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诉讼案件特点
2026年03月07日
三、美国专利诉讼案件特点
较之我国,美国专利诉讼的期限较长,从2000年至2010年相关数据显示,一件案子进入庭审后的所需花费的平均诉讼时间,在弗吉尼亚东区法院需1年(360天)左右,德州东区法院需808天左右,加州北区法院需约3年(1066天)左右。面对巨大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大多案子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在2000年至2010年统计的25000件专利诉讼中,有76%的案件以和解结案,15%的案件下达了判决,在判决的案件中,专利权人胜诉的比例约为32.5%。
在不同地区,专利权人在专利诉讼案件中的胜诉率也有较大差异。2010年数据统计表明,各地区法院的专利权人胜算率对比差别极大,胜诉率最高的地区法院为55.1%,最低的仅为11.5%。德州东区法院所审理的专利案件中,专利权人胜诉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法院,这也使得该院获得了“专利权人之友”的称号,在2010年受理的专利案件的数量位居全美第二位,仅次于高科技产业集中的加州中区法院。其次,从赔偿额来看,25个赔偿额最高的判决,有48%出自德州东区法院。由于审判标准并不统一,为专利权人选择有利于自身判决的法院提供了便利。(https://www.daowen.com)
此外,近年来也有较多专利案件开始采取陪审团审理。单纯由法官审理时,专利权人有40%的比例赢得诉讼,而在陪审团审理中,专利权人赢得诉讼的比例则提升至80%,并且陪审团确定的赔偿金的中点(10900000美元),也远远高于单纯由法官审理时确定的赔偿金的中点(700000美元)。也正是由于陪审团缺乏专业技术背景和专业知识,使得专利诉讼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