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色相

二、色相

色相是指色彩所呈现出来的面貌,确切地说是依波长来划分色光的相貌。可见色光因波长的不同,给眼睛的色彩感觉也不同,每种波长色光的被感觉就是一种色相(图2-2)。色相是色彩最重要的特征,是指能够比较确切地表示某种颜色色别的名称。物体的颜色是由光源的光谱成分和物体表面反射的特征决定的。在可见光谱上,人的视觉能感受不同特征的色彩,人们给这些可以相互区别的色彩定出名称,如红、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的色族,就会有一个特定的色彩印象,这就是色相的概念。

色相的面貌以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光谱为基本色相,并形成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以色相环的形式体现的,称为纯色色环。色环中,可把纯色色相的距离分隔均等,分别可做出六色相环、十二色环、二十四色环等。色相环在色彩设计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性,比如十二色相环中,六对补色分别置于直径两端的对立位置上(成180°角)。因此,初学者可以轻易地辨认出十二色相中的任何一种色相,也可以十分清楚地知道由三原色(红、黄、蓝)→间色(橙、绿、紫)→复色(黄橙、红橙、红紫、蓝紫、蓝绿、黄绿),形成了十二色色相环。

2-2 基本色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