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工期计划,坚持“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努力克服困难,自觉服从大局,把为其他施工单位创造施工条件和提供方便作为本专业施工管理的责任,把保证本工程工期目标的实现作为本专业工程施工组织的原则。例如,充分考虑土建分期移交施工场地及其他承包商(如供电、通信、信号、供水等)进场施工的空间和时间需要,服从业主设立的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在建筑设备工程的施工组织中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