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规范自考全日制助学对策措施-浙江教育考试研究成果

规范自考全日制助学对策措施-浙江教育考试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考全日制助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主要考虑两个维度,其一,针对自考助学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相关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要依法参加年审,年审未通过,注销自考全日制助学项目。采取备案制度,加强对自考全日制助学的监管。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规范自考全日制助学对策措施-浙江教育考试研究成果

自考全日制助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主要考虑两个维度,其一,针对自考助学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其二,从助学管理的基本发展规律出发,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研制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条例。从整体上考虑,应从主管部门和助学机构两层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自考全日制助学工作。

(一)主管部门层面

1.年审备案制度

采取年审制度,促进助学有序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全日制助学机构的日常监管。相关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要依法参加年审,年审未通过,注销自考全日制助学项目。

采取备案制度,加强对自考全日制助学的监管。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须报省教育厅备案。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须报省教育厅审批。中职学校开展与自考高职类专业衔接的自考全日制助学,按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关于开展高教自学考试与中职衔接开设高职类专业试点的通知》(浙考委[2001]002号)文件执行。

2.审核公示制度

采取审核制度。省属高校须每年将本年度自考全日制助学的专业、招生规模、师资、收费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地方属高校将材料报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并由主管教育局报省教育厅。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申请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先由学校所在地市或县(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再报省教育厅。

采取公示制度。实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制度。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后,接收社会监督,对不符合办学条件,擅自扩大招生计划的行为实行监管。学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设名目乱收费。

3.评估激励制度

建立评估制度,加强对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的评估考核,规范助学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体系对所有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进行逐项逐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估情况及结果逐项逐条提供给全日制助学机构,使其明确管理中的优势和薄弱环节,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4.竞争退出机制

完善竞争退出机制。主管部门对全日制助学机构的日常监管或评估中一旦发现办学主体名不副实、招生计划未经审核备案或擅自扩招、学生报考率、实考率、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生群体性违规舞弊事件、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学校管理不善、乱收费等问题之一,即视为不合格。通过严格的退出机制,促进全日制社会助学建立起有序的竞争态势。

(二)助学机构层面(www.daowen.com)

1.明确助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助学工作,树立以育人为宗旨、以助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质量为目标的助学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正确处理助学规模、效益与质量的关系,坚持科学和谐发展,确保教学质量。坚持依法诚信办学。办学主体明确,招生、教学、管理为同一主体。

2.加强软硬件建设

第一,加强硬件建设。具有独立使用的助学场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具有与办学规模、专业相适应的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多媒体设施及其他配套的教学设施设备、实习场所;具有符合办学规模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后勤设施。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具有一支相对稳定、与办学规模层次相适应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提高专职教师所占比例,从业教师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职称;加强师资培训,制订教学规范,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专业建设。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能结合实际,办好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全日制助学机构须有3个以上专业。

3.规范内部制度

第一,加强学校行政制度建设。一是依法建立学校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健全教务、保卫、总务、学生管理等常设机构;三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教务例会制度、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五是具有比较完整的教学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考籍档案和人事档案,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二,加强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一是依法建立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收费政策;二是依法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教职工考核录用制度。

第三,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一是编制学期教学计划,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书并严格按照进度授课,精心安排始业教育;二是具有稳定的教学质量,自考报考率、实考率、合格率、毕业率达到或超过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的平均水平,学生年流失率应低于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的平均水平。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建立健全畅通的学生申诉渠道,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四是按照助学规模配备专职教学督导和专职班主任,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4.建立自评机制

日常管理过程中,实施定期自评机制。《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为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蓝本。全日制助学机构可依照该指标体系,参照具体评估方式,抓好抓实日常自评工作。严格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自评促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活动的质量和社会效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