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烟气的产生

1.减少烟气的产生

烟气是可燃(B2级)材料燃烧的产物。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其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材料,非承重构件也应采用不燃材料,仅条件非常困难时可采用少量可燃材料。在室内装修时,应尽量采用不燃(A级)或难燃(B1级)材料,特别是顶棚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顶棚材料燃烧性能应高于墙面材料燃烧性能,墙面材料燃烧性能应高于地面材料燃烧性能。一般规定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门厅和走道的顶棚应采用A级材料,其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对可燃材料(如木质材料、纺织物)应做阻燃处理;使用的电气线路应选用低卤类绝缘线缆;对有机物材料(如塑料)应进行抑烟剂技术处理,以减少烟气的生成量和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