要性。在自然科学中,可靠性因素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在社会科学中,则是被感知者的意义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在这两个领域中的感知内容的价值可能具有相等性。只有当我们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思路而不去怀疑知识的确定性的时候,感知内容的价值才能被看作是唯独依赖于对象的价值。一个彩票的价值是其中彩或然性的产物,也是中彩奖金多少的产物;一个行动的价值也是一种或然性的产物:它的目的将完成和此目的所具有的重要性的产物;一个债券的价值则是由其稳定性和利息率构成。货币并非严格地以同样方式发挥功能,因为它增长着的可靠性不是与它所能获得之对象的正在降低着的价值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我们的类比还是有效的,理由是:在不触动整体价值前提下,钱币将按其面值接受的、增长着的可靠性,使其金属内容的内在价值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货币社会学地位的原因和结果一样,带来了这样一种局面:群体的中央权力与其个体要素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坚实和紧密,因为现在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自身是通过中央权力来发挥作用的。加洛林王朝〔30〕曾明确尝试以货币经济来取代物物交换和牲畜交换。他们频繁地颁布命令使钱币不致被拒绝使用,并对拒绝者给予严厉惩罚。铸币为皇家独有特权,对货币交易的加强意味着皇家权力在过去以私人或个人方式进行交易的那些地区中的扩展。同样地,在奥古斯都〔31〕时代,罗马帝国的金银币只能凭借皇帝的名义和命令来铸造,而较小面值货币的发行权力则可赋予元老院和地方政权。那些伟大的皇帝们经常创造出强有力的铸币体系的现象只是上述趋势的普遍化而已,这些皇帝如大流士一世〔32〕、亚历山大大帝、奥古斯都、戴克里先〔33〕等等,一直到拿破仑一世。在物物交换经济中,支撑一个巨大社会权力的整体技术鼓励自给自足和建造国中之国,例如,从墨洛温王朝〔34〕时代开始,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些较大的领地中;相比较而言,货币经济中对等的权力机构则在与国家保持一种联盟关系中发展并持续。所以,现代的中央集权国家就部分地是庞大的货币经济的结果,这里所说的庞大的货币经济就是伴随着美洲金银资源的开发而来的货币经济。依赖于钱币使用的每一次交易逐渐被视为商业系统较深层的意义所在,钱币的使用涉及一个中央集权的权力和对超越铸币自身、相互接触各方关系的扩展,伴随着的结果是货币的力量使个人与王权的联系愈加紧密。这一事实最终摧毁了封建制度的自给自足。从德国皇帝开始的各领主对这种中央集权手段的争夺被看作是日耳曼帝国崩溃的本质原因之一;另一方面,13世纪和14世纪的法国和英国国王借助于这种货币交易的趋势建立起了统一的国家。在俄罗斯帝国已经统一之后,伊凡三世〔35〕把他的部分领土分封给他的儿子们,但是他始终为中央保留着铸币权和司法管理权。法定货币最终使自己被广为接受,并把贸易地区与其最初所在国家结成更紧密的关系;一旦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政治边界以外那些松散的贸易关系的范围和连续性都有了显著地发展。英镑的兑换率在与葡萄牙和巴西的贸易中赢得了相当好的名声,使得英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变得非常密切。在加洛林王朝之后不久,德国国王就把铸币权赋予不同的个人和宗教机构,但是仍然控制着确定钱币的金属成色、质量和形式的权力。在12世纪之前,有铸币权的那些人可以为了自己确定铸币的形式和标准,因此能够随心所欲地获利。铸币与中央权力的分离也伴随着货币的贬值;货币的本质功能也有所下降,而不如在它被最大的社会群体或中央机构所担保时那样强有力了。相反的过程也说明了同样的问题:货币的贬值引发了它原来所依赖的统一的最大群体的解体和崩溃。一种纯粹的形式化、符号化的关系可能也对这些现象的出现起过作用。黄金和白银相对的不可销毁性,是这两种金属的本质特性之一,并且由于采矿业所增加的这两种金属的数量无关宏旨,所以其总量差不多在很长时间内一直保持稳定不变。当大多数其他物品在一个无限过程中可以被消耗殆尽、销声匿迹、被取而代之的时候,货币却以其几乎是无限的耐久性而保持不受个别物品变化的影响。结果,货币超越于这些物品之上,就像一个群体的客观统一体超越于其各种各样的成员之上一样。这种群体功能存在于实际中的个体的具体形式之外,是在转化着的个体表现中所具有的稳定的构成过程,也就是说,它们被结合于其中、被它们所形成并最后从中释放出来。这正是那些被具体化了的群体抽象功能的生命的独特形式。例如,所谓国王的不朽就是如此,这种不朽独立于国王个人的偶然性、他特殊的行为或是他所在社会的命运沉浮;铭刻着国王肖像的近乎不可毁坏的钱币就是这一事实的一个符号和表现。较大规模的金融事务在16世纪才在与诸侯们的商业交易中开始;随之而来的与诸侯们的交往使金融家们的地位有了一种皇家高贵色彩,而商品贸易则显得更为平民化。因此,社会主义者对金融所具有的仇恨就不仅仅是针对私人企业中盘踞工人头上的资本主义权力,它可能来自反君主统治的本性,因为尽管社会整体的具体化形式——这是货币存在的前提条件——不一定必然地要采取君主政体的形式,但事实上,君主制最喜欢的就是在群体的经济功能运作中以中央权力进行干涉。而且,诸侯们居所的固定——这需要中央集权化——只有在有货币税收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因为以实物支付的税收不好运输,它们只适合于缴纳那些个游牧王朝,他们可以很快地消费掉那些东西。同样,现代税收政策倾向于把财产税归当地政权,而收入税则归国家。中央政府通过对个人工资收入的税收权力的强调,就准确地把握了与之有密切关系的财产的性质。因此,官僚主义的发展,以及它与金融的密切关系,只是中央集权化倾向的一种表现而已。封建制度的管理是分散型的(Dezentralisation),远在边陲拥有财产的大臣的利益把他与中央权力分离开来,相反,定期的金钱报酬却把官员们吸引到了中央权力附近,并持续地强化了他们对中央权力的依赖。在19世纪开始的时候,高门政府〔36〕由于货币的不断贬值,不得不铸造双倍重量的钱币来支付官员和行政的开支,因为在官员与国家的关系中,必须要有实足价值的货币才行。行政部门惊人的增长和分化只有在货币经济下才是可能的;然而,在一个特殊的中央机构中,这只是存在于群体凝聚的客观化表现与货币之间那种关系的症候之一。在希腊文化中,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政治统一体上,而且还表现在宗教统一体上。所有的希腊货币曾经都是神圣的,它来自祭司阶层,就像其他普遍有效的度量概念——比如重量、大小和时间等——也由祭司决定一样。祭司的身份同时象征着不同地区的统一。人们早期的联系的发展是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的,在有些例子中,这种情况覆盖了相对比较广大的地区。神殿有一种超越特殊性的中心化的意义,而货币通过铭刻共同拥有的神的符号表现了这一点。宗教性的社会统一体——凝固在神庙上——通过进入流通的货币又再次变得活跃起来,而货币也获得了远远超过了单枚钱币之金属内容的意义。通过社会学结构的支持和反过来对这种结构的支持,货币的功能通过牺牲其物质性而更具意义。一些例子和反思将会更清楚地说明这一过程。对于货币的诸多作用,在这里我将仅仅说一下其对贸易的促进、价值标准的稳定性、价值的流动性和对流通的加速作用,以及它以凝聚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价值精华。
这里我想通过介绍的方式来强调:君主对新币的贬值(这一点我在前面讨论过),通过这种贬值对大众的盘剥,最清楚不过地揭示了货币的功能价值之意义,与货币金属的价值之意义截然对立。百姓们之所以在交换中能够接受贬值的钱币并支付实质价值更好的钱币,是因为前者实现了货币的交换功能。铸币业的把持者以不成比例的高利润进行了勒索,都是因为货币的功能性价值;因为这种功能性价值,百姓不得不同意进行钱币交换,从而牺牲了他们钱币的金属价值。但这只说明了一种非常一般性的现象,即:货币,从其形式上来说比任何其他的东西都更好地为贸易服务,但它并不单纯因为其质料性而有什么优越的地方,因为它也可以超越其自身的质料意义,就像我们下面这个例子所说明的那样。在1621年,当德国泰勒〔37〕在低地德国地区(Niederdeutchland)贬值的时候,它从值48个先令升到值54个先令,霍斯坦〔38〕、波美拉尼亚〔39〕、卢卑克〔40〕、汉堡和其他地区发布了一项政令,根据这项政令,从某个时刻起,德国泰勒只能值40个先令。尽管这项规定被普遍接受并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但是德国泰勒仍然继续保持其48个先令的价值,因为这更容易找零和计算。在更高级和更复杂的阶段,当债券以大的和小的面值发售的时候,同样的事情也可能发生;股票交易以较高的价格对小面值债券进行报价,因为它们更为急需,并能以其小面额更好地为贸易服务,尽管按股份计算其价值还是完全一样。事实上,1749年在北美殖民地的一个委员会就曾声称:在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里,因为人们的消费要超过生产,所以他们的货币价值向来比那些较为富裕的邻居小,要不然的话,这些国家的货币将不可避免地流向富裕的国家。这个例子以更明确的方式说明了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个事实:以计算和结账为目的的货币之特殊形式所具有的稳定性为这种形式创造了一种价值,这种价值被有意地提高到了其实际有效价格之上。在这里,货币的功能性价值大大地超过了其质料性价值,以至于它竟扭转了双方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可以以价值性功能的增长为例,来作为与质料性价值的比较。在这些例子里,较低等的钱币在与贵重金属的关系中保持了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价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如金矿一类的地区,在那里财富刺激了活跃的贸易,但是现金却在每个人的日常交易中显得较为缺乏。在19世纪末的巴西金矿矿工们中间,对现金的需要增长极快,于是葡萄牙国王就用提供白银货币来换得惊人数量的黄金,以此来剥削矿工们。其后,在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也发生了矿工们不得不用两倍到十六倍价值的黄金进行支付,以便换得价值较小的零钱。这类现象中的最糟糕之极者表现在一直延续至今的土耳其货币状况中,但现在已经有所改观了。在那里,根本就没有镍币和铜币可用;所有较小的硬币都由质量低劣的合金打造而成,比如像阿尔梯利克(altiliks)、波什利克(beschliks)和迈塔利克(metalliques)这些钱币,它们的供应是绝对不够的。结果,这些硬币的价值虽然由政府在1880年指定贬值一半,但却始终保持不变,并与黄金同等地进行交换;而迈塔利克这种被认为是全世界最差的代用币反而在有的时候超出了黄金的价格。这样的现象最有特点,最小的钱币在交换中成了最重要的,并且其价值也因此而决定,所以这些小面值的钱币总是最先被贬值。迈塔利克的价格说明了这样一个悖论:一种钱币可能会比实际情况更具价值,因为质料价值的缺乏会使它更适用于某些功能性目的,如此一来,这种钱币的价值就会无限制地增加。
对银本位的反对建立在对货币功能性意义和地位的逐渐增长的认识之上;也就是说,使用上的方便性是对货币最基本的要求。一种粮食可能会被保存和使用,只要它有营养和好吃,尽管它可能用起来不太方便;一种服装可能会被保留,只要它是漂亮或保暖的,尽管它可能是不太合适的;但是不方便使用的货币却像不可口的食物或不合身的衣服一样,因为货币主要的目的是为商品的交换提供方便的手段。货币与其他商品不同,因为除了其主要特性之外,它具有并应该具有较少的次要特性。因为货币是超越所有具体商品之上的一种绝对抽象的存在,任何在其原始特性之外的次要特性都会对它产生妨碍和扭曲。
通过对货币功能的扩展和压缩,货币的价值就可以独立于其质料价值而增加或减少,即使在价值稳定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虽然说稳定的价值与其质料价值有更密切的关系。罗马的皇帝们有铸造金币和银币的独一无二的特权,而在日常交易中使用的铜币则由元老院来铸造,在东部省份是由城镇一级的权威来铸造。这提供了某些保障——皇帝将不会使具有较小实质价值的钱币在国家里泛滥。最后的结果是:皇帝继续他们对银币的贬值,这在特定的过程中,导致了罗马铸币业的彻底崩溃。在价值关系上这也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逆转:作为贬值的结果,银币成为日常交易的手段,而铜币却在价值上没有发生变化,并逐渐成为价值的标准。金属价值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所发生的变化,扭转了作为货币价值表征的金属的最初角色。在谈到与质料性价值相对立的价值稳定性所具有的更大意义问题时,最近有人已经在强调:从纸币到金本位的转换不一定非得涉及重新启用黄金支付手段。在奥地利这样的国家里,纸币与白银价值对等,所以向金本位的转变不会带来货币价值稳定的决定性的好处,还会在不使用质料本身的条件下实现黄金的最重要功能。最近,对货币价值稳定性的兴趣甚至导致人们提出废除作为纸币担保的金属储备。只要这样的储备还存在,不同的国家就仍然属于一个共同的体系,这样的体系使每一个国家的交易都受到其他国家政治和经济事件波动的影响。因为没有担保的纸币是不能出口的,所以它们将对那些国家国内的各种企业有益处,并且特别能保持货币的彻底稳定性。不管这种理论面临了多少批评,它最起码的主张说明了:在心理意义上,货币的概念是怎样与货币质料的概念分离开的,以及它是怎样通过对其功能性作用的关注而逐渐变得完美起来的。货币的所有功能都显然服从于某些条件,这就是使得货币逐渐消融到其功能性存在当中去的那些条件;在任何特定的时刻,它们都只是部分地有效,上述这些概念显示出一条发展的线索,而线索终点的目标是它永远也达不到的。货币要度量的价值和它所要表达的双方关系是纯粹心理学意义的,这样的事实使得其度量之稳定性的存在不可能像在空间和重量的度量中那样稳定。
货币之物质性意义的下降
在实践中,当货币的价值已改变后再偿付欠款而招致任何问题的时候,价值的稳定性是被作为事实而接受下来的。如果货币的价值已经在总体上下降了,以至于当偿付欠款的时候,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价值上已经不足,那么这个规律就忽视了价值稳定性的事实:同样数目的钱被认为价值也相等。如果钱币已经通过合金或改变标准的方式而被贬值了的话,那么根据这个规律或许可以决定所欠债务应该按照新的标准来偿付,或是按照新标准的金属内容,或是只简单地按照其面值来偿付。一般来说,货币可以保持其价值不变的观点还是颇为流行的。当然,这样的稳定性也是一种虚构,在这种虚构中,涉及了一些其他的物品,并且也没有人会怀疑,例如,在春季里借的五十磅土豆以实物偿还的时候可能会值更多钱,也可能值更少钱。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谈论物品的直接意义;当土豆的交换价值可能波动的时候,它们予人以满足和营养的价值是保持不变的。然而,货币并不具有这一类的价值,而只具有交换价值,并且关于其价值稳定性的假设因此也更加引人注意。倾向于权宜之计的理由会确保这种基本的虚构变为现实;我已经指出过:在货币由贵重金属铸造而成的情况下,它与首饰的联系有助于其价值的稳定性;因为对首饰的需求具有很大弹性,它吸纳了大量的、增长着的贵重金属的供应,因此而防止了对其价值过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对货币增长着的需求可以通过使用首饰的库存而得以满足,库存既使得需求的数量得到满足同时也避免了贵重金属价格的上涨。这种趋势的持续似乎是在表明其作为目标的、对货币物质基础的彻底去除。因为,即使是像贵重金属这样合适的质料也不能同时避免由于需求、生产和工艺过程等特殊条件所造成的波动;金属发挥着交换中介的功能,并且也是商品相对价值关系的表达方式,而上述特殊条件与这些事实并无太大关系。货币要想取得其自身完美的价值稳定性,就必须自身什么也不是,而只是具体商品之间价值关系的纯粹表达。这样,货币就将取得一种中性的地位,这种地位将很少受到商品波动的影响,就像尺子不会受到它所度量的不同长度对象的影响一样。通过这种功能的行使而建立起来的货币价值就将达到其最大限度的稳定性,货币质料的量是我们难以控制的因素,与此相比,供求关系就可以更容易地被调节。这并不是否定,在特定的历史和心理条件下,当货币价值附着于金属时比它脱离金属时更加稳定——正如我在前文所观察到的事实。
因此,我们回到前面所说的类比上,虽然说最深沉、最崇高的爱可能是两个灵魂之间的爱,排除了一切肉体的欲望,但只要这样的爱是不可企及的,那么爱的感情就只有在一种精神关系由一种亲密的感性纽带予以补充和调停的时候才会完满地实现。天堂乐园可能会实现对永恒极乐的承诺,但条件是在天堂乐园中,对极乐的意识不再要求相对立的情绪的对峙;但,只要我们还是人,积极的幸福就依赖于它跟我们其他体验的对照,如痛苦、冷漠和沮丧。因此,尽管没有内在价值的货币会是理想的社会秩序中最理想的交换工具,但在这一点实现之前,货币最完美的形式总是与某种物质质料联结在一起的。这一条件并非意味着货币偏离了那种一直持续发展的方向,即货币转向其本质功能的一种纯粹符号的载体。
在货币的质料性价值和功能性价值分化的过程中,有些例子说明存在着一个特别的阶段,在此阶段中,某种特定种类的货币被用作一种价值的标准,但并不充当实际的支付手段。在此同时,如果离开了它的度量性价值,货币则不能行使其交换功能;但是在某些特定方面,货币的交换功能是独立于其度量功能的。在古代埃及,价格是由尤顿(uten)——即一段卷曲的铜线——来决定的,但是支付却是用各种各样的商品。在中世纪,价格经常是以货币的名义来决定,但是买者却有自由以任何方便的形式来支付。在今天非洲的许多地方,商品交换根据某种货币标准实现,这种货币标准有时非常复杂,而货币本身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在16世纪的热那亚,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交易建立在以斯秋道为标志的价值单位体系〔41〕标准之上。这种标准差不多完全是虚拟的,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存在:100个这种斯秋道最多值99个最好的金斯秋道。所有的义务或责任都以斯秋道价值标准体系来表示,由于这种理想化的特性,价值的标准是绝对稳定的、不受实际货币的非连续性、波动性的任何影响。为了对付人们对印度钱币的贬值、蔑视和仿造,东印度公司引进了卢比(rupee current)——即一种根本就没有铸造过、但与一定量的白银相对应的货币——只是用它来提供一种标准,以此来度量实际中被贬值货币的价值。通过这种理想化标准的存在,实际中的货币也获得了一种相对稳定的价值。以这种方式,一位19世纪早期的理论家所构想的一种事态几近被建构出来了。他把所有的货币——不管是硬币还是其他的什么形式——都看作是对可交换商品声称的权利,最后达到对货币现实性的否决。货币(Geld),在其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与通货(Münzer)相对立的,通货只是以货币的名义来表达的“指令”(Anweisung),而货币自身则是一种理想标准,通过这种标志所有财产的价值得到度量。这里,“斯秋道价值单位体系”原理已经成为一种一般性的理论;货币已经被理想化为一种纯粹形式和一种关于关系的概念,以至于它已经不再与可感知的现实一致,它与可感知的现实发生关系的方式就是抽象的规律与经验特例发生关系的那种方式。在上面引述的例子里,度量价值的功能已经被从其质料符号中分离出来;用于计算的钱币被有意地与金属币对立起来,以便建立起它能够超出后者范围之外的地位。在这种关系中,理想的货币实现了像“善的货币”(gute Geld)想实现的同样的目的,说它“善”只是因为它是一种可靠的价值度量。
货币所行使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使价值更具流动性,上述说法说明了这一点;就此而言,这一说法也把我们引向了以等价物表征货币价值这个主题上。在与质料性价值的关系中,作为交换手段、价值标准和存储价值方法的货币,其重要性越是有所增加,它就越容易以一种非金属的形式在世界流通。同样的发展——即从货币的僵化性和质料规定性发展为货币的符号性——也发生在这些表征自身上;例如,从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债据(Schuldshein)这种形式发展到了持有者手中的不记名债券(Inhaberpapier),就属于这种进化过程。这种发展的不同阶段仍然还需要进一步地追溯。在中世纪就已存在着认定债务的契据,在这种契约中,持有者和原始债权人都被赋予收债的权力;但是,这种契据的目标只是让债权人的代表能更容易地收债,而不允许转让应收价值。这种纸币价值的纯粹形式化的流动性在法国的“空白欠据”(billet en blanc)中被赋予了更实际的内容,“空白欠据”在当时里昂的股票交易中使用。它在字句上仍然提到债权人,但却没有具体的人名;只有当欠据上的空白处被填上名字之后,债权人才算是确定下来。汇票交易首先在16世纪的安特卫普被完善地建立起来。最初,如果没有转让书一同递交,这些汇票常常在到期的时候被拒绝接受,所以,政府不得不颁布一项法令来肯定它们的普遍有效性。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一系列非常清晰的连续性阶段。也就是说,我们所讨论的价值通过个人指定的汇票而被界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它首先要求一种至少可以支付给另外某人的流动性,尽管这仍然是出于对原始债权人的原因的考虑;于是这个过程通过延期而得以扩展,但仍然明指一个个体债权人;直到最终,同不记名债券一道,这种价值成为完全可流动的,它也就可以像钱币一样易主了。这好像是我们在国库债券(staatliche Schatzanweisung)中所看到的发展过程的相反或是主观的方面。因为这些债券在最终意义上可以从一般性国家税收中而不是国王的特别税收中予以偿还,所以从债务人角度来看,它们就丧失了其僵化性;它们从其受限制的范围而发展到一般性的经济运动中,并成为价值更具流动性的符号,因为此时对它们价值的特殊检测已经没必要了。
价值流通的普遍加速也决定了货币质料与功能之间的关系。与那种对货币和货币替代物关系解释的片面观点相对立,人们已经确认了:货币的替代物——如支票、汇票、保单、转让书——并没有取代货币,而只引起了流通速度的加快。有一个事实较好地说明了这种货币符号功能——钞票连续地从较大和缓慢的流通价值转向较小的价值。英格兰银行在1759年以前不发行20英镑以下的钞票,而法国银行在1848年以前则只发行500法郎的钞票。货币的替代物使个人能有可能摒弃大量的现金储备,但是主要的好处还在于现在流动资金可以以其他的方式来使用了,例如被银行使用。被经济化的不是货币自身,而是其作为被动的现金储备的用途。人们可能会普遍地注意到:借贷和现金并没有简单地取代对方,相反倒是在对方身上造成了更活跃的结果。当有时在市场上存在着较多现金的时候,借贷活动也常常比较多,甚至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如在16世纪的德国,大量的贵重金属进口就与大量的、甚至是没有保障的借贷以及狂热的扩大公司规模活动联系在一起。货币和信贷范围同时增长的事实表明它们在提供着同样的服务,而当其中任何一个得到提高的时候,另一个会受到刺激变得更具活力。这并不与货币信贷的另一个关系——即信贷使现金变得多余——相矛盾;例如,据说在1838年的英格兰,比起五十年前,尽管生产产品已有了巨大增长,但可用现金反而变得少了,而在法国,可用现金也要比大革命前有所减少。这种存在于两种现象之间、源自同一动机的双重关系,一方面相互刺激,另一方面也相互限制对方的过剩,这是很容易观察到的、一点也不罕见的一种现象。我想提醒读者注意:爱的基本情绪可以以感性和精神两方面彼此加强的方式来展示爱自身,但也同样以一方试图排除另一方的方式展现出爱;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两种可能性的交互作用最丰富、最生动地表现了爱的基本情绪。
我也想提醒您注意:追寻知识的多种多样的活动,不管它们是相互刺激还是相互补充,都揭示了其基本旨趣的同一性;一个群体的政治能量,根据个人的性质和环境,会注入不同的党派中去,但是这些党派对他们力量的展示不仅表现在相互之间的情绪化争斗上,还表现在为整体的群体利益而共同行动偶尔的联合上。信贷的意义既是对更大的现金周转的刺激,也是一种对这种现金周转的代替,它表明这两种交换手段所提供的服务之间相互联合的统一性。
贸易的增长导致了货币更快速地流通,而不是增加了货币的质料。我在前面曾提到过:1890年,法国银行因当时的原因投入流通的资金是其存款的135倍,而德国帝国银行的货币流通量则是其存款的190倍。人们很少能体会到货币行使其功能所需的质料量少到了什么地步。在战争或其他灾难中,货币了无痕迹地销声匿迹是一种惊人的现象,但这只意味着:货币流通出现了中断,这种中断是个人人为的原因所引起或强化的,从而使得流通过程与货币有暂时的分离。在正常的时代,货币储备似乎比其实际的数量要大,因为有流通速度的原因——就像一个闪亮的火点,当它在黑暗中很快地旋转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一个闪光的圆圈,但是当它一停下来,又缩回成一个闪亮的火点。这种现象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中表现得最为剧烈,因为货币属于这样一种现象的范畴:在这种现象的范畴中,正常的活动决定了界限和范围,而任何偏离或功能失调都会引起巨大的、几乎难以想象的损失,典型的例子是水与火的能量。纯正的货币没有贬值货币那么多的副作用,并且,因为它的使用不需要被很严格地调节和管理,它可以比劣质货币更容易和更平稳地流通。货币发挥其功能的形式越是精确,必需的货币量就越小,它也就越容易为更快的流通所代替。交易的增加也可以通过减小钱币的价值而非增加流通中实际的货币来实现。货币铸造总的趋势是钱币的由大到小。一个很有特点的例子是英国的法寻〔42〕(相当于0.12克的白银),它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是英国最小的币值;只有从1843年起,二分之一法寻的硬币才被铸造出来。在那以前,所有低于一个法寻的价值都被排除在货币交易之外,并且任何在两个整法寻之间的价值交换也都有困难。一个从阿比西尼亚来的旅行者报道说,贸易受到相当大的阻碍,因为只有一种钱币可以被接受,那就是铸于1780年的玛丽亚一元银币,再小些的钱币从使用上来讲根本不存在。如果一个人想要买半块钱的东西,他不得不买一些其他的东西来抵应找的钱。另一方面,据说,在1860年代的婆罗洲〔43〕贸易活动特别容易,因为一个泰勒〔44〕差不多相当于4000个宝贝贝壳〔45〕,因此穷人们可以有钱来买最少数量的商品。作为钱币可分割性的结果,确实可以不再提供无偿帮助来辅助交易;一旦搞得到一种货币的等价物,并且因此它成为必需物,甚至对最小的交易也是必需的时候,借贷和双方互助这些在原始条件下的规则就消失了。但是双方互助,这种最初是社会必需物,后来又成为一种道德义务或单纯善意的行为,并未比它的对立者——强抢——使某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可能性变得更有意义。只有当贸易及其目标变得具体化了,礼品馈赠行为才会发展成为一种经济体系。礼品的交换这种主观的程序肯定具有很大的价值,甚至会是一种经济价值,但是它却为经济设定了一个非常狭窄的界限,而这些只能通过可以摧毁这一类价值的手段才能除去,这种手段之一就是引入小面值钱币。货币物质实体化解为微量单位,可以说极大地增加了交易量;通过对货币流通的加速,这种化解在实际效果上增加了货币的数量。换句话说,货币发挥功能的方式可以替代货币质料在数量上的增加。
最后,某些货币实效具有了与货币质料自身性质不和谐的意义。货币的功能之一,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浓缩以及表征物品的经济意义。支付某一物品的货币数量的统一体把货币功用的所有要素都整合起来,还有那些在空间上相互分离的特殊价值,以及所有为货币铺路并最终形成货币的力量与物质,这些过程可能都延伸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不管一个货币的价格包含了多少钱币,它仍然是一个统一体。货币各部分之间的完全可互换性把货币的意义唯一地限定在其量上,它的各部分形成了整个的统一体,这在实际生活中的其他地方很难见得到。如果有人说到某个极其有价值、复杂的物品,如一个值五十万马克的乡村庄园,那么,不管这个数量是建立在多少前提和考虑之上的,它都把这个价值凝聚在了一个独一的概念里,就像一个单一物品是以一个单一的钱币概念来表达的一样,例如说一小时的工作值一马克。这只能与某种概念的统一性相比,这种概念统一性从数个个别例子中把它们的本质特性集中起来。例如,当我使用一个共性的名称“树”的时候,我从每一棵非常不同的树的表象中抽象出来的特性不是单纯地排列在一起,而是整合在一个单一整体存在者之中。概念的深层意义是:它不是一种简单的特性集合,而是一种理念的统一,在其中,这些特性邂逅其他概念并与之融合,尽管它们各不相同;货币价格就是以这种方式把对象各种不同的、较大范围内的意义都集中在一个凝聚的统一体中。乍看上去,似乎货币的数量特性会使这一点的实现不可能;比如,一个马克怎么也不会以有机体或社会元素的方式与第二个马克构成一个统一体,因为任何双向的关系都不会出现,它们将总是保持一种单纯的排列关系。但这与货币量表达物品价值的情况有所不同。五十万马克自身只是一些独立单位的集合,但如果作为一个乡村庄园,它们就是一个符号统一体,是其价值替代品的表达。它们不是一些马克单位的堆积,就像摄氏二十度的温度不是二十个特定温度的堆积,而是一种热状态的统一体一样。这与上述货币凝聚价值的能力都是一样的。因此货币是伟大的文化要素之一,它的功能就是把巨大的力量凝聚到一点上,并通过这种对能量的凝聚,战胜与我们目的相对立的各种消极和积极的对立者。说到这里我们应该想到机器,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个明显的原因,即机器把它的力量作用于我们欲求的目的,而且也是因为机器的每一次改进和速度的提高都迫使工人以更大强度工作。这正是为什么技术的进步和工时缩短能够并必须同时进行的原因,因为自然和人的力量通过改进机器以一种更凝缩的形式为我们的目的服务。在塑造我们的世界观时自然规律越来越突出,在这里面我们可以观察到同样的文化趋势在起作用;与对个别现象的关注或原始经验的偶然性和片面性相比,一个自然律代表了一种对知识的高度凝缩,它在一个简略的公式中概括了无数例子的特点和运动。通过自然律,心灵把巨大范围里空间和时间的事件都压缩成一个可理解的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说就包含了整个世界。
在一个非常不同的领域里,枪炮取代手工武器表现了同样的发展形式;火药提供了能量的巨大集聚,我们只需以最小的肌肉运动就可以触发以其他方式绝不可能获得的效果。还有一个例子:在历史的发展中,个人取代了宗族组织、家庭和行会,它的意义和分化可能也遵循了同样的原理。积极的力量越来越从个体化的、规模限制较小者中辐射出来;它们似乎比过去更为凝缩,在过去,只要个体是与群体紧密联系着的,那些决定群体命运的要素就都分布在群体之中,但现在却更加凝聚在个体自身之内。如果一种活动手段日益增加的数量尚未被整合到某一个体存在的凝缩形式当中,那么现代人自我决定的权利就不能出现。同时,这样说也并不存在什么矛盾,那些早期的、较紧凑团体的功能大部分已经被转移到了某种更具广泛性的联系之中,即国家。从其实际成效来看,现代国家的生活,包括它的官僚制、它的能量和集权化,要比过去较小的社群强化得多。现代国家建立在一个所有政治力量都特别集体化、整合和统一的基础之上;在那些分成许多小规模自治区的国家里,有很多能量的浪费,与此相比,自由和分化了的人格以及现代国家都代表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的凝聚。以这种方式,社会能量就需要有一种形式,它允许所有最小的努力在面对每一个特别需要的时候都能取得最大的实效。我们感到有趣的是:货币以最简明、最凝缩的方式表达事物价值的方式与这种集聚力量的历史趋势相一致,不仅如此,它还通过与许多极不相同领域内的特别情况的直接关系,进一步地证实了这一历史趋势。例如,在枪炮发展的早期阶段,金钱为战争提供军费(pecunia nervus belli);它把武器从骑士和市民手中夺过来,把它们交到雇佣兵手中,从而使对武器的拥有和使用成为有钱人的一种特权。我们几乎用不着说明机械技术的起源和过程与货币体系是如何紧密联系的,但是我将在稍后说明那些曾给予个人以自由的最原始群体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同时我也将说明国家的发展与货币经济的出现有很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力量集聚的文化发展趋势与价值的货币形式有着许多直接和间接的联系。货币对文化过程的其他部分提供的所有隐含的意义都来自它的本质功能——为事物的经济价值提供最简明的可能表达形式和最凝缩的符号形式。对于价值的贮藏和转移功能,传统的看法是把它视为货币的主要功能,但这只是货币基本功能中较粗糙和第二位的表现。这种功能显然与货币的质料价值没有内在联系,但有一点也确实是通过这一功能而变得明显的,即:货币的本质所在正是结合于这种功能之中的那种远远超越了货币物质符号意义的观念。货币在集聚价值方面的角色越是重要,它就越是不那么需要与物质实体相联结;货币在价值集聚方面角色的变化不仅仅是通过其数量的增加而达到的,它更是通过使其功能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对象上面以及以这种方式对更加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整合而实现的;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与投射和整合到货币概念中的价值丰富性、可变性及多样性比较起来,物质质料的机械单调性和刻板性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这一过程或许可以称作是货币日益增长的精神化过程(steigende Vergeistigung des Geldes),因为它是从多样性中实现统一的精神活动的本质。在感性世界里,事物都是比肩而立,只有在精神领域内,它们才会被整合起来。概念的诸元素形成一个统一体,就像在一个命题里的主词和谓词那样;直接感知的现象中是没有类似者存在的。作为物质与精神的桥梁,有机体是迈向这种统一体发展的第一步;互动融合了有机体的各个元素,有机体也在持续地向着一种不可能最终实现的完美统一前进。交换的互动产生了价值在精神上的一种统一。在空间上延展的物质实体只是货币的一个符号而已,因为作为物质实体而存在的东西的非连续性,与作为一种互动的抽象表征的货币本性是相互对立的。只有在质料要素后退的意义上,货币才真正成其为货币,那是价值互动着的要素的一种真正的结合和统一,这只有靠精神才能成就。
货币之价值意义的上升
如果货币的功能可以部分地与其质料共同实现,而部分地又独立于这种质料的数量,并且,如果货币的价值因此而下降,那么,这并非意味着货币价值有种一般性地下降,而实际只是其有限数量的价值上的下降。这二者并不协同一致,并且,我们或许差不多可以这样来说:任何特定数量的货币其价值变得越少,货币在总体上反而变得越有价值。因为只有当货币便宜和任何特定量的货币价值较少时,它才会有更广的扩散、更快的流通以及更为通用的性能,这都是保证其目前角色所必备的。在货币的特别量和一般性之间所存在着的同样关系也盛行于个体精神中。比如说挥霍,它最容易为了购买而购买,从而与金钱脱钩,但同时它又最依赖于一般意义的金钱。这就是通常那种说法的意义之一:只有家财万贯,才能挥金如土。在和平时代的环境里,经济生活的速度较慢而货币的流通也较迟缓,一定数量的货币较现代城市生活中经济竞争场上的货币更具价值。货币的快速流通使人养成消费和获取的习惯;在心理意义上,它使得特定数量的货币更缺少意义和价值,而在一般意义上的货币则变得愈发重要,因为有关金钱的事务现在——比它们在一种较缺乏活力的生活方式中——更能使个人充满活力。我们在这里遇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某物的整体价值增加到了某种程度,而它的组成部分则也下降了同样的程度。例如,一个社会群体的规模和重要性越是增加,其个体成员的生活和利益在价值上就被评价得越低;客观文化及其内容的多样性和活跃性通过劳动分工达到了最高峰,劳动分工常常把这种文化的个体代表和参与者贬低为一种单调的专业化、狭隘性和不良的生长。整体越是完美,个体就越是成为缺乏和谐的存在。同样的现象也表现在个人以外的事物当中。某些诗歌的魅力与完美性在于个别的单词没有独立意义;它们服务于整首诗的主导性情绪或艺术目的,构成单词的完整意义的各种变化的联合都被排除在外,除了那些承担了诗歌的核心主题的组合。整首诗在什么样的程度上达到艺术上的完美,其个别元素就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失去了自身的意义。最后还有一个浅显的例子:马赛克(Mosaik)的产品价格及美学价值越是高,每一个单片的马赛克面积就越小;单片的马赛克所占面积以及自身的重要性越小,整体马赛克的色彩就越是引人注目和精致入微。
在价值评价领域,整体和部分的价值以相反的比率发展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因果联系。与几个世纪之前相比,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今天更不具有价值;在一般意义上,这个事实是货币在经济上日益增长的意义的最直接的先决条件。这一条件本身又反过来依赖于与货币质料价值所对立的功能价值的增长。这不仅在一般意义的货币例子中显而易见,就是在各种各样具体的不同的现象中也仍然如此。例如,只要有息借贷仍属少见——这是教会教义对高利贷的贬斥及物物交换经济的一般条件所造成的后果——那么借贷的利息率就仍然会高得惊人。随着利息重要性在经济生活中的逐步增长,利息率也在稳步地下降。
如果认为货币从物质实体到功能的变化过程中,货币变得“没有价值”(Wertlos)了,好像一个人被抽走了灵魂一样,这从理论的观点来看是大错特错了。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一个最主要之处,即,货币所消融于其中的各种功能本身就具有价值,货币所获得的价值在金属货币的情况中是一种补充价值,而在符号货币中却是唯一的价值。这毫无疑问是一种真实的价值,就好比一辆火车,它提供运输功能的价值超过了造这辆火车所耗费材料的价值。不错,货币在最初能够行使功能是由于它具有内在价值,但随后它之所以具有价值却是由于它在发挥着这些功能。把货币的价值与货币质料价值相对等,就好比把火车的价值与火车中所包含的钢铁及造火车所耗费的人工价值画等号一样。这种相提并论似乎在事实上否定了那种认为有一种特别的价值起源于功能的假设。火车的价格(在这里我们无需区分价值与价格)事实上是由质料价值再加上耗费于其上的人工价值所组成。像货币一样,一辆火车引发了物品的交换,这只不过是它被衡量的原因而已;它的实际价值并不依赖于这一点。类似地,无数其他物品的功用使它们具有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的实际水平却是由许多其他因素所决定的。功用性在最大程度上建立了一种限度,超过了此限度价格就不能再有所增加,但是它对实际的价格水平却没有什么影响。如果这个比较是有效的,那么货币的价值似乎就又一次从它的功能上转移到了质料上。但是,这个比较在一个关键之处是无效的。火车之根据其耗费的材料和人工而被赋予价格这一点完全是因为另外一个事实:任何人都可能制造火车,以及概念自身——离开它光有材料和人工是造不出火车来的——对价格的形成没有影响。如果存在着一个造火车的专利,那么火车的价值,再加上材料和人工的价值将会反映在一个更高的价格之上。一旦一个概念变成了公共财产,它在实践中的实现就不再是“稀有的”了,也只有稀有性才影响到价格而使其具有功能性的特殊意义。在货币的例子里,有些方面与专利问题是一样的,即政府铸币的权力,这种权力禁止未被授权者把货币的概念变为实际的存在。货币的“稀有性”是建立在这种政府垄断之上的,对于贵重金属的这种垄断有一定的限度,而对于纸币或硬币,这种垄断则是百分之百的。政府的垄断以极具特点的严格性表现在一条中国法令里,它在惩罚伪币制造者的时候,那些使用纯贵重金属的人要比使用较差材料的人受到更重的惩罚;前者意味着跟政府进行了更为不合时宜的竞争以及对政府的特权违反的程度更深。如果每一个人都被允许铸币的话,那么钱币的价值就被贬值到了材料加人工价值之和的程度,垄断的好处也将荡然无存。因此,人种学家已经注意到:富人和酋长的权力地位在人人都能铸币的时候最易受到损害,就像在使用贝壳钱币的情况中那样。而反过来说,任何拥有货币的人都在那种情况下分享着国家铸币的特权,就像购买了专利物品的人分享着发明者的专利一样。中央权力铸币的特权保证了货币作为货币行使其功能,也保证了在这些功能具体化于货币中的材料价值和人力价值之外又具有了一种额外的价值;或者说,正是因为货币缺少了质料价值和人力价值,才使它具有了自身的价值。罗马法的条律之一在这方面非常具有特点。从铸造的钱币取代了以重量计算的青铜作货币时开始,罗马法就一直坚持这些钱币必须以其面额被接受和使用,而不管其材料如何。这种对金属内容的独立性要求有一个进一步的规定,即只有这些钱币才能被接受为货币,而所有其他的货币都应被当作仅仅是一种商品而已。只有作为对这种特别钱币的要求权,人们才能以货币的名义来讨债;所有其他的债务行为,就像对待商品债务那样,都只能以与货币面值无关的实际价值(quanti ea res est〔46〕)名义来表述。这意味着其他钱币的价值不是货币的价值而只是一种材料的价值而已,因为货币的功能是法定钱币所专有的。因此,法定钱币就获得了一种价值,而其他钱币则只能通过铸成这种钱币的材料才能获得这种价值;法定钱币的这种特性使它独立于任何内在价值之外变得合理合法。就像一夸脱的度量具有经济价值并不是因为它是材料和劳动产品,而是因为它是用来作度量的,因为如果它不对某些外在于它自身的目的有用的话,那就没有人愿意要它;同样,货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在以度量手段和其他一些方式发挥着功能。这种价值自身只能以货币的方式来被表达,这个事实使它与一夸脱的度量价值相比,更不容易被承认,一夸脱的度量可以用其自身以外的方式来表达。货币的功能决定了其“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必须在其“交换价值”中找到自己合适的表达形式;货币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的“使用价值”依赖于政府对铸币的垄断,包括由这种垄断所建立起的它的“稀有价值”(Seltenheit)。具有质料价值的货币理论与知识的一般趋势相对立,在这样的知识发展趋势里,事物的意义在terminus a quo(本源)与terminus ad quem(目的)之间交换了位置。货币具有价值不是由于它自身是什么,而是由于它所服务的最终目的;尽管货币的原初内在价值使其后来的功能成为可能,但是它还是从其功能中才获得了自身的价值,并在更高水平上重新获得了它在初期阶段所放弃的东西。
在我已经描述的发展中,货币趋向于这样一点:作为一种纯粹的符号,它完全被其交换和度量功能所同化。在思想史上有许多同样的例子。由于对现象的原初和质朴的兴趣,我们通常会将它们理解为未分化的整体。这些现象以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方式与我们相遇,我们的评价与形式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形式是特别内容的形式,而我们的评价与内容联系在一起则是因为内容是特别形式的内容。在发展的较高阶段,这些要素就被分离开来,作为纯粹形式的功能以特殊的方式受到重视。这些形式的不同内容经常被看作是互不关联的。因此,比如在宗教的例子中,我们欣赏宗教的情绪,但却对宗教信条的内容毫不关心。宗教中灵魂的提升、奋进和抚慰——它们在诸多不同的历史信条中都是普遍的要素——应该存在,这在我们看来是有价值的。类似地,一种力量的展示常常能引起尊敬,而对力量的结果却不敢恭维。因此,一种更精致的美学兴趣越来越转向了艺术品中纯艺术的方面,转向最宽泛意义上的艺术形式,并且越来越对艺术品的材料漠不关心;也就是说,是转向了最初激发艺术创作的艺术品主题和情感。这种情感的理想化和客观化同时并存于艺术的生产和消费中的美学功能。以同样的方式,我们把认知评价为心灵一种形式化的功能,它反映了永恒的世界,不管认知的对象和结果是否令人满意或令人厌恶、有用还是仅仅是一种理想而已,都是如此。这种在价值情感方面的分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现代自然主义精神的发展倾向于颠覆普遍性概念,而强调个别例子是概念的合法内容。在理论和实践中,普遍者被当作是某种纯粹抽象的东西来看待,它们只有从其具体的物质表现者身上才能获取意义,它们是可以具体感知的实例。通过超越于这些具体特例,人们似乎进入了空无的世界中。但是,普遍者的意义——它们在柏拉图那里达到了顶峰——并没有一起消失殆尽;除非我们世界观的每一方面都在个别情况的物质现实性与形式普遍性之深度和广度之间都达到了调和,否则我们决不会在与世界的关系中取得完全令人满意的结果。历史主义和社会学的世界观试图肯定普遍性而同时又否定其抽象性,试图超越个别,试图从一般中抽取个别而又不牺牲其物质现实性;因为社会是普遍的但却不是抽象的。在这里,与内容不同的功能评价有其一定地位。在功能与目的——功能为之效力——的关系中,功能是普遍的。与特定的宗教信条的内容相对照,宗教情感是普遍的;相对于任何一个特殊的对象,认知是普遍的;力量,与它经常以同样方式应用于其上的具体而变化多端的问题相对照,它本身是普遍的。所有这些都是形式和框架,它们综合了质料的广泛多样性。当价值度量独立于货币质料以及被转移到功能当中来的时候——这是普遍的但却不是抽象的——货币似乎也参与到这种趋势中来了。价值评估首先关注的是行使着特殊功能的物质实体,现在则开始分化,而当贵重金属继续被看作是有价值的时候,它就超越了与之联系着的特殊物质实体进而取得了它自己的特殊价值。货币为我们而存在的形式就是为交换作中介和度量的价值。一种金属成为货币是通过采取这种形式而完成的,就像关于超自然的观念是通过整合到宗教情感中而成为宗教的,或者像大理石块成为艺术品是通过艺术创造活动赋予了它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只是艺术功能的一种表达而已。原初者的意义经过加工而消解了混合的功能,并允许其中的每一个都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价值。但是,关键的一点是,它的价值已不再来自它表征的是什么;相反,所表征的东西成为相当第二位的了,这种第二位的东西其本质没什么重要性可言,除了在技术角度上的重要性,而这与价值的意义没什么关系。
〔1〕物质(Substanz):有物质、质料、物体、实体、本体等词义,译文根据上下文有不同译法,但多数译为与货币的“功能”相对的“物质”、“物质实体”或“质料”等。
〔2〕Annam:越南旧称。
〔3〕古罗马货币和重量单位,1爱斯等于12盎司。
〔4〕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
〔5〕Mungo Park(1771—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先后两次勘查非洲尼日尔河道,以《非洲内地旅行》(Travels in the Interior Districts in Africa,1797)一书闻名。
〔6〕Miletus:古希腊在小亚细亚的殖民地,位于安纳托利亚以西,曾经是希腊东部的最大城市。
〔7〕Zend-Avesta: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圣书。
〔8〕原文为Obang,也写作oban,一种日本古代金币,零星地发行和流通于室町(1333—1568)至江户(1600—1868)时期,通常用于馈赠、奖赏、献礼等特殊用途。
〔9〕Ashanti:加纳一地区,曾是一王国。
〔10〕易北河(Elbe)是欧洲最主要的河流之一,发源于捷克境内,流经德国,入北海。萨勒河(Saale)是易北河的一条支流,发端于德国南部的费希特尔山脉,向北和西北流经霍夫、萨尔费尔德、鲁道尔施塔德等地区,最后汇入易北河。
〔11〕Gulden:旧时德国、奥地利金银币名。
〔12〕Dukaten: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里使用的一种货币名。
〔13〕Groschen:奥地利最小的货币单位,等于百分之一的一奥地利先令。
〔14〕泰国旧称。
〔15〕Abysssinia:东非国家埃塞俄比亚的旧称。
〔16〕Ell:英国旧时量布的长度单位,1厄尔等于45英寸。
〔17〕eudaimonism: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被看作是理性活动的终极基础。
〔18〕Genoa:意大利西北部港口城市。
〔19〕发行于1861年。
〔20〕公元前509年以罗马为中心而建立的古代共和国,至公元前27年成为罗马帝国,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继续存在至1453年。
〔21〕Alexander Halesius(约1185—1245):英国经院哲学家,英文名为Alexander of Hales。
〔22〕St.Thomas Aquinas(1224—1274):意大利经院哲学家,中世纪经院哲学集大成者。
〔23〕Fugger family:富格尔家族,德意志实业家族,由Hans Fugger起家,后来发展成为15至16世纪欧洲贸易、采矿和银行业康采恩,其子Jacob Fugger和其孙Anton Fugger时达到了全盛,到17世纪中叶随王朝的三十年战争而衰落。
〔24〕Netherlands:16世纪前的莱茵河、马斯河、斯凯尔特河下游及北海沿岸一代,约现在荷兰、比利时及法国东北部一代。
〔25〕unbewegte Beweger(Unmoved mover):语出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或称为“第一推动者”。
〔26〕Pierre Joseph Proudhon(1809—1865):法国经济学家,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27〕Maria-Theresa Thaler:18世纪在奥地利发行的货币,币面铸有匈牙利和波希米亚女王玛丽亚·特蕾莎(1717—1780,1740—1780在位)的肖像。
〔28〕Darfur:苏丹西部一地区。
〔29〕这里指马其顿国王、科林斯同盟(公元前337年)时代希腊各城5邦霸主的腓力二世(Philip II,前382—前336)和其子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356—前323)。
〔30〕Carolingians:由中世纪欧洲的丕平家族(Pepins)所建立,赫里思图尔的丕平二世(Pepin II of Heristal,687—784)创建,其孙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于公元751年正式称法兰克国王,矮子丕平之子查里曼(Charlemagne,468—814)于公元800年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
〔31〕Augustus(前63—14):罗马帝国第一代皇帝,原名屋大维。
〔32〕Darius I(约前550—前486):波斯帝国国王。
〔33〕Diocletian(约243—约316):罗马皇帝(284—305在位)。
〔34〕Merovingians(486—751),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
〔35〕Ivan III of Moscow:蒙古统治时期莫斯科大公,1462—1505在位,于1480年宣布脱离蒙古帝国。
〔36〕Sublime Porte:指1923年前的奥斯曼帝国政府。
〔37〕Reichsthaler:德国在15至19世纪所使用的钱币,1泰勒值3马克。
〔38〕Holstein:位于北德日德兰半岛,公元1111年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先后成为一个郡、大公国,至1815年成为日尔曼邦联成员。
〔39〕Pomerania:中北欧波罗的海沿岸一历史地区,现属波兰和德国。
〔40〕Lübeck:德国东北部港市。
〔41〕Werteinheit des Markenscudo:意大利文为scudo de'marchi,scudo复数为scudi,是一直用到“二战”为止的意大利金币,一个相当于5里拉。
〔42〕Farthing:英国旧时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或币值。
〔43〕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
〔44〕即一元钱。
〔45〕Cowry:一种海生腹足动物,壳光滑明亮,生于暖海中,其贝壳旧时在亚非等地被用作货币。(https://www.daowen.com)
〔46〕拉丁文,意为“按其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