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源的偶像

4.起源的偶像

承认自己的欠缺是不会错的。站在遥远的过去来解释当前,这对以过去为研究主题的人极有吸引力,这种做法已使我们的研究处于催眠状态。抓住最为显著的特征,可将史学家部落的偶像称为“起源的迷惑”。而且,从史学思想的发展来看,起源崇拜有过备受青睐的时候。好像是勒南曾写道:“在所有的人类事务中,起源比其他任何东西更值得研究。”(引文来自记忆,恐怕不够正确。)在勒南之前,圣·贝弗也说过:“由于好奇,仔细研究了许多事物的‘起源’,并作了笔记。”这个观念在那时是十分典型的,“起源”一词也是如此。《基督教的起源》问世不久,又出版了《当代法兰西的起源》,更不要提模仿之作了。然而,“起源”的含义是模糊的,因此也是令人困惑的。

“起源”仅仅意味着开始吗?这本来是相对清楚的,只是就许多历史事实而言,起点的概念简直令人难以捉摸。这无疑是定义问题,然而不幸的是人们往往容易忘记下定义。

另一方面,“起源”是否指原因呢?那样的话,探究原因固有的本质就没什么困难可言了。(在人文科学方面无疑更是如此。)

但是,两种含义时常互相混淆,更令人伤脑筋的是很难清晰地加以分辨。通俗的说法,起源就是开始,更糟的是认为“开始”就等于完满的解释。这样,便导致了词义的混乱,进而带来危害。

评注家对探隐索微、追根溯源尤其着迷,可以对此作些很有趣的研究。巴雷斯对那个背弃信仰的教士忏悔:“你鼓吹的那一套我不懂”,“几位学究有关希伯来语的论述与我的感情又有什么相干?教堂的气氛就足够了。”用莫拉斯的话来说,“四个下贱犹太人的《福音书》和我有什么关系?”(照我看,“下贱”一词是指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出身平民,在遣词上至少带有一定的贬义。)这些恶作剧者是在取笑我们,无论是帕斯卡还是博绪埃,都不会如此大胆妄言。当然,撇开历史仍然可以对宗教有所体验。对纯粹的自然神论者来说,只要内心信仰上帝就行了,但他不会信仰基督教的上帝。我已指出,基督教实质上是一种历史性的宗教,其原始教义是以事件为依据的。重温一下你的信条吧:“我信仰耶稣基督……他被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他又复活了。”这样,信仰的起点也就成了信仰的基础。

对起源的偏好,从某些宗教方面来分析尚情有可原,但这种倾向已经不可避免地蔓延到其他研究领域,那显然是不足为训的。为了价值的判断而追寻历史的起源则更不足取。泰恩阐述法兰西的起源,旨在谴责他所谓荒唐的人类哲学所导致的政治恶果!无论是德意志入侵还是诺曼征服英格兰,刻意用历史来解释现实,其目的就是为现实辩护或是对现实加以谴责。因此,在许多情况下,“起源”这尊守护神只不过是真历史死敌的化身,或是一种判断癖。

还是让我们回到基督教的研究吧。通过教堂日常的宗教仪式,一个困惑的寻求回到良知的人,决定了他对天主教的态度,这是一回事;而史学家把当今的天主教作为一种可观察的事实加以解释,则是另一回事。了解起源是理解必不可少的条件,但仅此尚不足以解释实际的宗教现象。名义上相同的教义,实际上究竟有多少相同之处呢?为了使问题简化,我们必须把这个问题暂时搁置起来。即使假设我们的宗教传统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也必须找出它不变的理由。如果说神力的干预是非科学的,那么其中便有人的因素在起作用。总而言之,问题已不在于耶稣是否先被处死然后复活,而在于为什么从古到今会有这么多人笃信“受难”和“复活”。可见,无论在何地只要有虔诚的信仰,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此信仰仅仅是某一集团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方面而已。宗教信仰宛如一个绳结,它将社会结构、社会精神等等迥然不同的特征缠绕在一起。总之,一个教义包含着人类环境的所有问题。小小的橡子可以长成参天的大树,但它离不开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而这些条件已完全超出了胚胎学的范围。

在此引证宗教史仅仅是作为一个例子。任何研究,在追溯人类行为起源时,往往潜伏着同样的危险,即将祖先与原因混为一谈。

这恰如词源学家的幻觉。词源学家往往认为,只要指明一个与现代词义相对应的最早词义就大功告成了。例如:bureau的原意是指一种粗纺布,timbre一词的原意是指“鼓”。似乎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搞清词义转化的原因,似乎所有的词义都受到原意的影响,而取决于当前社会条件的现代词汇状况,却对词义的变化无足轻重。Bureaux de minis tere中的Bureaux意为政府机构。我在邮局的窗前买邮票(timbre),我能用这个词是因为最近的技术性改进,如邮政组织的变化、用带胶图片(邮票)取代打邮戳等等,这导致通信事业的巨大变化。当今人们对这古老词汇的理解产生如此大的差异(在不同的行业中尤其如此),因此,人们绝不会把我贴在信封上的邮票(timbre),与乐器商夸耀其乐器时说的“纯美音色”(timbre)混为一谈。

我们谈论“封建制的起源”,那么我们从哪里去追溯它的起源呢?有人说“源于罗马”,有人说“源于日耳曼”,两种说法矛盾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罗马起源说还是日耳曼起源说,都提到庇护关系、军事联盟、作为劳动报酬的土地使用权等惯例,被我们称之为“封建”时期的几代欧洲人曾遵循这些惯例。但这些惯例发生了很大的变更。有两个词:拉丁语称为封地,日耳曼语系的人叫做采邑,这两个词为后来的几代人一直沿用,但不知不觉中这两个词又有了全新的含义。令史学家感到遗憾的是,人们并非总是随着习俗的改变而改变其词汇的。所有这些都十分有趣,但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封建主义的原因。富有特色的欧洲封建制度并不仅仅是一些遗迹的拼凑,在历史发展的某一个阶段中,它产生于总体的社会状态。

瑟诺博斯曾言:“我认为,18世纪的革命思想源于17世纪的英国思想。”他是否指法国启蒙运动的宣传家曾读过或间接受到英国17世纪著作的影响,因而采取了他们的政治原则呢?假如我们(法国)的哲学没有提供开创性的思想,或对国外的理论体系不能提供独创的启示,那么,我们可以接受这种观点。即使武断地将启蒙运动归为借用外来的思想,这场思想运动的历史面貌也远非清晰可辨的。为什么不早不迟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思想的传播?这个问题仍未解决。病毒的传染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病菌大量的繁殖,一是疾病袭来之时有一个适宜的孳生地。

总之,脱离特定的时间,就难以理解任何历史现象。这一点在我们人类和其他事物进化的每一个阶段都不例外。正如古老的阿拉伯谚语所言:“与其说人如其父,不如说人酷似其时代。”无视这东方的智慧,历史研究就会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