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音

本书从头到尾要详细澄清的一个大问题是,《庄子》一书是否为相对主义的演练(exercise)。①这是一个一开始就要研究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有关这个问题的错误的初始假定将会严重妨碍随后的正确理解。②在开头,我敢斗胆地说,《庄子》一书绝对不是一个相对主义的演练。③虽然在《庄子》中确实为相对主义保留了一个位置,但是,我将会争辩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暂时性的位置;相对主义是特别用来打破其他观点的一种策略,而不是提出一个自身的最后观点。
我将要提出的论辩的一条主线是逻辑上的,另一条是文本上的。逻辑上的论辩是建立在以首尾一致(自我一致)为根据的论辩的基础之上的。《庄子》不可能是一个相对主义的演练,因为这样说便意味着它不能提出任何观点,包括相对主义的观点。问题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能使作为一种哲学立场提出来的相对主义有意义。如果所有的观点都只具有相对的价值,那么,一个相对主义者在什么基础上来推荐他自己的观点呢?相对主义最后必然是自拆台脚的;正如斯宾诺莎曾经指出的,自我一致的怀疑主义者一定会始终保持沉默。
但是,我们可以假定,不管相对主义是否前后一致,《庄子》是一个相对主义的演练。如果相对主义在哲学上是前后不一致的,那么,对《庄子》来说,这实在是太坏了。这种处理的问题在于,它会把《庄子》说成为一个三流心灵的产品。虽然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但是,《庄子》的丰富多彩以及中国和西方学者对它的高度敬重都强烈地反驳这种可能性。吴光明在他极好的专著《庄子:逍遥的世界哲学家》中引用冯友兰的话:“只是在庄子的书中,我们才能看到一种充分发展的道家哲学。”④他还说到顾立雅(H. G. Creel)的有名的赞扬:“根据我的评价,并且就我所知,《庄子》是在任何一种语言中的最好的哲学作品。其作者具有世界上最敏锐的心灵。”⑤
在本书的后面,我希望提供足够的逻辑和文本的根据去让读者确信,《庄子》不是一个相对主义的文本。就逻辑根据而言,我将争辩说,庄子不能用语言表达他的相对主义主题,假如不让他没有任何交流工具的话。就文本的根据而言,我将提供间接的和直接的文本的证据来支持我的主张:《庄子》不是一个相对主义的演练。
我想通过聚焦于语言的有意义和无意义问题来开始我对相对主义的讨论。如果语言对于意义来说是相对性的,那么,任何话都可以意味着任何东西,这就是说,所有语言都是无限地歧义的。在所有方向无限地延伸的歧义性无异于完全的不可理解。有些意义的存在依赖于传播媒介的稳定性。除非我们使用的语言具有某种意义,我们甚至不可能让人理解地陈述相对主义的论题。语言的意义依赖于意义的某种程度的确定性。总而言之,除非语言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非相对的,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可以被提出来。
在《庄子》著名的第二篇《齐物论》(A Discussion on the Equality of Things⑥)中,言语(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的有意义或无意义问题,以一种非常富于诗意的方式提了出来: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
华滋生对这几句是这样翻译的:
言说不是风,言说总是有一些东西要说。但是,如果它们要说的不确定,那么,它们确实说了什么吗?或者它们没有说什么吗?人们设想,言说是不同于初生之鸟的唧唧声的,但是二者有没有不同呢?⑦
被提出的问题是:在言说和音之间有区别,还是根本没有区别?简单地理解,这个类比看来迫使我们在所有或一些语言是有意义的和所有的语言是无意义的之间做出选择。对语言和
音之不同所要求的所有东西是:有些语言是有意义的,而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有意义的。
如果我们暂时预先假定《庄子》是一可理解的文本,那么,在逻辑基础上,在人类语言和音之间必须区别,否则,甚至就不会有《庄子》这本书。《庄子》的身份究竟是什么呢?它不可能是一本给鸟的歌曲集,因为这样毫无用处。庄子应该确切无疑地知道,如果语言不具有意义的话,他的整本书将毫无意义。唯一的其他的选择是,庄子是反社会地反常的,并写下了整本折磨我们的书。但是,《庄子》文本之富有含义和它的历史重要性,反驳了那种认为庄子不知道相对主义主张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同时也反驳了那种认为庄子是反常地有意反社会的人的说法。⑧
但是,葛瑞汉在翻译庄子上述几句话时,却似乎暗示着在人类言语和音之间没有区别:
说不是吹气,说总说了些东西;唯一的麻烦是:所说的决不确定。我们确实说了什么吗?或者我们什么也没说?如果你认为说是不同于音的,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种不同吗?或者没有证据?⑨
华滋生和葛瑞汉的翻译的差异是微细的但却是重要的。在华滋生的翻译中,被提出来的问题是:言说的意义是不是确定的?并没有想当然地认为,它是不确定的。而只是说,如果它是不确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提这样的问题:言语是否说了些什么东西?或者,言语是否没有说什么东西?而葛瑞汉的翻译却直截了当地说,言说的意义是不确定的。在华滋生译文中假设的东西,到了葛瑞汉译文中却变成了明确断言的东西。从葛瑞汉译文中语言的无条件的不确定性,我们很容易被引导向一种可能的结论:语言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在华滋生的译文中,结论却具有很大的未定性。另外,在葛瑞汉译文中,通过插入了“证据”一词,他创造了一种印象:为了让我们相信语言是有意义的,我们需要证据。这就加强了我们的怀疑论,并且加强了我们的一种信念:庄子诱使我们采取相对主义的态度,因为,提供证据是比仅仅提出问题更为困难的。而华滋生的译文,只是提出问题。中文原文跟这两人的译文都相容 () ,因而不能在严格的语言基础上来决定哪一个更好。⑩
从逻辑的角度看,如果说音和人类语言没有区别,这实际上不可能是一个正确的解释;否则,我们甚至不能理解我们原先的窘境所在。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存在,而不是一串无意义的音节,这就预先假定了:这个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对这个问题作有意义的陈述,或者,如果你喜欢的话,对这两个选择作有意义的陈述,要求其阐述的语言是有意义的。这排除了两者之中的一种选择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如果《庄子》正在说别的一些什么,正如葛瑞汉的翻译和注解所暗示的那样,那么,庄周肯定是在绝对地胡说;最起码,他的见解就会简约为像早期希腊的诡辩那样的初级的和自我驳倒的东西。
有人可能会以《齐物论》中关于儒、墨之间的争辩不可解决的那一段话来作为庄子主张怀疑论的根据。但是,根据华滋生的翻译,这一段话好像是说语言不是主观地使用的,因而它支持一种看法:语言,如果恰当地使用的话,确实是有一个本旨的。无论如何,这一段话不能降低为历史参考文献(指关于儒、墨之争的历史参考文献——译者)。传统的理解模式,把《庄子》的大部分作为阐述历史上存在的哲学争论,在目前关于《庄子》的评论中已经变成“礼仪上必要的”。但是,《庄子》作为历史参考文献是附带的、非主要的,因为在该书中所提出的解释,甚至以其自己的话来说,也是不切实际的,假如把这些解释仅仅作为历史参考文献的话。用庄子的话来说,如果所有语言都是相对化的,那么,把这一点设想为对儒墨之辩的无效性的描述也同样是荒谬的。人们不能把这一点理解为对论辩(不管是历史上的,还是当代的)的无效性的描述,除非说出这个问题的语言不是纯粹没有意义的东西。我们现在可以转到关于音那一段话的剩下的部分:
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 ()
如果儒、墨双方都是错的,那么,为了弄懂“错”一词的意思,言语必须是有意义的。如果像葛瑞汉争辩的那样,《庄子》是在断言无是无非,那么,言说就是不可说的和不可理解的;如果人类的语言真的与音没有区别,那么,“是”和“非”这两个词将会失去其所有的意义。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在争辩,有很强的逻辑证据证明,语言不能等同于音。仍然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能发现文本的证据,支持我的关于庄子不认为语言与
音没有区别的说法吗?在本章的剩下部分,我会显示间接的和直接的证据,表明庄子是有意于区分“言”和“吹”的。
我所说的出自文本的间接证据,是建立在对这个问题的总的语言表述的基础之上的。虽然这一证据单独地看没有非常强的说服力,但是,它值得考虑。这个问题的总的表述是修辞式的。一个修辞式地表述的问题,是当我们认为答案对我们的问题是明显的和肯定的时候,我们才会常规地运用(normally employ)的问题。例如,如果我问:“我是罗伯特吗?” () 我期望,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我显然是的。”从庄子提问的总的表述来看,我们能设想,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既是明显的又是肯定的,即语言确实拥有意义。
我所说的出自文本的直接证据,要强于出自文本的间接证据。第一个最强的直接的文本证据是庄子无条件地说出的主张。第二个最强的直接的文本证据是我所说的总的文本一致性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要注意关于音这一段话(其中包含了表面上看起来跟前述直接的文本证据相矛盾的说法)的开头和结尾。一段话的开头被认为反映了作者的总的意图,而一段话的结尾则被认为反映了作者的总的结论。当一段话的开头和结尾在意义上相互一致的时候,文本的一致性的要求就得到了满足。当一致性既内在地适用于我们讨论的那一段话之中,又外在地适用于那一段话的前后文,《庄子》就满足了文本一致性的要求。在本书后面各章中,我们将会解释那些跟文本的一致性不相符或跟那一段话的意图或结论不相符的表面上矛盾的说法。
并不难在关于音的那一段中,发现直接的文本证据的例子。本段第一句话就是有力的例子:
夫言非吹也。(《齐物论》)
第二句话又给我们提供了直接的文本证据的第二例子:
言者有言。(《齐物论》)
我认为,在这里我们拥有了两个关于语言是有意义的无条件的断言。这是直接的文本证据。更加重要的是,这两个直接的文本证据的例子,同时也有资格作为间接的文本证据的例子,并且构成了总的文本一致性的证据的一部分。关于间接的文本证据,我发现,在关于音的那一段话中,只有两个句子是用陈述语气表达的。换句话说,事实上只有两个命题在含义单一和陈述语气这两方面的意义上是直截了当的。在那一段话中,所有其他的句子都是以疑问语气表达的。从一个以疑问形式表达的句子中,我们不能宣称对说这句话的人的看法有一种意义单一的理解。这两个直接的文本证据的例子,也有资格作为间接的文本证据的例子,因为,它们的语言表达可以作为它们的意义的证据。
另外,这两个主要句子构成了总的文本一致性的证据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把那一段的开头和结尾合起来读(把中间的部分省去):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
这里,在我们认为反映作者的总的意图的开头和我们认为反映作者的总的结论的结尾之间存在着一致性。结论又肯定了意图。如果“言者有言”,那么,“明”就会渗透到其中的意义上去。(为讨论的方便起见,我暂时把儒、墨之争和语言意义之争合并起来。)在各种版本的《庄子》的英译中,这都是真的。我们还可以引用陈荣捷对“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这一句话的翻译:
如果我们想对他们 () 的若干种肯定和否定做出决定,那么,没有比运用理性的光明更好的了。
主要的观点是,这一段的开头和结尾是相互连贯的。如果言语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就有某种依赖于理性而达到的目的。如果言语是风(“吹”),那么,转向理性之光明来试图解决看起来已出现的争论就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为了拓展文本一致性的证明,我们可以看紧靠着关于音那一段话的前面的和后面的话。在前面,庄子说,人确实有师(他自己的心):
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齐物论》)
人能有一个老师,意味着有一些能够被教的东西,有一些能够被理解的信息。这就彻底拒绝了彻底相对主义的怀疑主义结论。显然,如果人能够以自己为师,那么,必然会有一个富有意义的内部对话。存在着富有意义的东西,这是紧靠着关于音那一段话的前面的话的本旨。 () 这便使读者预先倾向于期待:下一段会带着可理解性的先决条件继续下去。我们从有“师”的概念直接移到关于
音那一段开头的第一句话“夫言非吹也”和第二句话“言者有言”。接着,庄子唯一犹豫的是,如果“言”想说什么并不固定,那么,它们可以说什么,或者可以什么也不说。我们能够从庄子到目前为止的讨论中推出的只是,如果言语确实有一种固定的含义,那么,它们是否拥有意义的问题就不会提出来了。这确实是一个事实,言词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这就会引起冲突。如果我们看紧接着的后一段,我们就会发现庄子的主张:圣人明白,每一种观点都有其价值所在。由此,我们推出,每一种观点都是对真理的一部分理解。不可能是每一种观点都是错的;否则,圣人就不会有上述这种看法。如果我们能够明白,在特定的场合,双方观点都可以看成是对的,或者双方观点都可以看成是错的,那么,这些观点必定拥有可理解性。这并不等于说,双方观点都是对的,或者双方观点都是错的。这只是说,依照我们所取的观点,双方都可以看成是对的或错的。这也不暗示着像彻底的相对主义者所坚持的那样,所有的观点都是同等有效的。对于相对主义者来说,确实所有的观点都是同等有效的,因为他没有立场去推荐一种观点,或反对另一种观点。但是,圣人能够并且实际上也看到了真理。庄子在随后的一段话里阐明了圣人的这种品质:
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齐物论》)
适用于所有东西的相对主义不能求助于任何一类选择,因为相对主义按假设把所有的选择都相对化了。如果有某些东西能够被“照”的话,那么,根据事实本身,就有某些东西是有价值的。但是,上述庄子的论述没有包含任何种类的相对主义,这些相对主义等同并降低所有的价值。
相互认识对和错,并不等于说,所有的观点都是同样错误的。也不能由相互认识对和错推出没有正确的东西。庄子所说的只是,我们必须超越惯常的对和错的标准,但是,我们所持的是更正确的。我们不是超越到无何有之乡,在那里,所有的观点(包括超越的观点)都是在一个同等的水平上。如果确实是这样的话,就不会有超越了。天的比喻意味着:人们正在利用一种超越通常参照系的参照系。为了达到这一参照系,我认为,人们必须超越通常的思维方式。无论如何,确实有超越。不管用超越的语言,还是用“天明”,这都是事实。它达到的是共同的东西。如果“天明”不够好,那么,庄子可以很容易选择“地暗”的表达。显然,庄子把圣人的方法作为更好的方法。这不是一个始终如一的相对主义者的观点。
紧靠着关于音那一段话的前面的和后面的话,都满足文本一致性的要求。前面的话主要关心的是师的概念。关于
音那一段话主要关心的是信息的意义的概念(或为师的可能性)。后面的话主要关心的是圣人发现正确之道的模式。所有这三段话都论述正确理解的可能性:为师的可能性、被教的东西、理解之道。这三段都相互连贯,并充满着言说的意义。
总结本章,有强烈的间接和直接的文本的证据,支持总的结论:语言是有意义的。庄子没有直接地陈述语言不同于音,但是,当他断言“言非吹也”的时候,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能够推出:言非
音。在后面各章中,我会详述语言与
音的区别。在这里,我想根据逻辑和文本两方面的证据指出,庄子推向我们的意思是:语言不同于
音。
注 释:
① 我遵循谈《庄子》其书,而不是谈庄子其人的一般性的习惯(当这样做不方便时除外)。我们现在看到的《庄子》文本由三十三篇组成,它是由逝于公元312年的郭象缩编的。最早的权威版本由五十二篇组成(《汉书·艺文志》著录《庄子》五十二篇——译者),其中的前七篇被公认为真实的,并被认为是出生于公元前370年左右的庄周的作品。在吴光明的关于庄子的著作中,庄子其名是写《庄子》一书的多个作者的集体之名。在我治庄而把《庄子》作为一哲学文本的过程中,我主要对该文本如何述说这个问题,而不是对关于其作者的历史问题感兴趣。我论辩的实体将取自真实篇或内篇。当要作出更大的澄清时,将会参考外篇和杂篇,或者在一些场合,根据其在对《庄子》的以前的解释的历史重要性也会这样做。但是,我提出的论辩的核心,能够单独地依赖在内篇第一至第七篇发现的材料作出。《庄子》一书的不同部分是由不同的作者写的,对此,几乎不会有问题。有人因此而试图通过争辩以下的说法来解析书中的矛盾:这些矛盾源于该书是由代表不同学派的作者所作的这一事实。葛瑞汉在他关于庄子的著作中,正采取了这种做法。但是,出现于内七篇之中的表面上的矛盾要求一种解释,而这种解释是多个作者假说没有说到的。此外,在我看来,一些矛盾有一种至关重要的功能;如果这些矛盾简单地作为不同作者的不同意图的结果而解释掉,那么,这一功能就会被失去。
关于《庄子》文本及其作者的历史问题的广泛论述,参看雷金庆(Kam Louie)的Inheriting Tradition, Interpretations of the Classical Philosophers in Communist China,1949-1966(Oxford,1986),pp. 110-129(《继承传统,共产主义中国在1949—1966对古典哲学家的解析》[牛津,1986年],第110—129页)。并参看葛瑞汉的“How much of ‘Chuang⁃Tzu’ did Chuang⁃Tzu write?”in Studies in Classical Chinese Thought,Henry Rosemont and Benjamin Schwartz (eds.)(《〈庄子〉一书有多少是由庄子写的?》,载罗思文和史华慈编的《中国古典思想研究》),见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Religion, 47/3 (Sept. 1979): pp. 459-502(《美国宗教研究院学报》,第47卷第3期[1979年9月],第459—502页)。
② 把庄子作为相对主义者是一个一开始就要论述的严重障碍,这一障碍可以在很多评论者那里看到,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庄子》是陈述相对主义的文本。现仅举两个恰当的例子。葛瑞汉把庄子归类为一个相对主义者:“对于庄子来说,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从不同立场上争辩的道德主义者无法达到一致的结论,这促使他坚持坚定的道德相对主义。”(Chuang Tzu, The Inner Chapters[London,1981],p.4.《庄子内篇》[伦敦,1981年],第4页)雷金庆(Kam Louie)宣称,著名的哲学史家冯友兰把庄子作为相对主义者:“冯友兰接着又说,正在讨论的段落对于理解庄子是很关键的,因为它揭示了一种避世的和相对主义的哲学。”(Inheriting Tradition,p.116.《继承传统》,第116页)
③ 在第八章,我会详细讨论以前的以《庄子》哲学为相对主义的解释。在那一章中,我会根据以下两者之一来划分这些过去对《庄子》所作的相对主义的解释:(1) 明确地认为它属于这种或那种相对主义解释或属于这种程度或那种程度的相对主义解释,或者,(2) 被迫表态这样做。这些不同种类或程度的相对主义组成了不同的相对主义类型学,它们表示了这些解释者的立场的特征。详本书第八章《相对主义问题》。
④ Kuang⁃ming Wu, Chuang Tzu:World Philosopher at Play (New York,1982),xiii.吴光明:《庄子:逍遥的世界哲学家》(纽约,1982年),第13页。拙作被高度地推荐为吴著的姐妹篇。引文的原始出处,见Chuang⁃Tzu,trans. Fung Yu⁃lan (Shanghai,1931),p. 3,冯友兰译:《庄子》(上海,1931年),第3页。
⑤ 同上书,第7页。并参见H. G. Creel,What is Daoism? (Chicago,1970),p.55. 顾立雅:《什么是道家?》(芝加哥,1970年),第55页。
⑥ 基于以后将会变得重要的理由,我跟随华滋生更喜欢将《庄子》第二篇的标题译成现在这个样子。下面,我会指出此标题的不同翻译如何影响对该篇内容的理解,而对该篇内容的理解又如何影响对标题的不同翻译。(在原来的《庄子》有没有篇或篇的标题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随后的讨论主要关注解释《庄子》的历史传统。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哲学理解影响翻译和翻译影响哲学理解的好例子。)
⑦ Burton Watson,trans.,The Complete Works of Chuang⁃Tzu(New York and Landon: 1970),p.39.华滋生译:《庄子》(纽约和伦敦,1970年),第39页。
⑧ 对于出现在《庄子》文本中的看起来自相矛盾的东西,总共大约有七种不同的回应方式。这些方式有些是假设的,有些是被评论家实际采纳的。我们可以将这些方式分成以下各类:(1) 《庄子》是相对主义的文本,但是,它的作者完全不知道相对主义站不住脚;(2) 该书由多个作者所写;(3) 作者不知道相对主义的自我取消的本性,但是有违反常情之心意;(4) 作者想要该书成为一个哲学笑话,这有点像有人所说的柏拉图在他的对话《巴门尼德》所做的那样;(5) 《庄子》无意成为哲学书,而是只是诗歌或文学作品;(6) 《庄子》是相对主义的著作,但它又是能辩护的——这种回应是我在第八章将要说到的很多论者所具有的,我把他们对《庄子》的解释分成不同种类和不同程度的相对主义;(7) 本书所提出的回应,在我看来,前六种回应都不能充分公平地看待深奥而光辉的庄子哲学,这正如说柏拉图在《巴门尼德》中耍了一个哲学戏弄并不能公平地看待他的哲学一样。
⑨ 葛瑞汉:《庄子内篇》,第52页。
⑩ 译者所面对的困难是巨大的。在译《庄子》中,这个问题是如此的尖锐,以至于刘殿爵在一次跟我的私人谈话中说,他决不尝试翻译《庄子》,因为其文本因讹抄等而错误百出。
陈荣捷提出了一种解决的方法。在1984年于檀香山举行的亚洲和比较哲学国际研讨会上,他在大会发言中谈到,他发现,最好的方法是考虑种种英译以作为对哲学解释的一种帮助。
在葛瑞汉的翻译中,我们必须在我们的本能行为中超越逻辑的不足。仍然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庄子是相对主义者,那么,他如何证明其赞同本能是有道理的?无论如何,作为《庄子》的读者,我们必定会期待弄得懂组成《庄子》的命题。如果这些命题没有意义,那么,我们甚至如何能自称懂得庄子是在告诫我们做本能行为呢?如果我们要从《庄子》中理解任何东西,一定量的逻辑好像是必须预先设定的。但是,根据葛瑞汉的看法,“庄子把一个人有资格肯定或否定任何东西作为争论的教训”(前引书,第53页)。对我来说,好像是这样的:如果你所肯定的能同样容易地否定,那么,任何断言不是模棱两可的,就是没有意义的。葛瑞汉大概从以下这一点而排除了这种暗示:庄子把一种特别的明归于圣人,这种明使所有的东西有意义。作为儒、墨论断之对立面,“圣人之明是给万物带来光明的眼光”。但是,只要这样一说出来,它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如果这种看法是私下的,是不说出来交流的,那么,或许它可以免于前后一致地说的要求。但是,即使试图有意义地说“圣人之明是……”,这就是一种肯定。如果所有肯定都等同于否定,这必定是纯粹无意义的说法。葛瑞汉关于庄子力劝我们向着本能的看法,见他的论文“Daoist Spontaneity and the Dichotomy of ‘Is’ and ‘Ought,’” in Victor H. Mair, ed., Experimental Essays on Chuang⁃Tzu (Honolulu, 1983), pp. 3-23。《道家的本能和“是”与“应该”的二分》,载梅维恒编:《关于庄子的试验论文》(火奴鲁鲁,1983年),第3—23页。
关键是,如果语言是相对性的,那么,这一点就会适用于所有的语言断言,而不仅仅是适用于儒家和墨家的语言断言。关于“历史参考文献”的说法,只有作为一个例子才有意义,因为语言问题不限于儒家和墨家,而适应于所有运用语言的人。我在本章提出的观点是,我们甚至不能把这一例子理解为不依赖于语言整体性的历史的例子。
Wing⁃tsit Chan,Sources of Chinese Tradition (New York,1960),p. 70. 陈荣捷:《中国传统资料》(纽约,1960年),第70页。
()* *个人认为,似乎葛瑞汉的译文更符合中文的原意。——译者
()* *在爱莲心的原著中,《庄子》的引文一般出自华滋生的英译本。除非有特殊说明,我对《庄子》原文的采用,直接来自中文(并在需要的时候以夹注的形式注明篇名,这样的夹注在爱氏的原文中是没有的),而不是把华译再翻译为中文。爱莲心在《庄子》原文后面作注时,一般注华译本页码。为方便和节省篇幅,译者删去了这一类的注。顺便指出,我采用的《庄子》版本是郭庆藩辑《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82年版)。——译者
()* **本书作者的名是罗伯特(Robert)。——译者
()* *这是指儒墨之辩中的儒者和墨者。在多种对中国哲学经典的英译中,陈荣捷(Wing⁃tsit Chan)的译文似乎最能反映原意。——译者
()* *庄子的“夫随其成心而思之,谁独且无师乎?”这句话,用疑问的方式来表达了他对以成心为师的做法的不满。爱莲心似乎没有体会到庄子的这种不满。——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