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的构成原理

一、光的构成原理

人们不仅对单色光产生一种色觉,而且对混合光也可以产生同样的色觉。例如520纳米的单色光刺激人眼会产生绿色感觉,而将510纳米和530纳米的单色光混合刺激人眼也可以产生绿色感觉;580纳米的单色光刺激人眼产生黄色感觉,而将700纳米的红光与510纳米的绿光混合刺激人眼也可以产生黄色感觉,而且人眼感觉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差别。光谱中色光混合是一种加色混合,用三种原色光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可以得到白色光或光谱上的任意一种光。这种现象称为色光混合三定律,即补色律、中间色律和代替律。

补色律

每一种色光都有另一种同它相混合而产生白色的色光,这两种色光称为互补色光。例如蓝光与黄光,绿光与紫光,红光与青光混合都能产生白光。

中间色律

两种非补色光混合则不能产生白光,其混合的结果是介乎两者之间的中间色光。例如红光与绿光,按照混合的比例不同,可以得到介乎两者之间的橙、黄、黄橙等色光。

代替律

看起来相同的颜色却可由不同的光谱组成,只要感觉上是相似的都可以相互代替。它在色彩学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定律,现代色彩学就是以此为理论基础而建立的。

色光混合定律属于加色混合,它与染料、颜色的混合相反,后者为减色混合,其混合的规律也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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