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消除烟气
在房间、内走道、楼梯间的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窗户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5%、走道面积的2%,靠外墙的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m2,如果能保持室内空气流动,烟气就能自然排出。若房间、内走道没有自然通风排烟条件,则应增设机械排烟设施,排烟量应按防烟区面积每平方米大于或等于60m3计算(当排烟风机负担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计算);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下或墙上侧,不应紧靠出口,以及时排除烟气。自然或强制排烟系统经常被用于控制烟气,使之保持在一定高度,从而使在烟气下面逃生成为可能。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及前室应设置机械送风防烟设施,用于增大楼梯间及前室内气压,与走道形成一个气压差,以阻止烟气从内走道渗入,使人们能够从无烟的楼梯间到达室外地面。