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中的色彩形态对比问题

二、构成中的色彩形态对比问题

色彩到底是处于何种形态?它是抽象的还是具象的?人们很少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这里稍微作一下探讨。

抽象是指没有描写或表现客观的具体形象,它来源于拉丁文(abstractio),其本意是提取、抽出来。然而真正的抽象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人类的艺术创作严格地说来都是具象的,所以通常称之为“造型”艺术。我们所说的“抽象”是相对于具象而言,是对自然形态的概括和夸张,它不受客观的约束,能产生简练、明快的现代感。抽象是由相互比较或人们赋予它一定的内容才能产生。首先任何形态之间不进行比较就不存在抽象或具象,例如写实绘画、漫画和图形三者的比较,漫画相对于写实绘画而言是抽象的,而图形相对于漫画而言又是抽象的;再者很多形态它本身既是抽象又是具象的,例如一个“圆”,人们不赋予它内容的时候,它只是以具象的形式存在,而当它表示太阳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抽象形态。具象形态是抽象形态的基础,当然也是造型表现的一种形式,这种形态就是从具体的事物中取其有特征的部分,而这些部分具有一定的思想内容和一定的美学法则。抽象与具象在色彩构成中通常是紧密结合的两种物质形态。

在进行色彩构成创作的时候,首先要把握好抽象与具象两者之间的准确定位。在色彩构成作品的主题中如果抽象形态占主体部分,视觉上容易产生颇为震撼的效果,现代感强烈;如果具象形态占主体部分,则视觉倾向大方稳重,古典韵味相对浓厚。但并不意味着现代感就是抽象,古典就是具象,主要在于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例如随着作品色彩和空间构成的转化,用具象形态也能产生强烈的现代感;再者随着时间和设计观念的转变,人们对现代感的理解也会发生变化。在色彩构成中,抽象和具象只是作品的外表形态特征,设计的真正灵魂来源于设计师的创意,如果推翻了设计的基本定律而刻意地追求形态特征,作品将变得毫无深度,经不起任何推敲。

色彩构成的抽象性和具象性与现代绘画的表现不同,在色彩构成中造型构思是抽象的,而表现出来的作品往往是具象的。色彩构成作品,所有的形态最终都要以色彩表现为目的,把自然形态加以提炼和分解,概括为最简单的点、线、面等造型要素,它是一种简化的具象形态,或者说是符号化了的自然形态。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色彩构成中,抽象和具象只是造型表现的艺术形态,可以说色彩本身无所谓抽象或具象,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都是相对而言,在一定的条件可以相互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