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授权后行政程序运行情况介绍

五、美国专利授权后 行政程序运行情况介绍

根据美国现行专利法,在专利权授权后,第三方既可以在侵权诉讼中针对专利权的效力提出挑战,也可以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启动单方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或者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对专利权的效力提出挑战。(https://www.daowen.com)

美国的单方复审程序形成于1980年,现行的单方复审程序系根据美国1999年的美国《发明人保护法》建立。[5]目前而言,美国的单方复审程序以及双方复审程序的运行还不通畅,不仅受理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且在实践中耗时漫长也成为困扰专利授权过程中的难题。[6]

从审理结果来看,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授权专利质量并不是太高,与我国情况类似,问题专利也大量存在,一些专利很容易被宣告无效,专利权的效力处于较不稳定的状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