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据方法的逻辑
考证涉及心理状况,它是一门微妙的艺术,绝没有诀窍可言,而它又是一门理性的艺术,有条不紊地运用某些基本的思维程序。总之,如果要加以定义的话,那它本身就是一种辩证的东西。
假设,业已消亡的文明社会仅仅留下一件实物,而又不许用地质沉淀法这类非人为因素来探测其来龙去脉(因为,在这类研究中,非生命的性质能起一定作用)。这样,我们就根本无法测定这唯一的遗物的年代,甚至无法断定它的真实性。事实上,除非把它放在年代体系或同时代的统一体中加以考察,我们就无法证实它的年代或解释任何文献。马比昂将墨洛温王朝时期的特许状加以互相比较,并与其他不同性质、不同时代的特许状加以对比,从而创立了古文书学。正是通过校勘《福音书》,导致《圣经》注释学的诞生。比较是考证的基础。
比较的结果并不自行说明问题。它必然会揭示异同,然而,即使在不同的情况下一种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一致,也会导致完全对立的结论。
首先,要考虑一下叙述的基本成分。马尔博的《回忆录》曾激励过许多年轻人,他以详尽的笔触记述自己的战功,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英雄。他在书中写到:1809年5月7日之夜,当时正值涨潮,他穿过湍急的多瑙河,去对岸解救几个被奥地利抓走的战俘。怎样来考证这件事呢?我们必须收集一些其他有关证据,掌握军事命令、行军记录和敌军的战报。结果,证明那天晚上奥地利军队并不是如马尔博所说的那样驻扎在河对岸,而是留在河的这边。此外,根据拿破仑本人的通信录,我们发现,到5月8日多瑙河还没有涨潮。最后,我们发现了马尔博在1809年6月30日亲笔写的要求提升的请愿书,在他为自己摆功时,只字不提一个月前的那次战绩。一边是马尔博的《回忆录》,另一边是一批内容与前者相矛盾的资料,我们必须分辨真伪,断定一种最可信的事实。是参谋部的成员和皇帝本人都搞错了吗?(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故意歪曲事实。)是求官心切的马尔博在1809年一反常态故作谦虚了吗?还是那位一向因自我吹嘘而臭名昭著的老军人,又成功地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呢?人们会断然指出,《回忆录》在吹牛。
否定了一种说法,就解决了证词的矛盾,两者必有一假。这符合最一般的逻辑基本原理,矛盾律断然否认一个事件可以同时既存在又可以不存在。在世界上,也有一些好好先生善于折中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这类学者就像小家伙做算术:老师问,2的平方是多少?一个同学向他咬耳朵说:“4”;另一个轻声说:“8”;小家伙想了想说:“2的平方是6”。
接下来,我们就得对证据有所肯定、有所否定了。证据的取舍取决于心理分析,何为真假错误的理由都得经过鉴定。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鉴定几乎具有绝对证据的性质,在其他情况下,它肯定会显示不确定的系数。从各种无限的可能性推导到不可信是个渐进的过程,经过复杂的有罪推定,从而得出结论。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例子。
有一份内容写在纸上的特许状,据说是12世纪的遗物,可是,至今所发现的那个时代的特许状都是写在羊皮上的;上面的字体也与我们见过的12世纪文献上的字体截然不同;遣词造句冗长烦琐,也完全不像当时的文风。再如,有一件石器时代的工具,从其锋刃的加工技术可以看出,这是前不久才发明的工艺。由此,我们得出结论,特许状和工具都是伪造的。如前述的例子一样,矛盾是确凿无疑的,而理由却完全不同。我们这回的论据是:在同一社会的一代人中流行着同样的习俗和技术,它们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任何人都难以自觉地背离共同的习惯。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路易七世时期的法国人,其笔迹都极像其同时代人,他们以相同的术语来表述,也运用同样的材料。假设,在马格德林时期,部落中的一个工匠用他发明的机械锯来锯箭镞,那么他的同胞也会这样干。简言之,我们是用社会学的原理来分析这个事例的。
然而,相似之处不可太过,否则,非但不能说明问题,反而更没有说服力。
任何一个参加滑铁卢之战的人都知道拿破仑打败了,谁要是持异议,否认拿破仑的败绩,他就是在说谎。而且,如果把自己限定于这个直截了当的判断之中,那么,关于拿破仑滑铁卢之战就不会有其他不同的表述方法。但是,如果两个人以完全相同的语言(或仅有个别措辞的不同)、同样的细节来描述滑铁卢之战,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断定:其中必有一人抄袭了另一人,或者两人都抄自同一本子。理智告诉我们,事实上,站在战场的不同点,注意力又不完全相等的两个观察者,不可能记下同样的战斗细节;而且,两个互不往来的作家,又怎么会在成千上万的法语词汇中选择同样的词语,以相同的行文次序来记述同一事件呢?如果这两位作家都宣称所写的全部直接源于现实,那么,其中必有一人在说谎。
假设在两座古代的纪念碑上雕刻着两次战争的场景,那是两场不同的战斗,而石碑上所刻的细节却极为相似。考古学家就会说,除非两个艺术家都喜欢重现传统的构图,否则,其中必有一人在抄袭另一人。假如这不过是中间略有间隔的两次战斗,或者交战双方都是同样的人,如埃及人对赫梯人、亚述人对埃兰人,那也不说明什么问题。人的姿态千变万化,在时间不同的两次战斗中,人们又怎么会采取同样的姿态呢?严格地说,作为军事文献的史料,两者中必有一个是伪造的。
类似的东西可能半真也可能半假,考证就在真与假两个极端中作文章。因为巧合是有限的,从总体来看,社会统一体的联系也是相当微弱的。换言之,我们以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统一性极其牢固,不可能有什么严重的偏离行为。但是,想想我们自己的处境就会明白,这种统一性仅仅局限于相当一般的特征,深入研究下去就会发现,在这方面各种组合的可能性几乎是无限的。难以想象会自然产生完全相同的记载。可见,必有一种自发的模仿行为。总而言之,考证就是把同与异、一与多的自觉抽象作为依据。
假如我们怀疑某抄本的真实性,就必须考虑从何处着手进行考订,就应该看一看两份文献是否均出自同一来源。如果设想其中必有一份原件,那么是哪一份呢?有时可根据外在的标准来求得答案,如相对年代(假设相对年代可以确证)。如果不行,就只有从原物或文献内在的特性着手,这就又得借助心理分析了。
当然,这样做也不必遵循任何机械的原则。例如,窜改者往往把一些想象的东西加入原文,那么,行文最谨慎、想象成分最少的文献往往就是原件。但是,是否有必要把这作为一条定律确定下来呢?有时候,情况的确如此,如在碑文中亚述王征服的敌军数字总是大幅度的增长。有时,这条定律就行不通了。圣乔治的《激情》一书,原版充满了荒诞不经的内容,后世的传记作家在续写时就删去了那些离奇怪诞的部分。模仿的手法各式各样,往往因人而异,并根据时代风尚的不同而变化,如同对待其他思想倾向一样,我们不能把自己想当然的看法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万幸的是,剽窃者往往因自己的无知而露出马脚。他们并不真正理解原件的内容,其误释也就显示出自己的弄虚作假,他们往往要掩饰剽窃行为,结果,那些拙劣的伎俩反而使作伪者昭然若揭。我认识的一个中学生曾在书面考试时作弊,他眼睛盯着同桌的考卷,费力地改换句子的顺序,颇有心计地把主语变成宾语,把主动语态变为被动语态。当然,他只是成功地给教授提供了一份历史考证的典型案例。
要揭穿作伪的模仿行为,就必须从两种或多种摹本中找出唯一的原型。与马尔博同时代的塞尼尔伯爵和佩尔将军也曾讲述过那次渡过多瑙河的战斗,内容与马尔博本人的叙述大同小异。而塞尼尔在后,佩尔在前,塞尼尔读过佩尔写的东西,那么,他不过是在抄袭罢了。佩尔的著作确实写在马尔博的《回忆录》之前,但他是马尔博的朋友,肯定经常听到马尔博吹嘘其战绩,这个勤快的牛皮大王在对朋友说谎时,就蓄意蒙骗后人。由于马尔博的两个旁证都不过是在重复他自己的话,可见,马尔博就成了唯一的始作俑者。李维的《罗马史》取自波罗比阿的著作,连同他编造的细节也一齐抄了过去,因此,波罗比阿才是唯一的原作者。爱因哈德自称是在描写查理大帝,其实是在抄袭苏托尼厄斯传记中奥古斯都的形象。这样,就追到了根源。
有时,主谋并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隐蔽于自愿作证者的背后。H.C.利在研究法律审判案时注意到,如果两个被告在不同的屋子里由同一位提审员审问,他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坦白出同样的罪行和同样亵渎神明的言论。如果被告在同一间屋子由不同的法官来审问,其口供就不会那么一致。可见,正是法官主导了被告的证词。我想,在法院案卷中不乏类似事例。
在考据学的领域里,最近出现了一种新的方法——“计量考证法”,它从独特的角度揭示有限的类似性。
假设,有一个商业繁荣、联系密切的社会,我要研究其中特定两天之间的物价,接着又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也来研究这段时间的物价,三个人所用的资料都是不同的。我们各自在一个共同的基点上草拟年度平均物价,制定图表,列出物价指数,结果,三幅图表的曲线几乎是相似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三幅图表都比较正确地反映了物价趋势。为什么呢?
因为,在同样的经济条件下,大范围内的物价必然按照一定的节奏而波动,但这还不是唯一的理由。假如三条曲线差别极大,我们肯定要怀疑它们的正确性。但是,不能因为在所有可能的图表中仅有三幅图表相吻合,就断定它们是正确的。如果它们的数据都有类似的错误,那也会得出同样的读数,这读数也自然是错误的。这样,所有的推理就取决于对错误结构的分析。三幅价格表都不可能在细节上毫无差错。统计资料难免有错,即使我们能排除研究者个人的错误。(在研究那些令人目眩的古代度量制时,我们谁没犯过一些可怕的错误呢?)无论研究时如何小心谨慎、聚精会神,资料本身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错误。某些标价是不准确的,如可能标错了价格或漫天要价,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如卖给熟人的价格或欺骗傻瓜的价格,所有这些因素都很可能搞乱平均数。市场平均价格表往往不是仔细制定出来的,然而,在大量不同的价格中,计错的价格有高有低,错误也就互相抵消了。如果应用不同的资料得出一样的结果,那主要是因为资料的错误也是一样的,如疏略、细节误差,这类错误对我们来说是难以预料的。证据所难以简约的多样性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最终的一致必来源于基本一致的事实。
不应该草率地运用检验证据的方法,任何合理的原则,任何指导鉴定的经验,若加以滥用,必然达到极限而走向反面。如同所有自成体系的逻辑一样,历史的考证也有矛盾之处,或者说也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
我们已经知道,要确认一份史料的真实性,就要证明它与其他有关史料存在着某些一致之处。然而把这个规则刻板地加以理解应用,又能发现什么呢?所谓发现也就是指发现令人吃惊的、与众不同的东西。一门学科若局限于千篇一律地陈述可以预知的东西,那么,这门学科既无益处可言,也毫无吸引力。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用法语(而不是通常的拉丁语)起草的1204年以前的特许状。假如明天有一位学者抛出一份1180年用法语书写的特许状,我们该断定它是伪造的,还是承认自己不具备足够的知识呢?
一份新发现的史料与其他有关事物之间存在表面的矛盾,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暂时还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当然,有些史料本身就存在真正的矛盾,社会统一的凝聚力尚不足以使某些个人或小团体完全与它一致。帕斯卡的文风与阿尔诺不同,塞尚的画风与布格罗不同,难道可以因此而否认帕斯卡的著作《外省》和塞尚的名画《圣维克多山》的创作年代吗?难道我们能因为在同时代地层中只发现过石器,就推论那些古老的铜器全是赝品吗?
得出错误结论的并不全是想象中的事物,从伏尔泰曾经极感兴趣的古埃及动物崇拜,到古罗马第三纪的遗物,都可以举出一系列的事实说明这一点,许多货真价实的古代文物,一开始曾因为与学术界公认的规范相悖而遭到否定。然而,经过进一步的考察,就会发现方法上的自相矛盾也不过是表面上的。类比推理的原则并没有失效,关键在于,当确定相似点时,我们应当以更精确的分析来区别可能出现差异的各种程度。
个人的创造力总是有限的,帕斯卡的文风很独特,但所用的语法和词汇仍属于他那个时代。前面假设的1180年特许状使用不同寻常的语种,但是,与其他同时代已知的特许状相比,也未必会有什么不同。如果该特许状所用的法语和同时代其他文献上的法语大体相同,如果它所提到的制度与当时的实际情况没有出入,那么,也可以断定它不是伪造的。
正确地说,进行考证和比较,仅仅校订同一时期的史料还是不够的,人类事务就好比一条跨越时代的长链。倘若有一天,新的卢卡斯将一叠手稿摊在科学院的办公桌上,并声称帕斯卡先于爱因斯坦创立了相对论,我们可以不假思索地指出,手稿是伪造的。这并不是因为帕斯卡不能创立他同时代人所不能建立的理论,而是因为相对论必须以长期的数学研究为基础。无论他多么伟大,任何个人的天才都离不开前几代人的研究成果。相反,某些学者一看到首次发现的旧石器时期的绘画,就对它的真实性和实际年代提出质疑,其理由是:这种艺术不可能在鼎盛一时后突然湮没无闻。这些怀疑论者的推理错了,要知道,链条可能断裂,文明也可能消亡。
德莱哈耶神父曾写到:教会有一个节日,纪念两位在同一天死于意大利的忠实信徒,他们都是在读了《使徒行传》后受到感化而皈依天主教的,两人各自创立了奉献同一个主的宗教组织,两个组织最终为同名的教皇取缔。任何人读到这些内容都容易断言:肯定是把一人误为两人,又以不同的名字载入了殉教者的名册。然而,事实上确有这两个人,都受到《使徒行传》的影响而皈依天主教,他们就是圣约翰·哥隆比尼和依纳爵·罗耀拉,前者创立了天主会,后者创立了耶稣会,前者在1367年7月31日死于意大利的锡耶纳附近,后者在1556年7月31日死于罗马。天主会被教皇克雷芒九世取缔,耶稣会被教皇克雷芒十四世下令解散。这个例子十分有趣,但并不是绝无仅有的。假设未来的一场浩劫销毁了所有的东西,只有一些关于以往几百年哲学著作的纲要幸存下来,于是,可以看到两个思想家,名字都叫培根,都是英国人,其学说都注重经验的知识,未来的学者肯定会对此产生疑惑。佩斯曾把许多古罗马的历史传说视为纯粹的传奇而否认其价值,理由无非是同样的人名、相似的情节曾反复出现。考据学把那些同时重复出现的事件叙述和词语视为抄袭,这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也不能完全排斥历史上的确有“巧合”这一反常现象。
当然,也不能因此而简单地承认巧合具有普遍的可能性,否则,史料的考证就会永远在肯定与否定之间动摇不定了。质疑作为一种认识的工具,应该能在每个特定的事例中比较精确地衡量出或然性的程度。那么,正如其他许多思维的原理一样,历史研究的曲径就与概率论的大道交叉在一起了。
估计一个事件的或然性,也就是揣摩它可能发生的机会。那么,希望说出历史事件的可能性是否合理呢?从绝对的意义上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过去的事件已成事实,不存在任何可能的余地。骰子掷下之前,存在着1点到6点的可能性,而掷出之后,就无所谓可能性的问题了。以后我们回忆起那一天,可能吃不准当时的点数是3还是5,但问题在于我们自己,在于记忆或证词,而不在于事情本身。
然而,经过正确的分析,在历史研究中应用概率观念也不会有什么矛盾。当历史学家自问某一历史事件的可能性之时,事实上,已在大胆驰骋思想了,他将自己置身于事件发生的前夕,忖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里的可能性仍是指未来。由于我们通过想象把现在的界线倒退到过去,那么,这里所谓将来是以支离破碎的记载构成的过去之将来。对我们来说,实际上仍是过去。如果说事件是无可置疑的,那么,猜测它是否曾发生无非是玄学的游戏。拿破仑出生的可能性如何?阿道夫·希特勒在1914年当兵时能否逃避法军的子弹?这类猜测企图以简单的修辞手段阐释人类历史进程中无法预测的偶然性作用,明白了这一点,去搞搞玄学的游戏也无伤大雅。但这与历史的考证毫无关系。某些史实有可疑的地方,才需要进行考证。例如,某个作家在重述别人著作的情节和语言,我们就会怀疑,他是否在抄袭呢?《犹太贤士议定书》与第二帝国一位佚名律师著的小册子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难道我们会相信,只凭所谓天衣无缝的巧合就足以说明一切吗?我们可以根据编写这些东西之前的各种可能性来肯定或否定这种巧合。
偶然性的计算是以虚构为基础的。开始时,对任何可能的事例前提都是不偏不倚,任何有倾向性的因素都将被视为异己。在理论上,骰子的六面应绝对均衡,在任何一面灌了铅,赌徒的机会就不均等了。但在历史考证方面,几乎所有的骰子都灌了铅,人的因素微妙无比,它们不断渗入“骰子”,使它朝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倾斜。严格地讲,这时光靠一门历史学是不行的,还要借助语言学,或者说借助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语言之间的关系。在严格意义上,这门学科与考据学完全不同,但它与考据学一样旨在提示事物之间的联系。它推理的条件十分接近于概率理论的先决条件均等律。要研究语言现象中的各种特征,非这门学科莫属。许多语言之间可能的联系和不同语言中偶然重复的可能性,实质上会变得毫无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除了极少数象声词外,这些联系所具有的意义也完全是任意的。没有任何前定的观念指定tu这个音在法语和拉丁语中指第二人称。如果我们在法语、拉丁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中都发现这一现象,而且在这些语言中还存在其他类似的不合理现象,那么,唯一合适的解释就是,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因为各种可能性并没有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所以对可能性的计量统计实际上起了决定的作用。
但是,这种简化还远未达到标准。
有一些中世纪君主的特许状以同样的词汇、同样的结构记录不同的事情。那些迷信“文风考证”的人就会断言,这些特许状出自同一位公证人之手。如果仅考虑一种可能性,这一论断就可以成立。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一个社会,每一个专业团体均有其书写惯例。因此,仅仅指出其相似之处还不够,必须进一步从平常的事物中找出不寻常的地方。唯有依据独特的表达方式才能确认作者是谁,当然,独特的表达方式是会不断重复的。错误在于对所有的语言因素均一视同仁,而事实上,社会偏见造成了各种可能性,它对语言因素的影响就像灌了铅的骰子,已经破坏了公平的机遇。
19世纪初以来,有一派学者专门研究文献的流传,其原则十分简单。例如,这里有B、C、D三种同样的手稿,我们查明,三种手稿行文相同,而且错误也相同(这种由拉赫曼首创的校勘辨误法是最古老的方法);或许,我们经常发现这三种抄本不管是对是错都内容相同,但与其他大多数抄本内容相异(唐·康坦推荐的异文列举法);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我们都应断定,三者之间是有联系的。根据各种情况就可以知道,它们如不是互相抄袭(谁先抄谁也要搞清楚),便是各自抄自一个共同的范本。总之,这样连续的巧合绝不是偶然的。然而,最近进行的两大考察却迫使文献考证学抛弃其推论中的机械武断。
抄写者有时会订正原件上的错误。当然,他们在抄写时并不会互相商讨,但共同的思维习惯却往往能使他们得出相似的结论。泰伦提乌斯曾用过一个僻词raptio,两个抄写者不懂raptio的含义,就用ratio一词取而代之。他们这样做难道还要互相商讨或模仿对方吧?可见,对于手稿的“谱系”,这一典型的错误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东西。而且,抄写者为什么非得用一个范本呢?如果有多种版本供他比较,就完全可以在各种异文中任意选择。当然,在中世纪,图书馆极少,这种情况也不多见,而古代较多这种现象。按照惯例,在校释本的扉页总是画着美丽的耶弗他之树,那些各种传统杂交而成的果子,该放在这些树的哪根枝丫上呢?个人的意愿和集体的压力一样,总要在取巧的赌博中作弊。
在18世纪的哲学中,沃尔内已看到这一点,历史考证的大多数问题都是或然性的问题。最精密的计算对此也无能为力。不仅资料本身相当复杂,更因为它们在本质上就无法用数学来阐释。例如,为什么一个社会特别偏爱某个措辞或某种习俗,对此我们又怎能加以计算呢?弗马、拉普拉斯和埃米尔·波莱尔的学说并不能使我们完全摆脱困境,但它至少涉及逻辑无法接近的极端,能帮助我们从高处着眼,从而使分析推理更加完善。
学术界以外的人不会理解,学者通常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出于对巧合的无知。在萨利克法和克洛维法令中有一个相似的措辞,因此,一位有名的德国学者声称,萨利克法源于克洛维法。我们且不去管其中用了哪些陈词滥调,只要稍懂一点数理知识,就能避免这种错误。当可能性处于随机状态时,单一或少量巧合的或然性使机遇极低。出乎寻常的东西虽然令人吃惊,却未必有多大价值。
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死在同日同月不同年,计算一下这种巧合的概率也是很有趣的。它的概率等于1/365,让我们假定(且不管这种假定有多么荒唐),约翰·哥隆比尼和依纳爵·罗耀拉的组织命中注定要被教皇取缔,查阅了教皇名录,可算出由同名教皇下令取缔的概率为11至13。死于同月同日和两位同名教皇下令取缔的因素加在一起,其发生的概率为千分之一至万分之一。无疑,没有一个赌徒会对这样的机遇感到满意。但是,自然科学能考察一些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从世俗的标准来看,甚至10/15的概率也是把握不大的。显然,有理由说,我们完全离谱了,因为两位圣徒的事迹已被证明是确有其事。多种巧合的累积使或然性变得无足轻重,因为,根据著名的定理,简单事实的或然性必须相乘,以求得或然性之和,或然性是分数,其乘积肯定小于分母。在语言学方面,也有一个有名的例子。“bad(坏)”一词在英语和波斯语中含义都完全相同,虽然在词源上这两种语言没有丝毫联系。谁企图自称发现了这种完全不相干的巧合之间的联系,他就严重违反了考证相同现象时的一条基本定律——“只有根据大量的相同事例才能得出结论。”
繁多的一致或不一致因素是由大量的特殊情况构成的,如考虑所有的因素,偶然性就会相互抵消。另一方面,若孤立地考虑每一个因素,就不能消除这些变量的影响,即使骰子被灌了铅,孤立地一掷要比整个赌博的结局更难预测。结果,一旦开始赌博,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考证越深入细节,或然性就越显得模糊不清的原因。孤立地看,在现代版的悲剧《奥瑞斯忒亚》中几乎没有一句台词出自埃斯库罗斯之手,然而就个剧情而言,我们绝不会误认为它不是出自埃斯库罗斯之手。整体比部分更有确定性。
然而,究竟到何种程度,我们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确定性”这个漂亮的措辞呢?很久以前,马比昂就承认,考证特许状的真伪,不可能获得“抽象的”确定性,他是完全正确的。仅仅是为了简明起见,我们有时就说证据而不说或然性。但我们现在比马比昂时代更清楚,那条惯例对我们同样适合。《君士坦丁的赠与》并非绝对不可能是真品;或者,如某些学者的奇谈怪论所云,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也可能是伪造的。从同等的意义来说,猴子也并非绝对“不可能”在打字机上碰巧打出《君士坦丁的赠与》或《日耳曼尼亚志》来。库尔诺曾言:“所谓不可能的事情,无非是指该事发生的概率极低。”如同其他研究事实的科学一样,历史考证也只有通过测定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才能发现确定性,所不同的只是它研究的问题更细致而已。
系统的考据法旨在求证人类事务,它的诞生标志了巨大的进步。对此,人们有没有足够的认识呢?这里所谓“进步”,不仅指对历史的认识,而且指整体的知识。
不久以前,人们公认历史记载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是事实,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目击者或著述者在作伪。也是在不久以前,吕西安·费弗尔成功地证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与近年来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相差无几,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杰作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冒牌的学者可大言惑众,芸芸众生又容易上当,我们脆弱的文明便面临堕入无知和愚蠢之深渊的危险。即便是最坚定的思想,不曾而且也无法摆脱时代的偏见。不是有人说什么下过血雨吗?哎哟,下血雨呢。如果蒙田在他心爱的古代书籍中读到无头国和力大无穷的小鱼之类怪诞的说法,就会毫不犹豫地在他严肃的论述中加以记载,其才智本来足以使这种谎言不攻自破,但他擅长驳斥流行的观念,而不善于质疑所谓经过证明的事实。正如拉伯雷神话中那位赫塞老人,他统治着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或许他对自然界的控制更甚于对人类世界。由于直接的经验,最先受到怀疑的往往是人类事件,而不是流星或生命有机体的无规律性。如果你的世界观与神迹相悖,如果你的宗教观与别种宗教宣扬的神迹相矛盾,你就会迫使自己在这些怪诞现象中努力找出某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无论是魔鬼的行为还是神教的力量,这些“因素”所属的那套观念与现代科学思想是完全格格不入的。但没人敢大胆否定这些东西。帕多瓦学派的杰出代表蓬波纳齐极力反对基督教的超自然主义。据说,国王手上涂了圣瓶里的油,一碰病人,病就能治好,而这仅仅因为他们是国王。对此,蓬波纳齐根本就不信,然而,他并不怀疑治愈这件事本身,而是从遗传生理特征来解释该现象,这样一来,神圣而辉煌的特权变成了能治病的王室唾沫。
以往几百年来,人们曾对自然界许多虚幻的奇迹坚信不疑,今天,我们已能澄清这些看法。这应归功于一种日渐成熟的观念,即永恒不变的规律在支配自然秩序。
然而,若非对人类自身做耐心的实验并提出证明,就不可能彻底否定与之相悖的现象,这个观念也不可能牢牢地站住脚。我们已能揭示并解释证明的不完善之处,并有权提出质疑,因为我们比前辈更明白,应当在何时以及为什么提出质疑。正是通过这种方法,科学成功地抛弃了许多压在人们身上的荒谬问题的重负。
但是,在这里,与在其他地方一样,纯粹的知识并不和行为相脱离。
理查德·西蒙是考据学的开山祖之一,他不仅给我们留下诸多有关注释学方面的有益教诲,还以其敏锐的思想挽救了一批头脑简单的人,他们正被愚蠢的巫术所控告和迫害。这绝非偶然的巧合,因为两者都需要思维的训练,同样的工具适用于两者的需求。办案总要根据别人的报告,法律诉讼对评估这些报告是否正确的兴趣绝不亚于纯学术的研究,它所运用的方法与学术考证也没有多大差别。事实上,学术界先走了一步,在有效地运用质疑问难方法的方面,法律界慢吞吞地跟在波朗德派和本笃会后面亦步亦趋。只是在人们对混乱的历史记载进行理性考证了很久之后,心理学家才开始想到以人为科学的对象而进行观察和诱导。当今之世,弄虚作假、谎言惑众之事盛行不衰,在学校的课程中,居然没有考据学的一席之地,这实在令人可耻。在学术研究的领域,考据学已不再是一门无足轻重的辅助学科,它有着广阔的前途,借助于考据水平的精益求精,历史学将自豪地为人类开辟一条追求真理和正义的崭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