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人

第十七章 快乐的人

快乐,显然一部分靠外界环境,一部分靠个人自己的努力。本书所考察的是后一部分。我们已发觉,在涉及个人方面,获得快乐的方法是非常简单的。许多人认为,没有某种或多或少含有宗教成分的信仰,快乐是不可能的。还有许多本身不快乐的人,认为他们不快乐的原因是思想复杂,过于理智。以我的看法,上述均不是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真正原因,只是现象而已。在一般情况下,不快乐的人采取一种不快乐的信仰,快乐的人采取一种快乐的信仰。他们都把快乐或不快乐的原因归于信仰。然而,真正的原因却在另一面。对于大多数人的快乐来说,有些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不过,这些条件是简单的,即饮食居住、健康、爱情、成功的工作和亲友的尊重。对某些人来说,养育子女也是必需的,在缺少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唯有特殊的人,才能得到快乐。如果某人已经享有这些条件,或者经过明确的努力而具备了这些条件,却仍感到不快乐,则是心理上的骚乱所致。如果这种骚乱过于严重,就可能需要一位精神病学者来诊治。在一般情况下,骚乱可由病人自疗,只要把事情安排妥当即可。在外界环境不十分恶劣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的热情与兴趣是向外而非向内的,就应该能得到快乐。为此,在教育方面和适应世界的意图方面,我们都应该尽力避免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欲,获取那些不使思想永久停留在自身的感情和兴趣。在一所监狱里觉得快乐绝不是大多数人的天性,而把我们封闭于自我之中的情欲,却是一所最可怕的监狱。在这种情欲中最普通的形式是:恐惧、嫉妒、自罪、自怜和自负。在这些情最普通的情欲里,我们的希求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只是担心外界在某种方式之下损害我们,或不能满足我们的“自我”。人们如此不愿承认事实,如此急于把虚构的故事当作暖和的大衣裹着自己,其主要原因是恐惧。但荆棘会戳破暖和的大衣,冷风会从裂缝里钻进来,习惯于温暖的人便受苦了,而且受苦的程度远甚于一个饱经风霜的人。何况一个自欺的人往往心里知道自欺,老是提心吊胆,生怕外界对己不利的事落到自己头上。

情欲集中于自我者,一个最大的弊病便是生活的单调。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固然不会受人责备,说他的爱是混杂的。但是他爱的对象只是毫无变化的自我,最终必会极度烦闷。凡是认为自己有罪而痛苦的人,是受着一种特殊的自我爱恋的痛苦。在这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他觉得最重要的事,是他自己应当是一个循规蹈矩、无可指摘的人。有些传统宗教中鼓励这种畸形的自爱,实在是严重的错误。

快乐的人,生活是实在的,情感是丰富的,兴趣是广泛的。他们之所以得到快乐,乃是借助于这些情感与兴趣,同时,也借助于其他许多人对他们所产生的兴趣和感情。能够博得别人的爱,是快乐的一个决定性的原因。然而,只求别人赐于爱的人,则不会得到爱。一般地说,能博得别人爱的人,是能够给予爱的人。不过,给予爱是为了别人爱的回报,像借钱算利息一样斤斤计较,是毫无益处的。因为斤斤计较的爱不是真实的,而接受者也会发觉你是虚情假意的。

那么,一个拘泥于自我之内而不快乐的人又将怎么办呢?他越是想着自己不快乐的原因,就越是把自我封闭起来,以致于无法跳出这个牢笼。跳出去的可行方法是要有真实的兴趣,而非作为药物一般接受的冒充的兴趣。虽然困难是难免的,但是倘若他能确实诊治自己的病因,还是能做许多事的。例如,某人忧郁的原因是觉得自己有罪过。这种感觉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那么,他第一步就要使自己的意识界相信,自己没有理由感到有罪过。接着,他可以遵照前几章所述的方法去做,即把合理的信念植入无意识界,同时从事于多少带有中性的活动。如果他能成功地排除这种负罪感,或许对于外界就自然而然能发生一种真正客观的兴趣。如果他的病因是自怜,他可先使自己相信在他的环境内并无特别的不幸,然后用上述的方法做去。如果恐惧是他的不快乐之源,那么他可有计划地去作增加勇气的练习。战时的勇敢,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美德。为此,对于男孩和男青年的大部分训练,便是培养他们具有勇敢无畏的精神。然而,人们一向对于道德和理智上的勇敢不大研究,然而,这两种勇敢也有它们的训练方法。如果每天你至少承认一桩令你痛苦的事情,那么,你将发觉,这和童子军每天训练一样有益。教你自己认清,即使你的品德与智力远不及你的朋友(实际上当然不尽如此),你的人生还是有价值的。如果你这样训练了几年,那么,最终会使你坦然地面对现实而不畏缩,人生中可能存在的大部分恐惧就被你征服了。

至于你对外界的兴趣是什么,这要看你战胜自我沉溺病之后,你个人的天性与外界环境的适应程度如何。别预先对你自己说“如果我专心致志于集邮之中,我该是快活的”的话,而再去从事集邮,因为你可能发觉集邮很乏味。唯有真正引起你兴趣的东西才对你有用。但你可确信,一旦你不沉溺于自我之中时,真正客观的兴趣便会油然而生。

在很大的程度上,快乐的人生与善良的人生是统一的。一些专业道德家过分偏重于克己之道,这便把重心放错了位置。有意识地克己,使一个人陷于自溺而强烈地感到他所作的牺牲,结果他常常在当前的目标以及几乎总是在最终的目标上归于失败。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克己,而是把兴趣引向外界。凡专注于追求自我完善的人,是通过有意识的克己功夫来形成美德的,而一个对外界感兴趣的人,则可以自然而然地做到。我以快乐主义者的眼光来撰写本书。快乐主义者认为,快乐是合乎道德的。快乐主义者所要提倡的行为,大体上与一个健全的道德家所要提倡的相同,然而,道德家太偏重于行为(当然不是全体如此)而忽视心态。行为的结果,依照当事人当时的心态可以大不相同。倘使看见一个孩子落水,你凭着救人的直接冲动去救他,则你在道德方面表现最佳。反之,若你先自忖道:“救一个无助的孩子是道德的行为,我想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我必须救这孩子。”那么,事后你将在道德方面比以前逊色。适用在这个极端的例子上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其他许多较不明显的例子。

在我和传统的道德家所提倡的人生态度之间,还有一个更微妙的区别。例如,传统的道德家说爱情应当是无私的,从某一个角度看,这是对的。换言之,在某个境界上,爱情不应当是自私的。但是,当忙于获得爱情成功时,自己也应当自然地得到快乐,这是毋庸置疑的。假如一个男人向一个女子求婚,他热烈地希望她得到快乐,而同时认为她将为自己提供一个理想的自我克制的机会,我以为,这位女子是否真正地愉悦,是使人怀疑的。毫无疑问,我们希望所爱的人能够得到快乐,但并不是以牺牲自己的快乐来换取的。事实上,“克己说”包含着自我与自我以外的整个世界的对立。然而,一旦我们真正地对身外的人或物感到有兴趣,这种对立便随之消失了。由于诸如此类的兴趣,我们能感到自己是整个社会发展潮流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像台球般的一个个独立的个体,除了撞击以外,和其他个体无联系。一切不快乐都出自某种对立,或缺乏一致。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缺乏相互的联系,就会促成自我的分裂。没有客观的兴趣和情感之力的维系,自我与社会之间就会缺少一致性。快乐的人不会遭受这两种分裂的任何一种所带来的痛苦。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和自己对抗,也不分裂来和世界对抗。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自在地享受着世界所赐予的美景和欢乐,甚至不会因想到死亡而忧愁,因为他感到自己并未真和后来人分离。一个人若能将个人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激流深刻地交融在一起,便能欢畅地享受人生的至高无上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