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哲学
1.法家思想
以法制为核心。
2.唯物主义
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
3.辩证法
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
4.道生法
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韩非子看来,君王应当具备的一项品质便是“为无为”,自己表现出“无为而治”。
5.法家三治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从理论上提倡“权术”论的思想家了,在韩非到了秦国后,马上被秦王接见。据说韩非本人有点口吃,但是他深刻的思想,令秦王折服。秦王非常赏识韩非,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李斯看到这个情形,深知自己不如韩非,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于是李斯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公子,他能真心为大王您吗?现在大王想吞并诸侯,他终究会为韩国而不能为秦国,这是人之常情。不能为秦国效力,大王您现在又留着他甚至送他回国,这是祸患的开始。不如找个过错用法律把他诛杀吧。”
李斯这段话说得非常有技巧,句句充满对秦王和秦国的忠诚。一向对李斯很信任的秦王觉得李斯言之有理,便下令查办韩非,将韩非囚入监狱。李斯的目的初步达到,当然不能允许自己的计划落空。为了尽快铲除了韩非这个威胁,避免因秦王后悔而生出他事,他派人送去了毒药。韩非很想到秦王面前申诉,狱卒和李斯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可怜的韩非,昨日还是秦王座上客,今日就成了阶下囚,含冤而死。待到秦王后悔让人赦免韩非时,发现韩非已经死了。而李斯则说韩非是畏罪自杀,秦王半信半疑,但人已死了,也只有作罢。
关于韩非之死,我们要提到一个叫姚贾的人,姚贾是谁?
姚贾是战国时期魏国人,出身“世监门子”,其父是看管城门的监门卒,在当时社会根本没有一点地位可言。他的经历更是让人非议,乃至于韩非后来称其为“梁之大盗,赵之逐臣”。在赵国受命联合楚,韩,魏攻秦,后来秦国使间,被赵国逐出境。他得到秦王嬴政的礼遇和赏识。当他奉命出使四国之时,始皇竟然“资车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冠,舞以其剑”。这种待遇,有秦一代,并不多见。出使三年,大有成绩,秦王大悦,拜为上卿,封千户。
当秦国兼并战争到了最后关头,其时韩、魏两国已经濒临灭亡,齐国因其相后胜多收秦国贿赂,不设攻战之备,楚、燕、赵、越等国想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秦王听到这个消息后大为震惊,马上命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经过姚贾用重宝和巧舌在四国间周旋,果然四国都不肯出兵,而愿与秦国交友。四国的最后抗秦就这样土崩瓦解了。姚贾回来报告成果,秦王大喜,封贾食邑一千租户税,拜为上卿,然后,秦王将四国各个击破,最后统一六国。
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就到秦王面前说姚贾的坏话。一开始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接着又揭姚贾的老底,说他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
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说以财宝贿赂四君是为秦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他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信任姚贾而杀了韩非(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政认可了他们的说法,下令将韩非入狱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觐见。秦王政在韩非入狱之后后悔了,便下令人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但其实韩非子进入秦王宫的那一步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悲剧的命运,很简单,秦王不需要他,需要他的思想,所以李斯才能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