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由古知今
谈到所谓当代社会可以自我理解,只要仔细考察其论点的特征,就不难发现,它是以一整套奇怪的前提为依据的。
首先,它设想在一代或两代人之间,人类事务已发生了巨变,这种变化不仅来势迅猛,而且是总体性的。因此,无论是长期延续的社会制度,还是传统的行为方式都无法避免实验室和工厂革命的影响。它忽视了惰性力量对这许多社会性创造的特殊作用。
人们耗费大量光阴设计某些新技术,而后,又或多或少地自愿沦为这种新技术的囚徒。凡到过法国北部的旅行者,无不对那里田地的奇形怪状印象深刻。几百年来,由于所有权的变更,原先的布局已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时至今日,他们仍将可耕地划分为许多七零八落的小块,看到这些紊乱狭长的土地,农业科学家也感到迷惑不解。不容否认,按原样继承这些土地,势必给耕作者带来麻烦,浪费大量的精力。我们对此能作何解释呢?某些急躁的法学家曾说:“通过民法必然解决问题,改变继承法就能消除弊病。”如果他们多了解点历史,如果他们曾询问过一个恪守几百年陈规的农民,就不会把解决问题的方法看得如此简单了。这种田地划分法的历史是如此悠久,至今尚无学者对此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与第一帝国时期的律师相比,史前时代的居民与此有更大的关系。由于一直无从改进,它变得如此积习难改,可见对历史的无知不仅使当代科学产生混乱,而且导致当前行为的困惑。
一个社会如果可以完全由前一阶段任意塑造,那么,其社会结构必然像无脊椎动物那样软弱无力,在这个社会中,代与代之间的交流必然是单纯的。——因为儿童只有通过父母的中介才能与先祖有所联系。
然而,事实未必如此,即使在以耳相传的时代也不是这样的。以法国的村庄为例,父母要外出干活,几乎整天不在家,孩子主要由祖父母抚养,结果,父母一辈本是能够改变传统的主角,但他们的作用遭到忽略,却使可塑性最强的孩子与思想僵化的老年人结合在一起,如此培养出来的新一代在思想上反而倒退了一步。无疑,这就是传统思想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的原因。这个例子十分典型,但远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在年龄不同的人群之间,自然产生的敌视往往以邻近的两代人最为剧烈,年轻人从老年人那里学到的东西比得自中年人的教益更多。
即使是相隔数代的人,文字材料仍能使思想的传播大为便利,使文明得以延续。我们可以从另一时代——如16世纪挑选一些人物为例,如路德、加尔文、罗耀拉。史学家要加以论述,首先必须把他们置身于时代背景,当时,笼罩他们的思想氛围和所面临的道德问题和我们今天是截然不同的。为了正确把握当今世界,我们想了解新教运动和天主教改革,又想了解那些距今不远却昙花一现的思潮和情感。几百年过去了,然而,谁敢断言对现实来说前者的重要性远远低于后者呢?
总之,谬误是显而易见的,为驳倒谬论,有必要对它加以系统的阐述。那种观点把人类进化的过程描述为一系列短暂而激烈的动荡,其影响无一超过几百年时间。与此相反,我们的研究证明,那些广泛而持久的发展所造成的强烈震荡完全可能是自古及今的。假如,一位地球物理学家能把遥远的距离计算到英寸的精确度,从而得出结论,说月亮对地球的影响比太阳还大,对此,我们将作何感想呢?无论是外部空间的距离还是时间的长短,都不能简单地作为估量一种力量潜在影响的标尺。
最后,对那些于今天已毫无作用的事物又该如何看待呢?例如,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的信仰,已经解体的各种社会形态,业已消亡的技术,等等。是否有人会认为这些东西对我们了解今天已毫无用处了呢?不要忘了,没有一定程度的比较就不会有真正的理解,而比较自然要以既有差别又有现实联系的事物为条件。这一点没人可以否认,现实就是这么回事。
我们今天自然不会像马基雅弗利、休谟或博纳尔那样,认为在时间的长河中,“至少有某些东西是不变的,那就是‘人’。”我们知道,人的头脑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身上那些精致的器官也不例外。在其他方面又如何呢?实际上,人的精神状态已今非昔比,人的健康和饮食也同样如此。然而,在人类本质和人类社会中必然存在着某种永恒的根本性东西,否则,人或社会这类名称就毫无意义可言了。如果我们仅仅研究某些人在一时一地的行为,我们又怎能确信自己已真正了解了那些人物呢?即使就那个阶段而言,这样的研究也是不充分的。还有许多随时可能脱颖而出的潜在因素,多少有点无意识的东西在背后操纵着个人或集体的趋向,它们隐藏在暗中没有被揭示出来。在单一的事件中,没法区别出特殊的因素,因此,也就不能阐明事实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